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賀厲誠憔悴了許多,穿着白色病號服癱坐在牆邊的他,蜷成一個小小的影子。
離歌走進病房,将手裏的花束放在他病床上,“你怎麽樣?”
賀厲誠擡起頭來,黑眼圈比以前更加嚴重不說,眼睛裏還全是紅血絲。
“當啷”一聲,他手裏的槍落在了瓷磚地面上。
離歌拿捏着,不知道自己該不該過去扶起他,“要我扶你起來嗎?”
賀厲誠搖了搖頭。
窗臺邊還有打鬥過的痕跡,放在上面的盆栽綠葉歪七扭八,窗簾被扯下一小半,尴尬地懸在空中。
離歌站着,賀厲誠擡起手腕看手表,“我已經報警了,三分鐘後,阿明他們會過來處理這件事情。你要有什麽話,最好在三分鐘內說完,我不想牽累你。”
離歌很想問他,好好的,他為什麽要殺那個叛變卧底,但話到嘴邊,又變成了,“那個叛變的卧底,怎麽會在這裏?他不是應該已經被收監了嗎?”
賀厲誠紅着眼睛看她,“是我替他申請在精神疾病治療的,這麽多年的生死兄弟,我不希望他下半輩子都在監獄裏度過。”
這…這算不算濫用職權?那個叛變的卧底,精神上應該沒有什麽問題吧?
離歌頓時沒有話說了,她站着,聽到身邊有細小的聲音,“嘿嘿,我知道剛才發生了什麽事情哦。你想知道嗎?”
是身側桌子上的葡萄在說話。
離歌知道技能【證物有言】已經啓動了,于是輕聲問它,“你說吧,我想知道。”
那顆說話的葡萄從葡萄串上滾落下來,問葡萄串不遠處的榴蓮,“榴蓮大哥,剛才的事你也看到了吧?能不能幫個忙,和我一起重現給這位美女看呀?”
桌子上身型巨大,身上裂了好幾個口子的榴蓮慵懶地擡了擡眼皮,“我盡量。”
葡萄和離歌說,“你可看好了,一會兒我要和榴蓮大哥開始角色扮演。我扮演的是掉下樓的那位,榴蓮大哥扮演是拿槍的那位。”
離歌點點頭,葡萄和榴蓮開始角色扮演。
葡萄(叛變卧底):“你把我弄成精神病關在這裏是什麽意思?你是署長,所以連監獄都不讓我坐了嗎?!”
榴蓮(賀厲誠):“監獄裏條件不好,你的腿有風濕病,去了那裏容易複發。而且,我不想讓他們知道你染上了du瘾。”
葡萄:“我是叛徒,我為了活命吸了黑幫老大遞上來的du品,還指證、害死了兩個兄弟!我沒資格住這麽好的病房。我願意去監獄舊病複發,你就讓我去吧!”
榴蓮:“......”沉默
葡萄(忽然激動起來):“你随身帶槍的習慣還是沒變啊?正好,我不想活了,你殺了我吧!來啊,槍口就抵在這兒!”
葡萄費力在自己圓不溜秋的身上找心髒的位置,雖然找了半天也沒找到:“開槍啊!我對不起你和其他兩個兄弟,我意志力薄弱,沒有完成任務反而倒戈。我該死!求你殺了我吧!”
葡萄聲情并茂,邊說邊在桌子上仰躺着費力地動。
遲鈍了兩三秒後,它爬起來:“榴蓮大哥,這時候我已經扳了你的槍了。”
“哦。”榴蓮聲音低沉的,有些倦怠,“蹦,槍響了。”
葡萄立即重新躺下,快速撕開自己果皮一角,用力擠了一些葡萄汁出來,“我…我….”
它順着葡萄汁順溜地翻了個身,沒再說話。
這意思,是表達它扮演的叛變卧底中槍流血死了?
離歌轉身看那個窗臺,按葡萄和榴蓮說的,之前是她錯怪賀厲誠了,他沒殺叛變卧底,那人應該是自殺的。
她向前走了幾步,往下望,底下圍觀的人,密密麻麻地又多了許多。
賀厲誠說,“三分鐘快到了,放心,我不會有事,你走吧。”
“那你多保重。”
賀厲誠垂下眼簾,什麽話都沒有說。
離歌往後退幾步,拿走了自己帶來的花束。
躺在桌子正中央,身下還有許多紫紅色葡萄汁的葡萄,慢慢翻過身來,舔了一下嘴角,語氣興奮極了,“榴蓮大哥!我好甜啊!”
榴蓮:“…哦。”
***
晚上睡覺前,離歌接到李明的電話。
他首先謝謝了她替他探望賀秉前輩,後又告訴她,下午發生的事情,正巧被住院大樓外的監控攝像頭拍了下來,賀厲誠被證實沒有殺人嫌疑,不會被起訴。
只是——
“因為休假期間非法持槍間接導致他人死亡,和涉嫌僞造罪犯精神病史,再加上老大他這段日子精神狀況很不穩定,上面很可能會撤銷他的署長職位。”李明頗為惋惜地在電話裏說,“再糟糕點,老大可能以後連警察都做不了了。”
還沒等離歌說點什麽,李明就要挂電話了,“總之,老大他以後仍會在朱醫生的醫院裏接受心理治療,你要是有什麽事情,随時可以找他。”
聽着手機裏急促的電話挂斷嘟嘟聲,離歌問系統:【a市警署沒了賀厲誠,會怎樣?】
系統回答:【無論什麽組織,只要失去了團隊主心骨,就容易潰散。】
末了,它說:【賀厲誠那邊具體情況不明,可能涉及警署內部權力鬥争,本系統嚴厲要求宿主不要蹚這趟渾水。】
離歌表示,她就沒想過要蹚渾水。
賀厲誠性子粗暴,有時候過于武斷,指不定不當警察,才是他美好人生的正式開始。
收拾了自己躺在床上,離歌照常進入副本任務攢生存時間。
***
恐怖小說作者發現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能從最後幾章找到邏輯漏洞複活朱心後,已經好幾天沒有更新了。
這一回的副本任務,離歌仍被系統君送到前面幾卷。
吐出嘴裏的一口黃沙,離歌跺一跺腳,看向眼前的漫漫黃沙。
這一卷,離歌記憶猶新。
這個沙漠前面的最盡頭,是一個監獄。
監獄裏關押了許多犯下重大罪行,等待處決的罪犯。
十幾年前,有一個連環殺人兇手從監獄逃脫,躲到了沙漠最中心。
因為單憑一己之力,很難渡過這個沙漠。獄警們又在沙漠中努力搜尋了半個多月,沒有找到逃脫的罪犯,所以誤認為他已經死在沙漠中,沒有再追究。
然而,那個罪犯不僅沒有死,還在沙漠中隐姓埋名,建了一個小旅館,仍然幹他的老本行,殺了不少進沙漠游玩的人。
祖國大地那麽多美好景致,哪裏不是風光旖旎?
為什麽偏偏要到荒無人煙、危險叢生的沙漠游玩?!
離歌拍掉自己肩膀上的沙子,看向不遠處,拖着個大南瓜,慢步向她走來的邋遢男人。
他頭頂字樣是【罪犯】。
離歌朝他走了過去,“你好,請問你是住在這裏的人嗎?”
這裏是沙漠啊!誰會住在這種鬼地方?!
罪犯低着頭,只聽到來人詢問的聲音,還以為是附近哪個村莊的村婦,擡頭一看,竟是一個清清爽爽的漂亮女生。
這麽水嫩的女孩子…要是能在路上帶着當做糧食就好了!
在監獄裏關了許久的罪犯,頓時有些反應不過來,“啊?是…不不不,不是,我不住這兒。”
離歌遺憾地“啊”了一聲,“我來這兒旅游,不小心和大夥兒走散迷路了,也不知道怎樣才能走出這個沙漠。”
罪犯心髒咯噔一聲,“大妹子別怕,我知道怎麽出去,你跟着我走就行了。”
離歌注意到他的嘴唇幹裂,“你好像很口渴,你沒帶水嗎?”
從監獄逃出來已經是十分困難了,還帶水?
罪犯抹了抹自己的嘴唇,“我沒帶水,你帶了?”
離歌搖頭,他說,“別擔心,我有這個!”
他抱起他的大南瓜,小心翼翼地翻開,給離歌看。
南瓜的底部,被他挖了一個拇指大小的洞,洞又用雜草塞緊了。
他小心翼翼地拔出雜草,用食指扣了一小點南瓜瓤,“要是餓了渴了就吃這個。我出來的時候,在農田裏摘的,很甜的!”
離歌面無表情點頭,“原來是這樣。”
怪不得,這沙漠綿延千裏,平常人想進來,必須備好足夠糧食和清水。
而他一個身上什麽都沒有的罪犯,居然逃到了沙漠中央,還定居了下來,簡直不可思議。
原來他是一開始拿不易被風幹的南瓜當做水源和糧食,後又劫取游客們的物資。
可能連游客的屍體都利用上了。
求生能力真強!
既然這個南瓜對他來說這麽重要,她就先把它搶過來。
離歌低頭問正小心往洞孔塞上雜草的罪犯,“我渴了,能給我吃點南瓜瓤嗎?”
罪犯猶豫,“我就只有這一個南瓜…..”
可看見離歌水嫩嫩的臉蛋,又變了主意。
要是路上南瓜不夠吃了,還可以吃這個傻姑娘,他決定先和她建立信任關系。
他爽快地将南瓜遞給離歌,“你小心點。”
離歌假意點頭,拿起南瓜,掂量了一下重量,将它舉過頭頂,重重砸在了低着頭琢磨南瓜味道的罪犯頭上。
罪犯被砸得暈乎乎,離歌的語氣也冰冷了起來,她一手抱着南瓜,一手提着他的腳往前拖,“其實我認識路,看在你好心給我南瓜吃的份上,我可以帶你離開這裏。”
她開始往前走。
罪犯暈乎乎的抓住沙子,“大妹子!走錯方向了啊!沙漠出口在你後面呢!”
前面是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來的監獄啊!
離歌語氣不變,“你的南瓜現在在我手裏,你要是不跟着我走,我随時可以把你扔在沙漠裏,讓你變成一具幹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