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人妖
07
徐慧的屋子就在我住的屋子旁邊, 錢順家屋子的隔音不好,無需細聽,徐慧屋中發生的事就被聽了個七七八八。
——又有女工被徐慧招了進來。錢順家的屋子已都住滿了人, 徐慧便暫且把新招來的女工留在了自己屋中。
現下那個從徐慧屋中走出的婦人, 估麽着就是徐慧新招來的女工。只是這個我從未見過的婦人,怎麽會出現在那張畫中?或者說, 她曾經間接的,在我的死亡中摻過一腳?
從我和樘哥這個角度看去, 除了在婦人剛出屋時勉強能看清她的面部輪廓, 便只能對着婦人的背影硬看了。婦人的個頭不高, 連發髻帶鞋底的算上,也就有一米六左右。一身素色衣裳穿在她身上,單看裙子還好說, 松松垮垮的罩在外面還不是太顯身形,可看到緊繃繃的套在上身的衣服時,怎麽看都有種虎背熊腰的感覺。
婦人身上的衣服穿的也不利索,看着像是為了起夜随意套上的衣服。可在我的推測中, 本該是因着起夜才從屋中出來的婦人,拐了個彎便去了外院。
內院與外院之間的門在樘哥進入內院後又被他鎖了回去,現今, 門鎖打開時發出的輕響,無比清晰的傳了過來。
婦人出去沒多久便又走了回來,再回來時,婦人沒再向徐慧的屋中走去, 而是轉身去了另一間屋前。
婦人沒敲幾次門,門內便傳出了話聲,不耐的問詢聲帶着鼻音,顯是剛被婦人從夢中吵醒。婦人回了門內那人幾句,被刻意擡高了音調的話聲中糅雜着幾分村音,赫然是,與徐慧相差無幾的聲音。
門內人許是聽到了熟悉的聲音,雖不耐煩,仍是給婦人開了門,門後,站的是個意料之中的人。
錢招娣。
錢招娣的驚呼聲還未出口就被婦人堵在了口中,時至此刻,也來不及多想這個半路殺出來的程咬金是誰了,救人要緊,我同樘哥一同沖進了錢招娣的屋中。
婦人被驟然沖過來的兩人駭的一驚,手上的力氣也略有不濟,不等婦人再捂好錢招娣的嘴,我一把就扯着婦人的衣服往後拖。錢招娣在我和樘哥同婦人撕扯在一處的時候借機跑開,不待呼救,先指着屋門嚎了一嗓子後面。等樘哥制住婦人,讓我得空追出去的時候,那人已跑的只剩了個背影。
上着鎖的大門二門現今早已大敞,婦人方才打開二門之後,顯然還開了大門,放進了一直等在錢順家門外,準備幹那腌漬事的人。
一路跑出門去的那人飛快的交替着雙腿跑在前面。皓月拉長了人影,地面上,扭曲抽長的人影繞過主街,跑進了一條深巷。
人影與深巷中的暗影融為一片,最終,又從暗影中抽出,行至了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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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巷。
王奕明扶着牆從暗影中走出,步伐之間,甚至還微微的左右搖晃着。一雙比上次見時小了許多的腳,随着王奕明的走動從王奕明的裙下露出。
為了不讓自己的一雙大腳太打眼,王奕明狠心給自己纏了小腳。比起奔逃的疲累,王奕明的小腳顯然是更經受不住剛才的奔跑。一雙小腳像是錐尖一樣支撐着王奕明的身體,使得王奕明即使是扶牆而站,也站的不是很穩。
荒唐感油然而生,最後瞥了眼眼中的憎惡幾乎要滿溢而出的王奕明,我側開身,給聞聲趕來的錢家人讓開了路。
這一世,被圍困其中的人,終不是我了。
王奕明被人群包圍在當中,只一雙小腳伸出人群間的空隙在地上亂蹬。設想中的王奕明被抓時的種種情緒,現如今,只落得了一種塵埃落定的感覺。
沒再多看王奕明一眼,我轉身,走向了錢家。
樘哥在錢家門前長身而立,雲銷雨霁,一縷初陽刺穿雲層投在樘哥身上,一如初見時,便定格在心尖上的模樣。
08
王奕明雖不精女紅,卻找了個精通女紅的婦人和他搭了夥,讓婦人頂替了我本來被忽悠着替他做的事。
而向李老太詢問我名字的婦人,正是那個和王奕明搭夥的婦人。婦人循着王奕明所說的我刺繡時的小習慣找到了我的蹤跡,并把她問出的全部消息都告訴了王奕明。
與我和樘哥的推斷一樣,王奕明原本打的算盤,是想要辱了錢招娣之後再故意留下王二喜這個名字,好把事情賴到我的頭上,并以此借着錢順的手了結我。即便計劃失敗,被扭送到官府的王奕明仍不遺餘力的向我的身上潑着髒水,甚至為了便于抓住我,直接把王二喜這個化名當做真名報給了縣官,只是這次,沒人信了。
王奕明接連兩世都得中的把戲,終于在第三世落了空。
以上,也都是題外話了。
題內話是,不止我沒有再按着上兩世的命運重蹈覆轍,錢招娣,也沒有。
錢招娣在既定的日期出了嫁,錢順也成功的招了婿,雙方皆大歡喜。馬萬寶,也在和上兩世相同的時間回到村子賣掉了他的舊宅,馬萬寶的名字,也落到了一心只想種好田的樘哥身上,樘哥也因此,省去了改名的麻煩。
老道士的算盤打的精明,樘哥此生的命格,本該是在早亡之後,魂魄附在一個和他同日死去的小孩兒身上,只不過,此世樘哥沒有早亡,但那小孩兒卻是實打實的死了。而占了那個小孩兒的殼子的,正是換用了樘哥命格的老道士。
同年,朱見深認回了為了躲避萬貴妃的毒害,不得不在宮中躲藏六年以求活命的唯一子嗣朱佑樘,并立其為皇太子。馬佑樘這個名字随着時間的流逝,徹底的被埋進了往事之中。
金命人馬萬寶同他自己所說的一樣,種不活莊稼不說,還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種着種着莊稼,就拉着人來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行過濟南路至掖縣,在《姊妹易嫁》的世界中,被樘哥頂替着當了二十來年的毛紀,也被我和樘哥尋到了真人,當個景點兒似的圍觀了一圈。
彼時毛紀早已成親,不過并非像蒲松齡所寫,娶了張家的姑娘,演了出姊妹易嫁的戲碼。毛紀娶的妻子,連姓氏都與張姓沾不上半點兒關系。
莊稼種了一茬又一茬,擠在莊稼間茁壯成長的雜草也越過了春夏與秋冬。及至跟我學着種田的樘哥,學到笑紋在他的眼角烙下永久的痕跡時,田裏的莊稼還是被他種的半死不活。
送去田間的粥罐中,永遠的留着幾口剩粥,敞開的罐口似是在等着只連偷吃都偷不利索的笨狐貍。
只可惜,狐貍等不到,只能等來我這麽個收拾剩飯的人。
三兩口喝完粥罐中的剩粥,數落的話還沒說出口,就被樘哥率先開了口。
“等到了。”
他想要等的人,等到了。
無論唇角幹淨與否,似乎總沾着唯有樘哥才能看見的粥痕。撫着樘哥眼角的細紋推開快要黏在身上的樘哥,我難得的,也聊騷了一把。
“我想起來一句歌詞。”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