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
感,徹徹底底爆發出來,伴随的還有重重的挫敗感。
其實她也并沒指望,這輩子再不會見到向懷遠。但至少希望,是她可以當往事都随風的時候。而現在,她雖然刻意不去想起,但她知道那些往事并沒有随風而去,只要她稍稍面對,就會發覺過去的事情仍舊像陰霾一樣盤旋在上空。
宋明珠心情不好的時候,就不愛說話。知女莫若母,她除了開門時叫聲了爸媽,之後從進門換上拖鞋,一直到坐在沙發上,都沒有出聲,宋母自然猜到她有心事,轉頭打量了一臉菜色的她:“明珠,怎麽了?是不是遇到什麽不開心的事?”
宋明珠勉強笑出來,搖搖頭:“沒事啊,今天晚上我們經理請吃飯,還買了新鞋子,挺高興的。”
宋母道:“我和你爸現在是沒能力幫你做什麽,但你要是遇到什麽不開心的事,一定要告訴媽媽,至少我們可以給你分擔一點。”
宋明珠動容地嘆了口氣,摟着母親道:“媽,我真沒事,就是工作有點累,這是難免的嘛,你別瞎擔心了。對了,爸爸今天怎麽樣?”
宋母道:“挺好的,自己拿勺子吃的飯。看了本書後,說有點累就早早睡了。”
宋明珠哦了一聲:“我也困了,今天學爸爸早點睡。”
洗漱完畢,回到自己的小房間。她習慣晚睡,這個時候哪裏真的睡得着。随後從櫃子裏抽出一本老書,躺在床上剛翻開,一張照片從裏面掉了出來。
她随手拿起來,目光落在那照片上,忽然怔住。
這是四年前的老照片,如果不是從書裏掉出來,她已經忘了自己還曾拍過這樣一張照片。照片上是當時宋父給她舉辦畢業派後,在酒店門口的噴泉前拍的照片。
身後噴泉在五彩燈光中綻開。她那時才是青春無敵,滿臉的膠原蛋白,穿着一身香奈兒,笑得像個傻逼。
照片中的她,大概是真的開心,或許是當時活了二十二年最快樂的一天,即使後來她知道這一天不過是她人生中徹頭徹尾的笑話。但那時的快樂是真實的,因為向懷遠對她表白,從那天開始,他成為她的男朋友。
這張照片也是她和向懷遠的唯一一張合影。向懷遠就站在她旁邊,與笑得燦爛的女孩相比,他表情看起來冷淡平靜,眉宇間甚至還微微有些不耐煩。
只是當時的宋明珠對此渾然不覺,還當他是習慣性冷漠。她正值迷戀偶像劇的年紀,這種酷酷的男生深得她心。然而,她在很久之後才知道,向懷遠并不是對誰都高冷淡漠,相反他在職場上圓滑世故長袖善舞,是善于迷惑他人的謙謙君子。
他不過是對自己冷漠罷了。這個男人是做戲高手,但是在她面前,連演戲都演得不敬業。
宋明珠将照片□□書內,但想了想又摸出來,猶豫了片刻,把照片從兩人中間撕開,又撕成碎片,丢進了床邊的垃圾桶。
書是看不進去了,她幹脆蒙頭躺在床上。不知過了多久,終于漸漸沉睡過去。
睡夢中她回到了自己二十一歲大四開始的那一年。
作者有話要說: 回憶不多,穿插方式。男主性格槽點多,但肯定不渣,跟女配也不會有任何不正當男女關系。
那啥,明天要上班的孩紙,你們還好嗎
☆、初見
宋明珠是典型在投胎這門技術活中獲勝的那一小波。宋父宋母本是機關幹部,早年跟随下海潮下海,并且一路順暢,後來涉足地産業,成為江城頗有名望的土豪家族。從宋明珠記事起,她就是個想要什麽就有什麽的孩子。
宋父宋母因為年輕時忙着奮鬥,三十好幾才生下宋明珠,又因為工作忙碌,陪伴孩子時間不多,對他們這唯一的女兒,可以說是百般溺愛,所有陪伴的缺失,都靠物質來彌補,以至于後來宋明珠被寵成了一個驕縱任性只會吃喝玩樂的腦殘傻叉。
宋明珠打小不愛學習,好在家裏錢多,今天送她學這個,明天送她學那個,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最後也留下了一兩門半吊子的特長,美術算得上其一。她憑着這個特長和她老爸的錢,上了江城本地一所重點大學的美術系。
混到大四,同班同學都出去實習找工作。宋明珠也裝模作樣去了自家公司實習,還為了滿足自己虛榮心挂了個執行董事的名頭,只不過依舊是三天打魚兩天上網。一個星期五天工作日,能有兩天出現在公司已經算是奇跡。
她第一次遇見向懷遠,就是在那個奇跡的一周。
宋家的寶木地産是美欣廣告的客戶,而向懷遠當時還只是美欣創意部的一名普通職員,當時跟着他們的總監來談新樓盤廣告創意的工作。
那天宋明珠因為頭天晚上跟狐朋狗友喝酒唱歌到淩晨才回家,醒來已是大中午,本來沒打算去上班,但又實在無所事事,便頂着宿醉後的倦容,去了公司。
渾渾噩噩進電梯時,恰好遇到向懷遠一行人出來。那是宋明珠長那麽大,第一次體會什麽叫做一見鐘情。總之就是當她看到那個人,心裏仿佛瞬間千樹萬樹梨花開。
宋明珠自小生長在優越的環境中,長得也漂亮,是別人口中典型的白富美,英俊的男人,當然見過不少。實際上向懷遠也并沒有好看到驚天動地。宋明珠也并不覺得自己是在以貌取人。
偏偏當她目光落在向懷遠臉上,就被這個年輕的男人莫名其妙吸引。也許人與人之間都有種特別的磁場,向懷遠的磁場恰好對上了宋明珠。
她本來渾渾噩噩的腦子,頓時清醒。視線毫不遮掩地看着向懷遠。
送向懷遠他們下樓的人,是寶木地産廣告部經理陳茜,她是公司老員工,自然認得宋明珠這個大小姐。
陳茜道:“明珠,你來上班了?”
“嗯,茜姐,這兩位是?”宋明珠點點頭,眼睛仍舊看着向懷遠,
陳茜難得看到不學無術的老板千金關心業務上的來往,忙不疊介紹:“這兩位是美欣廣告的王總監和向先生,來公司談我們新樓盤的廣告推廣。”
宋明珠笑着點點頭,從自己那只價格不菲的名牌包裏,掏出兩張名片遞過去,假裝職場中人的模樣:“兩位好!希望美欣和我們寶木地産合作愉快。”
王總監對眼前過于年輕的女孩的身份有些費解,尤其是看到名片上執行董事四個字,更是不可思議,但是後面的宋明珠三個字,他又立刻茅塞頓開,笑了笑道:“原來是宋總的千金,幸會幸會。”
宋明珠接過他遞過來的名片,敷衍地看了一眼,又去看他身旁的向懷遠。只見向懷遠面無表情瞥了眼手中的名片,便随手放了進了文件袋中。不過礙于社交場合,他還是将自己的名片交換給了宋明珠。
宋明珠如獲至寶地拿過他的名片,跟兩人道別:“二位慢走。”
回到自己辦公室,她愛不釋手地看着拿着那張名片左看右看。其實名片設計很簡單,就是公司統一印刷的工作名片,除了美欣的标志,就是創意部專員向懷遠五個字。下方是郵件地址和兩個電話,一個座機一個手機。
因為從小太優渥的生活環境和過度的被溺愛,宋明珠極度忠于自己的內心,想要的就要得到,不想要的就趕緊滾蛋。她從十六歲開始,也有過好幾次戀愛,但都因為她認為不是自己想要找的感覺,每一次時間短短就無疾而終。
在宋明珠深受言情小說和偶像劇荼毒的年齡,她認為愛情就應該是一種火星撞地球天崩地裂的感覺。
而見到向懷遠的第一眼,她就覺得這個男人給了她這種夢想的感覺。
事實上,兩年後,向懷遠确實給了宋明珠天崩地裂的感覺。
宋明珠不僅忠于自己的內心,還是個行動派。物質上的過于充實,以及精神上的嚴重缺失,導致宋明珠從青春期開始,就有一種扭曲的自信,并且不知矜持為何物。讓她覺得只要自己想要,就一定可以得到。就好比小時候想要的洋娃娃,長大後想要的高跟鞋,以及各種誇獎和恭維。一切的一切都理所當然。
所以她覺得自己對這個叫向懷遠的男人一見鐘情後,他也會喜歡上自己,也必然是理所當然。
後來宋明珠才知道,自己那種扭曲的自信,還有一個稱呼,叫做公主病。而且還是最傻逼的一種。
但當時的她對此渾然不覺,并很快開始了自己人生中最愚蠢的一段時光。
宋明珠很容易就查到了向懷遠的信息。生于西南山區,江大畢業的高材生,進入美欣兩年,如今是美欣冉冉升起的新星。
兩人初見後的第三天,宋明珠開着自己今年收到的生日禮物,兩百萬的紅色保時捷,去了美欣樓下。
廣告公司加班是常态,尤其是美欣這種大公司,通常更加慘絕人寰。宋明珠打聽到的消息,向懷遠下班時間大多在九點之後。
她從九點開始在樓下等待。即使是夜色正盛的時候,她這輛車子也顯得十分拉風,許多從大樓裏出來晚歸的人們,都會看向這邊,猜測裏面的主人是什麽樣子。
宋明珠等到自己要等的人出現,已經是九點半。
向懷遠提着一個文件包,手上搭着一件外套,白色襯衣的領子,閑閑散散松開,本來一絲不茍的發型,也微微有些淩亂,整個人看起來有種慵懶的魅力。
但這只是在宋明珠眼中。她并不知道,經過一天繁忙工作的向懷遠,已經累得像一條喪家之犬。實際上對于二十四歲的向懷遠來說,在這個偌大的繁華都市裏,他确實只是一個像是蝼蟻一樣的漂泊者。他跟那些想要出人頭地,但仍舊在現實中苦苦掙紮的底層年輕人,沒有任何兩樣。
而這些對于宋明珠來說,完全是不能理解的問題。
她看到向懷遠從大樓裏出來,立刻按了按喇叭。向懷遠沒有反應,她又拉下車窗,伸出頭叫了一聲向懷遠的名字。
向懷遠聞聲轉過頭看向這個豪車裏的女孩。他看起來已經不記得宋明珠,但職場養成的良好素養使然,他走近車邊,彬彬有禮問:“小姐,你叫我?”
宋明珠拿下大晚上還戴着的用來裝逼的太陽鏡,擡頭看他:“你不認得我了?”
向懷遠眉心微微蹙眉,似是在回想。他記憶力絕佳,其實第一眼就已經想起這個年輕地過分卻也奢靡地過分的女孩是誰,她是寶木地産名義上的執行董事,但實際上大概還只是個學生。
在距離出人頭地尚有一段距離的向懷遠,跟大部分出生貧寒的草根青年一樣,都有着一點偏執的憤世嫉俗心态,所以他向來看不上這些驕奢的富二代,抑或者也可以稱之為嫉妒,只是他們不願意承認而已。
向懷遠思忖片刻,開口問道:“您是寶木地産的執行董事宋小姐?”
宋明珠很高興地笑開:“是我,有空嗎?我請你去喝一杯?”
向懷遠一副辦公的語氣道:“是要談廣告上的事嗎?今天有些太晚,我們可以約個合适的時間,我到時去你們寶木地産辦公室詳談。”
宋明珠歪頭似笑非笑看他:“不是公事你就不願意跟我談嗎?我請你喝酒,又不要你花錢。”
她的直白讓向懷遠稍稍愣了片刻才反應過來。他臉上浮上一絲壓抑的羞辱和怒意,但語氣仍舊平淡:“宋小姐如果是有公事找我,我一定盡力而為讓您滿意。但若是工作之外的事,不好意思我真的很累,沒有宋小姐這樣的閑心。”
說完,便轉身頭也不回地離去。
禮貌客氣的言語裏,有着拒人千裏的冷意。
只是宋明珠當時是典型的很傻很天真,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給一個有着強烈自尊心,卻還一無所有的年輕人,造成了多大的羞辱。
她被衆心捧月慣了,頭一回遇到這種對她主動的殷勤視而不見的男生,簡直就像是發現奇妙的新大陸。
所以她不僅沒有因為向懷遠的拒絕而生氣,相反她覺得自己對這個男人不僅一見鐘情,而且二見就直接傾心了。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從前的畫風比較感人,大概可以比照帕裏斯.希爾頓,不過沒那麽壕而已~~然後呢确實是中二期的腦殘,所以也不用苛責男主了~喜歡個缺心眼也挺不容易的
☆、倒追
宋明珠的倒追生涯正式開啓。
在連續幾個星期到向懷遠公司樓下等他下班,約他吃飯失敗後。宋明珠決定曲線救國,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謀私利。
因為向懷遠負責寶木新樓盤的創意案。以私人的名義約不到向懷遠,宋明珠就用寶木地産執行董事的身份約他,沒辦法約他到外面的餐廳酒吧,就約他到自己的辦公室。
向懷遠到底只是個打工仔,客戶有約,即使明知道宋明珠另有目的,但也不可能拒絕。
宋明珠雖然上班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但她老爹的公司做的是地産,最不缺的就是房子,所以她這個不幹活的執行董事,還是有一間專屬的辦公室的。
說是辦公室,不如說是宋明珠在公司的私人小天地,一個小套間,被她裝修得花裏胡哨,衣櫥鞋櫃應有盡有,甚至還有酒櫃和家庭影院。
向懷遠第一次進到這個所謂的辦公室時,眉頭皺成一個大大的川字。他工作兩年,也算見過不少土豪富二代,但是像宋明珠這種被寵成如此窮奢極欲的女孩,大概還是頭一回見着。
宋明珠對他驚愕的反應渾然不覺,還頗有些得意地問他自己的辦公室漂不漂亮。
向懷遠讪笑兩聲。
因為是約談工作,宋明珠也要裝模作樣地聽一聽向懷遠講講創意的事。而向懷遠雖然知道無論他講的有多認真,這個坐在辦公桌後,從頭到尾一臉花癡狀的女孩根本就一個字不會聽,但是他還是要一個專業人員的素養,認真地跟她讨論。
許多年後,宋明珠再想起這一幕,幾乎可以設身處地地想象出向懷遠是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忍住一掌PIA飛她這個傻逼的沖動。
當然,這就是有錢人的好處,即使向懷遠多麽不情願和這個草包富二代有任何瓜葛,但是只要她以工作名義邀請他去她的辦公室,向懷遠就沒有理由拒絕。
不過宋明珠追男人的計劃,也确實不算有多大的進展。向懷遠和她永遠只談公事,只要一談到私事,他就冷着張臉緘口不言。
宋明珠見過他和別的客戶談話,總是溫文爾雅面帶笑意。唯獨當着她的面,談工作時面無表情,不談工作更是冷若冰霜。
當時的宋明珠雖然缺心眼,但也看得出向懷遠對她的态度,是一種再明顯不過的拒絕方式。然而,或許宋明珠真的是太過順風順水,他越拒絕,她就越對他欲罷不能。
也或者,她是真的迷上了這個男人。以至于每次聽他面無表情地和她談工作,她都覺得心曠神怡。
當然,宋明珠雖然草包,但靠着僅有的一點天賦和商業知識,也足以了解向懷遠是一個才華橫溢能力卓絕的男人。于是她就更迷戀他了。向懷遠與她多年未實現的少女幻想完美重合。他就是她幻想中的男人。
一個一無所有但英俊有才努力拼搏向上的年輕男人,和一個不愛富二代獨愛貧寒男人的千金小姐。這簡直就是偶像劇的标配,結局想當然就是兩人經過重重艱難,多年後貧寒男子功成名就,兩人終成眷屬。
她甚至将向懷遠對她的拒絕,腦補成是因為他自尊自卑,所以不願與一個富二代女孩交往。因為在宋明珠看來,她有錢貌美性格真善美,從小到大就沒人不喜歡她。向懷遠怎麽可能不喜歡她,這根本就不科學。
多年之後,宋明珠再想起當年的自己,時常都有恨不得穿越回去,将那個傻逼的女孩一棒子敲醒,告訴她一個事實:向懷遠是真不喜歡你,也是真的瞧不起你。
宋明珠對向懷遠的糾纏,從頭一年的夏末,不知不覺就持續到了第二天的仲春。向懷遠依然對她冷淡疏離,除了工作上無法避免的交集,私人時間從不慷慨地分給宋明珠一絲半點。
在這将近一年的時間,宋明珠見證了向懷遠在美欣日漸冒頭,因為幾個經手的大創意案子,反響極佳。向懷遠在廣告圈也有了些薄名。
這個時候他才二十五歲,但已經可以看得到必然會出人頭地的苗頭。
宋明珠無比堅定地認定了自己選對了人。而向懷遠也無比堅定地對她的追求無動于衷。
宋明珠有幾個關系親密的狐朋狗友,也是從小一起玩大的發小,都是跟她一樣不知人間疾苦的富二代。
她倒追一個來自農村的普通白領男人的轶事,很快傳遍了這幫朋友圈。在将近一年還未得手後,這幫朋友都一致認為非常不可思議。
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向懷遠作為一個鳳凰男,對高攀宋明珠這樣的頂級白富美,心中難免有自卑感,沒有任何信心,也害怕被別人說圖女人錢。
宋明珠對狐朋狗友跟自己所想一致的這個結論表示很滿意,大手一揮,要求集思廣益,幫她想策略。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句老話不是說說而已,宋明珠這樣的草包富二代,能一路玩下來的,無論從三觀到智商,自然跟她都是不分伯仲。
幾個朋友一合計,說向懷遠這種農村考入城市的鳳凰男,多半思想傳統,生米煮成熟飯最有用。
宋明珠抱了抱胸口:“我還是個黃花大閨女,萬一人家不認,我這豈不是有點吃虧?”
狐朋之一戳了下她腦袋:“你傻啊?誰讓你真跟她來真的?找人把他灌醉,往酒店房間一擡。你什麽都不用做,就脫了衣服等他第二天醒來。到時他看到你們既成事實,哪裏還會記得什麽自卑,馬上就會對你負責。”
宋明珠眼睛一亮,覺得這騷主意靠譜。
要灌醉向懷遠是非常簡單的一件事。宋明珠發小們家的公司,有好幾個都是美欣的客戶,随便讓兩個朋友,安排一個工作飯局,約向懷遠出來,他也不會多想就會答應。
在廣告圈混了近三年,向懷遠酒量自然不會太差,但是客戶有備而來故意灌他,那場飯局,他到底還是喝趴下。
向懷遠不知道這是一個手段拙劣的圈套,他喝得人事不知,本想打車回家,但是對方公司體貼地給他在吃飯的酒店開了房間讓他休息,他自然沒多想就跟人上了樓。
向懷遠被人送進了宋明珠的房間,但他什麽都不知道。他酒品甚好,喝醉之後,就只會呼呼大睡,不說話也不鬧事。
當宋明珠看到趴在床上閉眼睡得人事不知的男人,有那麽一剎那,她覺得自己這種行為很惡劣。
向懷遠不是富二代,沒有任何背景,在這座城市獨自打拼,但只要他們這些有錢人稍稍動動手腳,他就只能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不過這種想法很快就消失殆盡,因為她發覺,原來醉酒後的向懷遠也是如此迷人。他的睫毛又黑又長,密密的一層覆蓋在眼下,讓他看起來少了白日裏面對她時的那份冷漠。他雙頰因為酒意而嫣紅,讓他的輪廓看起來柔和了幾分。嘴唇微微翕張,像是在等待一個吻。
宋明珠忽然心跳得很厲害,她抿了抿嘴,終于湊上前,輕輕地含住向懷遠的嘴唇。他的唇溫熱而柔軟,幾乎将宋明珠那顆極速跳動的心頃刻融化。
這不是她的初吻,但比起十六歲和初戀男友蠢蠢欲動的嘗試,這個輕描淡寫的吻,卻有種讓人置身于驚濤駭浪中一般。興奮而刺激。
向懷遠不是一吻就醒的睡美人,他只是一個醉得人事不知的男人,所以宋明珠戀戀不舍地在他唇上留戀許久,他也沒有醒過來。
宋明珠還脫了她的衣服,雙手發抖,小心翼翼,但是眼睛卻一直停在他身上。她将他上下看了個遍,甚至猥瑣地摸了他。
有那麽一刻,她希望這個生米煮熟飯是真的。但是向懷遠一點動靜都沒有,她也怕他真被她弄醒之後,會頭也不回離開。
所以,宋明珠只是脫光了自己,安安靜靜躺在他身邊。
向懷遠醒過來是在第二天清晨。
宿醉的頭疼,讓他一時有些恍惚,直到看到睡在他旁邊的宋明珠,才目光清明,微微怔了怔,眉頭皺起:“怎麽是你?”
宋明珠故意露出□□的肩膀,不要臉地照着事先排演好的臺詞道:“怎麽?吃了就不想認賬?”
向懷遠沉默地從被子裏出來,他身上衣服昨晚已經被宋明珠脫光,四散在床下,看起來像經過了一場引人遐想的戰役。
他淡定地将衣服一一撿起來,從從容容穿好,仿佛對後面那道直直看着他的目光渾然不覺。
宋明珠自然不滿意他的沉默,坐起身道:“向懷遠,你什麽意思?你都把我給睡了,還要逃避嗎?”
向懷遠忽然用力扔下手中的領帶,轉身怒目看向她,吼道:“宋明珠!你他媽覺得很好玩是不是?”
宋明珠被他這模樣吓了一跳,向懷遠再如何對他冷眼冷臉,也從來沒用過這副面孔。她頓時有點哆哆嗦嗦道:“你什麽意思?你要不願意負責我也沒什麽好說的,反正也是我自願的。不過你生氣做什麽?又不是你吃虧!”
向懷遠額頭青筋暴露,紅着眼睛指着她道:“我跟沒跟你睡我自己清楚,要玩這種小把戲,你也先問問男人喝得爛醉會不會硬得起來!”他撿起地上宋明珠的內衣,往她頭上扔去,“你要亂睡去找別的男人,別他媽跟你那些狐朋狗友聯合起來玩我,我沒那個閑工夫奉陪。”
說完,怒氣沖沖摔門而出。
宋明珠從頭上将內衣拿下來,悻悻地嘟囔:“有那麽生氣麽?”
不過她也知道這回是真搞砸了,也不得不接受一個事實,向懷遠似乎真的不喜歡她。
宋明珠再不知矜持為何物,在經過這麽一鬧之後,也沒臉短時間裏再去對向懷遠死纏爛打。
然而她發現一個可怕的事實,她對向懷遠的喜歡,比她想象的更加深厚濃烈。她忘不了他,腦子裏總是他。
宋明珠覺得自己失戀了,真正意義上的一場失戀。
她從來沒有過如此想念一個人,想念親吻向懷遠的感覺,他成為她春夢的唯一男主角。
宋明珠體會到一種從未體會的失魂落魄,整天和安慰她的狐朋狗友醉生夢死,就這樣渾渾噩噩過完了她大學的最後兩個月。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以前的畫風也是挺醉,男主哔了狗才這麽倒黴,所以大家沒必要讨厭他(怎麽感覺這個作者對自家男主不太自信啊)
☆、酒局
宋明珠從這荒誕的不知是夢境還是回憶中醒來。
目光所道之處是老舊房子發黃的天花板,和那上面已經積滿灰塵的白熾燈。她揉了揉昏昏沉沉的頭,仍舊有些不知今夕何夕的悵然。
其實她已經很久沒有回憶過往事,那些曾經被粉飾過度的青春年少時光,在她的人生從雲端跌入泥濘之後,統統都變成了別人茶餘飯後的笑談。實際上連她自己都覺得曾經的宋明珠,是個難以啓齒的笑話,所以她害怕回憶,也害怕見到那段荒唐往事裏的舊人。
她不願再見到向懷遠,她想并不是因為心裏還念着他想着他,她不過是怕面對曾經的宋明珠,害怕想起那些愚蠢而可笑的往事。
但顯然,她不過是自欺欺人。向懷遠一出現,那些往事就紛沓而至,令人隐秘而羞恥的傷疤就□□裸展示在她面前。
她在床上郁卒地躺了一會兒,有些懶懶地不想動,直到響起敲門聲,宋母在外頭道:“明珠,你是不是睡過頭了?再遲點上班就要遲到了!”
殘酷的現實立刻提醒宋明珠,她不是夢裏那個可以為所欲所的女孩,她要賺錢生活養家,還有爸爸的藥費康複治療費。這幾座大山齊刷刷向她壓過來,她再沒有心思傷春悲秋,立刻像是一個精力充沛的鬥士一樣,從床上彈起來,匆匆忙穿衣洗漱出門。
幾乎是跑着進的辦公室打卡,趕上了最後兩分鐘,宋明這個月的全勤獎得以保住。這個小小的慶幸足以讓她開始一天還不錯的心情,何況明天還是周末。
又是忙碌的一天,宋明珠難得手頭上緊要的工作做得差不多,可以準點下班回家和父母好好吃頓飯,然後早早休息,享受一個完整的周末。
不料,正要收拾離開,公司老板陳總忽然駕到,辦公室本來準備下班的同事,立刻裝模作樣對着電腦認真工作。
易佳明從辦公室裏走出來迎接:“陳總,你怎麽來了?”
陳總道:“來看看你們部門我這幾天不在的時候,怎麽樣?”
易佳明笑呵呵道:“都挺好的,大家上班可有勁兒了,尤其是明珠,我手上幾個案子她都幫我弄得差不多。”
陳總點點頭,想起什麽似的道:“你今晚是要和樂凱電子的郭總吃飯吧?”
易佳明點頭:“是,下半年的廣告合同,業務部那邊還沒談好,郭總非要跟我談。”
陳總道:“郭總雖然是個難纏的主,但他是我們的大客戶,你好好跟他談。對了,把明珠帶上。”
易佳明愣了下:“帶明珠幹什麽?你又不是不知道郭總是個老色狼,我一個人去就好了。”
陳總不滿地瞪了他一眼:“說你機靈,這個時候硬是給我裝傻充嫩。你說帶明珠去幹什麽?就是陪他喝點酒,生意場上這種事正常得很,你別給我較真兒。再說有你在,明珠能有什麽損失?”
易佳明還想反駁,宋明珠已經站起來道:“陳總,您放心,我收拾收拾,馬上跟經理去。”
易佳明恨鐵不成鋼地瞪了她一眼,又不滿地朝自己老板冷哼了一聲,轉身進了自己辦公室。
陳總不悅地擡手虛指了指他的背影:“這家夥真是越來越不把我放眼裏了!”
宋明珠讪讪笑了笑:“經理他學設計出身的就是這種桀骜不馴的性格。”
陳總挑眉:“沒錯,有個性我欣賞。”說完,又叮囑她,“今晚的合同務必談下來,你看着佳明,別讓他在郭總面前整什麽幺蛾子。”
“明白。”宋明珠道。
待陳總離開,收拾好包包準備離開的苗苗,湊在宋明珠耳邊小聲道:“資本家真是缺德,明知道那個郭總對你沒安好心,還非要你去跟他吃飯喝酒拉合同。這不是逼良為娼麽?咱怎麽說也算是創意工作者,還得幹這些?想起來就不爽。”
宋明珠啐了一口,又嘆道:“就是吃個飯喝點酒,沒什麽大不了的。誰讓咱是打工的呢!不過我又不是一個人去,有經理在,吃不了虧。”
苗苗道:“那你自己注意點,別讓那郭總揩到油。經理雖然不靠譜,但這種事上還算三觀端正,你跟緊着他別落單。”
宋明珠被她這緊張兮兮的語氣逗笑,朝她眨眼點點頭。
飯局的地點是一家五星酒店餐廳包廂,被易佳明稱之為老色狼的郭總,實際年齡四十五,目測年齡五十四,油頭地中海,酒糟鼻大黃牙,五短身材将軍肚。
易佳明剛剛跟着服務員進包廂,就低聲暗罵了一句:“真特麽是醜人多作怪!”
郭總見人進來,熱情地站起來:“小易啊,你說什麽呢?”
易佳明立刻露出一張燦爛的笑臉,高聲道:“我說真是好久不見甚是想念啊,郭總。”
郭總嘿嘿笑着走過來和他握手:“你這嘴巴說話我愛聽。”
說罷,又伸手到宋明珠面前:“哎呀,宋小姐才是好久不見,啧啧啧又漂亮了,再這麽下去得趕上天仙了。來來來,快請坐。”
說是這樣說,但是手卻一直緊緊握着宋明珠的手不放,還不動聲色地摸索了幾下。
宋明珠忍住他朝自己噴來的重口味口氣,咧嘴笑道:“郭總,你好。”
易佳明默默翻了個白眼,忽然哈哈大笑兩聲,伸手用力攬住老色狼的肩膀,将他往裏面拖:“郭總,站着幹什麽?您可是我們大客戶,這樣客氣我們都有些不好意思。坐坐坐,我們邊吃邊聊。”
宋明珠順勢抽開自己的手。
入座後,郭總見自己和宋明珠隔了個易佳明,又起身道:“小易,咱倆換個位子,我跟宋小姐坐一塊,這都多久沒見了,我可是有很多話跟宋小姐說呢。”
易佳明嘻嘻笑着将他按下去:“郭總說這話我可不愛聽,咱可也是好一陣沒見了,我也有很多話跟郭總您說呢!”
他賤吧兮兮的語氣,別說是宋明珠,就是坐在對面的郭總兩個助理,也因他這話忍俊不禁。
郭總倒也不強求,樂呵呵坐下來:“行,咱哥倆今兒好好唠唠,喝個痛快。”說罷,又朝宋明珠道,“今天宋小姐也得喝哦,咱都不醉不歸。”
易佳明豪氣道:“行,咱不醉不歸。不過先把合同談好再痛痛快快喝,免得我正事沒做光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