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在一般沒有多少人會特意選擇出門的旅游淡季, 異國街頭上,出乎意料地出現了三道極其亮麗吸睛的身影。

不對。

與其說極其亮麗, 不如說這三個人實在是——亮得是不是太過頭了?!

“等等,今天出太陽了嗎?果然沒有啊,是陰天對吧……可是為什麽感覺這麽亮眼睛這麽痛好像遭到了陽光直射——那三個人,究竟是何方神聖?!”

以上是一個路人實時發出的驚呼。

可以想象,并不止是他一個。

從這與衆不同的一家人出現在衆目睽睽之地的那一刻起,他們就一路驚起了相當多內容大致相同的驚詫之聲。

能讓明明被陰天弄得霧氣沉沉的大地仿佛陡然間亮上好幾個度, 比點亮一大串燈泡的效果還要好……

這樣仿佛自帶幾百萬瓦亮度的神奇人類,居然真實存在,而且并不止一個!

聽上去很誇張, 但實際上居然幾乎沒有個人情緒強烈的藝術加工,完完全全,都是衆幸運見到這幾人的圍觀群衆心中的真實想法。

——耀眼。

最先從腦海中蹦出的,就是這個極有概括性的詞彙。

原來真有這樣張揚奪目的人,即使只是普通的走在路上,都能将四周所有的光源的存在感壓下去,讓自己取而代之。

構成這新的光源的人, 是兩男一女的組合……

唔。

應該是兩男一女?

Advertisement

對某一個路過之人的性別産生了奇怪的懷疑實在是太沒禮貌了, 只不過, 這裏面絕對完全沒有惡意。

能确定性別的女孩子是個漂亮的姑娘, 瞧上去溫溫柔柔,若是放在平時,也會十分引人注目。

但此刻卻是遺憾地隐去了光芒。

單純只是因為, 三人組的其中一人就算用墨鏡擋住了大半張臉,但僅僅顯露出來的那一小部分,就在匆匆而過的剎那讓晃眼看到的無數人當場驚呆。

這,這是從哪裏來的異域美人?

是明星嗎?是模特?還是哪個國家少見的當代貴族——

對外顯露的小半張臉足以讓人确定墨鏡下的美貌,氣質更加驚豔的大美人的金發是光源的一部分,只是出現在這裏,就讓暗沉的天不自禁地亮上幾分。

也不怪路人無法确定他的性別,畢竟如果不看明顯是男裝的休閑打扮,這個大美人的身形也很纖細,與容貌混合,就無可避免地混淆了性別。

他就這麽輕輕走過,帶走了無數快要模糊失神的目光——不過沒能徹底帶走。

因為,金發大美人旁邊,充當了另一半光源的男人會在外人的視線跟着他們飄遠之前,用自己的鮮明存在感讓他們瞬間清醒。

“哼!”

同樣戴着墨鏡的褐發男人跟同伴不一樣,身上帶着的是另一種驚人的氣質。

雖然只從外表可以判斷,他不是大美人,但絕對是一個挺拔高大的帥哥。

然而遺憾的是,大帥哥既不冰冷也不溫柔,反而很兇。

如果說金發大美人給人的感覺是貴族,那他就一定是那個國家的國王本人了。

略微擡起一點墨鏡,灼灼金眸從遮擋物下赫然顯露,男人就這樣淡漠地往不敬目光的來源之處掃去了一眼。

吓!

頓時間所有悄悄窺探的目光全都硬生生斷成了兩半,那邊目光的主人想撿都撿不起來,可能被直接吓到縮頭,等幾人走遠才敢小聲嘀咕着埋怨……

只不過,奇怪的是,埋怨這一步被省略了。

路人們剛被點亮了這整整一條街的三個人——說不出“一家三口”,他們比起父親與女兒,更像是哥哥和妹妹——驚豔到又被驚吓到,殘留的情緒本來還很強烈。

可還沒過多久,轉過頭的功夫,他們居然就腦袋空空,把方才發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裏還記得自己見到過太陽墜落于街頭般的光芒集合體。

跟這些路人的記憶力沒多大關系,也不是因為他們受刺激過度導致失憶,這當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門的教訓,魔術用在這個時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術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說。

他不會像失憶時期的自己那麽愚蠢(重點強調),再在街頭搞出寸步難行的丢人境地來。

幾千年後的現世之人過于熱情奔放,跟昔日只敢對美麗大祭司虔誠遠觀的埃及人民不是一個風格,讓塔希爾非常不能适應。

所以,他十分幹脆地就用魔術一勞永逸了。

路人們看見他們三人,最多只會激起極小的喧鬧,過不了幾秒鐘,等他們走遠之後,看到了他們的記憶就會自動從腦中消失,可謂是非常簡單方便。

“——這還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這個透出不少酸氣的發言,就來自于某自稱要慷慨地讓世人知曉他愛人的美(但大多時候還是非常不樂意要習慣性吃醋)的法老王。

“餘王妃的美,爾等凡人能看上一眼就算是用光此生的氣運了,怎麽還敢得寸進尺!”

奧茲曼迪亞斯非常不高興,覺得這些凡人真是厚顏無恥,看上一眼就行了,居然還有膽子盯着使勁看。

——誰給你們的勇氣?誰給你們的資格?

法老王酸氣驚天,表示他自己都沒看夠,哪裏能容許凡人們(重點是當着他的面)觊觎他美麗非凡的王妃!

對此。

旁邊的“公主”和“王妃”的反應很尋常,大概是一路上同樣的情況出現過太多次,他們都習慣了。

“又來了。”

塔希爾表情不變,只用三個字就完美展現出他對法老王的幼稚行為看輕實重的抨擊。

“隔個十分鐘就摘一次墨鏡瞪一次人,陛下,您真的不累嗎。”

法老王:“!”

塔希爾:“沒必要理會旁人的目光,過一會兒他們自己就忘了。啊,對了,您的措辭。”

法老王(有種不祥預感):“塔希爾,你怎麽突然這麽叫我?以我們現在的關系,也太不親——”

“是呢,畢竟我并不是陛下您的王妃。”

“…………”

糟糕。法老王心說。

如果說現下還能維持的幸福中,還有什麽遺憾之處,那果然就只有——

法老王的王妃還是不肯承認“王妃”這個稱呼。

在王看來,他們既然已經互通心意,就已經是确定的關系了。死後沒有在世時那些麻煩的世俗束縛,他想要迎娶誰做王妃,沒有任何人能夠發表異議。

……嗯。

行吧。

除非發表異議的人,是“王妃”本人。

那可是連法老王自己都無可奈何的棘手對象了。

塔希爾之前就否認過幾次,沒想到現在法老王随口說出來,他的愛妃還是不肯認——

“為什麽?難道是因為!”

“不是,沒有,不用說出來,我知道你在想什麽,總之不是你想的那樣。”

“那是?”

“希望您能将注意力放在真正需要關心的正事上,而不是糾結這種沒有必要關注的無關緊要小事。”

法老王:“?!”

得到王妃的認可,難道只是無關緊要的小事嗎!

為什麽王需要王妃來認可這種細節才是真正無關緊要的,此時此刻,只要知道王妃的冷淡,讓王很是落寞就行了。

雖然他的落寞臉上顯露不出來,但肯定是切實存在的。

塔希爾目不斜視,沒有特意偏移目光去看他,權當做不知道法老王心中的耿耿于懷。

“這裏已經逛得差不多了,還有什麽地方想去嗎?”

旁人視角裏的金發大美人手裏拿着普通游客的常見裝備:相機,咔擦聲剛落,以紫發少女作為主角的照片瞬間在底片表面成形。

他們用十天逛完了櫻精心選擇出來的最心動景點,有英靈和蛇杖這樣強悍的存在同行,僅有的人類少女完全省略了旅游路上的奔波,把疲倦降低到了最低值。

遠在冬木市的聖杯戰争老早就結束了,大概已經被他們忘得一幹二淨。

櫻玩得很開心,過去的十幾年從未有過這般可以放開心暢游的機會,更何況還有兩位養父都破天荒地陪在身邊。

少女正值最青春靓麗的美好年華,換上法老王大手一揮買空商場的新衣裙,站在美麗景色前莞爾一笑,就像在春天絢爛盛放的鮮花一般嬌美動人。

因為女兒作為人類實在是太可愛,甚至可愛到超越了人類的範疇,塔希爾瞬間領悟到了又一人類近代發明的偉大之處,特意為她而買的相機內存幾乎都要不夠用。

也就是稍微有點遺憾。

這麽可愛美麗動人嬌柔(大概)的少女,本應成為衆人目光不禁追尋的一大焦點。

可她偏偏跟某兩個巨型發光體走在一起。

所以結果很遺憾,櫻的光芒完全被蓋過了,路人們全去看她過分耀眼的父親大人們,十分浪費地把如此靓麗的十六歲美少女擺到了一邊兒。

別的不說,法老王對此就很有意見。

王妃是只能讓自己仔仔細細認真看的,愛女卻是可以盡情地向世人展露她的美麗,讓世人盡情稱贊豔羨,享受無盡理所應當的贊美之詞的。

當然,只限于贊美。

要是有無知狂徒(比如前一陣上門那個紅毛小鬼)膽敢對王的愛女生出龌龊貪戀,那就不只是會被太陽船的光芒燒成灰的問題了。

會死得很慘,很慘,很慘。

在死得慘到極限之前,還要承受法老王的怒火,再加上大祭司的詛咒——

“沒關系啦,我只想享受和父親大人們還要蛇杖先生一起游玩的快樂時光,別人的視線落到哪裏,我完全不關心的。”

櫻敏銳地捕獲到了父親大人的雙标,為了廣大無辜群衆的安危,她果然還是要出言安撫。

随後,才是不禁捂住嘴笑起來:“确實逛得差不多啦,我覺得,我們可以換一個國家繼續走走了。不過——父親大人!你們渴了嗎?我和蛇杖先生去那邊買點水過來。“

“我不用?等……櫻!”

“哈哈哈~我們先過去啦。”

不由分說,就像是明知道父親大人們會阻止也要當做不知道,紫發少女飛快地向着街頭一邊人群最擁擠的地方小跑過去,跑到稍遠的地方,再回身,對被撇在原地的兩人揮手:

“一會兒再回來——也有可能看到什麽好玩兒的地方,我和蛇杖先生再逛一逛,晚點自己回酒店。父親大人們也自己随便逛逛吧,晚點見~”

這孩子,完全就是打定主意要跟蛇杖單獨行動,就算沒有遇到好玩兒的地方好玩兒的事情,她也絕對會晚歸。

蛇杖繞在少女的胳膊上,在普通人看不見的地方擡起頭,向後方投來了一個看破一切所以鄙夷的眼神。

塔希爾:“……”

奧茲曼迪亞斯:“……”

同樣的情景,在這趟旅行中還是出現過無數次。

櫻明顯是故意的。這一點,無論是塔希爾還是奧茲曼迪亞斯都發現了。

他們一家三口外加一條蛇,每到一個地方,只有前半截時間是集體行動。

到了看完了一個景點出來,可以再用富裕的空閑時間去做點什麽的時候,櫻就會表示,啊,突然看到了這邊/那邊好像有很有意思的東西。

——我和蛇杖先生過去看看,父親大人們不用管我,你們自己去逛吧!

每次她都這麽說,每次她一去就不複返,直到晚上才會和蛇杖一起回來。

表面上看沒有任何破綻,因為問她單獨行動時都去了哪裏做了什麽,櫻都對答如流,面上毫無異樣之色。

可是,都是在一起生活了這麽久的家人了,父親們怎麽可能猜不出櫻暗藏的心思。

還能是為什麽,分明就是故意跑得遠遠的,把這一天剩餘下來的充足空閑,全都——

“……”

“……”

大概就是這樣。

人流量稍微有所減少的異國街頭,明明是旅行主體的少女帶走了會礙事又聒噪的蛇,剩下的便只有兩個人。

法老王和大祭司前不久才結束了關于稱呼問題的對話,王的心裏還在耿耿于懷,沒想到這麽快,就變成了只有他們兩人,再沒有別人打擾的獨處。

當塔希爾時隔頗久終于稍稍側目,看向不知怎麽半晌都沒說話的男人時,卻發現,對方一直都在看他。

王将只是為了配合愛人才戴上的墨鏡往上托起了一點,露出最不應該被擋住的金目。

他注視着他的眼神,似乎格外認真,并不是随意看來的一眼。

“……怎麽了?”

大祭司的心被這不一樣的視線看得産生了些微的顫動,他将之歸結為“不習慣”。

畢竟有相當長的時間沒有這般清楚地看見男人的臉。不止是這個十年,在這之前,還有更加難以想象的千年時光。

褐發金眸的王如今仍是他們生前分別時的青年模樣,也就是他停滞在塔希爾記憶中最後的樣子。

他不能告訴拉美西斯,自己有多少次在越來越模糊的印象裏反複描摹這張俊美的面龐。

他不能告訴拉美西斯,正因如此,在清晰的輪廓撲面而來時,他早已潰散的心髒每一次都會因面前這個男人的目光而顫動,近乎不願意再移開自己快要變得癡迷的視線。

當然不能告訴他——這會讓那個男人再不知距離地得意起來。

塔希爾願意吸取教訓,糾正自己曾經過于一意孤行、不考慮後果的錯誤,也願意在此基礎上增加幾分坦陳……

可矜持是刻入靈魂深處的本質。

就比如此刻,不管心怎麽動蕩,金發祭司的雙眸仍如不帶波瀾的清澈湖水,只将法老王的面孔倒映其中。

“為什麽不說話,只是看着我?”

他又問。

奧茲曼迪亞斯隔了好一陣,才慢吞吞:“唔。”

王在這一期間的心理活動,隐藏得跟他的愛人一樣好。只有在這種時候,他們才會不約而同地保有高度的同步。

他也不做解釋,只在結束了漫長的沉吟後,突然開口:

“只有我們兩人了啊。”

“嗯。”

“也好。”

“……什麽?”

“不要浪費那孩子的一番心意了。”

奧茲曼迪亞斯無比自然地說出了這番話,同樣的事件發生了這麽多次,他已決定省略那些完全沒必要出現在自己和塔希爾身上的尴尬——沒錯,都已經在一起了,為什麽還不直接說明?

“在櫻面前不方便做的事情,現在可以放心地做了吧……咳。”

王要讓自己顯得從容而平靜,可不知怎麽,他到了關鍵時刻居然還是在緊張。

塔希爾還在尋思,拉美西斯又在想什麽奇怪的事情,那“奇怪的事情”就徑直在現下發生。

“首先。”奧茲曼迪亞斯的語氣終于沉穩,帶上了最能顯得游刃有餘的強勢:“手,給我。”

他不征求愛人的意見,就強行——至少在抓上去之前是這樣——抓過了愛人收起的左手,并讓蜷縮起的手指展平,靜躺在他自己的手掌中心。

由于兩人都換了現代服飾,一黑一白的休閑裝,袖子全都擋不住交錯在一起的手。

在魔術起效之前,過路人悄悄投以視線,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兩個巨型發光體相疊着的雙手。

哇——天吶!

大帥哥大美人組合+同款墨鏡+同款情侶裝+十指相扣的多重暴擊!

光芒頓時爆發,亮度激翻一千倍。

可能還遠遠不止,這是彗星轟擊地球才能爆發出的驚天光芒吧!

每一個看到這一幕的凡人的眼睛都被閃瞎了,紛紛捂住眼睛幾欲暈倒。

塔希爾:“……”

王這麽不由分說地抓着他的手不放,他——當然不會羞澀,頂多有一點無言,為明明都這麽大年紀了的王像小孩子一樣的幼稚。

但幼稚也沒辦法。

身為王身邊的大祭司,包容王時而發作的幼稚,也在他的職責範圍之中。

就算是……把曾經本應該做的本分工作,推延到現在來做。

“給你了,然後呢?”

塔希爾果真不慌不亂,反而将手下的力道收緊,真正地與男人有力的手掌相握,讓熾熱與冰冷的掌心貼得更近。

奧茲曼迪亞斯的雙眼頓時變得更亮,壓抑不住的笑意從他眼中浮現,也顯露在展顏的面上。

王很高興。

到此刻為止,終于算是身心皆輕,陰雲徹底散開,露出之前被遮擋住的朗朗晴空:“當然是繼續閑逛了。櫻自己去玩了,我們正好可以慢慢悠悠地到處看一看,瞧一瞧有沒有什麽想玩的,想吃的。”

“啊。”塔希爾微微蹙眉:“我們可都不是小孩子了,拉美西斯。”

在大祭司大人看來,在人多的街道上邊走邊逛邊吃,是小孩子才有的特權。他雖然沒這麽幹過,但以前在街上,看到過便這般歡笑享受過的孩童。

“這跟年齡沒有什麽關系。”奧茲曼迪亞斯不贊同,而且有理有據。

“我們以前不也會在一起逛街麽?唔……雖然有點勉強,但在我看來那就是逛街,再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約會’。”

法老王洋洋得意:“跟心愛的人手牽手‘約會’,不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嗎!”

塔希爾:“…………”

很正常嗎。

聽上去是這樣。

但總覺得有哪裏很奇怪,譬如加入了法老王式強詞奪理……

真奇怪,明明知道這一點,最是理智冷靜的大祭司大人,卻像是也被傳染了一樣。

“那麽,接下來要去‘約會’嗎。”

“當然了!”

“好吧。”

塔希爾說着,再不動聲色地将手捏緊了一點。

“前面人很多,不抓緊可能會比較麻煩。”他說,目光順勢收回,仿若無事地望向了前方,也不管身側的男人是不是眼睛锃亮地一下子望過來。

“…………”

“握緊了吧,已經。”

“嗯,那就——”

真的握得很緊,這兩只貼合的手頭一次在毫無遮擋的地方緊密重疊,再不顧世俗或命運的諷刺目光。

“塔希爾,想去哪裏?”

“沒有想好,你呢,拉美西斯?”

“嗯,說來慚愧,我也沒有頭緒。不過無所謂,只要你在我身邊,即使是随便走走也沒關系。”

真巧。

雖然沒有直接說出來,但王身旁的人也是這麽想的。

真是晚了夠久的……

這場姍姍來遲的“約會”。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