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章節
吊膽。秩序大亂的背後,是無度的奢華,盡情的享受。各支民軍的官佐,迅速腐化,吃喝嫖賭,買妾納妓,無所不為。不只原來出身幫會和綠林的好漢如此,就是革命黨人、新軍軍官,也一樣開了禁,拼命放縱自己的欲望。
其實,這個時候,革命尚未成功,北方還在清廷手裏。北洋軍還挺兇,反撲過來,接連拿下了武漢三鎮中的兩鎮。真的要推翻清朝統治,本該秣馬厲兵才是正經。剛占了廣州就享受或者火并,無論如何都早了點。當然,革命黨人也有明白人,于是一邊整頓民軍,一邊組織北伐。所以,革命黨人都督胡漢民和副都督陳炯明,給民軍發了軍裝,派人加以整頓,排排隊,學點立正稍息,好歹像個樣子。一些實在不像話的,就裁撤掉。北伐軍也組織起來了,甚至還組成了一支幾十人的女子北伐隊,人還沒出發,先給披挂上,全副武裝,然後照了相,發給報館,先在報紙上登出來。不久,廣東北伐軍到了南京,由老資格的革命黨人,在新軍裏幹過軍官的姚雨平帶隊做總司令。
可是,廣東的北伐軍到了南京前線,打了兩場小小的接觸仗,然後就頓兵不前。當官的在南京城裏大吃花酒,輪流請客,今天你請,明天我請,輪流當主人花錢,幾乎成天泡在溫柔鄉和酒鄉裏。前方有事,找不到軍官指揮,好不容易找到了,卻沉醉不醒。軍官這樣,士兵跟着學,經常有夜不歸宿的。南京臨時政府好不容易籌來北伐的錢,都由北伐軍送進了酒樓妓院。一旦錢沒了,就敢整隊人馬出來搶。
留在廣州的民軍,整頓效果也不怎麽樣,發了軍裝,士兵換上了,但軍官卻不肯換,因為他們要穿發財發來的绫羅綢緞。害得長官點校時,隊列裏總是夾雜着穿便裝的軍官,很不像樣子。民軍不像樣,作為他們的首領,都督和副都督,也就沒有威信。商民對于革命,很是失望。城裏的秩序,根本不及清朝統治時期。
所以,盡管當時中國,多數省份都獨立了,看起來革命軍聲勢浩大,人多槍也多。但是,這些急于享受的民軍,尤其是民軍首領們,別說北伐,就是自保也成問題。不止廣東的民軍如此,其他地方的民軍,也大抵不差。像親身參加革命的魯迅說光複紹興的王金發們一樣,天還沒冷呢,就急匆匆地換上皮袍子了。而在醇酒婦人方面,革命黨人似乎特別地在意,稍有條件,就拼命地享用。好像專門跟清朝對着幹似的,你不許官員嫖娼,我就特意開放。你禁欲,我就放縱。對于多數革命黨人而言,革命,就是一種解放。解放,首先解放自己的欲望。
所以,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麽占了這麽多省份的革命黨人,卻非要急于跟袁世凱妥協。在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其實不很情願的情況下,依然幾乎全體一致地要跟袁世凱妥協,多次許諾,只要袁世凱反正,就擁護他做大總統。不惜肉麻地一個勁兒地忽悠袁世凱做世界第二華盛頓,中國第一華盛頓。總統換人之後,留在南京的黃興,自己就覺得這些民軍不像話,将大部分都解散了,廣東北伐軍,也打發回了老家。回老家的時候,才發現北伐軍的下級官佐,在南京娶了妻室的,竟有一百多人。由于這些人多半家裏還有一位,因此長官明令他們不許帶上這些戰地新娘,但是不僅新娘不幹,官佐也不幹。這樣拖家帶口的軍隊,能打仗嗎?天知道。後來袁世凱騰出手來收拾革命黨人的時候,所謂的二次革命,革命黨人根本不堪一擊。江西的李烈鈞還算多少打了一仗,而廣東的民軍,擁袁的龍濟光一來,幾乎是一槍沒放,就倒戈的倒戈,逃生的逃生。轉眼之間,兩個革命黨人的都督,胡漢民和陳炯明,就成了光杆司令,只好走人。孫中山的家鄉,革命黨人最多的地方,就這樣變了顏色,一點面子也不給孫中山留。
【革命的帽子】
辛亥年,當革命在全國上下鬧起來的時候,革命就從作亂變成了具有正面意義的革故鼎新,不,是revolution,屬于舶來品,比中國語境裏的革命,還要內涵豐富而且價值正面的詞。嚴格地說,這樣的革命是個帽子,戴上這頂帽子,做什麽都特別的理直氣壯。
抗租抗稅的事,歷朝歷代都有。鬧大了,也會有大兵的鎮壓。不過,一般都會息事寧人,不輕易動刀兵。但是,在革命黨人治下,有刁民敢做這種事,一律嚴懲不貸。江蘇常熟境內,發現有“千人會”抗租,革命軍開進去,面對手無寸鐵的農民,開炮轟擊,排槍打去,沒有價錢可講。這樣的鎮壓,晚清的縣太爺們,是做不到的,只要亂民沒有打上縣城,軍隊調不動。調動了也不敢随便開槍,否則都老爺的彈章就上去了。同樣晚清不敢做的事,是百姓頭上的文章。清朝入關的時候,是讓人們剃去頭頂的頭發,腦後留辮子;現在革命黨人則是要人們留下頂上的頭發,剪掉腦後的辮子。不爽的是,兩者都是用強,強按着頭來。革命時,朝廷已經對辮子無所謂了,但革命黨在意,凡是革命黨人占領了的城市,幾乎都能見到剛剛剪去辮子,留着一如今日某些時髦藝術家似的半長的披肩頭發的革命軍人,成群結隊地在街上巡視,發現有沒剪辮子的農民,捉将過來,咔嚓就是一剪刀,同樣沒有二話可講。害得不想被剪掉辮子的農民,幹脆不進城了,或者,進城也戴個大帽子,或者頂着道士的高冠。可惜,這點小伎倆,騙不了革命黨人,掀掉帽子,照樣還是一剪子。只有大城市,在洋人手底下做事的人,或許可以幸免,有洋人出面,跟革命黨人講道理,說是侵犯人身自由什麽的,革命黨人只好罷手。顯然,這樣在人腦袋上的文章,晚清時節的官府,也早就不做了。新政期間,剪辮子的回國留學生以及激進的洋學堂學生,日漸其多。官府方面,大抵睜眼閉眼,一任他們裝條假辮子算了。到後來,幹脆連不裝假辮子也不管了。有些人,還混入政府,堂堂正正做了官員,受到重用。沒辦法,新政用人之際,不用不行。宣統時候,北京有民謠諷刺,但凡做了和尚(指沒有辮子的)才好做官。但是,在革命黨治下,留辮子的人,別說做官,就是當百姓也麻煩。
革命成功,革命黨人坐了衙門。革去了老爺、大人的稱呼,撤掉了官老爺出行的儀仗,沒有了虎頭牌。但是,掌了大印的革命黨,威風依舊,騎着高頭大馬,後面一隊扛着快槍的披肩發革命軍人。晚清的縣太爺,有人頂撞,頂多抓來打頓板子,如果開明的地方,司法改革進度快,連板子都不能打。可是,革完命的地方,黨人縣太爺只要不高興,就可以把人抓起來就殺掉。殺一個人,就像踩死只螞蟻。老革命黨人景梅九講過山西運城發生過的一個故事。占了運城,坐了衙的革命黨人,需要一個懂電報的。這種人才,當年不多,既要懂機器,會拍發,還要明白電碼,一般都很牛氣,一般都是洋人培養出來的。有人給推薦了一個,這個人可來了之後,革命黨人居然忘記用了,把人擱在那裏好長時間不管不問。當年這樣的人才,怎麽可能如此被怠慢,一怒,就寫了一封信去譴責這些新官老爺。沒想到,這封信居然惹得革命黨人縣太爺大怒,當天夜裏,就派人把這人抓來,以造謠生事之罪,當即開庭,處以死刑。第二天天一亮,這個倒黴的死刑犯,就被五花大綁,背插亡命旗,押赴法場開刀要問斬了。若不是碰上一個革命黨內的好心人,景梅九的夫人,拼命地說情,拼命地攪和,這人就真的被殺了。即便如此,怒氣未消的新縣太爺,還堅持要判這人終身監禁。這個倒黴的人,不是清朝官吏,也不是對抗革命的清兵,僅僅發了幾句牢騷,就差點丢了腦袋。這樣的事,即使放在清朝初年,統治特別強橫的時候,縣太爺就是想,都難辦——程序太複雜。即使真的犯了死罪,也得一級一級審,最後由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堂會審定谳,然後還得等到皇帝批了,秋後方能開刀。然而,號稱廢除晚清暴政的革命黨人,殺個人,就這樣草草,成心給“草菅人命”做注腳。
顯然,革命黨人也并非天生好殺,草菅人命,僅僅是因為自家的腦袋已經被革命正當性給填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