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火苗
京城的街頭依舊是熙熙攘攘,但彼時已臨近傍晚,集市的人潮開始散去。
一個跛腳的乞丐蓬頭垢面,眼睛上蒙着一塊黑布,顯然是目不能視,只能靠着手裏拄着的一根竹杖,貼着牆根慢慢前行。
白銀楓醒過來以後,便發現自己雙目失明。眼前不是失去意識前的黑暗,而是一片虛無,仿佛眼睛沒有存在過。他恍惚了一會兒,随後發現自己丹田空虛,內息全無,想要爬起來,雙足也已不怎麽聽使喚。
身邊不遠處是河水潺潺的聲音,他才意識到,自己應該是躺在河邊不遠處。那天,他跌入瀑布以後,還沒來得及嗆水,就陷入昏迷。
想必當時他順着水流沖下來,被河水推到了岸邊。
按着陸清風所說,他中了牽機毒,早該毒發身亡,可沒想到,居然還能活着。
只是他損毀的身體,多半是不能好了。這雙眼睛但凡有救,便不會是這種連黑暗都看不到的反應,現在就像是他從來沒有過眼睛這種器官,手撫摸着那裏,連眼睛周圍肌肉的收縮似乎也已不能辦到。
這毒如此厲害,他卻還能撿回一條命,或許已經是奇跡了。
陸清風在他面前言之鑿鑿,說他一定會死,白銀楓忍不住想笑,要是陸清風知道他能活着,估計能氣個半死。
想到那天發生的事,白銀楓不禁有些擔憂。也不知道唐曉霧怎樣了,他都已經中毒了,唐曉霧應該會警惕了吧。
要說他怎麽知道蓮子羹有毒,他其實自己也不大清楚,這似乎是一種直覺。就像野獸總能在第一時間察覺到危險降臨。
但當他脫口而出,說出蓮子羹有毒以後,他注意到王公公神色自若,但他身後的其中一個侍衛卻明顯有些慌張。他便能确認蓮子羹至少有七成的可能是有毒的。
當時正在氣頭上,便一口氣把那蓮子羹喝了。
真的是太生氣了!
唐曉霧寧可相信一個認識沒多久的情郎也不願意相信他這個發小,這固然是讓他生氣的原因之一,但他更生氣的是,他在那個時候忽然發現,他不知從何時起愛上了唐曉霧。
那股醋意從胸口不斷地湧上,讓他忍不住當着唐曉霧的面争風吃醋,質問他為什麽不回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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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那句話脫口而出的時候,他就知道,他完了。
作為唐曉霧的好兄弟,他深刻明白唐曉霧對于不愛的人究竟有多無情,簡直就是目不斜視充耳不聞,即便是兄弟,估計他也只是驚訝地一口拒絕。
他不是喜歡長公主的麽?長公主也對他頗為青睐,都許了他當侍衛了,他為什麽還會喜歡唐曉霧那個混蛋?
而且那個時候,他完全把長公主忘記了,就覺得一股說不出的悲傷憤怒湧起,完全壓不住。
太糟糕了,居然會喜歡阿霧,更糟糕的是,阿霧還對他一點感覺也沒有,甚至為了雲濤,連他都不相信了。
這個世界不能好了,自己也完蛋了,還是死了算了。既然這碗蓮子羹有毒,那就……
當他發現自己在幹什麽的時候,他已經把那碗蓮子羹喝下去了。
就在喝下去的瞬間,他就感覺腹痛難忍,渾身都是冷汗。
後悔已經來不及,便只好盡力為唐曉霧解除後顧之憂,只希望唐曉霧能醒悟過來,盡快下山,逃離險境。
那一時之間的頭腦發熱雖然沒要了他的命,但他感覺自己已經沒臉去見唐曉霧了。以唐曉霧的聰慧絕倫,肯定能猜出他當時在想什麽。
他心中五味雜陳,本想離開京城,但又實在擔心唐曉霧,畢竟唐曉霧犯傻起來,十頭牛都拉不回來。
于是,他沿着河岸一路摸索着走着,從城外回到了京城。
問過了路人,他才知道,為什麽天氣忽然變熱,不再是之前五月,乍暖還寒的季節。
原來,彼時已經到了六月中旬。
他清晰記得,掉下瀑布是五月十五那天,也就是說,從掉下瀑布到他醒來,至少有一個月之久。也不知他昏迷不醒的時候發生了什麽,又或者他本來就已經死去,只是在瀑布底下有些什麽奇遇,救了他一命?
他有心想要逆流回去,但又擔心皇城司的人還在,也有可能他還沒遇到皇城司的人,就先遇到了唐曉霧,那就尴尬了。
他現在不想看……遇到唐曉霧,還是等以後他完全把這簇不知從何時燃起的小火苗掐滅再說吧。
不,那個時候也不可以。他已經變成這個樣子,就算他告訴唐曉霧,他已經對唐曉霧沒有那種感覺了,唐曉霧也不會相信的,反而會懷疑他是自卑。
想到有這種可能,白銀楓就有捶牆的沖動,真要有這一天,還是再給他一碗蓮子羹,徹底把他毒死好了。
只是,活着畢竟還是一件好事。即便他武功盡失,跛足眇目,仍然能感覺到暖風輕撫,陽光明媚。
他身上的銀錢所剩無幾,吃了兩頓以後就只能一邊要飯,一邊打探消息。
過了幾天,白銀楓才知道,一個月以前,朝廷就發了海捕文書,重金懸賞,捉拿一個化名為淩雲子的妖道。
白銀楓這才放心了些。既然懸賞還在,那就說明唐曉霧還活着,沒有被朝廷抓住。
據說朝廷抓人的陣仗很大,這一個月以來鬧得是雞飛狗跳,人人心驚不已。可惜的是,一直抓不到人。
皇城司推測,可能人已經逃離出京,便收攏了人馬,不再搜捕。
白銀楓估計自己在朝廷那裏應該已經是個死人,這才沒有發海捕文書抓他。若是他早來幾天,撞到這些搜捕的人,難免有幾個人見過他的,認出了他。
這麽一看,他的運氣居然不算十分糟糕。
打探到這裏,便算是了了他的心事,他也該離開了。京城物價高昂,并非久留之地。
可是唐曉霧離京以後不會再回來,朝廷認為他死了,京城對他來說,便是再安全不過的地方。而他又殘疾,不方便遠行,暫時留在京城也不錯。
這段時間,他和其他乞丐一起坐在街角要飯。別人欺負他眼盲,把他搶了個精光,就連最後一個幹餅子都沒放過,今天白天又都盯着他的破碗。
他餓了一天,實在忍不住便只能冒險在人多的傍晚就出來讨飯。
這一排都是鋪面,運氣不錯的話至少能要到一碗雜糧稀飯,但大多數情況下,他髒兮兮的樣子很可能惹惱了當天生意不好的掌櫃,所能得到的可能是被爆打一頓,再趕出來。
盲目地要飯是不可行的,很可能會遭到對方的反感。多日的經驗告訴他,依靠自己的耳朵,選擇一位最好說話的,更容易成功。
他沿着牆根慢慢走着,快要路過別人門口時,便聽到主人家的呵斥聲,他便盡力走快一些。
“滾!哪來的乞丐!真是晦氣!”
白銀楓的雙腳斷了筋脈以後,便沒多少力氣,手裏的竹杖一半是用來探路,一半是用來支撐的,因此走得極慢,被人推了一把,便踉跄地退後幾步,摔到地上。
他好不容易爬起來,便聽到一個中年女子的聲音道:“喲,這小乞兒,長得還挺不錯。”
白銀楓便朝着她的方向行了個禮:“姐姐聲音真好聽,人也一定很好看。”
“姐姐?”女子掩口一笑,“小嘴兒可真甜。”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白銀楓,見他不過十八九歲年紀,眉眼頗為親切。算算時間,自己五年前離家出走去闖蕩江湖的兒子也差不多有這般大了。這小子的長相倒有幾分像自家那個不聽話的兒子。
她的心腸便難得地軟了一軟,對身邊的龜公道:“行吧,這個人我收了。把他帶回去,給他點吃的,洗幹淨了換身衣裳,以後就讓他留在愛晚樓幫工。”
白銀楓沒想到有飯吃,還被主人家雇傭了,不由得大喜過望:“謝謝姐姐!”
那女子笑道:“知道愛晚樓是什麽地方嗎?你就謝?”
白銀楓答道:“雖然不知道是什麽地方,但姐姐人美心善,帶我去的地方定然壞不到哪兒去。”
“的确是好地方,是你們男人挖空心思也要來的安樂窩。我姓吳,以後你就叫我吳姐姐罷。”她咯咯直笑,扭腰走了。
白銀楓這才明白,這是一座勾欄院。勾欄瓦肆,也并非是所有男人向往之地,至少,唐曉霧就非常不喜歡這種地方。
那龜公扶着白銀楓從後門繞道進了愛晚樓,發現他并不瘦弱,便道:“看你的樣子,應該有兩把子力氣吧?以後樓裏要是有人鬧事,就叫你來幫忙。也不用你出手,就站在旁邊壯壯聲勢,平日沒事就燒水劈柴,能行嗎?”
白銀楓連忙道:“我一定盡力而為。”
“我叫阿興。你應該沒有地方住吧?後院這邊有間柴房,你可以住這兒。”
“真的嗎?謝謝小興哥!”
阿興安頓好了他,便離開了,一邊走,一邊自言自語道:“真牛氣,管吳媽媽叫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