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萍水相逢
《給自己的歌》
文/廿月飲酒
2015/03/30
“沒有什麽能夠阻擋,你對自由的向往,天馬行空的生涯,一顆心了無牽挂......”
清清冷冷的男聲,伴着吉他的和弦,一陣陣地從耳畔傳來。
陸初對時下的流行音樂知之甚少,卻對中國的搖滾樂和民謠有種莫名的偏執。此刻在陌生的地方聽到熟悉的歌,倉皇無措的心頭,添了一絲欣慰。
時值寒冬,又臨近年關,與節假日人山人海的壯觀景象相比,這時的游客可以用稀少來形容。江邊的石凳上零零散散地坐了幾個人,有的低着頭擺弄手機,也有人和她一樣,靜靜地看着唱歌的男人,是在聽歌,還是在發呆,她不得而知。但是除夕将近卻還獨自在外流浪的人,心情肯定都不會好到哪裏去。
這裏的風雖說沒有家鄉的幹冷,但依舊刮得人臉生疼。
旁邊有人開始大聲打電話,叽裏咕嚕一大堆,陸初覺得煩,索性背過身換了個姿勢,蜷起身體,下巴抵在膝蓋上,閉上眼,還是一個人。
直到這一刻,她才确确實實地感受到,自己已經離家千裏了。
她是憑着三分熱血從家裏跑出來的。
據說,每個孩子都曾有過離家出走的念頭,陸初也不例外,在無數次的設想之後,她終于邁開了這一步。
自記事起,父母之間的争吵似乎從未停歇。
一開始父親嗜賭,不着家,沒日沒夜地賭,母親看不下去了,時常悄悄跟在父親後頭出門,在牌桌上大鬧,父親丢了面子,回家就是一場大戰,好的時候吵一架就算了,難堪的時候,家裏能砸的都給砸了,只剩一地碎片。
後來背着一屁股賭債的父親尋了個機會外出打工,一摞借條和年僅五歲的陸初都丢給了沒有一技之長的母親。
走就走吧,家裏能消停些,那個時候的陸初天真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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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裏沒安電話,母親只能通過傳呼機找到父親,找他要生活費,往往母親的控訴還沒表達完,電話裏已經傳來忙音,然後母親就蹲在電話亭裏,很久之後才出來。
再後來呢?父親回來了,他起先在建築工地打工,搬磚、和水泥,後來自己做了包工頭,在大城市闖蕩了幾年,時來運轉,慢慢地有了些錢,開始回來得瑟。
那個時候,陸初開始有了新裙子,大熊玩偶,還有很多別的同學不曾見過的零食。
被父親抱在懷裏的時候,陸初很開心,這世間沒有幾個孩子不稀罕父母的疼愛,可是同時,一種深深的愧疚感始終跟随者她。接受了父親的示好,在母親看來,無異于是對她的一種背叛。
她原本應該是恨父親的吧,他讓家裏家裏的兩個女人吃了那麽多苦。他不知道母親為了還賭債拼命幹活的勞累,他也想象不到母親被追債的人逼得躲在屋裏不敢出門,默默擦眼淚的樣子。
但是,血濃于水從不是騙人的。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即便是母親有心重新過日子,可能覺得剩下的人生還長,父親依然沒有停止折騰。工地上的活兒不用心,嗜賭如命依然是他的本性,抽煙、喝酒、賭博、飯菜不合口味這些統統都可以成為争吵的理由。
這樣的日子,看着都覺得累,陸初在心裏嘆了一口氣。
回過神來,對面的男人已經換了一首歌,依舊動聽,陸初隐約有些印象,但是不記得歌名。
渾厚帶點磁性的聲音震動着陸初的耳膜,陸初對人臉的辨識度一貫不強,但是讓她歡喜的聲音,她肯定能過耳不忘,此刻她不由得擡起頭仔細地打量着那位歌手。
在高大的城牆下,男人背牆而立,針織毛衣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夾克,左手指尖按弦,右手輕輕地撥弄着身前的那把民謠吉他。自彈自唱,投入時雙眸微阖,身前雖然沒放置音響,那歌聲還是清晰地闖進了陸初的心裏,很有一種蠱惑人心的味道。
陸初有些想湊近,看看人家長什麽模樣,很快又搖了搖頭,真是無聊。
沱江對面是排成一排的酒吧,燈火輝煌,霓虹一片,而這邊寒鴉飛過,燈光慘淡,彼之繁華,此之落寞,可見一斑。這是一種什麽樣的差別呢?陸初想起了上小學的時候。
陸初很讨厭下雨天,從小就是這樣。小時候每次下雨,教室外面都擠滿了送雨傘和雨靴的家長,雨勢大的時候許多會家長一手撐着傘,一手掌着背上的孩子蹚水回家,但是陸初是從來不抱希望的,有時候母親會讓鄉鄰帶把傘給她,如果忙得忘了,那她就只能頂着書包沖回家,不,還有更絕望的,有時沖到家門口,卻發現家裏的門上了鎖,她找不到母親,只能坐在門口幹等,也可能臨近上課母親才能回來,做好午飯她匆匆扒幾口飯便又沖回學校。
不滿十歲的陸初那時候并不明白什麽是嫉妒,只是她很早就知道羨慕是什麽樣的一種味道,那感覺,就像眼淚不小心滑到了嘴裏,鹹鹹的,還有點苦。
親情實在是一種很奇妙的東西,不管它如何地将你傷害得千瘡百孔,你還是很難将它從生命中割離。
陸初從初中便開始住校,回家的次數也漸漸變少,與家裏人在一起的時間自然也不多。每次回家與母親相處,一開始還能相安無事,不過三五天便有了口角,兩個都不是輕易低頭的人,冷戰便開始了,她原本以為距離産生美是不适用于親人之間的,不料還是應驗了。
但是即便這樣的事情重複着上演,她從來不懷疑母親是愛她的,發燒的時候,母親也曾衣不解帶地照料了她一整個晚上,生活再艱難,母親也從沒讓她像村裏有些孩子那樣,初中還沒畢業就去外面打工。她知道,母親只是太忙,太累。
所以,她還是愛母親的。此刻身處異鄉,這種思念尤為深刻,即使,是母親的一個巴掌,将她趕到了這裏。
母親生氣的時候,改變不了父親的時候,總是想要在另外一個人身上證明她的權威,陸初被教導着,不要給晚歸的父親開門,不要給餐桌上的父親盛飯......諸如此類,陸初覺得,她夾在中間,已經快要窒息。
對雙親,她永遠是愛怨交織,但毋庸置疑,愛的分量要重得多。
她記得小時候一個親戚的孩子因受不了家庭暴力離家出走,當時尚健在的奶奶發動了全家人出門尋找,忙活了三天總算有了結果。這樣想着她不免有些擔心,但是多年來壓抑在心底的情緒終于能夠得到短暫的釋放,既來之,則安之,陸初脫下手套,從兜裏掏出手機,想了想,在朋友圈發了張圖,随後關掉了手機。
陸初擡起左手看了看表,已經九點一刻了。霓虹照耀不到的天空一片昏暗,幾片枯葉在風中飛舞,江邊坐着的人不知何時已經無聲無息地離開,連那位唱歌的男人也已經不見了蹤影,牆下只餘一把吉他,黑色的吉他包也放在一邊。
陸初有心想回旅館,卻又猜測男人或許只是有事短暫的離開,還得回來拿吉他,只得坐下來,一邊在心裏默默吐槽有錢任性,一邊老老實實地幫一個陌生人看着東西。
陸初沒有等久,五分鐘的時間不到,唱歌的男人已經揣着兩杯奶茶站在了她面前,他将加了紅豆的一杯遞到陸初跟前,這是店裏老板跟他說的,女生都比較喜歡甜的。
“天冷,喝點熱的暖和暖和。”
望着面前氣喘籲籲的男人,還有他遞過來的那杯紅豆奶茶,陸初有些愣住了。
男人的手指短而粗壯,讓人禁不住去想,他是不是有一雙寬厚的手掌,還有,他丢下樂器,就是為了去買兩杯奶茶嗎?
縱使心裏有再多不解,陸初也沒打算問出口,她只是接過奶茶,微微一笑,說了聲謝謝。
她一貫不怎麽擅長怎麽與人交流,平時在學校碰到同學也只是簡單打聲招呼,此刻面對一個陌生人,除了謝謝,也不知道有什麽話好講,只提醒了讓他收好樂器,轉身欲走。
“等一下——”
男人或許是沒有料想到陸初受了他的好,還會一點攀談的機會都不給,如此迅速地離開,因此聲音有些急切:“我叫易川,你呢?”說完又自覺有些唐突,便加了一句:“萍水相逢,這也算是一種緣分吧。”
緣分,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這算不算得一種緣分?然後呢,天天吵?緣分這種東西,有個鬼用。
“我叫陸初。”陸初在心底繞了幾圈,報上名字,随後沿着河岸往旅館走,一路沒回頭。
易川注視着陸初離去的背影,他看到她把圍巾繞了兩圈,捂住小半個臉,啜一口奶茶,大概還是太冷了,邊走邊往手上哈氣。陸初,他在心底念她的名字,似乎是在咀嚼回味,好一會兒才轉過身,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話要說: 百般躊躇,終于還是鼓起了勇氣,來晉江走一遭。我自知功力尚淺,也沒想過要在這裏掀起多大的風浪,于我而言,即便是最終所成,但是心血來潮之時能在搜索欄裏找到自己的作品,看看那個年輕的我曾留下的足跡,這就夠了。道阻且長,如有朋友願意陪我走上一程,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