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偶遇
十分鐘後,鐘晴下了車。
下車之前,顧緬懷叫住了她,問她要來了她的新手機。他把他的電話號碼存進了她的手機裏,順便撥打了一通電話。本想追加一句“沒什麽事別打給我”,可看到她純真又無辜的眼神,想起她就不是那種喜歡動不動打擾別人的姑娘,他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有事打我電話。”最終,他還鬼使神差地反其道而行之,完了自己也覺得自己真是多嘴。
“好的。”可惜,小丫頭已經乖乖應下,他也只好若無其事地點點頭,離開了。
鐘晴摸摸兜裏的手機,對着漸行漸遠的汽車露出歡喜的笑容,轉身往商場裏走。
整整一個上午,她認認真真地把幾乎大半座商場都逛了一遍,為的,便是替顧家人挑選最合适的禮物。好在功夫不負有心人,她找到了兩份不錯的、送給長輩的禮物,也買到了一件各方面都還滿意的男士襯衣。心滿意足的姑娘驚覺肚子已經唱起了“空城計”,忙找了家茶餐廳坐下,翻開了寫滿各類美食的菜單。
一刻鐘後,一名餐廳服務員跟見了鬼似的打量她。
一個看起來嬌嬌弱弱的小姑娘,能吃得了那麽多?
話是這麽說沒錯,可顧客要點餐,作為店家的員工,服務員也不可能将生意拒于門外。直到滿腹狐疑的她親眼看着小姑娘不失優雅地大快朵頤,才徹頭徹尾地怔住了。
這是遇到高手了呀!慢着!會不會是暴食症什麽的!?可別在他們店裏吃出什麽事情來呀!
服務員的內心掙紮了一會兒,見這位身材苗條的姑娘一臉泰然自若,最終還是默默地退下了——殊不知,與此同時,餐廳裏的另一雙眼睛,也在盯着這位客人看。
那是一雙男人的眼睛,眼睛的主人起先是驚奇,好像是詫異于一個如此嬌小的年輕女孩竟能面不改色地吃下那麽多的食物,後來,他是真的來了興致,索性目不轉睛地觀察起她來,看她究竟能吃多少。
不料看了沒滿二十分鐘,他的視野裏就出現了一個不速之客。
一名花枝招展的女性甩了甩她一頭的大波浪,冷不防一屁股坐到了那女孩的對面。
正在享用美食的鐘晴下意識地擡起頭來,在目睹面前某張臉孔的一剎那,不可避免地愣了愣。
“啊呀,果然是鐘晴呀,好久不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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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清目秀的鐘晴愣愣地注視着來人妖豔的面容,片刻後,努力吞下了嘴裏的食物。
“怎麽是你……”
她小聲嘀咕着,視線不自覺地飄向一旁。
女人見此情形,面上頓時露出得意又輕蔑的笑意。
“啊呀?你看起來很不高興呀?”
“不是……”
“也對哦,他鄉遇故知,你怎麽會不高興呢?”
話裏有話的語氣,終于叫小丫頭重新注目于她。
這個人與鐘晴年歲相仿,是她以前在孤兒院的“玩伴”——之所以要在“玩伴”二字上打上引號,是因為通常都是她在玩鐘晴,兩人就從來沒有平等、和睦地相處過。
鐘晴自然是不喜歡這個“玩伴”的,可考慮到大家都是無父無母、同病相憐的孤兒,只要對方不是太過分,她也沒怎麽同對方計較過。本想着五年前該“玩伴”突然認祖歸宗了,她也不必再動不動對上這個人讨嫌的嘴臉,卻沒料今兒個會冷不丁在這裏撞上。
可真是冤家路窄。
不想跟這個以前總是取笑和作弄她的女人說話,鐘晴一聲不吭地垂下眼簾,繼續吃她的午飯。但想也知道,以這位“玩伴”的性格,哪裏會就此放過她?
只聽來人這就陰陽怪氣地繼續道:“喲——你還是那麽能吃啊?也不怕把肚子給撐破了?”
鐘晴不予理會,兀自埋頭饕餮。
“啧啧……一個人在外面吃午飯,怕吓到把你接走的那戶人家吧?我都聽說了,你有靠山了。只不過,照你這種吃法,這一般的工薪階層,沒幾年就要被你給吃窮了喲。”
“玩伴”眉飛色舞地說着,話越說越不好聽,可鐘晴卻自始至終置若罔聞,好像她不過是一個人在那兒唱着獨角戲。
女人不樂意了,微微抽動了她那紅豔豔的嘴唇,目光無意間掠過了桌上的一碟醬料。她紅唇一勾,皮笑肉不笑地拿起那疊放足了味精和鹽的醬料,毫無預兆地把它們倒進了鐘晴面前的一只餐盤裏。
“我記得你的口味最重了,吃呀,別客氣。”
是以,當鐘晴頓住手頭動作繼而擡眼去看的時候,映入眼簾的,便是女人奸詐的笑容。
這種刁難和欺負人的手段,她還真是有一陣沒領教了。只不過……
小姑娘蹙眉看着被醬料侵染的食物,心知這東西恐怕沒法下咽了。
“怎麽不吃了?你不是一向很愛惜糧食的嗎?院長都不曉得為此誇了你多少次了,你可不能人前一套、人後一套呀。”
偏偏這個時候,對方還在她耳邊煽風點火。
鐘晴抿了抿唇,擡頭定定地注視了女人幾秒,忽然開口喚來了服務員。
“她打攪我用餐了,請你讓她坐到另一桌去。”
服務員立馬看向濃妝豔抹的女人,可讓她始料未及的是,還沒等她擺出正義凜然的姿态,本該理虧的對方就仰起臉來,沖她不屑地笑了笑。
服務員雖然才上崗一個月,但在其他店家工作的時候,這樣的刁民客人她可見多了,所以,她愈發不爽于對方那種嚣張的态度,當即就在心底認定了,這絕對不是個善茬。
“這位小姐……”
“你是新來的吧?”
誰知她還沒“客客氣氣”地請人離開,人家就搶先一步截斷了她的話頭。
“只有新來的,才會這麽的沒眼力,竟然看不出我是你們老板的女兒。”
此言一出,別說是被針對的服務員了,就連邊上的鐘晴,也不由自主地愣了愣。
緊接着,回憶就破繭而出。小丫頭突然記起了,當年她這位“玩伴”離開孤兒院時,據說就是被個有錢的大老板給領走的。
不會吧?這麽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