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 3】
書墨小心髒狠狠一顫,看傻了眼:文弱秀氣從不與人紅臉的大小姐也學會打人了?這一巴掌光聽聲音就曉得用了多大勁。
她下意識看向大小姐白皙泛紅的五指,一時不知該慶幸穆小姐自作自受,還是心疼大小姐為這樣上不得臺面的人動怒了。
不過……
大小姐不怒則已,動起怒來,怪能唬人的。
至少,一巴掌打下去,跋扈的穆小姐已經知道低頭了。
穆彩衣臉頰生疼,幾乎同時淚珠子跟着滾下來,再開口,氣焰熄了不少:“你、你敢打我?”
至秀目露疑惑:“我為何不敢?你說來說去無非說我如今有了春少爺做靠山,既然是靠山,我打了你,你還能打回來嗎?”
紅唇微掀,她漂亮的眼睛泛着森森涼意,至大小姐淡淡道:“你敢嗎?”
敢嗎?穆彩衣當然不敢。打人不打臉,她又沒有凜都第一少爺做未婚夫,要敢在這人臉上留下五指印,就是打了春家的臉。至秀擺明了以勢壓人,偏她還不得不打碎牙往肚子裏咽!
她咬着牙,眼神憤恨:“我以前怎麽沒發現,名門閨秀的大小姐竟是個精于算計的狠毒女子?”
“随你怎麽說。”至秀輕揉手腕,餘光瞥見指腹殘留的一抹脂粉,她厭惡地皺了眉。
書墨作為貼心小丫鬟,及時遞上錦帕。
便見大小姐捏着帕子細心擦拭過每一根指節:“從今天開始,你可以重新認識我。穆小姐以為人人都是可欺的綿羊,殊不知自身的愚蠢才是懸在頭頂的一把刀。”
“對了。”她笑意溫柔:“我先前只道穆小姐眼界低,不想審美也如此別具一格,這脂粉塗在臉上顯得俗氣……”
言盡于此,至秀悠然轉身:“書墨,我們走。”
書墨滿眼崇拜地跟在小姐身側,等她們走出一段距離,被貶低地一文不值的穆彩衣方從之前的精神碾壓裏走出來。
她哆嗦着唇:“剛…剛才那人,真是至家小姐?春少爺的未婚妻?”
丫鬟白着一張臉,揉揉眼,再看,沒差啊,這身段、這倩影,除了至家小姐,還能有誰?
“那…那就是至家小姐呀。”
“至秀……賤人!”穆彩衣攥緊掌心,怒氣還沒完全散開就聽她驚呼地嘶了一口氣,卻是用力過猛,不小心将保養多日的指甲崩斷,鑽心的疼伴随着來自身心的羞辱,一波波沖擊着。
穆彩衣目眦欲裂:“她不是有靠山嗎,本小姐使盡渾身解數也要搶了她的靠山!靠山山倒,靠水水流,看她沒了春家可以仰仗,還敢不敢猖狂!”
有人怒不可谒,就有人拍手稱快。書墨一路喜上眉梢,脆生生地像哪家歡喜的小麻雀:
“小姐太厲害了,早就該教訓教訓穆家小姐了。那穆彩衣忝為凜都八嬌之一,人品性情,真是差的可以。幸虧小姐沒湊熱鬧去競選勞什子八嬌,省得平白被人帶累了。”
這些話埋在心裏已久,如今才敢說出來。在書墨看來,以前的小姐哪哪都好,就是見識到的人心險惡太少,過于單純了。
穆彩衣擅于作戲,至家昌盛之時,她慇勤地沒眼看,待老爺撒手人寰,這位穆小姐的心機如何也藏不住了。
凜都八嬌,都是世家名門千金湊在一處鬧出來的玩笑,不知怎的傳揚出去,風光一時。
八人之中,有才有貌有能歌善舞者,競選那日,本來大小姐也該到場。
名門舉辦的女子宴會,大小姐身份放在那,宴會之上絕不會出現閑雜人等,真要去,老爺也不會攔着。
約好的日子,小姐衣服都穿好了,就等着出門呢,被告知宴會推遲一日舉辦。
傳信的是穆家丫鬟。
小姐信了。
第二日出門赴宴,這才發現宴會早在昨日結束。
穆家小姐在會上表現出衆跻身八嬌,聽聞此事,小姐沒氣沒惱,默默遠了那人。
後來穆彩衣登門致歉,一應責任推給下人。
沒過幾天,至家出了事,日子過得風雨飄搖。小姐貌美,才情品性一頂一的好,至家孤兒寡母招來豺狼觊觎,後來才有了厲雲生強行求娶一事。
或許小姐骨子裏的烈性,就是從那時被激發出來。夫人下手沒個輕重,差點把人打得咽了氣,醒來,小姐就變了。
更溫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氣。而溫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過。
書墨沒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裏暗暗補上一句:不僅有了棱角,還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麽形容呢?
說是人間絕色也不為過。可單單以絕色來形容小姐,未免過于單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軟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飄蕩的煙雨,暖起來,又像冬日燃燒在銅爐的星火。
就不知,這樣的人媚起來,是何種風景……
書墨搖搖頭,懊悔地拍了拍腦門,她到底在胡思亂想什麽!真是大不敬!
聽到動靜,至秀回眸淺笑:“你這是在做什麽?”
“沒有沒有,奴婢什麽都沒想!”
“……”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貓吧,無事不要擾我。”
她顧自邁進書房,手裏還拎着春少爺送的禮物,書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總算意識到原來已經回家了。
她任勞任怨地轉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發紅的臉,才将那些不該有的雜念抛開。
回想剛才小姐說那句話時的神态,書墨腳步放緩,心想,真是聖潔不可侵犯啊。
怎麽辦?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個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書房的門果斷閉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溫和的解開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領,望着那平攤在眼前的旗袍,一陣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輕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樣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沒有點其他的意思麽?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進春家,敢同她拜堂成親,是……是做好了與她做妻妻的準備的。
新婚夜那日,春承躺在她身側,她是緊張的,那緊張來得很莫名其妙,雖然曉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但到底怎麽做,她是不知的。
她也曾羞愧不該有那樣放浪的心思,畢竟春大小姐娶了她,接過來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責任。
她說要擔起她的一生,可并沒有許諾,會給她應有的‘夫妻之情。’
那這旗袍又算怎麽回事呢?
若要做朋友,為何要對她這麽好?
惹人苦惱,惹人愁煩。春承也是女子,難道不曉得,女子的心,輕易不能碰嗎?
還想聽她喊‘兄長’、‘姐姐’,大小姐眼圈微紅,暗道:你怎麽不上天呢?讨厭鬼!
不過讨厭鬼做的旗袍還真好看。
誰不喜歡被人在意呢?
況且在意她的,還是她最感激、最欣賞、最豔羨,最崇拜的人。
惱過之後至秀彎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樣好看。
至于她對春承究竟藏着怎樣的心思,對于這一世她到底想怎麽過,至秀索性不再費神去想。
情情愛愛,講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當責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會成全她。
反正她不會對旁人動心。會一直陪在她身邊。
勉強收拾好心緒,至秀歡喜期待地換上嶄新的纏花旗袍,腰身貼合着柔軟衣料,所有的纖美都暴露在明鏡前,望着鏡子裏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紅了臉。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湧。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湧上來。
春承……到底是幾個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兒家的尺寸竟無一絲偏差……
至秀心亂如麻,前世今生就沒這麽混亂的時候。春大小姐看起來斯文正經的,原來還有暗中窺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證能做出比這旗袍更貼合的衣服,春承卻做出來了。
這意味着什麽?
至秀咬唇,望着鏡子裏白皙細嫩的小腿,暗罵了一句‘登徒子。’
那些朦胧的悸動,如流水一次次地撫過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從心湖跳躍而起。
至秀斂眸,她真要穿這旗袍給春承看嗎?她捏了捏發燙的指尖,一聲長嘆從唇邊蕩開。
到底是誰不好伺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