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 3追求

曹禺翔是學生會長的候選人之一。坐擁着全國英語大賽第一名和辯論賽第二名的名號。盡管他頭腦好,尤其英文能力突出。可惜不管是長相面,運動面還是人氣指數都沒有另外幾位候選人高,所以相對的知名度也不怎麽高。不過這樣也好,不用顧及形象問題。因此,這就不能怪勉強擠進英語A班的我,過了3個月還完完全全沒注意到他的存在。直到一天下課,我收拾完課本準備去另一個教室趕歷史課。正要經過他的坐位時,他突然擋住我,嚴肅的問:“喂,你是中國人吧?” 我點點頭。

我們學校是國際私立高中,所以有很多外國人,不過中國人并沒有我想象的多。曹禺翔和我是我們學校僅有的八個中國人中的其中兩個人。

“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好嗎?”他直接的問。完全沒有這方面經驗的我,只能愣在原地,傻傻的接過他給我的紙條,寫下我的電話,再在處于意識模糊的情況下走出教室。

已經不知道我在那一天查看了幾遍電話,盡管他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可能是因為第一次有男生要我的電話,那種優越感,虛榮感讓我的大腦無法正常運轉。結果一直到放學我都沒有收到一封短信。有點沮喪之餘,倒也覺得理所當然。我長相平凡,不起眼。皮膚如所有青春期的女孩一般,是青春痘的戰場。身體又細又長,完全沒有嬌小柔弱的感覺。盡管被大人誇過漂亮,可那種感覺就像是說‘你好’一樣問候的必須語。正當我沉浸在自我批評時,曹禺翔已經在我面前一臉愁苦的瞪着我。我驚奇的睜着眼睛回瞪他,奇怪,有理瞪人的應該是我吧!你幹嘛滿臉委屈呀?!他匆忙的塞了一張疊的整整齊齊的紙給我,顯然很繁忙的他,接着馬不停蹄的往教導處的方向走去了。我呆呆的望着他的背影,直到身邊的同學不耐煩的說:“發什麽愣,還不打開來看一看。”我才緩過神兒來,笨拙的打開紙條。紙條上只有幾行工整的痕跡還有一個表情圖:

你給我的電話號碼是錯的ToT

這是我的電話號碼 XXXXXXX3648,有空給我發短信啊!

我可以聽到自己的心跳聲,還有臉上的溫熱不管我多麽不想承認。這一刻,我是心動了。

經常發短信的我們很快成為了好朋友。他很想要一個女朋友,于是我就把好朋友的好朋友的同班同學介紹給他,她和曹禺翔都是上海人。她叫做黃韻怡。正如她小家碧玉的名字,她有着披肩的黑頭發,可愛的小劉海。渾身都是小女人的氣息。 一天晚上,他說他約黃韻怡下個星期五一起看電影,我告訴他那很好呀。他沒有回我,直到淩晨2點46分的那一封短信裏,寫着“不知道為什麽,我想的都是你。我想我好像喜歡上你了”。也就是這樣一封短信讓我徹夜未眠,讓我知道我是多麽來者不拒,多麽寂寞難耐當我意識到這點以後,我能做的似乎除了流淚什麽都沒有。

第二天的早上,我決定打電話果斷的拒絕他。

“昨晚的短信我看到了。”

“喔。”

“你是認真的還是開玩笑的?”

“如果你想把他看成玩笑也可以”。這是哪門子回答!?

“……”

“……”

“對不起,我無法接受你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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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被他的沉默弄的着急起來。

“……”

“那那再見了。”

“我現在就坐車到你家,我到了會給你打電話。”說完電話就挂了。

“???喂喂喂?”這是什麽事兒呀!!!真是後悔無意之間透露了自己的住址,讓他有機可乘。我該如何是好呢?我着急的原地打轉,借口去圖書館便匆匆出門了。在車站我緊張的手都開始冒冷汗。盡管心想着‘他一定是開玩笑的,他一定不會來的。他家到我家要40分鐘呢。他一定不會來的。’可是還是有一份期待讓我以單薄的衣裳對抗着寒風的秋季。也許我是想要試探他喜歡我的程度,也許是因為有人願意為我花這麽多心思,總之,我無法果斷的拒絕他

‘我到了,來接我吧’是我收到的短信。

見到他,只能說他是那種,想要打扮的很時髦,可是怎麽穿都穿不出High Fashion的主兒。又是一陣沉默與尴尬。

“你為什麽要來?”剛一出口我就後悔問這樣一個問題。

“因為我想見你。”簡單有力。我情不自禁的笑了。

“既然來了,我帶你轉轉吧。我家對面就是一個很大的公園。”曹禺翔點點頭。

公園裏人不多,陽光明媚,樹葉像披上金沙般光彩照人,充滿生氣。

“你平時就逛公園嗎?”

“基本上是吧,我喜歡在這兒看書或聽音樂。如果人少,我還會在樹陰下練舞。”

“哦,我看過你在學校練舞。”

“是嗎?!偷竊我!” 我開玩笑的說。他笑笑卻沒有接話。

接下來像是永無止境的沉默。我們什麽都沒說。只是安靜的在樹下的木凳上坐着。我突然覺得好累,我把頭靠在他肩上。我感覺他似乎沒有想到我會這麽做而吓了一跳。但他并沒有說什麽。就這樣不知道過了多久。天邊泛紅,雲彩一片血紅浸透着暗藍的天空。

“我該回去了”說完,我站起身來,脖子有點酸。

“我送你。” 曹禺翔也站了起來。

“不用了,我家那麽近,不用你送的。倒是你,趕快坐車回家吧。”

“……”

他看着我,我幾乎可以從他閃爍的瞳孔裏看到我的臉。他小心的把我拉進他的懷裏。慢慢的把手鎖在我的腰圍處。原來腦海裏一片空白就是這樣的感覺很舒服,很缺氧,心跳聲很大。大概過了5分鐘左右我才輕輕的推開他,腿有點軟。我的臉一定很紅。

我送他到車站,兩個人沉默了一會兒,我轉身踏入黑暗,只因為我不想看他的背影。害怕離別,如果要走,我一定要做先走的那個人,因為被留下的那個人必定是更加難過的,我一直是這樣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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