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十一回:衛飛鵬力戰二魔,臨危際野狼救主(4)

第二天,楊銘和任晖離開飛鵬山莊,群狼一直跟在楊銘身後,楊銘一一撫摸它們的頭,和群狼告別道:“朋友們,我有點事要離開一陣子,你們幫我照看好我家好不好?以後我再來找你們。”狼雖然不會說話,但是從它們的眼神裏,可以看出它們很是不舍,它們好像聽懂了楊銘的話,走出幾步之後就沒有再跟過來了,只是站在那裏看着。楊銘走遠了,一回頭,發現狼群還在那裏,不禁喟然長嘆,道:“世人都有千萬心機,表裏不一,唯有它們才是最真摯的。”任晖聽後也嘆了幾聲。楊銘先把任晖送到最近的一戶人家養傷,所謂最近,那也是離飛鵬山莊五六十裏了,他給了那戶人一些錢,交待了幾句,農村人樸實,自然樂意想留。

于是楊銘和任晖告別,和任晖約定好待他傷養好之後便在山西太原相遇,到時候再同往鴻圖山莊,又吩咐他傷好之前千萬不可太用力,也不要急于前往山西,兩人互道保重。楊銘便取道南下,途經栾城城外,想起一個月之前曾在這裏與楊延昭結義金蘭,不禁兇生豪情,他心道:“待他日大哥起兵北伐,我便與他同去,大軍深入遼境時,早晚會遇到耶律達真和蕭安這兩人,到時候再殺他們,而我随軍斬殺遼将遼兵,若能助大哥恢複幽雲十六州,那便不但為父親和飛鵬山莊的弟兄們報了仇,更是完成了父親的遺願,父親若能看到,也一定會感到欣慰的。而至于出賣了父親的雲博瀾,我自會讓他得到相應的懲罰。”

他估計着任晖的傷要養好少說也要三四個月,因此它這一路南下時間充足,他本是樂觀好游之人,很快他又如一個江湖浪子一般,悠悠然然,竟略顯狂态。這日行了一日,這時已經是未牌時分,他肚子早就餓了,正想尋些吃的,忽見遠處似有人煙,便跑過去,果然是一家客棧,一摸身上,所幸還有一些碎銀,便走進去,随便挑了個位子坐下,店小二倒上茶來,問道:“客官,本店有新鮮的牛肉,要不來點?”楊銘道:“先切兩斤牛肉來。”店小二“趁熱打鐵”,又道:“客官,本店還有上等陳酒,雖不是名酒,卻也算得上是佳釀,要不來幾碗?”楊銘其實沒怎麽喝過酒,但聽說酒能開懷,便道:“甚好,先來一瓶。”店小二高興的道:“好嘞!客官稍等,酒菜馬上就來。”不一會,酒肉齊上,店小二給他倒了一碗酒便走開了,楊銘夾了一大塊牛肉吃了起來,啧啧稱好,聞到酒香沁鼻,又剛好口渴,便端起一碗酒大喝了一口,誰知酒烈塞喉,一碗酒下肚,感覺如同燒水沸騰了一般,他往日飲酒,都是小口小口的喝,這次卻如同喝水一般,如何受得了,不禁“啊”的一聲叫出來,那掌櫃的和店小二見狀,差點笑了出來。楊銘又吃了幾塊肉,再呷了一口酒,感覺這酒雖烈,倒也甘醇,便贊道:“好酒!”其實他哪知道這酒是好是劣,只是世人都如此而已。他又喝了幾口,感覺頭有點暈,心想:“楊大哥說要跟我暢飲三百杯呢,我要是一瓶都喝不下,豈不是讓人笑話?”于是邊吃便喝,勉強把酒肉都吃完,已是醉醺醺的了,雖覺頭暈眼花,但是滿心暢快,他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說道:“小二,快結賬,俺還要趕路呢。”店小二過來扶住他說道:“客官,您醉成這樣,如何趕路,還是在小店歇一宿,明日再走也不遲。”楊銘道:“不成不成,俺有急事。”那店小二心道:“有急事還喝成這樣。”無奈,只好叫掌櫃的過來結賬,他也沒聽清多少錢,便抖出一袋碎銀放在櫃臺上,道:“夠不夠?”掌櫃的說:“夠了夠了,客官,就是您吃十次都夠了。”楊銘就意正酣,說道:“那多餘的錢也不用找了,在你這放着,我下次再來。”這喜得那掌櫃的滿臉堆笑,他知道這些都是過路客,怎麽可能下次再來,笑道:“好嘞!好嘞!”楊銘轉身便走,剛走幾步,忽聞幾聲馬嘶,便轉回來問掌櫃的道:“老板,你這裏可有馬賣?”掌櫃的說:“有有有,客官您要幾匹?”楊銘道:“給我牽一匹過來。”掌櫃便讓店小二去屋後牽出一匹馬來,楊銘又道:“老板,你這酒不錯,贈我幾瓶可好?”掌櫃的道:“沒問題,沒問題,承蒙客官看得起小店的粗酒。”于是叫店小二拿了三瓶酒挂在馬鞍上,楊銘從來沒有騎過馬,這次買馬自然是酒醉中一時興起之事,他晃晃悠悠的出了店,店小二扶着他上了馬,楊銘從胸前搜出幾個剩餘的碎銀給店小二道:“小二哥,這是給你的小費。”這喜得店小二不住的稱謝。掌櫃的處來說道:“那客官,您慢走,歡迎下次再來。”此時他頭暈眼花,半醒半醉,手一拍馬肚,那馬便慢跑起來,楊銘也不去理會,任馬而行,那客棧的掌櫃一看手裏的一袋銀子,這可比得上店裏一個多月的收入,他看着楊銘遠去的身影笑了幾聲,轉身回店,自語道要是多幾個這樣的客人那有多好。

楊銘伏在馬上任其行走,那馬卻是匹農家劣馬,跑不了多久就慢了下來,邊走邊吃草,這時他感覺頭腦清醒了許多,看到馬鞍上的幾瓶酒,想起自己剛才半醉中做的事,一摸衣袖,兩袖空空,不禁嘿嘿的笑了起來,揭開一瓶酒的酒蓋又喝了起來,想不到他天生好酒量,剛才喝了一瓶,一陣頭暈過後就沒事了,從那以後,他開始變得嗜酒了。楊銘起初還不怎麽會騎馬,總是指東卻走西,後來也摸出竅門來了,那馬也聽話了,他一踢馬肚,叫聲:“駕!”那馬便奔了出去,他坐在馬背上,感覺縱馬奔馳是那麽的爽快,比他的輕功快了不少。

冬天的暖陽曬得人洋洋懶懶的,很多人都喜歡午後坐在牆角曬太陽,把毛衣翻出來找虱子。在去往東京汴梁的官道上,有一個人身穿破舊的狐皮大衣,騎着一頭毛驢,邊喝酒邊唱歌,唱的是李白的《将進酒》,只聽他唱道:“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複回。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奔流到海不複回。人生得意須盡歡, 莫使金樽空對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複來。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唱一句,喝一口。這個人就是楊銘,他早就把那匹馬給換成了一頭毛驢和一件大衣,順便還換了幾瓶酒。此時的他性情大變,并且嗜酒,前面是一座山,翻過了這座山便是汴梁了,楊銘看了看天上,日已過頂,心想趁早過來此山再去找人家投宿,要不然在山上過夜時遇到出來覓食的大蟲或者是豺狼之類的可就糟了,于是踢了下驢肚子,得兒得兒的往山上走去,又走了一程,就快要到山頂了,他仍是邊喝酒便唱歌,這時唱的卻是漢高祖劉邦的《大風歌》,他唱道:“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四海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正走着,見前面山頂上忽然冒出幾個人來,他定睛一看,共是五人,個個手上都拿着一把樸刀,擋在道上,楊銘心道:“莫不是大蟲豺狼沒遇上,卻遇上了攔路搶劫的強人?”随後又想:“我身上又沒值錢的東西,頂多這驢兒給他們牽了去,怕甚麽?我倒是想看看他們有什麽本事,敢惹本大爺,看我不給他們點苦頭嘗嘗。”楊銘心裏算計已定,便照樣大模大樣,邊走邊唱的往山頂走去。正是:練得一身好武藝,豈懼毛賊攔路人。

未知後事如何,且看寫文分解。

青龍偃月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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