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理想與現實的差距
洗頭小妹姓于,方恒便叫她小于。
她們一群理發店的員工一起租住的地方離理發店并不遠,就在隔兩條馬路的小區裏,小區是2000年左右建的,并不算新,卻也不同于上一次發生火災的老式公房。
方恒在進門之前想象過房間裏的模樣,但進了門還是發現了現實與想象的差距。
那是一間兩室一廳的房子,但在她甫一進門的時候,并沒有看出來。因為通常人們所認為的客廳裏,擺放的卻是卧室的家具——床。這些床也不是人們普通意義上所會想到的床,而是上下鋪,此情此景倒是讓方恒想起了自己的大學時光。
唯一比較符合廳這個設置的是房間另一端擺放的一張餐桌,餐桌上堆着各類食物,有吃完還未扔的紙碗熟泡面,有開了口還沒吃完的零食袋,還有飯後待洗的餐具。房間裏堆着電磁爐和鍋子,放在中央,簡單地從牆上的電源接了一根拖線板,拖線板上除了電磁爐的插座之外,還接着其他的諸如手機充電器之類。
于小妹有些不好意思,解釋說大家大都半夜才回來,回來便倒頭睡了,第二天中午又要回去開工,早上起來也只能草草吃點東西,所以沒來得及收拾。
方恒只是微笑說,“你們也很辛苦。”
于小妹住在其中一間卧室裏,一間十三四平米的卧室,其中擺着三張上下鋪,擁擠度更勝于方恒她們的大學宿舍,衣服什麽的也大多只是随意地堆在床上或邊上的櫃子上,整間房間可以說是淩亂不堪。
方恒粗粗算了算,這樣一套兩室一廳,尋常情況下一家三口住的房子中,現在住了十幾個人。
于小妹的室友們大多又回去開工了,有一兩個人今天休息,見到方恒和她們打了招呼也都各自出門了。方恒和于小妹在她的床邊坐下,問起了她的生活狀況。
于小妹說她是農村出身,沒有讀過多少書,他們村裏大多數年輕人到了十幾歲都出來了,因為種地賺不了多少錢,而聽人說大城市裏能賺許多錢,能買好看的衣服。
方恒問了她的年齡,才知道她剛二十歲出頭,但卻已經在這個城市裏打拼了三四年。
于小妹說,大城市是很好,但是和想象的還是很不一樣。她的工資很低,所以只能和大家一起租房子住,平時還要攢下錢,過年過節寄回去給老家的父母,至于好看的衣服,對她來說就是七浦路的那些。
方恒問她會不會想回去,她說不會,她從不後悔出來,因為不出來不會看到一個不一樣的世界,雖然她覺得自己并不屬于這個世界。
方恒看着她仍然稚嫩的臉龐,想着她在這個城市打拼的一千多個日日夜夜,她是在為了夢而打拼,但到頭來卻發現也許這個夢并不屬于自己。
方恒回到雜志社打開電腦的時候,卻發現網上的罵戰愈演愈烈。
她關掉網頁,不想再去看那些激烈的言辭,在她看來,無論在這樣一場又一場的罵戰中勝出的人是誰,雙方其實都是輸家。
每個人在這個城市裏生活工作,都是為了自己的一個夢。有些人和于小妹一樣,夢想擁有不同于自己前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生活,而有些人則希望在祖祖輩輩生活過的地方繼續生根發芽,但無論是誰,都是希望獲得更好的生活。
方恒記起2010年世博會的主題,“城市,讓生活更美好”,這不正是這城市中幾千萬人每天都在做的夢嗎?那麽如果兩方人都是希望在一個更好的城市中獲得更好的生活,又為什麽要針鋒相對而不是互相包容。
方恒喜歡文字的地方,在于她喜歡用文字去記錄,用文字去品評,也是用文字去傳遞思想。她沒有放棄群租房的稿子,而是把那篇稿子又修改了一番,她寫了她在于小妹的住所所看見的,除了安全隐患,還有掩藏在淩亂外表下向往美好的心。
群租房确實是隐患,但群租房同時也潛藏着一群人心底的渴望,他們渴望融入這個城市,他們渴望更好的生活,他們渴望實現他們的夢。
那麽我們除了譴責,是不是可以做些別的來幫助每一個人實現希望生活得更好的夢。
方恒知道,她沒有辦法給出一個解決方案,或者說本身就沒有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她除了呼籲社會關注這些人的居住環境,建議相關人士向他們開展安全教育之外,別無他法,而她的行文目的也并不止在于此,她給此文的結語是希望雙方都能用愛來包容對方,來化解矛盾,這是她的心聲,也是她相信這座摩登卻又冷漠的城市所需要的。
當然矛盾其實是無處不在的,比如蘇晴晴就與客戶和祝遠都起了矛盾,這件事情還要從蘇晴晴他們公司接的新項目說起。
新項目是要給一間民營企業建設新的企業內部網絡,蘇晴晴向來是個一絲不茍的人,任何事情雖不說是盡善盡美,但也總是努力做到最好。然而當她把一切全都規劃好和對方信息部主管溝通的時候,對方主管暗示說排線等的材料可以用低一個級別的,但價格還是按原價報,甚至向蘇晴晴給出利益上的誘惑。
這也許在一些人看來是要懂得變通,互惠互利,但在蘇晴晴看來則不能忍受,她立即沉下臉,表示這事她做不來。
對方主管顯然不高興了,一狀告到了祝遠那裏,當然是不會直說自己跟蘇晴晴說了什麽,但大意就是說蘇晴晴太過自我,不會與人合作,不懂得和客戶溝通協調,了解客戶的需求等等。
祝遠把蘇晴晴叫到辦公室,問她到底怎麽回事,怎麽項目還沒正式開始就和客戶鬧得不愉快,蘇晴晴把整件事和盤托出,祝遠聽罷搖搖頭嘆了口氣,沒有評論什麽,只是跟她說讓她不要管這件事了,項目交給他來跟。
蘇晴晴對此相當不滿,祝遠的态度擺明了對她的做法不贊成,她當即将祝遠指責了一通,她對祝遠說從來沒想到他是這麽處事的。
祝遠待她講完,只是回了一句,“不是所有事都像你想得那麽簡單,一是一,二是二。”
就是這句話令到蘇晴晴直接甩手出門。
這一場争吵發生在周四,第二天周五蘇晴晴便請了病假沒有去上班,她其實沒有生病,只是不想見到祝遠,當然對此祝遠即使知道也是不會過問的。而後到了晚上,蘇晴晴實在氣不過就跑到方恒家訴苦。
她其實不是不知道祝遠說的話是對的,也知道這樣的事比比皆是,即使不滿意也應該尋找更圓滑的處理方式,自己雖然做不來,但也沒必要大驚小怪。
這些年洽談項目的事向來都由祝遠出面,他一直都處理得游刃有餘,祝遠到底是如何處理這些問題,她不知道,也沒有興趣知道,又或者說在她心裏,祝遠是完美的,她給祝遠所設定的性格便是不會做這樣的事,或者說不會做出任何妥協,無論事實如何,她都選擇不去看不去聽。而如今當祝遠在工作中真實一面揭露在她的眼前,她便有些不能接受。
聽完蘇晴晴的一肚苦水,方恒沒有陪着她一起氣憤,只是笑笑,道,“看來這些年是祝遠把你保護的太好了。”
蘇晴晴不解,“怎麽,你也跟他一樣覺得是我的問題?”
“我不是說你有問題。”方恒停頓了一下,在腦中斟酌了一下字句,希望盡量做到能讓蘇晴晴明白她在說什麽,卻又不傷她自尊,“打個比方,你見過我這幾年為了利益幫別人做過什麽宣傳嗎?”說到宣傳二字,她邊說邊雙手做了一個引號的動作。
蘇晴晴想也不用想,便答,“當然沒有,你想說什麽?”
“我沒有這麽做過,不代表我們主編沒有,也不代表我們主編不會讓我做。好比天遠的事情,你覺得主編為什麽讓我去做那條新聞?”
蘇晴晴回憶了一下當初方恒跟她說的這件事,“你不是說那個老總是你們主編的朋友?”
方恒再接再厲,進一步點化她,“你覺得那個版面拿來登一版廣告是多少錢?”
“你的意思是你們主編?那你知道你還寫?”蘇晴晴原本沒有想這麽深,經方恒一提醒,恍然大悟之餘十分驚訝,她一直覺得方恒跟她是一樣的人,不會認同這樣的事。
方恒決定還是把道理攤開來跟蘇晴晴講,“我肯寫不代表我認為這樣是對的。工作中,有很多事情要妥協,關鍵在于妥協的尺度在哪裏。天遠這件事寫出來無傷大雅,他們做的事情也沒有觸犯我的底線,并不值得我為此跟主編把關系鬧僵。退一萬步,假設我認為這篇報道寫出來有違我一向的原則,是不是見得我就要去和主編拍桌子理論,也還是值得商榷。晴晴,我們有我們的原則,但別人也有別人的原則,你不想別人拿自己的原則來要求你,也同樣不要拿自己的原則去衡量別人。”
蘇晴晴垂下眸,輕聲道,“你說的意思我懂。”
“但是你不能接受祝遠的标準是那樣的。”方恒講出了蘇晴晴的心裏話,即使蘇晴晴決定放下祝遠,祝遠在她心裏的形象也并不會因此而有所改變,“祝遠在這個社會上也摸爬滾打了這麽多年,他不是十年前的祝遠了。”
“我知道。”蘇晴晴憶起她剛認識祝遠的時候,他那時是計算機系出了名的才子,大三的時候就已經幫多家公司做過兼職寫過程序,她聽說有人出錢請這位師兄做盜版軟件,出價不低,但祝遠無論如何都不肯接這活,也正是這樣的祝遠讓蘇晴晴傾心十年,但十年之後,才恍然發現他早已不是原來的他,只有她還停留在原地。
“晴晴,你有沒有想過,祝遠讓你不要再插手這件事,就是不希望你為了這件事為難?”方恒雖然不情願為祝遠說好話,卻還是把這句話說了出來,因為這是事實,只不過這個事實在蘇晴晴的盲點裏。
蘇晴晴沒有再說什麽,方恒把話說到這個程度,她其實也已經完全明白了。祝遠一直都知道她是什麽樣的人,她有什麽樣的原則,他從來沒有要求她去改變她的原則,甚至可以說,他是在保護着她的原則,只不過她想要的,不僅僅是祝遠保護她的原則而已。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