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剛剛接到依然的電話,她在那頭無比得意的通知他:我就要去你那裏了,快點準備傾家蕩産接待我。

電話這頭,他無聲地笑了。有種幸福的感覺悄悄沖擊着他的心。他很喜歡。

依然是作家,他也是。算起來相識至今已有十年,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歲月。他們相約共同游玩名勝古跡,談各自對文學的态度,有時争執不休,有時也默契無需言語。夜深人靜時兩人雖遠隔千山萬水,卻還是在線上共同排遣失眠,然後吟詩。

那時候依然說,她最大的夢想就是吃遍天下所有美食,看遍天下所有帥哥。他在這一頭,想着她敲下這段文字是花癡的表情,忍不住失笑。

其實他知道,依然的夢想遠不止如此。她渴望成為最優秀的小說家,被所有人喜愛追逐。她渴望走遍全世界,做一個自由的飛翔人。因為寫作帶來的豐厚收入,她将一切遐想變為現實。她是一個富麗到生命深處的人,感染了很多人,當然也包括他。這樣的女子是不該被寂寞包圍的。而他,是生活在寂寞深處的人。

幾天之後終于忙完了簽售的事,在回去之前抽出時間去看他。他住在深山,和她的熱鬧喧嚣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車上,依然忍不住向他炫耀此次簽售的收獲,除了足以填滿車子所有角落的禮物之外,還有就是帥哥的照片。

“看看這個,天這麽熱,他一直在我身後幫我扇扇子……還有這個,他竟然追了我三個城市,我說怎麽看他這麽眼熟……看在他誠意可嘉,我只好合個影作為回報……”

她滔滔不絕地講着簽售的豔遇,無比陶醉。其實她每次簽售都無比火爆,連着跟幾個城市只為見她一面的粉絲比比皆是。連他這樣旁觀者都習以為常,她竟然還像第一次一樣開心感動。

十年來一直在磨砺一直在成長,卻始終擁有一顆感恩的心,這也是她多年來橫行文壇的理由之一吧。

“停車,停車。”依然忽然大叫并且搖他的手臂。他急忙剎車,車剛停穩,依然便抱着她的相機下去了,他只好将車靠邊,自己也下車跟過去。

沒走多遠,一片金黃色映入眼簾,他從未見過,駐足。看到依然站在很遠舉起相機一邊贊嘆一邊狂派。然後回頭責備,“你這有這麽好的景色都不告訴我。好大一片向日葵啊!”

他也是第一次見到,慢慢跟在依然身後,打量着,靠近。

“這是誰家的向日葵園?”依然拍夠了才想回過頭問。他搖搖頭。他沒說謊,雖然有車可以經常下山,但幾乎不從這裏路過,如果不是依然說看膩了他家附近的景色,讓他開車帶她四處轉轉,他可能根本不知道山的另一邊有這片美景。

約有兩畝地的向日葵園,金黃色齊齊綻放,浩瀚如海,填充了俗世裏的寂寞。他忽然感到心胸開朗,長長松了一口氣。

“我們進去看看吧。”依然不肯放過好不容易遇到的美景,不肯安分的心又開始蠢蠢欲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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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他答應。

繞過向日葵園,看到一個農家房屋,不大,院子裏累累的被花占滿。好多花,全是美得很華麗的那種,姹紫嫣紅,與穿插的綠色相襯托,顯出恰到好處的美。

然而依然的激動并只因為此,她看到了牽牛花,各色的牽牛花極盡媚态纏繞在木頭釘成的栅欄上,宛若一道色彩缤紛的籬笆牆。是整個房子平添了幾分雅致。

依然曾說,願意用牽牛花和木頭栅欄圍住院子的人,他(她)的骨子裏一定有種超出世間之外的淡然。由此她斷定,向日葵的主人一定是個經歷過世事,為人處世大度,有着平和心态的人。

如此,她想要進去的心更強烈了。可是天不随從人願,直到走近,撥開門旁的花枝才看清,門是鎖着的。園主人不在。

依然無比失望,搖晃着門嘟囔了好一會。他倒沒什麽失望的,想象總比現實美好,比現實多了些詩意,可若真見了,說不定天差地別,一點邊都不沾。

落落寡歡的往回走,車子就停在不遠處,走到一半時,依然忽然回頭,疾步跑回到那所房子門口。将半個身子埋在花樹中,好一會。

“你在幹什麽?”他忍不住問。很快的,依然一臉得意的回來,面對他不解的目光,她不作解釋,滿足的上了車。他只好跟過去,發動車子,向自己居住的深山開去。

車開出去好一會,她才告訴他。原來,見不到主人又不肯白來一趟的依然竟然在花叢掩映的一根木頭上留下了‘依然到此一游’的字樣,還附上了自己的QQ。

“你還真是……”他不知道該怎樣評價她的行為,只得和她一樣笑笑了之。

依然的QQ空間是開放的,裏面有她的日志和照片。她平時不用那個,難得去一次,不過也滿足了粉絲的好奇。她是想讓人家把這種行為當成無聊人士的惡搞,還是希望能給人家相信了,受寵若驚,然後傳揚出去給崇拜她的粉絲一些渺茫的希望?

不管在別人心中是個多有靈性多麽富麗的名人,但落到現實生活中,她卻還是個愛炫耀臭美的的小女人。如此平易而狡猾的個性讓人不疼她都難。

轉過彎時,透過後視鏡看見一個穿着紫色連衣裙的的年輕女子騎着車子向向日葵園的方向去,

只是同一個方向嗎?他想了想剛才走過地方的位置,确認同一個方向還會不會通向其他地方。身側的副駕駛位子上,依然低着頭看剛才拍下的照片,有可能的緣分,他沒告訴她。

他見過那個女子,一直到依然離開,他才想起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在他住的山上,某一處有兩棵桂花樹,每年開放的季節,香飄十裏,他總要帶着與他共同隐居的愛犬一同去欣賞。有時候帶了簡單的飯菜,就在那裏野餐。

那是屬于他的聖地,一直以來上都是。但那個女子的出現擾亂了一切。

大概是在三年前,桂花盛開的季節,他像以往一樣散步去。卻在樹下遇見了她。她在樹上用力搖動花枝,整朵的桂花就被搖了下來,落在她鋪在下面的塑料布上。

“你在幹什麽?”他對自然的東西有種特別的親切感,對于破壞美好的人有強烈的敵意。尤其那一天,他的心情極其惡劣,恰巧碰上這種事,他當時表現出來的态度有多不紳士,可以想象。她似乎被吓到了,乖乖從樹上下來,一副做錯事的樣子。

“抱歉!”她道歉。看了眼被摧殘的話,又小心翼翼看了眼他,輕聲辯解,“我以為這花沒主人。我只是想采回去些,做桂花茶。”

她沒有說錯,這兩棵桂花樹的确沒有主人,他搬到這時,樹已經存在了。然而這山上除了他,也沒有什麽人願意在乎這兩棵樹,更沒有人願意陪着它們盛開凋謝。沒有其他人,他便理所當然地成為他們的護花使者。因為這樣以為太久,他把這當成了事情的真相。

面對着面,兩人都感到了尴尬,他為自己的失憶,她為她的冒撞無知。

“你會做桂花茶?”沉默的局面過後,他率先開口,緩和氣氛。

“嗯。”她似乎松了口氣,擡起頭看他,臉上露出了他那個年紀該有的純真。猶豫了下,又不好意思的笑,“其實我也不太會做。才學呢。”

他也喝茶,自己種的菊花,用一套很好的茶具。看着她清秀嬌弱的摸樣,他心裏一動:現在願意正經喝茶的年輕女子不多了。尤其還是親手制作。想到這裏,他的态度不知不覺柔化,但還是向她解釋:“整座山上只有這兩顆桂花樹,開得好,開的盛,你為了自己的一時興起,強奪了它們綻放的機會,這樣是不是不太好?”

“哦!”她點點頭,羞澀的一笑。他看着她,卻忽然覺得自己像在哄孩子。

她很快帶着已經搖下來的桂花離開。她是走着上山的,離開的時候背着一個包還要走下去。他住的地方離山下很遠,開車尚須要很長時間,如果徒步走下去,她得走到天黑。他看着她的背影,有些不忍,提出要開車送她,她卻回頭,淺淺一笑,“謝謝,不過不用了。我既然能走上來,也一定能走下去。”

她是長發,高高的挽起來,用一個卡子別住。顯出年輕女子的稚嫩與伶俐。他關于她的記憶,只剩下這麽多,有些困惑的表情,還有分別是那淺淺的一笑。

在那之後,他無數次下山,每年桂花開放時節仍舊帶着愛犬去樹下野餐,卻再也沒遇見過她。他把她當場衆多偶遇中的一次,很快就忘記了。

想不到還能遇到她,而且是在他居住的山腳下。原來他們是鄰居,可自始至終的寥寥幾句交談中,她從沒有吐露半句。或許真的只是巧合吧。

将那個女子的記憶整理完畢,他打開電腦開始碼字。一字一字,很慢,很糾結。他當然不是為那個只見過兩次面的女子,也不是為依然來後離去留下的空虛。他是為自己,一些莫名的情緒。

自從知道那個采桂花的女子與他住的不遠後,每次下山他都忍不住想起她,于是不自覺地驅動車子,等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時,已經停在向日葵園門口。

不過一星期不見,向日葵發生很大變化,最初生澀稚嫩的模樣已經不見,取而代之是全盛開的燦爛。圍繞在園子周圍的籬笆架上牽牛花開得正盛,姹紫嫣紅的色彩穿插,給一片金黃帶了別樣的風采。

他默默站着,看着,思索着。

“你有事嗎?”身後忽然有一個女聲,輕柔而緩慢。他驀地回過頭,一襲紫色連衣裙映入眼中,黑而濃密的長發披散至腰間,齊眉劉海,眼前的女子就那樣平靜的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用淡淡的詢問的神情。

“……”他有剎那的空白,看着她那張稚嫩白皙的面龐,竟然想不起來該說什麽。

她的眉頭微微蹙了下,似乎在想什麽,然後繞過他身側,開了栅欄門,一腳進去,走兩步,又回過頭,笑意淺淺,“你……要進來嗎?我家裏有桂花茶。”

他沒想過與她見面的場景該是怎樣,根本沒做過什麽準備,跟着她的腳步進入了一片聖地。

向日葵園比眼中看到的要大,他們走在兩排向日葵中的小道上,高約有三米的植物一下子将他們淹沒。小路兩邊有各色的花草裝飾着,将偌大的向日葵園隔成一個個規整的小格子。她走在他前面,偶爾回過頭看他一眼,微微笑着,卻并不說話。他也無聲的跟着,不主動開口打破這種沉默。

他們之間是初見的陌生?是一種仿佛積累了幾世的不需要言語默契?當然是前種,這個世界遠沒有電視劇裏那麽多緣分。他當然知道是這樣,可奇怪的是,他與她走在一起,沒有初識的不自在。

“你住這裏多久了?”

“三年。”

三年,與他們初次見面是一時間。

“方便問你的名字嗎?”

“……”她的腳步明顯慢了一下,卻只是一愣,仍舊沒有回頭。“淺淺………顏色淺淺的淺淺。”她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弱了一下,似乎在斟酌着什麽,然而終究沒有改變。

淺淺,淺淺。他在心裏默念着這個名字。淺淺背影輕盈,性情恬靜,這個名字很适合她。然而淺淺,确定是從顏色淺淺中取出來的嗎?

兩年前,他曾寫過一篇文章給某雜志社,文章的标題便叫淺笑依然。其實光看名字便知道其中寫着什麽。沒錯,那篇文是他專為依然寫的。裏面有相識幾年來的種種,有依然身上恒久的魅力,也有那個傳奇般女子脆弱的心傷。

寫文的人與商人不同,多少有些不願面對現實的孤僻,雖然看得比別人多,看得比別人透徹才寫出來,然而正經八百坐在電腦前碼出那麽多字,忍受一般人無法忍受的孤寂痛苦,性清裏比外面的人多了些單純,少了些事故。尤其是純粹寫文的人,在生活中像小孩般單純的不止一人。

他把依然寫成了一個傳奇,卻是一種溫柔的真實的傳奇。

淺淺這個名字,是從那裏出來的嗎?那篇文章出人意料的火爆,只要在網上一搜便可找到,再省事點也可以,看依然的博客,看他的博客,看他們粉絲的博客,一定找得到的。

“和家人住在一起嗎?”

“不是,我自己。”她停下腳步回過頭淺淺一笑,“請進。”

他這才注意到,在幾句簡短的聊天過後,他們竟然穿過偌大的向日葵園子到了那座房子的後門。此刻她拉開門,做了個請的姿勢。

房間陽光充足,也很幹淨整潔。房內的陳設極其簡單,唯一顯眼的是占滿整個房間的書架,頂部觸到房頂。顯然是在屋內直接定做的。書架上全被占上了,從中外名著到名不經轉的新書,有些是他都沒看過的。

喜歡向日葵的女子,并且單獨過與喧嚣塵世兩不相擾的生活,這樣的女子,心性有多恬淡如菊,是可以想到的。

“你喜歡傑克遜?”他從牆角處抽出一張CD,問一旁為他準備茶的淺淺。

“我不喜歡他,是沒感覺。可那個人去世的時候,我朋友哭了好久,她是他的粉絲。我為了安慰她,收下她硬塞過來的……被逼着寫悼文呢。”淺淺擡起頭看了他一眼,有些抱怨的意思。接觸到他的目光,調皮的一笑,低下頭繼續忙碌。

“她受那麽大打擊,我不敢惹她,只得答應下來。”

“怪不得,這麽新。”他笑着,想淺淺朋友恐吓加威脅她的模樣。

他發現與淺淺的交談很随意,兩個人仿佛相識許久,沒有什麽拘謹,即使找不到話題也不會尴尬。淺淺,好像并沒有把他當成傳說中的人,那種融洽讓他很惬意。

書桌上有一臺電腦,開着,閃出各色的屏幕保護。電腦後面的牆面上貼着一張海報,海報內的女子美麗而充滿書卷氣,是依然。海報在電腦上方,平時工作,只要一擡頭便可看見。

這無疑是淺淺寂靜歲月見到最多的人。果然如此,她的偶像确實是依然。

“你喜歡依然?”他驗證。

“嗯。”她答得心不在焉,随口又加上一句,“她是我偶像。”

偶像一詞,沒有就罷了,如果真有稱之為偶像的人,應該是無限幸福激動的事吧。可是她,答得風輕雲淡,好像在說別人的事。

沒得到淺淺的許可,他拖出椅子坐下,晃動鼠标——他忘了,忘了依然只是這棟房子裏的一幅海報,盡管房主人視依然為偶像,但并不意味着偶像的朋友可以随便翻看私人東西。

或許是因為心內忽然冒出些悲涼,他忘了一個男人該有的風度——他在這座山上呆了太久,久到早已忘了什麽是安然。沒錯,在最初的幾年生活裏,他的确得到了心靈的寧靜。然而,當所有旁觀者以為他已經習慣寂寞時,他卻開始累了。盡管他把大部分時間用在旅行,盡管每年都有幾位好友輪流或是相約來他這,可是有時候,他總是冒出一些頹廢的想法。如跗骨之蛆,他無法治愈。

鼠标移動,省電模式立刻恢複正常,電腦桌面上,一片燦爛的向日葵映入眼簾。是博客。而且是主人的博客,因為他看到用密碼才能登陸的頁面。

“別看。”在外間的淺淺忽然失聲喊了一句,并且沖過來,他詫異地擡起頭,感覺到茶水潑到肩膀上的熱度。淺淺第一次這樣失态,這與她淡然的形象不符。

然而他已經看到了,清楚地看到了四個字:淺笑依然。不只是他寫的文章,還是博客的名字。

記憶如洪水傾瀉,他仿佛看見那個卑微多愁的女子坐在電腦前,每日光臨他的博客,心事重重,卻什麽也不說。他是知道這個博客的,他難得更新的博客裏,偶然去查看,總是見她的足跡。她關注了他的博客和微博,只要在自己的博客裏就可以看到他全部的動向。他很少織圍脖,博客更是幾個月也不更新一次。她留過一次言,看樣子似乎對他的寫作并不感冒,只是因為依然才關注他。然而關注也應該有個限度,日日相同的內容,她總來看什麽。

一次次看見她的名字,他不免好奇,終于抽出時間去看了看,并不只是她,還有其他給過他留言的孩子。淺笑依然的博客,有太多的相思,為一個人,是愛之不得的卑微和心痛,是一個女子在無眠的夜思念愛人而不被人知道的纏綿和憂傷。

那時候他便想,她是怎樣一個女子呢?她一次次轉載收藏他的博文,卻什麽也不說;她将他家寵物狗的照片設為微博頭像,可是什麽也不說;她将他的照片放到圖片播放器裏滾動閃現,還是什麽也不說。

想過之後很快的他便把她忘了,就像忘掉很多個或是膽大或是含蓄的告白一樣。他們終究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

沒有人,沒有值得他愛的人肯為他抛棄俗世的種種,盡管他視之為醜陋,可沒有經歷過的人,可還沒有看透的人,對于他們來說,那也是一種誘惑。而誘惑對于人類來說常常是無法抗拒的,這是人的天性,無法改變。更何況,這個女子還這麽年輕,年輕到還沒學會抉擇

她對他的愛,只存于想象,那種愛,虛幻可以成為一個世界,卻也可以在瞬間成為泡影。

她們的愛,只到一個程度,她不知道,他卻看得透徹無比。

然而想不到,她竟然來了。三年,比起大城市的方便更為艱苦的生活,尤其是孤寂,她一個人,沒去找他。就那樣守在他看不見的地方,仰望着,獨自寂寞。

他看着淺淺,而淺淺,明顯有些緊張,比他還措手不及,只是站在他身旁,目光不知該放到何處。同樣無語的兩個人,他們都感到了窒息。

“有人嗎?”門外忽然有人說話,及時解救了他們。淺淺應一聲,急忙出去。他坐在那裏,松了一口氣。

“是你?”門外傳來淺淺詫異的語調,似乎來的是他認識卻意料之外的人。他還在看淺淺的博客,聽見淺淺輕而柔的聲音,悄悄地,似乎在極力避諱着什麽。那個人要進來嗎?他手裏仍壓着鼠标,有些詢問意味的朝窗外看,然而這個角度什麽也看不見。腳步聲就在這時候穿越客廳朝這邊過來,大步流星,是男人的腳步聲。

他站起來,有些木然的回過身,腳步聲在門口時停了下來,一個男人的聲音帶着些許戲谑,“我進去喽。”

門把輕輕轉動,門口的人似乎在試探着什麽,只轉了一半又停下來,等待着淺淺的回答。然而奇怪的是,淺淺不做任何表示,似乎根本不在。那個人倒是沉不住氣了,大聲嚷嚷,“屋裏到底藏着誰?你不說我就進去了。快說讓不讓進。”

他站在門邊,聽見那個男人用熟人的語調和淺淺開玩笑,那麽自若,仿佛兩人已相識已久。他忽然拉開門,破開唯一的屏障。那個男人吓了一跳,本能的後退,然後震驚地看過來——他剛才的話顯然是玩笑,并沒有真正料到屋子裏有人。

“你?”門外人震驚無比。他站着,沒有一絲驚訝,“沒錯,是我。”

他們認識,是和依然同等的友情。眼前說話随意的男人叫狼,當然是外號。他向來是大大咧咧的,盡管也是文壇有名的作家,盡管也有寫作者的敏感,但在生活中,以他的行事作風,如果他自己不說不認識的人很難将他想象成坐在電腦前多少有些神秘的作家。

“你們倆什麽時候認識的?快點交代。”狼又開始八卦,恨不得他倆有點什麽的意思。這模樣,十足的與依然相似。

他看了眼淺淺,想知道她的答案。淺淺紅了下臉,蹙眉輕輕打了下想要沒事找事的狼,斥責,“交代什麽?你又胡說。”

淺淺的表情和語調與內容并不相符,看樣子更像是嬌嗔。他看着,不發表一詞。

“怎麽?我家又不是軍事重地,你能來,他是我鄰居,為什麽不能來?”說完這話,淺淺起身倒茶去了。

淺淺走了,狼沒有追過去,留在屋裏開始磨他,“到底什麽時候的事?下次來是不是可以吃喜糖了?”這匹讨厭的狼,把她女性的朋友八卦了個遍,好像每個單身女子都跟他有點什麽。最早兩個也是暢銷書作家,每次見面都免不了一番渾鬧。後來他身邊女性紛紛結了婚,只剩下依然,他便把目光盯到最好的朋友身上,整天催促着他倆結婚,生個孩子給他玩。這個老男人,他也單着呢,每次總給別人擔心。

“你呢?你們怎麽認識的?”他這次沒順着他的話題鬧,或許是因為在不熟悉的人家裏,或許是因為他想弄明白一些事。

“兩個月之前吧,我去上海開會,遇見她的。”狼難得沒有繞圈子,直接切入正題,“她當時拿了一本書找我簽名,我一看書名,你猜是誰的?”

“依然。”他想也不想地回答——并不是因為淺淺喜歡依然,而是因為依然在生活中最常接觸的人就是狼。他們共同單身,偶爾共同出一本書,生活中狼常常一副有困難給我別難為美女的架勢。那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奉獻犧牲的精神常常讓兩人的名字共同出現在某雜志上。當然不是八卦雜志,他們像兄妹,這一點沒有人懷疑。

“你小心依然揍你。”狼做了個握拳的姿勢。

“是你的書。”狼見他微微笑着卻沒正經回答他的問題,忍不住道出真相,“她拿你的書找我簽名。真奇怪,咱們倆長得像嗎?”

他愣了一下,沒有說話。

“我問她,你認得我嗎?她說認識啊。我問他我是誰,他說你是XX啊。我當時差點笑場。”

“然後呢?”

“然後我就簽了。”

“簽誰的?”

“當然是你的。人家一臉期待,我當然要滿足粉絲的心願。”狼說完開始捧腹大笑。看樣子不像說謊,這倒也符合他的處事風格。

“你怎麽知道她住這?”他頓頓了頓,繼續問。

“我問一個認識的編輯,她告訴我,說淺淺給他們雜志寫過稿,可我問淺淺的筆名,她死活都不告訴我,說我給他們雜志寫篇稿子才行。”

“你答應他們了?”因為此刻在這裏見到好友,他順理成章想到這個結果。

“沒有,是被我硬磨來的。”

“……”

“是磨淺淺,她這樣的女孩子最怕人死纏爛打,我把我三十幾年的臉面都用光了她才告訴我,說了這個地址,我還以為她在糊弄我——以前來你這裏這麽多次,怎麽沒見過?我們倆打賭,如果她真住這,我把依然十年來所有簽名小說送給她。如果她騙我,我總有辦法找到她。到時候要求随我提。”

後面的話已經變成了狼習慣性的瑣碎,沒什麽重點,有時候是淺淺,有時候是依然,有時候又是其它一些與寫作無關的事,東拉西扯到最後連一句重點也找不到。他已經習慣了,可是不知道為什麽他今天沒什麽心情附和他。

“你們到底什麽時候認識的?”淺淺進來送茶和一些小點心,狼邊吃一邊又開始八卦,一副非要給他倆找出不尋常罪名的樣子。淺淺看了他一眼,沒說話,只是低下頭給狼倒茶。

“她是依然的粉絲。”他開口解釋,沒什麽大不了的表情,淺淺擡頭看了他一眼,眉宇不自覺皺了一下。

“前幾天依然來這裏,看見這裏的向日葵,想進來看,但沒有人。所以我答應她抽空來看看。”

淺淺擡起頭,看着他,這一次不是一眼,是在愣了兩秒之後很認真的注視着他的臉。他們見面時間較短,還沒有時間聊到依然,而且,他一開始也沒打算在最初認識就将依然的事說出來。

“是嗎。”真難得,狼竟然信了。又開始轉移話題和淺淺聊起依然簽名小說的事。

“我這個月要喝西北風了。”狼誇張的嚎叫。

本來狼厚着臉皮要在淺淺家蹭晚飯的,但他稱家裏有事,強拉着狼走了。淺淺禮貌的送他們出去,在門口時,她的目光一直在他身上,有話要說又不知從何說起,這一切當然沒被抓緊時間使勁高談論闊的狼看見,但是他看得很清楚。上車,發動,離開前他下意識一回頭,看見她悵然着,目光在他身上。

他的目光是冰冷的,在狼先出去開車前,兩人單獨相處的短暫幾分鐘的時間裏,他們都沒有說話,淺淺沒有看他,臉向一邊微微側着,有些倔強有些冰冷。

直到最後,他們沒再說一句話,他沒問,淺淺也沒給他一句解釋。其實在他心裏,應該希望淺淺說些什麽吧。比如說明顯帶心機的與狼的相識,比如說三年無語的守候,是為了誰?他有那麽一點想知道的。

可是終究無語一樣分別了。

狼打電話來,在那次見面後一個月。“淺淺去哪了?怎麽聯絡不到她?”

這一個月,他安靜的呆在山上,寫小說,遛狗,和朋友們聊天,平常的和以往沒什麽區別。他沒工夫關注淺淺,連想都沒想起來過。

然而他沒有想起淺淺,就像最初不知道世上有淺淺其人一樣,她的生活還是在他不了解的歲月裏無阻礙的前行。淺淺失蹤了,沒和任何人聯絡。

他的眼前終于又複了淺淺的摸樣,然而,除了那副與世無争的笑容,他竟然找不到更多與她相關的記憶,原來她于他,從來都不是什麽。

然而還是不一樣了,有什麽,悄悄地,細碎的,鑽入他心裏,他找不到。

日子終究還是要過的,他不想把時間浪費在與他不相幹的某個人身上,于是旅行等等的行程再次填滿他的生活。淺淺這個名字,好久不出現在他的腦海裏。

很久之後,他看一本雜志,很久以前就很出名的,一本女性雜志。有一篇文章,标題叫《向日葵之戀》。有些幼稚的言情的成分,他平時是對于此類小說不太感冒,只是打發時間是的看過一些。然而此刻他一下就想起了那個笑容淺淺的女子。

向日葵,向日葵!那種笑靥如花的植物盤踞在他腦海裏,揮之不去。

《向日葵之戀》中講述了一個年輕女子愛慕上一個大她超過十五歲男人的故事。全文沒有什麽令人驚叫的場景,沒有出其不意的畫面,也沒有讓觀者流幹眼淚的虐心情節,只是用最平淡的語調,像是喃喃自語般訴說了一切。

愛情可以如此嗎?只是因為他是她偶像的摯友,她便關注他,關注之後,漸漸了解。她如此貧瘠,貧瘠到想要生存下去都難,而她的偶像如此富有,富有到擁有全世界。天差地別的溝壑無論她如何努力掙紮也無法逾越,羨慕嫉妒恨之後,強烈的報複欲促使她想要搶走一切——也讓那個人嘗嘗一無所有被人抛棄的滋味。而他,是她最想要奪走的那一部分。因為在相識十年漫長的歲月,他給那個生活在幸福中的女人帶來太多美好的記憶,而這一切點點滴滴她都用種種方式展示出來,滿滿的幸福,所有人都能感受到。

這場愛情是以一場扭曲的傷害開始,在走到那個人身邊之前,她默默承受着,即使在最艱難的時刻,即使一次一次面臨精神上的崩潰即将跌入死亡的深淵,她都一直強撐着,因為她還年輕,因為她還有未完成的事。

當愛透支,無法成為活下去的基石,恨,可以成為瀕臨死亡人最後剖一根救命稻草,有些絕望,有些黑暗,但在那個時刻,精神已經陷入崩潰邊緣的她除此無路可走。

原來淺淺曾患過抑郁症。放下雜志,他沉思許久。腦海中又閃現淺淺有些調皮也有些平和的神色。雖然小說中人物換了名字,但看到作者名字的剎那,他很清晰地斷定那個人一定是他見過的淺淺,而且這個故事确實存在于世間,是她的。

這是直覺,毫無客觀原因。

究竟有怎樣一種經歷才會如此呢?她一開始又是怎樣的人?善與惡的轉換,模糊又清晰,在無法回頭的人生上演,占據着她的生命。旁觀者的他,看不清楚,也不願看清楚。

他們擁有不同的人生,她連過客都不算。可是此刻,為了某些原因,他必須試着了解她。

是在一直堅信的信念漸漸被剝奪後開始以一無所有的處境重新看待人生,從羨慕、愛到嫉妒憎恨,從知己光明道燃燒她內心的烈焰。一路逼不得已的心境歷程寫的分毫畢現,如果不是經歷過,定然寫不出來的。

“被親情抛棄,被友情遺忘,一直以來的擁有只是錯覺。心中的世界轟然崩塌,我那麽努力,我比任何人都愛,對于傷害我比任何人都堅韌包容,為什麽到頭來我還是受傷最深的那一個?此刻,我脆弱如嬰兒,曾經聲稱最愛我的人,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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