第20章 ☆、(十九)
如何避免尴尬,用安夏晔的方法就是,裝傻裝神經大條。
所以,這幾天安夏晔特地在網上看了好多的笑話,專門在曾施家蹭飯時說給他聽。該逗的人沒逗笑,倒是把自己逗的像個小傻子。
好多天了,安夏晔的計劃一直沒有進展。
害怕越拖越久的她咬着筷子直接對着對面的男人來了句:“大叔,為什麽你家裏都沒有你和你前妻的照片啊?”
曾施沒有想到安夏晔會這麽問,原本食欲不佳的他倒是停下了筷子。
之前在超市偶遇祁杏之和安然的畫面又再度呈現在自己腦海裏。
曾施不确定是不是有必要把自己的隐私和這個小女生講。
見曾施不說話,安夏晔補了一句:“大叔。你就和我說說呗。我特別好奇。”
其實,這麽多天了,曾施一直在刻意回避着這個事實,把大把的時間花在了工作上,讓自己沒有時間去思考自己已經單身的事情。
可終究要去面對啊。
也許,和這個女生說說,自己一身沉重的擔子會輕些也說不定。
“我和她是高中同學,然後考上了同一所大學,畢業後一年我們結婚了。接着,在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她說要和我離婚了。”
曾施很簡單的闡述了一下他和祁杏之的過去。
真的是簡單的可以。三兩句就把他們曾經美好的歲月幻化成了泡沫。
安夏晔可不是想聽這個大概的,于是:“大叔,那你們為什麽會離婚啊?”
曾施嘆氣:“你也看見了,我這個人很悶,也不愛說話,她覺得我太悶,只知道工作.....”
曾施說不下去了,細數,真的是他的錯,沒能留住她。
“大叔,別氣餒啊!這世界上前夫前妻又複婚的例子可多着呢,興許你和她還能再走到一塊呢!做人可不能放棄啊!”
複婚?可笑的名詞。
“沒可能的。”曾施輕笑。
安夏晔覺得曾施和祁杏之還真是別扭,明明兩個人對對方還是餘情未了的,怎麽就都覺得沒可能複婚呢?
“大叔,來來來,跟我來....”
說着,安夏晔放下筷子,拉着曾施往衛生間走。
兩個人站在了鏡子面前。
安夏晔誇張的用手把曾施從頭到腳的筆畫裏一番。
“大叔,你看,你現在的形象可完完全全是成功人士的樣子啊。帥氣着呢。是個女人就會喜歡的。”
曾施只是淡笑,瞥了一眼鏡子中的自己,轉身走出衛生間。
光有外表有什麽用。
他從一出身就注定平凡。沒有好的家庭背景,也只不過是一名小小的公司部門組長。
他如何從那個有錢有勢的安然手裏把祁杏之奪回來?
安夏晔看他走開,也跟了上去:“大叔,你看,你外表都能改造,為什麽你不愛說話,悶油瓶的性格不能改變呢?”
性格決定命運,這句話說的是沒有錯的。
安夏晔覺得曾施的性格太任人宰割了。
曾施不知道為什麽這個小女生如此熱衷的幫助自己,只覺得一陣煩躁:“夏小葉,吃飯吧!”
安夏晔當然不可能就這麽放過曾施,繼續說:“大叔,你看你,現在一心撲在工作上,也不交個女朋友。生活多無聊,我也看得出,你對你前妻還是有很深厚的感情的,何不試着去改變一下呢。即使你追不回來,也不會再像以前那麽悶了,畢竟以後你肯定還要結婚生孩子的你說對不?總不能老這麽悶吧?”
曾施就這麽安安靜靜的聽着夏小葉在那裏說,雖說自己有點氣憤,為什麽這個女生來多管閑事,不過那些話,倒還真不假。
默默和自己說要變的厲害,要成功,怎麽還能如此隐忍呢?
自己的外在改變了,也許改改自己的性格,可能會發生天翻地覆的事情也說不定。
可能,自己真的能夠把自己心愛多年的星子奪回來呢?
欲言又止,還是說了出來:“那你覺得....我該怎麽做?”
他的性格,十幾年如一日,沒有多大起伏。
安夏晔一聽,這事兒有轉折,立馬腦袋瓜子一激靈。
“這還不好辦,你明天晚上下班不要買菜做飯了。到時候我給你短信通知,我帶你去個地方。”
安夏晔神神秘秘,說是這樣說,可她還沒決定到底去哪裏,所以只能先擺個譜。
曾施一聽,也不大驚小怪了。這小女生就喜歡搞神秘。
上次她這麽說,就把他形象給改了。
說到他這個形象,還真的是起了大作用了,公司的女同事有意無意的來找他搭讪,中午吃飯也都湊在他周圍。
同事張京還壞笑着和他說:兄弟,你這造型簡直秒殺一切女人啊。
曾施可不這麽覺得,他還是原來的那個他,只不過換了個發型而已,沒那麽誇張吧!
不過,确實,比以前精神很多。
第二天,曾施都快把昨晚安夏晔說的話給忘了的時候,手機上來了條短信。
說是讓他直接去某商場。
曾施剛趕到那商場門口。就看見安夏晔穿着一身小黑裙站在那裏。
走近些,安夏晔還遞過去一杯剛在星巴克買的抹茶口味星冰樂。
曾施只得接着。
他不愛喝這些。不過,大夏天的趕過來,還是很渴的。倒是喝了起來。
冰冰涼,很舒爽。
可能是奶爸附身,曾施對着身旁的夏小葉說:“夏小葉,以後少吃點冰的。”
喝的歡快的安夏晔一聽這話,愣是停下了腳步,皺着眉說:“大叔,停停停,過來,我有話要和你說。”
應該是安夏晔那嚴肅的表情,曾施倒也真的是認真的站在了她面前。
沒人知道安夏晔在想些什麽,只見她用另一只手奪過曾施手上的星冰樂丢到了扶梯旁的垃圾桶,然後這回來說:“夏小葉,下次別讓我再看見你喝這種冷冰冰的東西,你不知道喝多了以後會痛經嗎?”
經過這一系列的動作和言語,曾施愣住了。
安夏晔順便把自己手上的星冰樂也扔了,拍拍手道:“大叔,你知道女人都喜歡什麽樣的男人嗎?并不是那種溫溫潤潤的,而是适度的霸道。就像我剛剛說的那樣。俗話說的好,男人不壞,女人不愛。也不一定是要你變壞,只要你變得适當的主動一點。別老是給建議,有時候行動的力量比言語更能折煞別人。”
細高跟輕踩,回頭,見曾施還愣在那裏,甜蜜一笑:“大叔,快,跟着我。”
當曾施站在一家KTV門口的時候,甚是驚訝。
好端端的不吃飯,來這裏?
唱歌?
而那邊,安夏晔已經訂了一個小包間。
沒錯,她的計劃就是讓他放聲大唱。
說真的,和曾施相處了這些日子,真的沒有見他發過火,或者說話很大聲過。
改變從聲音開始。
底氣足,才能站的穩,讓人信服。
昏暗的包間裏,曾施被硬塞了一支麥克風。
此時,安夏晔已經點好了幾首歌。
沒有給曾施一點準備餘地,開頭就是一首蕭敬騰的王妃,而且還是開了原唱模式。
曾施在這吵鬧的地方顯得特別的不自在,想和安夏晔說自己不會唱歌,可聲音卻被噪音淹沒。
而那邊的安夏晔則是拿着麥克風盡情的嘶吼。
絢麗的燈光隐約打在了安夏晔身上,曾施傻愣愣的站在那,只覺得鬼魅。
像是有個迷人的小妖精在那裏吵鬧。
這輩子,可以說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
之前,部門聚餐說來KTV唱歌,曾施也都拒絕的。
一首歌唱閉,安夏晔拿着話筒,坐在旁邊的升降椅上,對着曾施說:“大叔,我都唱了一首了,你總得也來一首吧?”
曾施先是說了一句,而下一首的背景音樂已經出來了,聲音又被淹沒了,無奈只能舉着話筒來了句:“我不會唱歌。我們還是回去吧?”
回去?真是掃興!
“我說曾大叔!你不是要改變嗎?怎麽連唱首歌的勇氣都沒有!”
說實話,曾施并不是喜歡熱鬧的人。
喜歡安安靜靜的他,偶爾會聽聽歌。
可唱歌,好像真的沒有過。
是啊,除了以前在操場上和大家一起唱過國歌,似乎并沒有開過唱過其他歌呢。
“喂,我說大叔,你總得有一首拿手的歌吧?比如你經常唱給祁....唱給你前妻聽的!重要的不是你會不會唱,而是你敢不敢大聲的唱出來!”
剛她差點把祁杏之的名字給說了出來,真是驚險一刻!
被安夏晔這麽一提醒,曾施才醒悟,他竟然沒有為祁杏之唱過歌。
真是....遺憾啊。
回憶往事,他記得高中和大學的時候,祁杏之經常跑去琴房,邊彈鋼琴邊唱歌,而他總是默默的在她身邊。
他是最佳聽衆。
卻從來不曾為她唱過一首歌。
不知道是不是晚了,此刻他腦中不斷傳來那熟悉的聲音。
她躺在他懷裏,輕聲悠悠的唱着:很愛很愛你,所以願意舍得讓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飛去....
曾施點了這首歌,安夏晔立馬拒絕。
以前她特別喜歡這首歌,這首歌的歌詞也爛熟于心。
比如,地球上兩個人,能相遇不容易,做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
這麽消極的情緒可不能出現在曾施身上啊!
沒有了曾施,她的計劃可就一竅不通了啊!
前妻,不是你想放棄就放棄的!
她安夏晔可沒讓你放棄呢!
拗不過安夏晔,曾施選了一首自己最愛的歌。
黎明的《夏日傾情》。
粗緩的聲音,安夏晔安靜的聽着。
雖是粵語歌,但是卻咬字清楚,只不過,聲音并沒有很大。
似乎是在壓抑着某種情感。
一曲終了,曾施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安夏晔。
而安夏晔則對着話筒說:“唱的真棒!不過你聲音太小了吧?!”
正巧此時,服務員端了兩盤意面上來。
安夏晔餓的直接跑過去吃了起來。
見曾施不吃,安夏晔皺眉道:“大叔,快吃吧!等會兒可要沒力氣唱歌的!我可是包了整個晚上呢!”
整個晚上?
嗓子還要不要了?
肚子餓着的他,倒也用叉子吃了起來。
這種外國的意面他吃的次數不錯,以前也只是陪着祁杏之吃。
他還是喜歡去菜場買剛做出來的新鮮的面條。
被逼着唱了好幾首歌,曾施真的受不住了。
并不是因為自己五音不全,而是嗓子真的受不住了。
說實話,曾施唱歌還是把握的住調調的,只是,從沒這麽釋放過自己的聲音,所以不管喝多少水,嗓子還是感覺在冒煙。
安夏晔也沒強求,本來她還沒指望曾施能開金嗓子唱歌呢。
沒想到倒是唱了不少的歌。
除了那首,很愛很愛你。
安夏晔是開車來的,自然一同載着曾施回了家。
樓梯間臨別時,曾施說:“夏小葉,今天花了不少錢吧?我還你。”
安夏晔有的是錢,再說就是唱歌而已,根本沒花幾個錢。
在國外,大夥出去聚會,也都是哪個有錢哪個來,不會在意AA制。
安夏晔揮了揮手:“大叔,這種事別在意,別錢不錢的,我不還每天都賴在你家吃飯呢嘛!就當是我付的飯費吧!大叔,我先上去了,晚安。”
“晚安。”
安夏晔聽着那聲沙啞的‘晚安’,只覺得特別美好。
她聽他說,這是他第一次在別人面前唱歌,還唱了這麽多首。
安夏晔不自覺揚起微笑,她,還蠻幸運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她安夏晔還真是為祁杏之悲哀,這個男人唱歌這麽好聽,怎麽就說不要就不要了呢?
難道不知道這世界上還有‘□□’兩個字嗎?
不滿意他的地方,試着說服讓他去改不就得了。
晚上,舒舒服服躺在床上的安夏晔啧嘴道:“之之姐啊,日後你們倆成了,可得感謝感謝我啊,我這為了你們的幸福,可每天都吃不好睡不好的要幫你把大叔給改造啊。”
作者有話要說: 四個月沒碼字了。 先放上一章 找點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