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概要:224/306/412/522/608-黎凱篇

「2月24日」

我被一個高中生撿回家了,他還給我洗內褲。

這件事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我一時也無法确定他是否是二叔派來的人。因為觀察了幾天,我十分确定,他肯定不是。

——二叔的人沒這麽窮酸。

于是我告訴他我叫黎凱,他那張漂亮的臉上出現驚訝的表情,鼻尖還沾着一點肥皂泡泡,開口就問我:“合着你不是啞巴啊?”

……當然不是。

我覺得他有點意思,他說他叫程洹,三點水,亘字洹。

程洹,我輕念這兩個名字,記住了。

程洹又要上課又要兼職,但卻一日三餐把我照顧得很好。他時常穿着那件洗到變形褪色的校服,系着一條淺色圍裙在廚房忙碌,腰身被箍出新月般的線條,踩在人字拖裏的腳趾跟着颠勺踩節奏,有點可愛。

我覺得他做飯洗衣的樣子特別像個忙忙碌碌的小妻子,盡管他罵人很兇,但沒關系,還是很可愛。

不能再在他這裏住下去了,感覺他被我越吃越窮。

找了點關系去他的高中教書,他看見我站在講臺上時的表情比知道我不是啞巴還驚訝,小嘴張得微圓,嫩紅的舌尖伸出來一小截,滿臉“這他媽也行?”的表情。

腦補他說這句話時的語氣,想笑。

我租下了他對面的房間,這裏既潮又陰,揮散不去的黴味如影随形地附着在我身上,鑽進我的口鼻,只有在見到程洹的時候,我才能稍作喘息。

所以我借着給他補課講題的機會悄悄往他的飲料裏加了點東西,他真是那種對危險的感知力極低的小動物,只偶爾用濕漉的眼兇巴巴地瞪我,卻始終沒懷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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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那天,他沒喝飲料,我半夜把雞巴塞進他嘴裏時不小心把他弄醒了。

正常人應該會尴尬到失措吧,但我沒有,我只是被他那麽一雙漂亮的眼睛用厭惡的眼神盯着,很不爽。

他不該這麽看我。

沒控制住,操了他,下手重了些,把他屁股弄出血了。

會更讨厭我吧。

不管了,情緒不重要,我只想占有他。

因為他的目光是我在湍流中唯一能夠栖息的河床,我在反複想死之間吻一下他就能多獲得一秒的茍活的時間。

「3月6日」

前幾天回了家,憨批堂弟把照片捅到我爸面前了,我被老頭收拾得很慘,一身狼狽地開車回來,不想去醫院,倒先去找程洹了。

他帶我去找了個黑診所包紮傷口,我躺在發黴的床單上聽他和老板讨價還價,終于覺得黑白色的世界一點點逐漸鮮明起來。

從黑診所回去的路上程洹把那些照片給我看,我和他勾肩搭背站在馬路邊,他瘦削的身板支起我大半的重量,我翻閱照片,誇他好看得像豔星。

他紅着臉罵我是死變态,哈哈,可愛。

發燒了,過量服用藥物,不太舒服。

印象中,那天是我第一次在程洹面前發病,好像吓到他了,但是他沒逃走,反而緊抱着我。他身上好暖,小小的一只,那截腰落在我臂彎裏一折就能斷的樣子。

我要控制自己想要傷害他的欲望,因為他又撿了我一次。

每次發病過後身體裏都很空,這次也不例外,但是有人在我身邊填滿了我,用一些甜得發慌的吻,輕拍着的軟涼手指,尖尖虎牙和兇巴巴的舌頭。

他用這些把我填滿。

活過來了。

問他要不要和我談戀愛。

他揚着潮紅的臉,嘴硬說自己是直男。

到最後終于動搖了,他說他有一個條件。

“什麽條件?”

他的眼珠子滴溜溜往我的屁股上溜:“讓我也幹你一回。”

……小色胚。

「4月12日」

出門回了趟軍區,老婆差點沒了。

我在學校附近的一條小街裏找到他,那些人用髒手把他摁進水井中,他蒼白的手指掙紮漸弱,我撞開那些人把他抱起來,喊他的名字。

他濕漉漉的腦袋虛弱地貼在我的胸膛上,橫流的鼻血弄髒了他的側臉,我想把他擦幹淨,但更想先把那些傷害他的人全都殺死。

“夠了,夠了!黎凱,停下!”

我不知道什麽時候又差點發了狂,他撲過來阻止我,小臉慘白,肯定吓壞了。

我告訴他難受就哭出來。

他看上狼狽糟糕,但偏偏豎起了一副脆弱不堪一擊的盾牌,認真地說:“為什麽要哭?我剛才都沒哭,我很厲害。”

不知道是在說給我聽還是說給他自己聽。

其實他不需要厲害,他只管嚣張跋扈,眼淚和難過都可以留到我面前。

“真的嗎?”他看起來不太相信。

我摸他後背那條凸起的尾巴骨,篤定地告訴他,只這樣的。

小浣熊哭了,沒關系,我會幫他舔掉眼淚。

從醫院回家之後,我們約好茍活到對彼此都厭煩的那天就去一起跳海殉情。

但我得糾正一點,這點很重要——

“和你在一起不是茍活,是快活。”

「5月21日」

他的生日,我去天文研究所買下了一顆小行星命名權,連同那顆行星一起送給他。然後在鎖骨下紋了那顆的星星的編號。

他一邊罵我敗家,一邊寶貝地把那顆星星藏起來。

真像小動物似的。

還有我發現自己最近總忘事,不是個好預兆。

把要去接小浣熊放學寫在行程本上,這樣應該不會忘了吧。

「6月8號」

還是忘了。

答應過他不能沖動殺人的,也忘了。

這時候他應該考完試出考場了吧,別的小孩都有家長等着,他沒看見我會不會很失望?想去見他,想抱抱他,想逗他笑,但好像不能了。

對不起啊小浣熊。

【一千二百一十五天的告別】

離開時老頭問我要帶什麽,我想了想,把DV帶走了。

其實程洹不知道的是那架DV裏有兩張儲存卡,有一張是性愛影像,另一張則是我亂七八糟錄的一些生活日常。

太想他了覺得熬不住的時候就拿出來悄悄看。

我在那張生活日常的儲存卡裏翻到一段我沒有印象的錄像,看時間應該是我試着打理舅舅的公司的那段時間,常陪客戶,喝酒喝到很晚才回家。

錄像以俯視角度拍到我的臉,能看出運鏡那人不怎麽熟練,畫面抖得厲害,沒頭沒腦地怼在我臉上拍了一會兒之後,就把DV被放在矮幾一角,正對着沙發。

錄像裏,程洹趴在我身上,偶爾用手捏着我的鼻子作弄我,過了會兒大概是自己玩得無聊,他試着和完全變成酒鬼的我說話。

聲音比平時軟一些,眼睛亮亮的,嘴唇附在我耳邊低聲道:“別太累了,以後換我賺錢養你。”

他和其他小孩都不一樣,總喜歡把這種事情往自己身上扛,跟着我也沒撈到什麽好處,反而總是受傷。

我給他說:“沒人會和瘋子談戀愛,我總拉着你向地獄沉淪。”

他笨拙又小心地擦掉我的眼淚,反駁道:“不是沉淪,是降落。”

我看着他的眼睛,總覺得裏面有一支黑黝黝的槍口對準了我的心髒,砰的一聲,蹦出一朵玫瑰花來。

原來他對我說過這麽一句話。

真是絕望又浪漫的世界,因為有他在,所以才沒那麽糟糕。

沒有經常能夠給他寫信的時間,剛到南國時戰事忙亂,有時累到靠着牆就能睡着。部隊裏的人說我冷血得像機器人,要是小浣熊在肯定會小聲罵他傻逼。

終于有時間寫信寄回國內,提起筆卻一下子詞窮,最終只落下兩個字“想你”,然後一發不可收拾,寫了滿篇的“想你”。

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想你……

希望這封信能把他帶來我身邊。

「end」

他真的來了,做夢似的。

只有把他真切抱在懷裏我才滋生出一點活在現實裏的感覺。我吻他,把他帶回宿舍,我看見了他身上多出來的三個紋身——

腳踝上的十五個數字,後腰的經緯坐标,尾骨上的黑色細莖玫瑰。

他小聲問我好不好看,說打算回去之後在胸口的位置紋一對耳釘,旁邊寫我們倆的名字縮寫。

我死了,死去活來。

明天就要給他求婚,操!

備注:正文完,謝謝大家厚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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