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故鄉(2)

“我得承認,是因為溫晨他們一家的到來,我的生活才變好了。他們一家都是善良的人。阿姨,我是說溫晨的媽媽,她知道我家的情況後,就經常叫我去他們家吃飯、寫作業,有時,我還會住到他們家裏。上次說溫晨吃我做得飯長大的,其實只是開玩笑。我才是吃他們家飯長大的。叔叔每次帶溫晨出去玩的時候也都會帶上我。我知道,他們從來沒有真正嫌棄過我。可是,我也很清楚,他們只是同情我,可憐我。當初,就算我選擇了溫晨,我們也不可能會有結果的,他爸媽不會同意的。我和你不一樣,我不是一個清白的姑娘……”王思詩很坦誠得将她不堪得過去用一句“我不是一個清白的姑娘”就給概括了。盡管這并不是一個什麽驚人的秘密,安寧還是不由自主地放大了下瞳孔。

她其實不想聽到這些的,不要知道一個人太多的秘密,這樣你們就永遠可以保持着不遠不近的距離,維系你們的就永遠是随時可以撤退的關系。安寧抿緊了嘴巴,見對方半天也不再開口,想了想還是說道:“可我覺得這些都是借口。要是你足夠喜歡他,你怎麽舍得,怎麽能狠心做到離開他。”

是在這一刻,王思詩才意識到一個問題,她從一開始對安寧就有的敵意并不是因為她是溫晨的女朋友,而是因為嫉妒,她嫉妒她的年輕,嫉妒她可以不用考慮一切物質因素談一場純粹的戀愛,嫉妒她遇到的愛情是溫晨,所以她可以天真爛漫地說相愛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難這種不切實際的話,所以她可以瞧不起她放棄愛情的行為,所以在她苦口婆心地解釋這麽多之後,反而顯得自己更加不堪。

她輕輕地靠向後面的椅背,讓自己能舒緩一些、放松一些。她頗為無奈得笑了笑,說:“我是和你講不清楚了。或許得再過幾年你才能懂,相愛并不是兩個人的事,沒人能抛開父母和朋友只和愛人獨立生存,人類的內心還沒有強大到這個地步,愛情并不能讓人幸福一輩子,因為愛情不能拯救貪婪和欲望,愛情也不是能打敗這個世俗世界的秘密武器。當然,如果你一輩子都不能懂,那最好。”

安寧當然不是完全不懂,她只是沒有深有體會,所以不能感同深受。可她想起那條破舊的小巷子時,突然同情起了對面那個坎坷、自私、勢利卻也堅強、勇敢、隐忍的女人。“你喜歡,或者說,你喜歡過溫晨嗎?”她不知道為什麽會問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更像是是自己跑出來的,她沒有準備好聽答案。

喜歡溫晨嗎?這真是一個好問題。

王思詩想起多年前那個大雨滂沱的夜晚。上天有時候真是整人,那晚,他們正在一起寫作業,溫晨起來倒水時突然暈了過去。不是沒有征兆,他一整天都暈暈忽忽,精神渙散,她是知道的。可溫晨解釋說是因為吃感冒藥的緣故,她那時候也小,哪懂那麽多,所以也沒在意。他這一下暈過去了,弄得她措手不及。偏偏叔叔阿姨都去值夜班了,那個時候手機也不普及,她不知道怎麽聯系他們,她那個住在隔壁不靠譜的媽是指望不上的。她摸了摸他滾燙的額頭,實在是燙得厲害。慌亂中,她唯一想到的就是要送他去醫院。于是,她扶起溫晨,轉身拉住他的兩條胳膊,費力地把他背上了背,起身時,由于重心不穩,還差點向前栽去。那個時候的她,又瘦又小,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哪兒來的力氣,就這樣半背半拖地把他弄下了樓。可這麽大的雨,根本攔不到出租車,她讓溫晨靠在她身上,把整把傘都打在他的頭頂,企圖以此為他擋去所有的風雨。而她自己,支撐着溫晨全部的重量,在風雨中被淋得渾身濕透。盡管這樣,她還不忘安慰病人,“你再堅持一下,馬上就有車了,馬上就可以到醫院了。你不會有事的,你再堅持一下!”過了半個多小時才打到一輛出租車。把溫晨送到醫院後,她也生病了。于是,他們倆很默契地成為了病友。第二天淩晨六點多,她醒來的時候,溫晨還在熟睡,她看着他的睡臉,心想,還好你沒事。然後,她愣住了。她心裏滑過一絲異樣,她說不清楚,像是恐懼,又像是甜蜜。緊接着,她問了自己相同的問題,王思詩,你怎麽了?你什麽時候為了別人連自己都不顧了?你,你是不是,是不是喜歡上他了?

可是,她是一個膽小的人。這個問題剛冒出來,她就阻止自己再想下去,她不敢深究,她不要知道答案。這個世界上,你只能愛自己,她對自己說。

但這個問題從來就沒有因為她的膽小怯懦而被擱置。在溫晨為了她和她的前男友打架而骨折時,當溫晨陪着她去堕胎比她還緊張時,當溫晨向她表白時,當溫晨阻止她和那個男人去美國時……這麽多的時刻,那個問題都會不受控制地冒出來——你喜歡他嗎?你喜歡溫晨嗎?問得多了,她就笑自己無聊。其實,她早就知道答案了,她只是不敢承認,因為她知道愛情終究是淺薄的東西,愛情拯救不了她。可是,這種情感究竟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呢?

她想起第一次和溫晨正式認識的場景。那是一個晚霞被撕得四分五裂,天空紅彤彤一片的黃昏,一個帶着紅領巾的小男孩被幾個初中生模樣的男孩子堵在了巷子深處,就是他們家所在的那條巷子。王思詩知道,這個巷子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搶些小錢,欺負下小同學,反正過路的那些大人早已習以為常,才不會再專門走進來管閑事,對于他們而言,生活已經夠艱難了,管好自己就不錯了。那幾個初中生她認識,是她前男友的弟兄。真巧,那個被欺負的男孩,她也認識,不就是剛搬到他們家隔壁的那家人的小孩嗎。她聽見那幾個混混喊叫,“你他媽聽到沒有,快把錢拿出來,不然真揍你!”那個男孩被堵在牆角,低着頭不答話。“你是不是沒錢?”另一個混混問道,他依舊掘強地不說話。“诶,你他媽跟老子在這兒裝聾作啞浪費時間是吧?”他罵罵咧咧地把嘴裏的煙蒂吐了出去。“別跟他廢話了,我看他就是欠收拾,打一頓就聽話了。”說着,幾個人都挽起了袖子像那個男孩圍攏了過去。

她本來可以不管的,她本來都已經走到院子口了,可她卻突然想起前幾天,她回到家時看到門口擺了雙嶄新的男士皮鞋,那不可能是她爸爸的。她立刻就明白了,那是她媽帶回來的男人。她在門口站了幾秒鐘,努力把眼淚憋回去,然後她轉身出去,關上了門。

她沒地方可去,就只能等在門口。沒多久,溫晨的媽媽回來了。她都已經打開門進去了,沒多久又出來,問她:“你住對面嗎?”她在短暫的驚訝後點點頭。“爸媽還沒回來,忘帶鑰匙了?”她本來想說不是的,可想了想,覺得這件事太難解釋,于是又點點頭。“那你先來阿姨家吧,到阿姨家來等。”她說着,真就敞開了自家的大門。

她想,出來混,不能欠別人的恩情。就是因為這樣,她轉身走進了巷子深處。“我說你們這是幹嘛呢?”話一出口,還是吓了自己一跳,因為她知道,現在想撤退也來不及了。

那幾個混混全部都轉過頭,看向她,她心裏突然也有些緊張,畢竟沒有單槍匹馬地面對過這麽多不良少年。你傻逼啊,多管什麽閑事,她在心裏罵自己。

“哎呦,這不是思詩麽?”

“少套近乎,說全名,王思詩。”她捏緊了拳頭,又往近走了些,“我問你們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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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幹嘛?這小子不聽話,”他往後支了支下巴,“我們教教他。”

“讓他走!“她很幹脆地下命令。

和她講話的那個混混愣了下,随後笑起來,“你是不是還沒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啊,你已經和我們老大分手了,你他媽現在算什麽東西!你說讓他走就放他走啊?”其他人也跟着笑起來。

我靠!她在心裏大罵一句,古惑仔看多了吧,演什麽黑社會!她很不屑地翻了一個白眼,然後低頭把手伸進口袋裏掏了掏,摸出一把零錢。“我就這麽多錢,都給你們。”

那個像是帶頭的混混往地上呸了一口,“你當我們要飯呢!”

“你愛要不要。”她兇惡地回過去,心裏卻已經開始砰砰亂跳。“我醜話說前面,我呢,也沒多大本事,但是你們也知道,附近這幾所學校的老大,沒一個我不認識的,全是我哥們兒。你們何必給自己找事呢。”

對面的幾個人面面相觑,知道她說的是真的,但又有點不甘心。于是調侃起來:“你這麽護着這小子,她是你誰啊?新養的小白臉?”說完,他們都哈哈大笑起來。

“你放屁!這是我弟!”她當時着急了,随口就說了出來。

“你弟?”那個人的笑容突然變得古裏古怪,他小聲嘀咕起來:“你什麽弟啊?誰知道是不是你媽和哪個野男人生得孩子……”

事情是從這句話開始變得一發不可收拾的。她只聽到自己說了句“你他媽再說一遍”,然後腦袋就故障般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重新有意識是因為感覺到了疼痛,她正死死地咬住一個人的胳膊,像是要把肉咬下來一樣兇狠,後背上不停地有拳頭像雨點一樣落下來。這個時候,突然有人喊了句,“臭小子,你往哪兒踢!”她偏了偏目光,就看見那個一直沉默着的男孩子正拿着書包左甩一下右甩一下的和那些人對峙。突然有人抓住他的書包把他拉住了,但他卻更快地伸出腿踢向那個人的右膝蓋,在那個人因疼痛抱住膝蓋時,他風一般地沖到了她的身邊,緊緊地壓在她身上,她就再也感覺不到任何疼痛了,因為所有的拳打腳踢都落在了他小小的身軀上。盡管這樣,他也只是安靜地簇着眉頭,抱緊了她,只偶爾悶哼一聲。

她沒有告訴過任何人,當他沖過來抱緊她的那一剎那,從來不相信童話的她覺得自己是一個落難的公主,而他,正是那個不遠千裏萬裏趕來救她的騎士。原來,在那麽早那麽早以前,她就找到了拯救她、守護她的騎士,是她沒有珍惜。

最後,估計是動靜太大,過路的人報了警又過來制止,他們兩個才撿回來兩條小命。她媽媽對她臉上的傷早已習以為常、視而不見,還是溫晨的媽媽了解事情經過後,堅持帶她去了醫院。在那個冰冷的充滿消毒水的醫務室裏,護士在給她上藥時,她實在疼得太厲害了,閉着眼睛哇哇大叫起來。她永遠都記得,睜開眼睛時,迎接她的不只有明亮的燈光,還有溫晨開心的笑臉。她知道,他只是在笑她哇哇大叫的樣子,她知道,那只是一種表達愉悅的正常方式,可是,因為這個笑,她懂事以來第一次覺得,這個世界也沒有想像中那麽壞。後來在美國的很多個夜晚,這個笑容都出現在她的夢中,醒來的時候,她都錯愕地發現自己的嘴角竟然是上揚的狀态,然後她就一夜無眠。

這些都是後話了,那個時候,她第一次正兒八經地打量起了溫晨,他和她認識的那些一臉吊兒郎當痞子相的男生不一樣,他白白淨淨的,長得真好看。這樣想着,她偷偷紅了臉。為了掩飾害羞,卻故意兇狠得說,“笑屁啊,你不疼嗎?”溫晨搖頭。那個時候,她還不知道,比這強一千倍得疼痛他也承受過。

是從這一天開始,是從她說“讓他走”開始,是從他用他的小身軀護住她開始,是從他的笑開始,她就淪陷了,她就被一種叫做“喜歡”的情緒俘虜了。可她不知道,她還以為她最愛的人永遠都會是自己。她允許他們在經歷磨難後建立起相互依賴、相互依存的革命情誼,她允許他們形影不離,她允許他們一起成長,她允許他知道她所有的過往和不堪,她允許自己在他面前軟弱和難過,她也允許他分享她所有的喜怒哀樂,可是,可是,她不允許自己喜歡上他,她一直這樣命令自己,她做得很好,至少從前根本就沒人知道她的這份情感。

今天安寧這樣問,也無非是因為自己在前面給了她太多提示,她一點也不意外。王思詩無力得笑了笑,“我30歲了。我去美國後結了婚,又離了婚……你不要這麽驚訝好嗎?”安寧确實沒掩飾好自己的情緒,這個消息爆料得太突然,太雲淡風輕,所以她一時沒準備好用什麽表情來接受。“我30歲了,不結婚才奇怪吧?”她依然很坦然,“你看,我已經經歷這麽多了,對于我而言,喜不喜歡早已沒那麽重要了對不對?”

“你,為什麽離婚呢?”安寧遲疑了下還是問了出來。

王思詩笑出聲,她的聲音很好聽,像小女孩。“這可就是另一個故事了,今天是沒有時間講了。總之呢,就是因為不愛,所以無法共患難導致的。”

“好吧。”她也不勉強,“你還會回來嗎?”是在這時,她覺得這個女人一點也不讨厭。她想起爸爸說過的話,人呢,都要深交,深交才有了解,了解後就會發現,原先你喜歡的人也沒那麽好,原先你讨厭的人其實也是很可愛的。可是,爸爸,我不想了解我不喜歡的人,就讓我不喜歡他們下去吧,這樣,在他們離開時,我就不會感到難過和舍不得了。

“會吧,只是應該在很久以後。”她突然伸手握住安寧放在桌上的手,“別擔心,我不會忘記你們的,我會想念你們的……”

她開車離開外語學院時,天色陰沉的厲害,好像随時要下雨的樣子。溫晨就是在這樣一個大雨快要來臨的星期三向她表白的。他逃掉了一節課,跑到她打工的超市找到她,滿頭大汗,可卻顧不得休息,他一刻也不停,在她震驚的目光中,喘着粗氣說出了那幾個字。“我喜歡你!”

我喜歡你!她不是沒聽別人給她講過,可這是唯一一次,她覺得自己被擊中了。她幾乎是下意識地用手捂住了胸口,因為心跳太快,她有點承受不住。

“我喜歡你!你和我在一起吧!不要和那個男人去美國!我不想讓你和他去美國!”

天知道,她有多想答應他,那種心情簡直是迫不及待的,她覺得自己成了一個陷入初戀的小姑娘,她想原來愛情是這種感覺。可是,她不敢。她計劃的未來裏只有物質,沒有愛情。溫晨是一個意外,她不敢随便答應他,因為答應他就意味着要永久地放棄自己一直以來拼命努力的追求,她沒有那麽勇敢。

“太突然了,你先讓我想想吧。”她最後有些顫抖地對他說。

那天晚上,她對她媽講了這件事。她也知道那個女人有多不靠譜,可再怎麽樣,她是她媽媽啊,這個時候她唯一能信任的人也只有她。“你動心了對不對?”很難得,媽媽沒有嘲笑她,沒有破口大罵,她用那雙有些渾濁的雙眸盯着她問。她不點頭不搖頭,也不說話。可她媽媽卻笑了,“我早就看出來你對那小子有意思。”她詫異地擡頭。她媽媽就是在她明亮、充滿期待的目光中伸出手撫摸了下她的頭,明明是這麽溫情的動作,她卻有種不詳的預感。果然,她聽見一聲嘆息,然後她媽媽說:“不要答應他。”“媽!”她很輕地叫了聲。“你要真喜歡他就不要答應他。我們是什麽家庭,你是什麽樣的人,咱倆都清楚。答應他就是害了他,他們一家都是好人,我們不能害別人,不能讓他爸媽為難,你懂嗎?你倆,是真的不合适…….”

她沉默地盯着媽媽已經過早蒼老的臉,盯了好久,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麽,她只是覺得心口有股氣無處釋放,無處排解。最後,她終于憋不住,嚎啕大哭了起來。這是唯一一次,她為感情的事而哭。那口氣終于随着眼淚排出去了,可心裏卻突然多出了一個缺口,空落落的疼。她模糊不清語無倫次得一遍遍重複着,“可我喜歡他,我真的喜歡他啊。我喜歡他,我好想答應他,我想和他在一起!媽,我喜歡他……”

媽媽把她攔進懷裏,輕拍着她的背,就像在哄一個不肯睡覺的孩子。“沒關系的。你應該知道,喜歡這種感覺總會慢慢消失的,可生活不會。去美國吧,和那個人去美國,開始你的新生活……”

她哭了一晚上,第二天,她出現在溫晨面前,她看出來了他的緊張,她好想抱抱他,可她不能,所以,她堅定地拒絕了他。然後,他們大吵了一架。剛開始,她還只是說他年紀小,後來不知道怎麽搞得,她開始說他是拖油瓶,說她早就厭煩他了,說他窮,說他在拖她後腿,阻擋她過好日子……總之,什麽難聽的話她都說了。最後,終于換來了他的一句“我放你走”。

她轉身的時候,一排排路燈都亮了起來,把前路照得明亮又寂靜,她想,今天的燈光真是刺眼,然後義無反顧、淚流滿面得向前走去。

駛進市區的時候,天色已經黑了下來,霓虹燈紛紛亮了起來,把這個城市裝點的五彩缤紛,燈火輝煌,再也不是記憶中只穿一件灰色舊衣服的老人了。王思詩在一處紅燈前停下車,仔細環顧了下周圍古老的塔樓和新蓋起的高樓大廈。她想,你要是早一點就變得如此華麗美麗該有多好。不,不是你的錯,是我不懂珍惜。她甩甩頭,踩下油門,沖過路口,融入前方的滾滾車流。

再見了,我的城市!再見了,我的童年和青春!再見了,我混亂諷刺的過去!不管有多舍不得,但是,再見了,我親愛的小男孩!你一定要過得比任何人都幸福!祝你幸福!

作者有話要說: 我喜歡這個真實的、有血有肉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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