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7)

的怪物。她手無寸鐵,只有脖子上挂的望遠鏡,連樹也不會爬,火也不會生,還要對付蛇蟊蚊蟲,這樣耗一夜,不死就奇怪了。

“等等。”眼看阿德斯越走越遠,一點沒有停留的意思,她高叫一聲,追了過去。

阿德斯當然不予理會,好在他速度不快,而兩列并行,跟随在他身後的士卒們的馬匹,也已經把道路踏平,方便了提着裙子拼命追的孤兒。

“請你等一等。”她氣喘籲籲、汗流浃背,更醜的不成樣子,“你說今天不殺我,可是你任我――哎呀!”她踩在一個尖東西上,腳底疼得鑽心,不由得叫了一聲,可是和生命比起來,這點小傷算什麽,于是她繼續跟随在阿德斯的馬後,邊走邊說,“你任由我呆在樹林裏自生自滅,和殺了我有什麽區別?”

阿德斯繼續不理,而他的部下沒得到他的命令,又不是在休息狀态,也不敢多嘴。

“你得帶我出去!這是你的責任,也是你身為騎士的行為準則。”

還是不理。

“這又不費你什麽事,帶我出去不就得了。只要到了有人的地方,我自己就能回家。”

仍然不理。

“好,你不肯幫我,那我們換個方式。你不是傭兵嗎?傭兵就是要錢,我給你錢,你開個價好了。”擡出殺手锏。

可是他,絕對不理。

孤兒心頭火起,幹脆停下腳步大聲道,“你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你太虛僞了,不如幹脆用劍來得痛快。”

話音一落,孤兒把自己吓着了。

這不是找死嗎?而且不出意外的,幽靈黑馬停住了,馬上之人沉默數秒,然後慢慢半轉過頭,動作如放慢鏡一樣,威脅力十足,看來相當可怕,連他部下的那些馬匹都感覺出了殺氣,顯得很不安。

伯仁是哪路神仙,阿德斯肯定不知道,但是虛僞二字的意思,連草葉上的一只瓢蟲都清楚明白。

“我是說――呃――疾風不斬――那個無名小卒。”孤兒喉嚨發幹,不禁伸手摸了摸脖子,以确保腦袋還健在,“你雖然不稀罕小錢,也不屑于騎士榮譽,可是――可是――”

她感覺在那威猛的獅子頭盔下,那雙無情的碧藍眼睛正要吞噬掉她。她緊張得直哆嗦,雙手都不知道放在哪裏好,無意中碰到胸前一個東西,金屬光滑,皮質的地方溫暖,正是她的望遠鏡。

像阿德斯這種塔撒大陸的土包子見都沒有見過這東西,看來可以做為交換物。剛才因為望遠鏡上挂着一大叢樹葉,這些傭兵們沒有看到,現在她奔跑起來,望遠鏡顯露真身。

她本來吓得站住了,和緊緊跟随在阿德斯身後的一名騎兵撞在了一起,他的馬近到可以咬着她背上的傘包帶玩,此時她卻像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向前連跑兩步,舉着胸前的望遠鏡道,“我願意把此物奉獻給你,作為你帶我出樹林的報答。”

呆在他左邊就好,巨劍在右面,他殺她不太趁手。孤兒心裏打着算盤。但随即想到,阿德斯能從很遠的地方躍馬斬殺違背軍令的幻靈,只怕她呆在哪兒也是一樣,不過心理安慰罷了。

阿德斯立直身子,顯然被勾起了興趣。

孤兒見狀連忙解說,和商店裏纏着人購物的店員一樣,“這個東西叫伯爵小姐的神眼,只要足夠高,視野不被擋住,就可以看到百裏之外的情況。這可是蘇制軍用的,呃,就是雇傭軍專用的。”她胡亂解釋,“我知道您是以戰争為生的人,那麽這個東西就重要了,比之占蔔用的水晶塔、魔法球還要直觀。只要用神眼觀察清楚敵情,您更加會是個不敗的神話。”她把“你”改為了“您”,說出的谄媚之語,讓她自己都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好惡,好寒!但這貌似很有用,因為阿德斯從馬上略俯下身,好像要吻她一樣。

不過他當然不是吻,而是伸臂到孤兒胸前,一把扯走望遠鏡,因為動作粗暴,帶得孤兒一趔趄,前額撞在他的皮靴上。

“跟着走。”阿德斯終于吐出珍貴的三個字,當然望遠鏡也老實不客氣的挂在馬鞍之上。

死奴隸,你給我記住,一筆一筆血債都給你記着哪!

哼哼,她就說這世上沒有買通不了的人,一個望遠鏡不是照樣打發掉這個孤高卓然的男人了嗎?了不起下回她再帶過來一個。

她一直不大批量的攜帶各種東西穿梭兩地,因為怕擾亂時空,但一、兩件東西就沒關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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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話要說……………………

這兩天更新時間不穩定,抱歉了。以後非重要事情請假,不會如此了。

另外,我把書中的“幻鬼”全改為了“幻靈”,因為只要帶鬼字,出版就會困難。更新的前文就不改了,反正大家知道幻鬼=幻靈就是了。

晚上那章8-9點更。

最後,大家愛看這本書,是我巨大的幸福。

謝謝。

第一卷 變身,月圓之夜! 第二十三章 唯一認識的人

全體人員都騎着馬,只有孤兒一個人跌跌撞撞的走着。她一輩子都沒受過這種罪,就算老爸訓練她野外求生時,終究也不忍心太狠,可阿德斯卻是鐵石心腸。

她一邊走一邊暗中咒罵,晚上紮營的時候,她看到一些騎兵眼睛發光的打量她。

那是色狼的目光,這讓她感到緊張,卻并不害怕。雖然在這個地方,女人落了單十之八九會受到性侵犯,特別是身處一群無法無天的野蠻傭兵之間。醜女人的結局就是被強奸,然後被割斷喉管,漂亮女人至少會留下一條命。

但是阿德斯軍團不同,在他沒有下令之前,他的兵絕不敢輕舉妄動。而這神秘的男人冷血卻高貴,顯然不是下令讓士兵強奸女人的那些下流殘忍且粗鄙無恥的貨色。不過這是在行軍中,到了自由時間他就未必會約束手下了。

再說了,她行走大陸這麽多年能毫發無傷,除了憑借自己的機智、勇猛的保镖和良好的運氣外,自然也有自保之道,那是她的秘密,家傳的秘密,唯一由她繼承的秘密。

看到三、兩士兵湊在一起,指着她竊竊私語,盡管覺得不會被強了去,她還是感到不自在。而且入夜後,蚊子好兇狠,她的手臂和脖子都裸露在外,只好和了泥塗抹。但濕泥變幹後,蚊子會從泥巴的裂縫中叮咬,身上的衣服料子也不夠厚,隔着衣服也被咬到,讓她感覺要被蚊子吃了。

再看其他人,在生起的篝火中扔進一種草,燒起來的時候散發出一點點綠光,像鬼火閃動,可是卻避蚊蟲。不過沒人邀請她去烤火,她也不敢和這幫饑渴的傭兵湊和,只好站起身向旁邊的樹叢走去。

一入夜,幻靈就自動散開,自己覓食去了。而和中午時一樣,阿德斯在不遠的一片空地單獨呆着,他雖然可怕,卻是她唯一“認識”的人。

她一路走,一路有幹掉的泥塊自她身上落上,發出噼噼啪啪的響聲。走出不遠,那匹幽靈般的大黑馬就出現在月光下的林間空地上。

它已經卸掉了身上的鐵甲、護具和馬鞍,皮毛滑順美麗得好像會發光一樣,要不是它動來動去,看來就好像是用一塊巨大的黑玉雕刻而成的。

馬兒首先發現她走過來了,警惕的打了個響鼻,但它好像并不覺得她是威脅,又似乎和它的主人一樣對她表示輕蔑,只看了她一眼就又低下頭去,啃着一棵小樹的枝幹。

孤兒慢慢靠近,還嘗試着表示友好,壯着膽子摸摸大黑馬的身體,然後一矮身,從馬腹下鑽了過去。

它是溫熱的,肌肉結實,并不是幽靈,只是它和它的主人一樣有着魔鬼氣息,讓同類見了害怕罷了。

“你叫什麽名子。”她回過頭,看着大黑馬專心而執拗的啃着樹根,問。

“霜雪。”

孤兒吃了一驚,而後狂喜。呀?這馬會說話,這要是弄走賣掉,得值多少錢?這大概就叫價值連城吧?

她跳過去,張大雙臂擁抱霜雪,其實只是擡着雙手貼在溫暖的馬身上,“你好棒啊,居然會說話。那告訴我,你幾歲了?是男是女?還是處馬嗎?家裏有弟兄幾個?”

“離開我的馬。”身後傳來冷冷的聲音,低沉而磁性,“你會弄髒它。”

咦,好熟悉的感覺,和剛才馬兒回答時的聲音一樣。孤兒驀然轉身,一眼就看到背對着她,單膝跪在小溪邊的阿德斯重新把頭盔戴上。

他一起身,空地就顯得很滿,似乎到處都是他的存在。

好可惜啊,差一點,只差一點就看到他的臉了,晚了一步就只能看到他的頭發――濃密的黑發,長到肩膀,略有卷曲。他有很漂亮的頭發,也有一雙灼人的藍眼睛,但不知道為什麽他總擋着臉。他的臉上有傷痕還是有秘密?

不過這人可真惡劣,不僅冒充馬兒說話,害她白驚喜一場,現在還誣陷她弄髒霜雪。是啊,她是很髒,可是也不至于污染到馬。而且她真白癡,居然一時沒辨認出他那仿佛帶着冰渣的聲線,還以為馬兒會說話,一定是樹林裏的蚊子有毒,咬得她的大腦輕度麻痹了。

霜雪呼呼噴着熱氣,似乎在嘲笑她,同它的主人一樣惡劣。看它露出大大的馬牙,孤兒恨不得給掰掉一個,可是她惹不起馬主。

“劍那麽大,卻要叫疾風。馬黑得像炭一樣,居然取名霜雪,真是變态。”她小小聲的咕哝一句,硬着頭皮走到空地上的火堆邊。那火也有綠光閃現,證明可以避蚊。

“離開這裏。”淋漓的水滑過他的铠甲,顯然他剛才是在溪邊清洗身體。

“拜托,讓我坐一小會兒,我保證像雕像一樣不說不動,不然蚊子會咬死我的。”孤兒被阿德斯的話阻住了腳步,不敢動。

她從小就怕蚊子,這時候讓她跪下哀求都成。伴随着她的話語,她臉上一塊幹掉的泥巴“啪”的掉下來,好像廟裏沒了香火好久的泥塑,接着,又是一塊,模樣可笑極了。

看着她可憐巴巴的樣子,已經沒有半分趴在冰晶上偷看他時的志得意滿,阿德斯雖然沒生出什麽憐憫之心,卻容忍了她的接近。

“出聲的話,殺了你!”他依舊冷冷的說,但這話聽在孤兒耳朵裏卻溫暖極了,因為那意味着她終于可以擺脫蚊子的糾纏。

她差不多是歡呼一聲,兩、三步就跳到了篝火邊。

夜間的林地很冷,再加上蚊子的摧殘,孤兒已經很狼狽了,如果不是咬緊牙關,可能會堅持不住。可是誰會愛惜她呢?如果小四四在身邊――

她想起那個強壯沉默又溫柔的保镖,忍不住落淚,臉上沖下了道道泥痕。不過這只是一時感觸,很快她就克制住了情緒。在塔撒大陸,她沒有父親和弟弟可以依靠,必須獨立堅強。她以前總以為自己來到這裏七年,什麽罪都受過了,但和今天這一天所發生的事情相比,簡直小巫見巫。

阿德斯罪大惡極,路易也是,不過看在他允許她呆在火邊,就把她心裏記下的血債抹掉一筆好了。至于路易,擺脫了他一時,要怎麽擺脫他一世呢?

偷瞄了那男人一眼,見他倚着一棵樹半坐半躺,因為戴着頭盔,也不知道是不是睡了。他的巨劍疾風橫在他身邊,藍色幽光如瑩火,不在殺人的狀态,居然是美麗的。

他是個謎。

但是,他也是她的奴隸!

第一卷 變身,月圓之夜! 第二十四章 他鄉遇故知

說好只在火堆前待一會兒,但這波瀾起伏的一天實在讓孤兒太疲勞了,所以伴随着幻靈徹夜如嬰兒啼哭般的厲叫,她睡着了,混亂卻又毫無記憶的噩夢煩擾了她一夜,第二天早上是霜雪的噴氣聲和刨啼聲喚醒了她。

阿德斯已經整裝跨馬,看樣子如果她不醒,他也不會叫上她。不過孤兒不指望阿德斯能主動幫她,沒半夜把她從火堆邊丢開,她已經很知足了。

唉,什麽時候她的要求變得這麽低了呢?而且是對着一個本應該服務為上的奴隸。

凝望着阿德斯閃亮的黑盔甲被清晨的陽光鍍上了一層金邊,孤兒機械的走着,數着眼前的金星。她柔嫩的腳底早就磨破了,疼得鑽心,受傷的手臂又癢又麻,但大腦的感覺卻很遲鈍,以至于何時昏倒的都不知道。當她被搖醒時,發現自己是趴在一匹馬上。

一瞬間,她吓得直冒冷汗。她不能失去意識,否則她的秘密,她的自我保護機制就會喪失功能!

好在她很快發現,那匹馬是霜雪,阿德斯把她像貨物一樣丢在身後,不過他到底沒有把她扔在林子裏喂野獸,也算有點良心。

奇怪的是,在這種情況下她居然感覺安全,或者是因為高燒的緣故,她再度睡了過去,就這麽昏昏沉沉的直到黃昏時分。

路上,沒有一個人說話,只是沉默的行軍,果然像一隊陰兵。期間他們只休息了一次,她感覺自己被扛在肩頭,然後被丢在地上,之後又被夾在肋下,再度扔上馬背。她難受得嘔吐了,結果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她改趴為坐,整個人都伏在一個人的背上,四肢軟軟垂下。

是阿德斯,她知道。

他對她真惡劣。她東方式的五官在地球雖然普通,但在塔撒因為只此一家,所以被稱為大陸的四大美人之一,可在他眼裏卻不如一匹馬。

他沒有抛棄她,是因為遵守要把她帶出樹林的承諾,至于她是活着去出,還是變為一具屍體出去,則根本不在他的考慮範圍,而她之所以能改善待遇,完全是因為霜雪的緣故,阿德斯怕她吐在這漂亮的大黑馬身上。

其實她瞧霜雪貌似不怎麽在乎,不過以後得到它的時候,可以把它當作盈祿家的吉祥物,畢竟它帶給她好運氣。

迷迷糊糊中,她緊貼着他的背,金屬盔甲本來應該是涼涼的,卻讓她的體溫烤得溫熱,光滑的觸感讓她覺得很舒服。不過她感覺得出他身體僵硬,那是明顯拒絕和強行忍耐的信號。

哈哈!身體虛弱中,她心中暗笑。為了得到那個望遠鏡,這曾經令人聞風喪膽的騎士居然如此委屈自己,讓一個他讨厭的女人整個趴在他背上。他這樣的男人一般是不善于和人相處、也不喜歡別人靠近的,能這樣大概是極限了。

“止步!”突然,緊随阿德斯左側身後的上侍從大喝一聲。

孤兒在迷糊中被吓了一跳,下意識的抱緊那堆溫熱的盔甲,感覺手被不耐煩的拉開,只好再去攀他的肩,完全出于保持平衡的本能。

睜眼向四周看看,驚奇的發現他們終于出了密林,眼前一片開闊,不過她病着,判斷不出這是哪裏。

“放下伯爵小姐!”咦,這聲音好熟悉,為什麽聽着就想落淚呢?

“嗷!”

“哼哼。”

這兩個聲音也很耳熟,貌似是小四四、小蛇和小豬。

阿德斯太高大了,完全擋住了孤兒的視線,她連忙抓緊他的肩甲,探出頭去看。只一眼,迷失了兩天一夜的她在瞬間就明白了“他鄉遇故知”是個什麽樣驚喜無限的感覺。

“我在這兒。”她呼喊出口,聲音的沙啞和幹澀出乎她的預料。

“滾開,不要擋了我家大人的路!”阿德斯右身側後的下侍從喝道,“不然就下地獄去!”

“不要誤會,不要誤會。”皮特跳下小豬,向阿德斯的馬跑了幾步,舉起雙手,神态谄媚、貌似投降般的解釋,“伯爵小姐掉下山崖,我們是來尋找她的。看來小姐好像安然無恙,盈祿家舉家感謝,請把伯爵小姐還給我們好嗎?”

我這叫安然無恙嗎?孤兒心中暗罵,不過她沒力氣說話,只看了一眼她的人。

來人有五個,外加兩只魔寵。皮特騎着小豬,四名保镖騎着小蛇。小豬還小,皮特又肥胖,目前累得蹲在一邊吐舌頭,真不知道它是豬還是狗。小蛇體形寵大,看來沒有疲勞感,一雙溜圓漆黑的龍眼在黑騎兵身上掃來掃去,似乎在衡量咬誰的脖子丢出去比較好玩。

黑騎兵們面面相觑,這才知道為什麽他們的首領單獨休息,回來後卻帶着個衣衫破爛,滿身肮髒的女人,原來是幸存的落崖女。

而這個時候,上下侍從不能搭腔了,只等他們的首領大人示下。

阿德斯一言不發,回手抓住孤兒腰上的衣服,在孤兒驚叫前就把她扔在了馬前的地面上,“把你的伯爵小姐拿去。然後――讓開!”

孤兒一直下意識的緊抓着阿德斯的肩甲,這時候被抛出去,那肩甲“嘶啦”一聲被她扯了下來。

皮特連忙上前,從孤兒手中硬搶過那片肩甲,又跑回霜雪面前,胖胖的身子又迅速又靈活,他雙手高舉着那片肩甲,“對不起大人,我家小姐是無意之舉,倘若大人震怒,還請改日駕臨盈祿家,我們一定奉上一身精美铠甲以示歉意。”

即使隔着頭盔,在場的人也能感覺出阿德斯的怒氣。

他沉默着,之後一揮手,他的下侍從立即上前,怒瞪了皮特一眼,一把将肩甲奪回,細心收好。

“讓開。”他吐出兩個字,一抖馬缰,縱馬前行,看那樣子,如果孤兒的人不讓出道路,他要麽就放馬踩過去,要麽就揮刀全體斬殺了。

“天上的諸神祝福您,尊貴的騎士大人。”皮特一邊高聲叫着,一邊揮手叫自己人閃到一邊去,“您請吧,希望我有機會為你擦洗馬蹄。”

前方是平原,馬兒可以飛奔了。

孤兒望着阿德斯的背影被身後的黑騎兵和再後的大批幻靈淹沒,之後完全消失在地平線上,馬蹄踐踏起的塵土輕煙一樣彌漫,而後消失,感覺像做了一場夢一樣。

他走了,以後要到哪裏找他去呢?

第一卷 變身,月圓之夜! 第二十五章 傳說中的事

“我的老天,我差點吓得尿了褲子。”皮特抹了抹額頭的汗水,一臉心有餘悸的模樣,而且好像腳軟似的,扶住了站在身邊的小二二。

“你認識他?”孤兒感到意外。

“諸神保佑,誰要認識這樣的煞神哪。難道您沒看出來嗎?他就是上回您打鬼影森林中挖出來的那位。看那把獨一無二的劍,那個天底下絕無僅有的獅子頭盔,更不用說他可以驅策那麽大一群可怕的幻靈。”說到最後兩個字,他忽然放低了聲音,仿佛因此會招來他們似的,“看來鬼影森林附近的賤民沒有說謊,傭兵大王果然出世了。唉,天下要亂了哪。依我說,大當家,我們得早做準備。剛才不破之城正亂的時候,我們遵照命令,一直藏在商賬裏不動,後來聽到街面上靜了下來,還有戰馬出城門的聲音,小四四不放心――是我和小四四不放心,就一起出來看看,結果從朱麗城主那兒聽說您在戰場上和追風家的路易公爵大人訂了婚。小四四――我覺得您不可能這樣做,後來朱麗城主也說您是被迫,所以我們倆就一直追到驚馬大道盡頭,看到路易公爵大人正組織人馬下崖去尋您,說您掉下山崖,然後背上打開一把大傘,現在不知是死是活。我們一猜,就知道您是用了販當當的飛傘,于是趕緊的回去找小蛇和小豬,又叫上小一一他們三個,朱麗城主也派了人,還有咱們的夥計,兵分好幾路來找。不過話說回來,您跳了崖,怎麽會遇到傳說中的阿德斯大人呢?是他吧?他挾持您嗎?還是他想搶走您?”皮特語無倫次、滔滔不絕的說着。

“他救了我。”孤兒聽皮特說話都覺得累得慌,無力的輕聲答道。

幸好,她從沒販奴去過追風家族的領地鷹岩堡,也幸好當當飛降的項目實施的時間不長,不然降落傘逃生計劃一早就失敗了。話說,她好像不是自己英勇跳崖的,當時還沒出息的生出了投降之心,她只是不小心摔下去而已,當然這件事是個秘密,至死也不能說出來,否則她的大當家形象就全完了。

“救――您?”皮特愕然,明顯不相信,然後才注意到孤兒的憔悴,像挨了一刀似的大叫一聲,“天上諸神慈悲!大當家的,您這是怎麽了?您可不能有事,您可是咱們盈祿家的擎天之柱啊。”他眼淚汪汪的大喊大叫,抓着孤兒的手,一個勁兒的用額頭輕觸,表示痛心。

但痛的只是孤兒臂上的傷口而已。

“我只是生病,還沒死呢,回家修養一下就好了。”她倚在小四四寬闊的懷裏,感覺溫暖舒服,稍微提起了一點精神,“我們快走吧,呆會兒路易公爵大人追來,咱們可沒地方躲。”她從密林中往外走的時候就擔心這個。

皮特和朱麗知道到崖底來找她,路易肯定也會,除非他真把她當做金庫、而不是個女人看。不過她感覺路易不是貪婪冷酷到如此地步的人,這事要放在阿德斯身上倒說不定。

“放心,追風家的公爵大人雖然派了人馬來尋找大當家,但是我讓我們的人引開了他們。至于公爵大人自己――”皮特一笑,感覺有點幸災樂禍,“他才要親自來找您,他的斥候就來報,說是在他攻打不破之城的時候,追風家族的老巢被孤傲家族圍攻,他只好留下人繼續尋找您,自己急匆匆回去救火了。所以我說,但凡有點腦子的人都暫時不會打不破之城的主意,因為九大家族都盯着這地方,誰伸手就會被打。”

路易被迫離開了,孤兒松了一口氣。她覺得皮特說得對,但是追風家族本來就是熱血、自由、随性又彪悍的游牧民族,他們如果肯動那些政治腦筋,也就不是追風家族了。

“剛才的黑騎士是傳說中的阿德斯嗎?”小一一插口道,“你怎麽确定呢?”

“絕對是他沒錯。你們想,除了他,你們聽過有誰能指使幻靈嗎?”皮特很肯定,“吟游詩人經常唱起他的事跡,你們難道沒聽過嗎?你們都曾經是戰士,我猜阿德斯傭兵軍團的恐怖過去,你們一定經常談起。”

“打仗的時候是總有人說起這故事。”小二二接過話來,“尤其戰敗的時候。”他嘿嘿笑,“我們被打得丢盔卸甲的時候總是說:要是能讓阿德斯軍團附體就好了。”

“可是傳說中他被封印于八百年前,哪有人可以被封印那麽久還不死?”小三三不信。

“小子,你還年輕,不知道很多事。”皮特擺出能縱觀古今的神色,“以前這個大陸上魔法橫行,什麽稀奇古怪的事沒有,只怕你們見了,連自己的舌頭都要吞下去。不過傳說八百年前紫金王族失勢,其他九大家族再不尊紫金家族為王,本來最強盛的驿馬家突然衰落,阿德斯這尊瘟神也随之消失。與之同時消失的還有四系魔法,現在只有少數人掌握一點皮毛了。”

“你也不過四十多歲,又知道什麽了。”小二二笑着說。

“可是我對傳說心存敬畏呀。敬畏,小子,凡事心存敬畏總是沒錯的。八百年前究竟發生了什麽,誰又知道,更沒人知道那可怕的事會不會再來上一遍。”

“可你既然知道黑騎士可能是阿德斯那尊煞神,為什麽還要自報家名?”小四四突然開口,“難道不怕他找上門來嗎?”

“我說四當當,你腦筋清醒一點好不好?”皮特有點生氣,“就咱們大當家那張臉――那張絕美的臉在塔撒大陸找不出第二張,我不說,人家也知道大當家是盈祿家的伯爵小姐。”

孤兒一陣發寒。

不是因為病痛(她現在的難受勁兒比剛才好多了),也不是因為怕阿德斯找上門來(那樣驕傲的人是不會那麽做的),而是因為皮特說起“絕美”二字。這種吹捧也太惡了,雖然她因為獨特的容貌被稱為大陸四大美人之一是沒錯,不過這麽當面被人說起,她還真受不了,從心底一直麻上來。

她,不過是個地球上普通的女孩,為了一個還不知道是什麽的家族使命而穿越,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她不過是一個二十七歲還沒有男朋友的宅女,而且現在渾身泥污,一定醜得吓人。

“小姐,您怎麽了?”感覺到懷裏的孤兒打了個寒戰,小四四柔聲問。

不知道為什麽,他從不像別人一樣叫孤兒大當家,一直溫柔的稱為“小姐”。

“沒事,只是有點冷。”可不是嘛,皮特說的那話就是讓人發冷,“你們誰知道那邊是通向哪裏?”她指着阿德斯消失的方向。

“那邊――是奔大戰馬坡的方向。”方向感極強的小三三望了一眼遠方荒涼的地平線道,“傳說那邊的戰魂冢就是阿德斯軍團的盤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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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話要說……………………

單更的時候總不好意思要票,雙更的時候,老鼠膽稍微大點,所以請讀者大人們慷慨解囊,PK票投給我,另外推薦票每天都需要。

我很想上主站的新書榜,可是最高也只有17名,總也進不了前15,請大家幫忙。當然最重要的還是PK票。

謝謝了。

第一卷 變身,月圓之夜! 第二十六章 公開審判會

原來是回老巢了。孤兒想,心裏迅速盤算着,很快就有了個主意。

不過現在還是要先回不破之城一趟,一來她得洗個澡,治治傷,二來她的貨物和當當還全在城裏,再怎麽着,也得先做完這趟生意再說。

不破之城所有與學問有關的事務都歸在學部管理,醫生當然也一樣,其中醫術最棒的,當屬學部的首領娜塔麗,所以當孤兒回到城裏,住進先前那間城內最好的旅店,娜塔麗立即親自來探視她的傷情。

“你是被什麽傷的,就算昨晚沾上了林地的肮髒泥土,也不至于感染化膿得這樣厲害。”娜塔麗皺緊了眉頭,看着孤兒紫紅透明的可怕傷口,還低下頭聞了聞,“有死亡的腐敗氣味。”

“我這胳膊不會廢了吧?”孤兒瞪大眼睛,心裏一陣恐懼,她可不想做獨臂神尼。

她現在超想回到現代去,大概打個消炎針,清洗一下傷口就會好。至于死亡的腐爛氣味,只有塔撒大陸的人才這麽說,聽起來像巫醫的話。

話說回來,那個死奴隸阿德斯的劍一定不是凡劍,否則小小的傷口不可能造成這樣的後果,才過了一夜就高燒不止,傷口還惡化成這個樣子。

他有魔力,她非常肯定。

“幸好你回來的及時,我想我會有辦法的。但是很遺憾,只怕要留下疤痕了。”娜塔麗一臉同情,不過孤兒倒不太在乎。

現代美容醫療發達,回現代做個整形手術就行,雖然手術會帶來疼痛,而且浪費錢,但這對她不是摧毀性的打擊。

娜塔麗非常欽佩孤兒的豁達,畢竟做為女人,都很愛惜自己的面容和身體,哪怕手臂上有疤痕也是瑕疵,做為貴族小姐,都應該絕對避免。

“桑德拉怎麽樣了?朱麗城主打算怎麽了結這件事?”在娜塔麗給孤兒清理傷口的時候,孤兒問。

娜塔麗嘆了口氣,柔軟的棕色秀發擋住了她的淡藍眼睛和小巧精致的五官,“城主說明天要開公開審判會。不破之城建城快八百年,桑德拉是第一叛徒、內奸,這事意義重大。”

孤兒也跟着嘆了口氣。

她對桑德拉從無好感,但是作為女人,她同情桑德拉的行為。

不破之城,女人的保護地,永遠安全的所在,在這裏,女人就是主宰,不會被欺淩。她們什麽都可以自己解決,衣食住行,連男人都是買來的,但,她們還是需要愛情。

這就是女人的悲哀嗎?

“我來的時候,城主要我告訴你,希望你在身體允許的情況下,能參加明天的公開審判會。”娜塔麗手法輕巧又麻利的包紮好孤兒的傷口,而孤兒因為喝了具有麻醉作用的罂粟花奶,都沒有感覺到疼痛,只是腦袋昏昏沉沉的。

不會上瘾吧?這算是毒品還是管制藥品?不知道這邊的提純技術怎麽樣?孤兒胡亂想着,聽到娜塔麗的問話,有點奇怪,“我不是本城的人,可以參加嗎?”

“來集市的商戶都還沒有走,城主決定三天後重開大集,所以這一次,待在城內的人都可以參加。”娜塔麗直起了身子,“另外還要選一下商部的新首領,這事城主有點煩惱,希望明天可以順利。你休息吧,我看藥物已經生效,沒有什麽比睡神更能安慰人的。”她說着撫了一下孤兒的額頭,那雙手微涼而溫柔,孤兒的睡意立即襲來。

“你會魔法嗎?”孤兒想起阿德斯的劍,迷糊的問。

“四系魔法已經消失。”娜塔麗輕聲說,“我祖上是福臨家族的人,所以我只懂得一點皮毛。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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