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章節

總算,那人也再次注意到了傻七,畢竟傻七從始至終鬼鬼祟祟眼睛都沒離開過自己,想要不注意實在太難。

他确實是先收槍的,紮皮帶時又一次掃了傻七一眼。然後他走到洗手池,等着傻七也遲遲跟上。

傻七裝作若無其事地洗手,抽紙,擦手。

兩兵相接,一定要沉得住氣。他覺着那人既然看了自己那麽多眼,接下來不說話都難。

果不其然,那人開口了。他洗完手卻沒走,透過廁所的平面鏡看傻七。

“你有什麽事嗎?”他問,“我看你盯着我很久了。”

“我有嗎?”傻七故作深沉地說,“你認錯人了吧?”

那人笑了,收回對着鏡子的目光,直接看向傻七,“怎麽的,我們有過什麽交集嗎?如果是我哪次不告而別,我向你道個歉。”

“不告而別?”這人段位比傻七高,傻七一時沒明白對方所指何意。

于是他抛出了一個技能,這是聽不懂對方說啥又不讓對方意識到自己沒聽懂的關鍵一招——重複對方嘴裏的關鍵字。

果不其然,那人有些不好意思地撓撓發根,自己就把話往下接了——“但我相信我們曾度過一個愉快的夜晚,如果你需要,我不介意再重溫一遍。”

這話直接得傻七有點發愣,還不等傻七接話,那人就主動朝傻七走來。

他的手摁在傻七的肩膀上,捋了捋,傻七覺着自己不用切蘿蔔了,但心頭的藏獒又瞎雞巴撞了一下,撞得他有點暈乎。

“奇怪了,我真和你有過嗎?我怎麽完全不記得,”那人說着捋着傻七手臂的勁道稍稍加大,捏了捏傻七滿載于秋衣內的肌肉,感慨道——“你應該給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才對,畢竟你這條件,你這身材,你這——”

後來的事情傻七不太記得了,那頭藏獒撞得太兇狠了,以至于頂到他的肺,踩爛他的胃。然後一路往下走,在小腹的地方撕咬着,再帶着他翺翔于白雲藍天,與屋外電閃雷鳴的黑夜。

他的鼻子裏都是煙味酒味和廁所的臭味,還有一種奇妙的味道在對方身上,那是一種好聞的卻又不似香味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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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确定自己釋放了多少,那大概是一支全新水性筆的程度。

等到他再反應過來時,他倆已經在洗手池再一次洗手,洗臉,抽紙,對視。

“你叫什麽?”傻七的腦袋還暈乎,這家夥畢竟是除了雙手之外,幾個月以來第一次觸碰他肉體的人——當然,八爪魚幫他包那個傷口的事不算,畢竟這是上級對下級的關懷。

傻七不求這人留什麽聯系方式,但至少留個名字。

而那人只是撇撇嘴,沒回答。他洗幹淨手,甚至沒再多看傻七一眼,便徑直地往廁所門口走去。

傻七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錯線,忽然喊了一句——“你……你喜歡吃章魚小丸子不?”

那人依然沒有回答,但傻七看得到,他手在把手上停了一瞬,而後若無其事地消失在廁所門後。

傻七在廁所裏站了一會,而後掏出了手機。

他拿着那只八爪魚給他的機子,盯着上面唯一的一個號碼。

片刻之後,他把手機揣回了兜裏。再給自己洗了把臉,一同離開了衛生間。

(10)

那男人已經走了,傻七連他出酒吧門的背影也沒見着。也不知道他倆在衛生間胡搞多久,出來時雨聲已經小了不少。

回到屁叔旁邊,屁叔居然已經醒了。此刻正專心致志地擦着桌面的口水,把紙巾搓一搓,再丢成一團一團。

他看向傻七,指指吧臺,傻七無奈,又順兩支火馬酒過來。

屁叔枯槁的手指拍拍傻七的臉,手指還帶着口水和桌面油膩的臭味,笑出一臉油——“我看你面露紅暈,眼中有光,剛才是不是有一瞬化蝶之快感?”

傻七說你他媽還看着我進去?剛才那人你認識?什麽來頭?

“看着你出來罷了,”屁叔說,把酒給傻七推過去,“你洗手沒有?你沒洗手別摸我。”

傻七搖頭不喝。

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小,他得趁天亮前回去。下身還有一點點舒服的餘韻,他可以借着餘韻睡個好覺。

下過雨的狼國更冷了,出了酒吧門,傻七還打了個冷顫。雨一停,冷風更放肆地吹起來。把皮膚表面的油凍掉,再凍出皲裂的痕跡。

傻七看向天際,天邊已微微發光。現在是淩晨四點多,就這麽混混沌沌,也算熬過了一夜。

傻七大部分不接任務的日子都這麽過,若非來到酒館裏惹一身的臭,就是去棋牌室熏一身的煙。

其實他特別怕早睡,一旦他清醒萬分地躺在床上,閉上眼簾便能出現母親的模樣。

他無數次幻想母親最後的樣貌,是已經脫了發,皺了皮,掙紮着咽下最後一口氣,還是在睡夢裏一覺不醒,從此走進另一個領域。

抑或是都沒有,而是回光返照,像小時候拿着竹鞭追着自己滿屋子跑一樣勁頭十足,傻七便捂着腦袋嗷嗷嗷,鑽進桌子底下,再一路跑出小屋。

這時母親就會站在門口喊,喊不了兩聲,定有熱心的鄰居放下手中的籮筐,眼疾手快一把抓住這逼崽子,擰着傻七耳朵扭送回去。

然後傻七繼續挨打,那鞭子有力地甩在他屁股上,晚上再被一層膏藥敷着。

老母說,聽話沒有,你還摸人家瓜沒有!

傻七說,不摸不摸,不吃不吃。

老母又說,上學沒有,還敢再和老師鬧着玩沒有!

傻七說,上學上學,不玩不玩。

老母把膏藥狠狠拍一旁,再打了一把傻七的大腿,說自己去舀湯了,打你打得我腰痛,喝了湯過來幫我踩踩背。

但大概是打得還不夠狠,所以傻七只念完小學就磨厚了皮。

當然這也不能全怪他,左鄰右裏的幾個娃娃小學都沒念完就出去撈錢了,傻七塊頭長得大,早該有能力補貼家用。

老母罵了一通,罵完給他個布兜,說你明兒跟二嬸的崽子去吧,工地缺人,你去了,不偷懶。

那一天老母沒打他,因為她把布兜遞過去,剛想站起來,又捂着腰坐下了。然後一坐,就沒再好好站起來過。

那竹鞭後來也成了晾衣杆,偶爾還撣撣被子,撣出一圈一圈的黴味。

再過久一點,老母也不罵他了,說話一大聲就抽抽,氣上不去,罵不出來。于是那砂鍋就從老母的手裏變到傻七的手裏。

傻七從工地離開,又到了朋友的賭場,再後來跟着一起摸着刀槍棍棒算着數字,最終某個晚上圍成一團,被呼嘯而來的警車攔下,戴上手铐,押上警車。

傻七讨厭想起這些,每次想起耳朵就會耳鳴。

一個人的夜晚太雞巴安靜了,靜得他睡不着覺,夢裏全是老母吵吵嚷嚷,晃着滿頭的白發,卻再也撿不起地上的竹鞭。

但天光了就不一樣了,天光了街道就熱鬧了,那人就好睡覺了,何況今晚還有這麽個事能回味,大概睡到傍晚也能笑着醒。

(11)

從小酒館走回租住的片區大概三十分鐘,還和收數回來的賴叔打了個照面。

賴叔和屁叔認識,手臂上都扒拉着一大怪物紋身。

他揚揚下巴,說,屁叔沒死吧?

傻七說可惜了,還活着,回去你得把賬清了,這一會不知他又喝了多少。

賴叔盯着傻七的臉,琢磨半晌,說我看你面露桃花,眼有金光,你莫不是——

傻七嘿嘿笑,賴叔說行,那你回去睡個好覺,今晚我也在,要來了,我請你。

傻七忙說好。

傻七喜歡賴叔,比屁叔更甚。賴叔這人實在,說話不像屁叔那麽扯蛋,屁叔成天要傻七請酒錢,賴叔就跟着後面填。

賴叔名叫賴查,早年是個傳奇人物。從赤道上來時一開始是被丢到地下拳場上擂臺的,看着他瘦得皮包骨,本以為他就是拳場上一塊抹布,能清當晚擂臺的血。

所以剛開始大家都不押他,傻逼才押他,這是慈善賭王才做的事,凡人沒這覺悟。

豈料賴查贏了一次,又贏一次。簽了幾次生死狀,反倒都成了幸存的那個。

那段日子賴查的名字響遍周邊地下拳場,他搖身一變,從破抹布變成搖錢樹。

狼國人就喜歡看這種劇情反轉的玩意,你要一個壯漢上去幹趴一個小白臉,大家不盡興還給擂臺丢酒瓶子。可要這小猴子精幹翻一壯漢,那些不知喝了吃了什麽玩意的觀衆能興奮得往自己腦袋上磕酒瓶。

不過傻七只是聽說罷了,他認識賴叔時,賴叔已退隐江湖,随便找了個拳場,練練新人,收收錢。

按賴叔的話說,這一把老骨頭了,見好就收,差不多得了,我還尋思着以後找塊寶地全屍埋了,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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