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別城兩日(4)
方形草坪修剪得齊齊整整,空闊寬廣的草坪盡頭豎起鐵絲網,将鬧市與桃花源隔斷,兩位男士西裝革履,手持球杆,立在青綠色土壤上打高爾夫。
球場外,林初戈同一位中年女人坐在大紅遮陽傘下,等待兩位愛球不愛美人的男士結束球賽。已是秋季,日光并不大,但上了年紀的女人最忌諱陽光,視紫外線為硫酸,稍有不防,嬌嫩的臉就被腐蝕出黑斑。
林初戈百無聊賴,啜飲一口橙汁,遠遠地望向莫行堯,男人舉手投足利落潇灑,距離他半米遠的中年男人之前在溫泉外見過,便是章總。與那日的打扮有着天壤之別,着一件粉色襯衫,油頭粉面,流裏流氣。
莫行堯是什麽樣的男人,相貌風度教養家世都一等一,堪稱完美,他也沒有巴結這老男人的必要,為何要自貶身價大老遠地來陪這位章總打高爾夫。
“你可有二十二歲?”對坐的中年女人突然問。
“我二十七。”她笑了笑。
“保養得不錯。”
“您也是。”
客套,奉承,睜眼說瞎話,該是名媛生存的三守則。
女人上上下下地端詳她,暗自忖度她的身份,瞅見她無名指上空無一物,耳垂、脖頸和手腕也并無首飾,嘴角的笑痕煞是耐人尋味。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個男人身上獲得的金錢與新鮮度和感情成正比,那麽她從沒跟過他。即使是當初戀愛時,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許她用他的錢。
林初戈骨碌碌地轉動眼珠,說:“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擺出過來人的嘴臉,語重心長道:“你不年輕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對你感興趣,多存點私房錢。”
類似的經驗之談,她聽過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場經驗可以寫成一本《聖經》。男人都壞,男人都花心,男人沒一個好東西,只有錢最好……總之三句不離男人,也離不開男人,生來就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壓根就不是暗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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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無鑽戒,唯有手腕戴着綠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見過章總一次,不過您不在場,陪在他身邊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話,說得模棱兩可。
女人不以為意:“是那個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會偷腥,哪裏計較得過來,要比就比誰待在他身邊的時間長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過我。”
連填房都不算,心胸卻開闊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門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輕柔地開腔:“您待在章總身邊多久了?”
“我二十歲跟他,現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惡劣地問:“為什麽沒有嫁給他?”
“……這不是我能決定的。”得意登時變為頹然。
“那為什麽不離開他?”無名無分無孩子,沒有轉正,也沒有嫁給其他闊佬,耗時費力的賠本生意,這類女人未必會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顏雖老,風韻猶存:“因為我愛他。”
又是愛,林初戈不由冷笑,一個兩個都低到塵埃不求回報愛得這般偉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萬物等價交換的原則,即便是感情也一樣。她無法容忍自己的愛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那章總若對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絕不會讓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來年。否則妻子已逝,沒有道德牽絆,為何不肯給她一個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塗脂抹粉也無法掩蓋的魚尾紋,歲數一年大過一年,卻沒正經工作,沒有正經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營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麽資格嘲笑別人,她的未來不見得比這女人要好。
感情就像疾病,無法控制,她學不會放棄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愛上別人。
兩個女人都心事重重,默然對坐。
兩位男士打完球,時間已近十二點,四人一同去球場外的西餐廳吃飯。
席間他們談起地産的話題,以他的人脈和能力,對地産有興趣,完全可以在岱城發展,何必舍近求遠。林初戈邊想邊切牛排,猩紅的肉塊上滲着幾縷血絲,手起刀落,殷紅的血液汩汩地冒出,濺滿白瓷描金餐盤,她默默放下刀叉。
中年女人不時替章總倒酒,碧瑩瑩的翡翠在空中飛舞,腕白镯綠,自成美景。
見她凝望女人的手镯,莫行堯低聲問:“喜歡?”
她垂眸,小聲說:“不喜歡,出來匆忙,項鏈手镯都沒戴,給莫總丢臉。”
“林總監國色天香,怎麽會給我丢臉。”他同她耳語,薄唇險險吻到她耳垂,聲音低沉挾着一絲不悅。
“小兩口感情真好,吃飯還要說悄悄話。”章總豪爽大笑,兩腮的肥肉擠成一團,像一尊彌勒佛,只是彌勒佛穿金,不穿姨太太穿的粉紅。
莫行堯淡笑道:“您和宋姨的感情才叫好,在一起二十多年還那麽恩愛。”
一句話令在座人都笑起來,章總笑,宋姨笑,林初戈也笑,笑他謊話連篇,無視章總無名指上的鉑金戒指。
男人博得深情專一的美名,辱罵指責全讓女人背負。在餐廳多待一秒,她對這位章總的厭惡就多一分。
無奈主角不肯退場,她這只陪襯的花瓶也不能腳底抹油開溜。
飯吃不下,也不敢四處亂看,林初戈像只鹌鹑似的縮在椅上,蔫頭耷腦的模樣落在宋姨眼中,以為她是因為自己的一番話而心灰意冷,實在有些自責。
暗暗思量一番,宋姨纖腰一扭,右手柔柔搭在章總的肩上,伸長脖子湊到男人耳邊細聲說了幾句話。
章總笑哈哈,道:“上周不是買了顆三克拉的裸鑽嗎,又要買項鏈?”
宋姨蹙起柳眉,嗔怪道:“頸上這根項鏈的款式過時了,戴出去別人會笑話的。”頓了一頓,“莫總和林小姐也一起去吧。”
林初戈心裏五味雜陳,她聽“裸鑽”二字便隐隐猜到宋姨的算盤,同情她,可憐她,還是覺得同為女人能幫襯一點是一點?無論是哪一種,她都不需要。
她正想拒絕,莫行堯就笑着答應了。
酒足飯飽,兩對男女驅車去闕城最大的珠寶店。
章總和宋姨早就不見蹤影,莫行堯卻沒有松開她,結實勻稱的右臂緊緊箍着她腰身,她低頭就可看見他戴在腕間的手表,鍍銀花紋表盤在日光燈下璨然生輝。
“送林總監一顆鴿子蛋做報酬?”溫熱的氣流噴撒在耳垂,興許是無意為之,他的薄唇如蜻蜓點水般在她耳廓掠過。
一顆“鴿子蛋”鑽石少說也得五克拉,林初戈看看的标志,粗略估算了個價格,只笑笑,沒當真。
哪知他并不是說笑,而是真想買鑽戒,還同那年輕的女職員攀談起來。
女生的皮膚光滑白皙沒有一絲細紋,明晃晃的笑容比手上的鑽戒還耀眼。
女人總希望自己是被綠葉襯托的玫瑰,林初戈觑着莫行堯面上的淺笑,不禁荒唐地想,她若能年輕十歲該多好。再一想,宋姨在球場外見到章總沖她笑時,心情也是這般複雜麽。
右手忽然被一股力道托起,随即她感覺有環狀物套住了無名指,她怔忡地垂下眼睫,光芒四射的鑽戒幾乎蓋住關節,鑽石明澈無色,橫切為橄榄形。
莎翁說,誰送最大的鑽石,誰就最愛你。
莫行堯問:“你覺得怎麽樣?”
“我不要。”她不由分說摘戒指,摘到一半,瞟見他微愠的眼神與女生尴尬的笑容,動作漸漸緩下。
莫行堯卻替她摘下那枚鴿子蛋,捏在指尖仔細地觀察。
“說好送你,”他不動聲色地看她一眼,“嫌小了?”
她識趣地下臺階,随口扯謊道:“吳太太手上的戒指足足有七克拉——不過看在你的誠意上,我勉為其難地收下好了。”
那員工臉上再度揚起和煦的笑容,一邊說“稍等”,一邊接過莫行堯遞來的信用卡。
等待最難捱,尤其是與陰沉不語的他一起等待。珠寶行門庭若市,她奇怪闕城的消費水平何時變得這麽高。
兩人回到車上,已是十五分鐘之後的事。
與來時相比,她手中多了個玫紅色的小盒子,半開的盒子好似張開的貝殼,黑色絲絨縫中嵌着一枚色澤接近透明的戒指,汽車晃動時,它閃爍出的光芒更刺眼。
啪地合上盒子,林初戈側身望着莫行堯,笑道:“莫總破費了,您對每一任女伴都這麽大方?”未等他回答,她又問,“您要我戴在哪根手指上?”
句句試探,他揚唇一笑:“以林總監的姿色,應該有不少的男人送你鑽戒,難道你從未收下?”
她停了一停,答道:“沒有。”
“為什麽?”他猜測她心高氣傲不會接受任何人的饋贈,高興之餘,也想知道她的真實想法。
她垂頭端視光溜溜的無名指,下巴的弧線尖銳卻溫柔:“一旦收下就等于我同意了他們沒有明說的條件,我不能為一件可有可無的首飾而将自己視為貨物出售。”
寧可沒了有,不可有了沒,*會吞噬人的羞恥心和道德心,一旦習慣驕奢淫逸不勞而獲的生活,就無法再回頭。
而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命令自己遠離所有誘惑她的物和人,比如他。
林初戈将戒指盒遞給他,輕淺地笑道:“還給您。我不是闊太二奶,沒機會在牌桌上向牌友炫耀鑽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