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善後賠償

李國前在律師的陪同下到拘留所看望賈尚,此時的賈尚邋裏邋遢,失去了以往的精神,按着此時賈尚的想法,自己肯定會坐牢,無非是時間長短的問題,自己又确實沒有錢,所以拒絕一切賠償和對傷者治療。

一邊是死者的家屬,一方是傷者每日痛苦的呻吟,這些都深深地刺痛着李國前的內心。無論怎麽樣,自己畢竟是參與者,就是作為朋友,李國前能袖手旁觀嗎?

李國前囑咐賈尚積極配合調查,不要想那麽多事情,外面的事情不要去操心。

李國前從律師處得知,這種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犯罪,最後的量刑标準是根據事故責任,同時死者和傷者家屬的諒解也是量刑的一個重要标準。

李國前以賈尚朋友的身份主動找到死者的家屬,陳述了賈尚現在以及原來的基本生活家庭以及財産狀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并對家屬的所有情緒和做法都表示理解,只是目前的賈尚确實是無能為力,心有餘而力不足。無法達到家屬提出的賠償要求。

一開始家屬的情緒還是比較激動,這也都能理解,失去親人的痛苦那是痛不欲生。又經過了幾次的談判,死者家屬把賠償金降到八十萬,六十萬,最後降到了五十萬。并表示這是最後的底線。

李國前給醫院傷者拿去十萬的治療費,手裏就剩這五十萬了,看着死者家屬悲傷的眼神,李國前最後同意了家屬的五十萬賠償金額,并和賈尚的弟弟一起把賠償金交給了死者家屬,并在律師的見證下,讓家屬寫下收據以及諒解書。

得到了賠償的家屬,火化了死者,帶着死者的骨灰踏上了回鄉的旅途。

這個時候,保險公司的二十萬賠償款已經到位,李國前和賈尚的弟弟把這筆錢交給了醫院,作為傷者的繼續治療費用。

傷者的傷勢比較嚴重,從救護車拉到醫院的那一刻起,經過醫護人員的三天三夜的搶救,總算挽回了的一條生命,但是內髒有破損,要經過幾輪手術的治療和恢複,還有右腿的膝蓋以下,腿骨完全粉碎,沒有了接續的可能,大夫進行了截肢處理,總的情況非常凄慘。

傷者的家屬也是大吵大鬧,可此時的賈尚已經被刑事拘留,家屬也就沒有了吵鬧的對象,李國前只是作為賈尚的朋友身份到醫院協調處理傷者治療事宜,家屬是和李國前無法吵鬧的,這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能把心思更好的放在傷者的治療上。

經過幾次手術,治療效果不錯,傷者的恢複狀況也很好,內髒的傷有了大體的恢複。

接下來就是面臨着後續治療,傷者以後生活保障的賠償問題,因為傷者完全恢複之後,也不能再從事重一些的體力勞動。

傷者家屬提出的後續賠償金為一百五十萬,其中包括安裝假肢的費用,這個賠償金額別說對于賈尚,就是對于李國前以及普通的小包工頭,都無法拿的出來。

李國前存在醫院的保險公司給賠償的二十萬也已經花光,李國前手頭沒有了一點積蓄,為了治療繼續下去,和為傷者安裝假肢,李國前只能去舉債,可是這個時候不會有人把錢借給李國前這個無底洞,無奈的李國前只好給最不想去麻煩的武家兄弟打去電話,提出借錢的要求。

武家兄弟早就聽說了這件事情,勸說李國前:這個事情和你沒有太大關系,你完全可以不用管,這個在法律上也能說得過去。

再說賈尚都決定接受法律的審判,他本身又沒有錢賠償,你幹嘛還要趟這趟渾水?

李國前說:雖然在法律的層面上,我是沒有責任,但是這個事情畢竟有我的參與,我看不得死者和傷者家屬那種無望的眼神,換位思考一下,感覺到他們有多可憐,畢竟死者和傷者都是他們家庭的頂梁柱。

武家兄弟被李國前的真誠所感動,把二十萬送到李國前的手裏,并明确表示這個錢是送給李國前,不用償還。李國前是絕對不同意,也明确表示,如果不用償還,這些錢就不借了,讓武家兄弟拿回去,武家兄弟拗不過李國前,只好同意。李國前給武家兄弟寫了二十萬元的欠條,并約定分批次償還。

對于這最後的二十萬,交完繼續治療的費用後,李國前就聯系給傷者安裝假肢的事情,經過一番比質比價,李國前确定一家性價比高的中心,為傷者安裝了假肢。

這個時候,傷者的其它傷已經完全恢複,在假肢的幫助下,已經能正常行走。

這個時候所有的錢,包括借武家兄弟的二十萬全部花光,對于後續賠償問題,李國前已經無能為力。

沒過多久,公安調查結束,結論和安監部門一致。不同的是賈尚以涉嫌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罪被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判決,賈尚責任重大,沒有得到傷者的諒解,沒有從輕的條件,應該重判,讓安全從業和管理人員得到警示,最後判處賈尚有期徒刑七年。

賈尚被轉去上一級的監獄,開始了七年漫長的服刑。

李國前變得一無所有,還背負二十萬元的債務,經過了這件事情,已經沒有哪個工程方再給一個窮光蛋工程做,況且沒有了資金投入,即使有工程,李國前也已經無法進行下去。

無奈的李國前只好去出賣自己力氣,加入打工一族,每天到勞務市場找活,來償還欠下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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