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明天她還約他的話,他不會去見她了。
甘嘆洗完澡躺在床上,他覺得自己最近有點黏她,他不想這樣。
他沒有談過戀愛,也沒見證過多少段愛情,他不知道這究竟是怎麽回事,想了幾天,終于放棄去解釋戀愛這件事。
不想再去問自己為什麽,不想再去問人類為什麽,就這樣吧,經歷它就好了。
經歷?
為什麽要用這個詞?
是覺得終有一天會過去嗎?
為什麽就這麽一想,就不舍得了?
不舍得去開始,也許吧,所以才不要每天都見她。不是不想,非常想,洗澡的時候想跟她說我去洗澡了,洗完澡想跟她說我洗完了,想跟她說用的哪種洗發水和沐浴露的味道,想跟她說我開窗了,做什麽都想跟她說。
但是直覺一般的,覺得要忍住,原來可能是不舍。
所以他想要一段與本能作對的愛情嗎?
不知道,但他可能真的有一點自虐傾向,應該是因為自我厭棄?覺得不配?
必須停止了,不要再沒完沒了地憐惜自己了。
對,愛情,為了探究這究竟是怎麽回事他翻了一些書,他總是習慣先去翻書,好像是阿蘭德波頓在書裏寫道,如果一個人開始回應一個人的愛,那麽回應的那個人的吸引力也許很快就會消退殆盡了。
沒錯,他在為不舍得的假設尋找論據。
忽然想到曾經在QQ空間裏看過一段話,什麽“不喜歡種花因為不願意看到凋落,害怕結束避免了開始”之類的,太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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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舍不舍得的,不過是他沒有強大的自信罷了。
說到底,還是不夠喜歡自己。
但,明天不要再去見她,是真的。
或許跟剛才想的一堆有的沒的沒有一點關系,他只是覺得,他不要跟她黏在一起,他要給這份喜歡足夠的誠意——為難自己。
他什麽都沒有,只有自己。
所以,他是看重自己的。
可他沒有辦法不回她的消息。
半夜兩點多,她說她很興奮。
他是早上六點多看到,已經沒有回複的必要,他卻回了一個為什麽,還是用的廣東話。
發完,他覺得自己在新的一天的開始就開始失敗,說什麽誠意,太形式主義了,他很讨厭這樣的自己。
想撤回。
也是形式主義罷了。
躺在床上,想罵街。
去游泳吧。
游泳的時候可以真正做到放空自己。
所以他很喜歡游泳。
游完去茶餐廳,看別人吃早茶,順便自己也吃,一上午就過去了。
她的消息就是這個時候回的,他到家的時候。
她說,給黎想畫了一幅畫,很開心。
他沒有再回,但心裏滂湃不已。
她遇到開心的事,會跟他分享,這代表了他算是她親近的人了吧。
他打開音樂,開始睡午覺。
醒來,她今天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約他。
看書。
看電影。
做飯。
收拾行李。
晚上了,今天就這樣。
睡前她發來消息,問他明天就要走了準備好了沒。
所以她沒有約他,是明天就要走的原因吧。
他回,應該是準備好了。
她又問,有沒有什麽複雜的心情。
他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也不知道怎麽回答,所以反問她當時是什麽心情。
她說,五味雜陳。
她說,因為跟父母不知道怎麽相處,所以對新環境很期待,但是要離開一個熟悉的圈子,又難免緊張,還有點害怕和不安。
她說,不止這些,但想不起來了,只記得那晚整宿沒睡。
又問他,不會睡不着吧?
他回,應該不會,他沒有想這麽多。
确實不會,只是做了無數個夢,醒來像是活完了一輩子那麽累。
到機場的時候,她已經在了,阿湧姐來送她。
看過去,阿湧姐不知道又在數落她什麽,她的白眼一個一個地翻。
走過去,來女士加入她們。
他還沒跟她說上一句話,就被趕着去辦托運。他看了看,她就一個背包,也不知道是辦完了還是就這麽些行李,想起她說的行李不多,應該是後者。
辦完托運,回到她身邊,來女士開始張羅機場送別大合照。
所以他跟她的第一張合照,是這樣。
之後來女士估計是終于想起了他對她的心意,他跟她才有了單獨的合照,五六七八張吧,來女士拍了很久。
而發到他手機上的,只有一張。
到最後排隊過安檢的時候,她發現她紅了眼眶。
她被他發現後,看上去有點不好意思,他忽然想摸一下她的頭,忍住了。
過了很久,她才說話。她說,好像把耳機忘家裏了。
原來是想聽歌了,他把他的給她。
她卻說,不是。不是要用,只是忽然想起來。
這樣。
“出遠門的時候,你有沒有那種忘帶什麽的感覺?我每次都有。”她說。
“有過,現在沒有了。”他回。
“為什麽?”她問。
“大概是覺得,不論忘記帶什麽,都可以想辦法解決吧,也沒有非什麽不可的東西。”他說。
“有道理。”她說道,“好像是安全感的問題?所以我是缺乏安全感嗎?”他發現,她好像總是習慣自省。
“可能還有科技。”
“說到這個,我不得不說,我實在是喜歡現代化。”
他想到來女士跟他說過的,“是因為喜歡晚上出門?”
她訝然,“來老師跟你說的?”
他點頭,“可以問為什麽嗎?”
她說,“就是莫名地喜歡,從小就喜歡黑夜。後來長大後,讀《2666》,好像找到了一個理由,也許是因為覺得它們本身帶有‘憂郁’的氣質,我可能就好這一口吧。”
他問,“《2666》怎麽說?”
她從包裏掏出Kindle,翻找了一會兒,然後念給他聽:
“……小區沒讓畫家害怕,相反,他愛上了小區。他各歡夜間回家走在空曠無人的街道上。喜歡街燈的顏色和照在房子上明光線。喜歡移動時跟着他一起移動的影子。喜歡煙灰色的黎明曙光。喜歡聚集在小酒館、說話不多的人們,他也變成了小酒館的常客。喜歡痛苦,或者對痛苦的追憶;毫不誇張地說,痛苦已經被無名的什麽東西給吞噬了,吞噬之後,變成了一片空白。他喜歡這樣的意識:痛苦最後變成空白的等式是可以成立的。他意識到:這樣的等式可以應用到一切方面去;或者幾乎一切的方面去。”
她說,可能是因為它們本身的“不好”給她帶來很多的感觸,她喜歡的是那些感觸本身,讓她觸摸到虛無缥缈的意義,感覺到真實。
她說,“我看《2666》的時候,已經畫‘夜晚’畫了兩三年,看到這段的時候,覺得自己也沒什麽特別,然後就不再晚上出去畫。而且裏面描寫畫家的畫時,是這樣說的,‘這好像表明畫家和小區之間已經産生了全面的合作關系。也就是說,有時似乎是畫家在畫小區,有時是小區在用它凄涼、粗野的線條在描繪畫家’,我之前學畫的老師也說過類似的話,他說我畫‘夜’其實更像在畫自己。所以我感覺到被冒犯,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和價值已經早就被別人用一個無足輕重、只占一兩頁的小人物在一本八百多頁的小說裏提到過了,甚至連這本書的作者也恨起來,發誓再也不看他的書。”
他又問,後來呢?
她說,後來就長大了啊。
嗯,可能就像他長大了就不再焦慮出遠門的時候會忘記帶上什麽東西一樣吧。
他笑笑,“可以給我看一下嗎?”
她把kindle遞給他,他接了過來,掃了一眼她剛才念的,繼續往下看,書裏寫:
“……這樣,他開始以空前的熱情創作起來了。一年後,他在埃瑪·沃特森畫廊舉辦了個人畫展,那是一個在沃平地區的另類空間。他的畫展大獲成功。他開創了一個新派別,後人稱之為‘新頹廢派’或者‘英國野獸派’。”
不知怎的,就想問她,“如果書裏這個人最後沒有成功,你會介意嗎,還會感到被冒犯或者,意難平嗎?”
她沒有立刻就給出答案,看上去好像是愣了一下。
他後知後覺,剛才像是有點擡杠的意思,但也沒有再做什麽解釋,只等她回答。
她卻笑了出來,說:“你真的好有趣。”
然後她又說:“從來沒有在這個角度上去想過,不過剛才想了一下,好像真的不會诶,好像還會有同病相憐惺惺相惜,終于可以抽一口煙吐一口痰說‘媽的,這個世界’!太有意思了,為什麽呢?”
她又說:“我是對成功抱有偏見嗎?”
他不知道。
把kindle還給她,開啓另一個話題:“你經常用kindle看書嗎?”
“重讀的話會用kindle,看新書還是喜歡翻紙質書。”
“想到阿湧姐,有一次我在店裏用了一下kindle,她差點把我殺了。”
他說笑,她也真的笑了。
“她那個人,從來都不許我們點燈,事實上剛才那個kindle還是她送我的。”
“……還真是阿湧姐的作風。”
“不過,最開始是她前男友送她的。”
她說完,笑了起來。
沒想到她還是個促狹鬼。
跟着,他也笑。
實在是個适合八卦的時間啊,關于阿湧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