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火中取栗(3)
天色漸漸暗下,長街盡頭的天幕像織滿了烏鴉的羽毛,黑絮般的雲朵浮浮蕩蕩,放眼望去,暗沉沉不見天光。
兩人逛了一下午,最後還是進了快餐店果腹,方苓胃口向來好,心情差時便好上加好,窄小的桌子上堆滿雞骨頭。林初戈提醒她時間不早了,她一揮手,又點了一杯可樂,結賬後捧着可樂邁出店門。
行至十字路口,方苓眼尖,瞄見百米外聚集着許多人,誤認為是碰瓷現場,頓時正義感爆棚,把深藍色紙杯往林初戈手中一塞,飛也似的奔過去。
林初戈啼笑皆非,一手拿着碳酸飲料,一手提着紙袋快步向前走。
人群層層疊疊圍聚成一個又一個圓圈,似百年老樹的年輪,方苓好容易撥開看熱鬧的人擠進去,一口濁氣還未喘出來,看清現場情況,怒火登時燒上天靈蓋。
中等身材的光頭男拽着一個女人的衣領,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破破爛爛的皮帶抽打她,口中接連不斷地往外迸出污穢的字眼。
挨打的女人挺着大肚子,初冬的天氣身上只穿一件滿是油漬污垢的淡粉色睡裙,兩條手臂瘦得如同蘆柴棒,頭頂亂糟糟似鳥窩,兩只紅腫的手掌捂住臉,哭喊着“我錯了別打了”,一次次地重複,嗓音沙啞,語不成句。
方苓身畔的青年男子正高舉手機對準那對男女拍照,仿佛被他的動作傳染了般,人們接二連三地掏出手機,耳邊盡是咔嚓聲,閃光燈彙聚成銀白的光海,将晦暝昏暗的城市照亮。
旁人的冷漠是無聲的助威,男人越打越起勁,到最後連勸阻的聲音也低不可聞。
皮帶抽在*上的悶沉聲響聽得人心驚肉跳,方苓頭腦一熱,沖上去奪下男人手中的皮帶。
林初戈趕來時,聽見方苓高聲道:“有空拍照沒空上來拉開他們?你們就這麽具有分享精神,街頭偶遇一件事也要拍下來告知全世界?”
人群裏傳來稀稀疏疏的笑聲,有人小聲嘀咕了句“關你屁事,少管閑事不行嗎”,方苓聽得火氣蹭蹭上漲,銳利的目光巡視着四周的看客。
除卻一個女人,并無他人敢上前,光頭男的腰杆硬得猶如金剛鑽,氣焰嚣張到極點,重重地往地面吐了口痰,下颌一擡道:“老子教訓自己的婆娘怎麽了?”
“你說是就是?”林初戈踱到方苓身邊,同她并肩站立,“她叫什麽、多少歲、身份證號碼是多少、娘家幾口人你能說出來?”
她自認不愛管閑事,只是一個身強體壯的男人對身懷六甲毫無還手之力的女人動粗,稍有憐憫之心的人都看不過去。
男人挑起濃粗的眉毛,示威般地擡起腿,狠狠踩上女人的後背。那大肚女人痛苦地呻-吟一聲,直挺挺地撲倒在地,血液自她裙下汩汩流出,鮮紅的液體仿佛在控訴男人慘無人道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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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血好似多看一眼就會致命,鬧哄哄的人群速即作鳥獸散,宛若打了敗仗潰散的士兵湧向四面八方。
方苓氣不過把臭氣沖天的皮帶摔到男人臉上,光頭男暴跳如雷,扯下皮帶,掄圓胳膊就朝方苓揮來。
一條胳膊攔下揮向方苓的拳頭,來人說:“不要對女性動粗。”
方苓斜眼看去,認出男人,不免有些驚訝:“陳之兆?”
林初戈正在撥打120,忽聽“陳之兆”三字,眼皮一跳,無端地煩躁起來。
愣神的工夫,光頭男已扶起大着肚子的女人,穿過馬路走到街角,肩并着肩,男人的手搭在女人的肩頭,遙遙望去仿若一對恩愛夫妻,瀝青路面上的那攤血水卻清清楚楚地昭示着方才發生的一切。
信號燈跳到紅色-區域,方苓眼睜睜地看着他們走遠,恨陳之兆攪局,氣那女人輕易妥協,那種人渣敗類就該丢進局子裏吃幾天牢飯。
陳之兆視線在方苓和林初戈之間來回轉,笑說:“這麽多年了你們倆的關系還是那麽好,方苓,我們從畢業起就沒再見面吧,有空嗎?我請你們吃飯。”
林初戈動了動嘴唇,不作聲,方苓說:“我們吃過了,不餓。”
陳之兆再接再厲:“我送你們回家?”
方苓答:“不同路。”
陳之兆仍不放棄:“那你們什麽時候有空?”
他突然冒出來壞事,方苓本就氣惱得很,也心知老同學醉翁之意不在酒,追求林初戈還想借自己做幌子,做夢。
她偷觑林初戈一眼,好友滿臉不耐煩,方苓兩眼一翻,拿眼白看他:“沒空。你的臉皮也是十年如一日厚,初戈十年前不喜歡你,十年後也不喜歡你,就這樣,再也不見。”
言畢,方苓害怕陳之兆在大馬路上歪纏她們,忙拉着林初戈朝地下停車場走,仿佛身後有猛虎豺狼追趕,連走帶跑累得氣喘籲籲。
她們住的社區同路,距離并不遠,回去的路上,方苓邊開車,邊告訴林初戈自己和陳之兆是同班同學。
林初戈恍然大悟:“那你也認識柳怡然吧?”
方苓思量一會,說:“名字有點印象。我從畢業起就沒參加過高中同學聚會。”反正去了也是聽半吊子吹噓他的生意和女人緣,聽女同學讨論誰結婚誰生娃誰當官誰下放,這些都與她無關,她也沒興趣知道。
林初戈莞爾:“說來也巧,高三時我和莫行堯一個班,而你和陸江引一個班,至今還有聯系的高中同學也只剩他們倆。”
方苓歪眉斜嘴,在林初戈看不見的地方做了個鬼臉:“我從沒主動聯系過陸江引或者莫行堯。”頓了一頓,她說,“我記得陳之兆經常問我關于你的事,高三時他還給你寫了一封五千二百字的情書。你忘了?”
林初戈想了想,還是記不起來:“我把信給你看了?”
“他在班上念過,喜歡一個人也要鬧得人盡皆知。有些話我還記得,什麽‘偏偏是你的薄情,使我回味無盡’,‘在微微搖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測的眼睛’,後來發現除了‘初戈我喜歡你’這一句外,剩下的全是從詩集抄來的!欺詐啊欺詐!”
“我沒印象。”
“反正你眼裏只有莫行堯。”方苓撇撇嘴,“莫行堯這種性格的男人,別說情書,就是一句‘我愛你’都不會說吧?”
林初戈面上笑笑,不否認不承認。
回到家,林初戈去浴室沖了個澡,把髒衣籃裏的衣服放進洗衣機裏,正倒着洗衣液時,手機響了,是周方予打來的。
她關上洗衣機的蓋子,按下接聽。
“初戈姐,你現在在家?”
“有話直說。”
周方予嗫嚅道:“前天我哥給了我一張古典音樂會的門票,我下午去了演奏廳,鬼曉得是從哪個犄角旮旯請來的洋鬼子,交響樂吵得我頭都炸了……”
林初戈耐着性子道:“說重點。”
“剛才回來時看見莫行堯和曲天歌在一起——不過,陸江引也在。”
“你認識曲天歌?”
周方予不打自招:“認識,我和她有點過節。但我絕不是想借刀殺人,你不相信我可以去問陸江引。”
“知道了。”
林初戈放下手機,似有千百條蜈蚣密密匝匝擠滿胸口,無數只細足爬來爬去,痛感潮湧而來。
自己下午碰見曲天歌,晚上她就和莫行堯在一起聽古典樂。音樂會,和電影院沒兩樣,燈一關,牽手熱吻樣樣都來。
她轉過身,明亮的鏡子中的女人皺着眉,微抿着唇,眼神幽怨,活脫脫一張深閨怨婦臉。平日裏他對旁人笑,無論男女她都嫉妒介意得要命,更不消說其它的親密行為。
她勒令自己不要胡思亂想,拿起手機翻到他的號碼想打給他,又停住,他們的關系不明不白,她何來立場質問他。
林初戈走到客廳,坐在沙發上削蘋果,紅色果皮逐漸脫落露出白色果肉,她咬了一口,味如嚼蠟。
吃完蘋果,手掌濕漉漉膩着汁液,她起身去廚房洗手,餘光掠過一塵不染的廚具,忽地關上水龍頭,一面撥打莫行堯的號碼,一面出廚房。
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控制不了情緒,更控制不了行為,有些厭惡這樣的自己——厭惡也罷,無論如何,她都要親口問他。
一接通,她便發問:“莫行堯,你下午到哪兒去了?”
她語氣冷冰冰的,像審問犯人般,莫行堯下意識地坦白:“去了卡爾登演奏廳。”
她的心仿佛吊在嗓子眼,聲音也顫抖起來:“一個人?”
“和江引一起。”
林初戈愣了愣,周方予雖然嘴碎,但絕對不會欺騙自己,他絕口不提曲天歌,而周方予的話先入為主,只讓她覺得他心中有鬼。
她語氣稍緩和,卻難掩譏诮:“莫總和陸少二十四小時厮混在一起,也不怕別人誤會你們是斷背山炒茹茹?”
他深感莫名其妙:“林總監居然有閑暇時間關心我的日程?不忙着嫁人?”
她暗罵一句嫁你個頭,徑自掐斷通話。
洗衣機滴滴地響起來,她步進浴室,蹲下身拔掉插頭,打開洗衣機的蓋子,水上浮起細碎的白色泡沫。林初戈想,她不信任他,正如他也不信任她,他們之間的感情就像泡沫,脆弱得一戳就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