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任易
溫大小姐:[圖片]
溫大小姐:你們快看!這個豐州的民宿老板好像很有名诶
陳哥:其實只是因為長得帥吧【柴犬白眼】
溫大小姐:怎麽辦我後悔沒有跟你們一起過去了
溫大小姐:要不你們給我拍張照片過來吧【柴犬跳舞】
溫大小姐:【柴犬跳舞】
孟昶:沒記錯的話,我們好像是過來查案子的【柴犬托腮】
溫大小姐:……
溫大小姐:這個民宿這麽有名,說不定金玫他們也去過!
盡管這種可能性非常小,但是無奈孟昶和梁三呆了幾天什麽線索都沒發現,梁三說:“那就去看看吧,死馬當活馬醫了,要是還是沒有就當是給溫莎莎拍照去了。”
孟昶就答應了。
那個水巷最有名的民宿不是蓋的,随便向老婆婆一打聽就知道了,只是她看上去對他們問這個很是不高興,“那間屋子,邪氣得很……主人不是正經人。”
孟昶跟梁三對視一眼,“為什麽這麽說?”
“河神夜裏告訴我的……外鄉人……在我們豐州城讨了好……”老婆婆還是習慣話只說一半,而且時不時就要怼兩句外鄉人,并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內容。
沿着打聽來的路線一路找過去,兩個人并沒有費太大勁兒就找到了那家民宿——因為說實話那棟房子外觀上顯眼得異常,想不注意到都難。
跟其他依托着本地就有的建築改裝成的民宿不一樣,這一間似乎是整個把老房子推倒重建了。雖然表面上維持着本地一樣的青磚白瓦,但是牆體上采用了大量玻璃結構,外邊的鐵藝樓梯和小花園仿佛還有些北歐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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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倒是絕佳,一面臨河一面臨街,十分熱鬧。
一共三層樓,一樓是餐廳,二樓三樓用來提供住宿和老板自己居住,兩個人進門的時候裏面已經接近滿座,或者說是高峰期剛過好不容易空出幾個位置,生意實在是太好了。
點了兩杯咖啡和幾樣早點,意外地味道還不算壞。只是兩個人待了好一會兒,連那個傳說中很帥的老板影子都沒見着,只有幾個店員在來回忙活。
今天天晴了,隐約有點太陽光,小院裏的花藤架子旁邊,有幾個閑聊的客人不知道在讨論什麽。
像很多民宿一樣,這裏留了很大一面牆用來給小情侶寫留言,只有巴掌大的愛心形狀便利貼把整面牆都要貼滿了,可以看出來這裏的客流量是多麽大。
“突然想到,”孟昶開口說,“我們可以去那裏找一找有沒有金玫的名字的便利貼。”
不過這個辦法實在是有點傻。
一來這麽多貼紙他們不知道要找到什麽時候,二來有很多人根本不會在這裏寫真名,更別說萬個有一有人重名了……
“但是即便他們來過,之類也應該沒人記得他們吧?一對普通的大學生情侶而已。”梁三說。
“那你說怎麽辦……”孟昶自我放棄了,趴在桌上有點犯困了,都是托對面這個人昨天晚上的福,“明天咱們就要打道回府了,真變成公費旅游了。”
兩個人坐到了将近下午,就聽見有人說距離這裏不遠的廣場上有什麽活動,民宿裏的客人大多都去湊熱鬧了,餐廳裏一下子就清閑起來。
孟昶就過去跟擦玻璃的小姑娘搭話,問她這裏還有沒有空房間可以住,以前有沒有什麽印象深的客人。
小姑娘老實回答了,但是大多都跟他想打聽的毫無關系。
正在這時,民宿的玻璃門一下子被推開了,門上風鈴一響,幾個人的目光都向門口聚集過去。
一個身材高大,穿着休閑服的男人走了進來,顯然跟顧客不一樣,負責餐廳的經理立刻迎了上去。
孟昶認出來了,這人就是那個網紅帥老板了。他長相不像是東方人,估計是混血,尤其是一雙眼睛,跟西方人一樣細長深邃,孟昶只看了一眼他的照片就印象深刻。
既然如此……
他拿出手機正準備給溫莎莎拍照,攝像頭卻一下子被擋住了。
“诶?”他一擡頭正巧迎上對方的目光。
封明微笑得十分溫柔,阻止的聲音也柔和得略微有點過度,“這裏禁止偷拍哦。”
诶?
孟昶一愣。怎麽好像變成他喜歡人家喜歡得不得了,還要做出偷拍這種事來了。
他立刻把手機收起來,意識到不打招呼就拍人家是自己的錯,不過他還以為這種網絡紅人并不會在乎這種小事……
“不好意思,我并不是故意的……”
話還沒說完,任易立刻再次溫柔一笑,用一種詭異的寵溺語氣說:“沒事的。”
說完十分幹脆利落地轉頭就走進靠裏的屋子了,仿佛半句都不想多說,跟他那語氣表情成了極大的反差。
梁三走過來皺着眉說:“這個人還真是,迷之高姿态啊。”
孟昶還沒從剛才自己一個三十歲大男人被當成迷糊小姑娘一樣被對待了的事實中緩過來,“……”
被當成癡漢了,兩個人也沒好意思久留,想着乖乖回去收拾東西打道回府,然後跟陳哥承認錯誤亂花經費了。
正準備走,之前擦玻璃的小姑娘卻從裏面跑出來,攔住他們說:“兩位!請先不要走!”
“嗯?”梁三疑惑,他們應該已經付過錢了吧?
“我們老板想請兩位去樓上聊一聊,還說他有你們要找的東西。”
雖然有些奇怪,但他們還是順着對方要求來到了三樓,這裏空間并不算大,看起來是老板自己住的地方。
他坐在落地窗旁邊的矮桌前,那裏已經備好了兩杯茶。
“請坐。”任易笑笑說,看起來居然十分的……仙風道骨。
孟昶有一種自己是武俠小說裏的主角遇見了世外高人的錯覺,仿佛下一秒就要掏出一本失傳多年的武林絕學遞給他,然後告訴他——拯救世界,就靠你了。
被自己的想法雷到了,孟昶開口問:“不知道老板找我們有什麽事?”
任易的眼神在他們倆身上來回掃了掃,突然說:“我記得哦,有個叫肖一茜的女孩子來過我這裏。”
怎麽不是金玫、也不是曾越,而是肖一茜?
怎麽會是她?不是只有那兩個人一起過來旅游嗎?而且這個老板怎麽會知道他們是來找關于金玫的線索的?他跟金玫、肖一茜是什麽關系?他到底什麽來頭?
最重要的是,肖一茜為什麽要說謊?
一下子太多問題湧現在腦海裏,孟昶一下子居然沒說出來話。
梁三很冷靜地問:“你怎麽知道我們是來找肖一茜的?”
“這不重要,你們知道我有線索不就可以了?”任易似乎十分确信,“我可沒有做什麽違法的事情,記得那個叫肖一茜的小姑娘,純粹是因為她太特殊了。”
的确,一年多以前的肖一茜染了一頭張揚的淺色系紅發,臉上妝化得雪白,嘴唇又塗得通紅,偏偏又身姿綽約眼角帶風,走在豐州的路上簡直就像是一個彩色的小妖精,跟黑白色樸素的豐州絲毫不搭。
當然她也對這裏什麽名人故居水巷舊城沒有任何興趣,她完全就是沖着網紅帥哥民宿老板來的。
“我一眼就能看出來,她身邊那個學生氣很重的小姑娘,其實很不喜歡她吧。”任易說。
“為什麽這麽覺得?”孟昶問。
“首先一開始奇怪的就是他們是三個人一起過來的,”任易回憶的時候皺着眉頭,“一群人來的、情侶兩個人一起來的、一個人來的,都見多了,這種三個人一起來的還真不多見。”
這三個人一共在豐州住了四天,最後停留的那個晚上,任易曾經看見曾越和金玫爆發了一場嚴重的争吵。
那不像是簡單的情侶吵架,因為金玫的情緒——簡直不是一個正常人。
他們在後街那邊大聲互相咒罵,到後來金玫忽然痛苦地蹲在地上,倚靠着牆壁一直用自己的額頭去撞那青磚。
任易試圖上前去幫忙,然而曾越的一個行動讓他停住了腳步。
他從懷裏拿出一小包藥粉喂進金玫嘴裏,她于是漸漸冷靜下來。那種冷靜也很異常,她好像一直在抽搐,像是冬天待在室外寒冷的時候一樣,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體,一直在抖。兩個人回來的時候,金玫神情恍惚,仍然還在啜泣。
“說出來你們可能不太相信,”任易把雙手抱起來,“我是個算命的。”
“嗯?”兩個人奇怪他為什麽突然轉了話頭,還是這麽不可思議的話。
“比如說兩位的關系和來意,”任易伸手把手上把玩的幾只骨牌彈開在桌上,“我一算便知。”
“所以那天晚上,雖然沒有人要求,我還是為那個小姑娘算了一卦,”任易看見他們倆盯着骨牌不明所以,笑了一笑又把牌收了回來,然而回想到當時的情景又收起了臉上的笑容,“大煞,現在果然,兩位找到這裏,我想也就只有那一件事了。”
作者有話要說:
關于金玫的部分要收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