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阿勝在門口等着。現在是淩晨兩點二十。
他抽了八根煙,小小的旅店走廊彌漫着難聞的味道。
他的左手邊是一個置物架,架子上有煙灰缸。他的右手邊是一扇房門,房內傳來了喘息和呻吟。
有任哥的聲音,也有任哥去見的那個人物的聲音。
阿勝不知道等了多久,直到等到一聲長嘆,于是他知道——今晚完事了,任哥可以回家過夜了。
阿勝是任哥的保镖,是任哥幾年前從牢裏保出來,現在貼身帶着的便衣打手。
阿勝見過任哥的很多面,無論是他拿着槍用槍托砸人腦袋,還是解開褲腰帶撅起屁股,抑或是穿着熨燙齊整的西褲慢慢跪下,望着對方的同時,拉開手中的褲鏈,以及被揪着打滿發蠟的頭發,用力捅戳後發出淺淺輕咳。
他跟了任哥五年,五年來他看到任哥向很多人下跪,也看到很多人朝任哥跪下。
任哥叫任坤,全名好像是三個字的,阿勝聽過,但基本沒人叫,他也漸漸忘了。所以有人叫他坤總,有人叫他任哥。
叫坤總時,他是一個生意人,有一家公司,兩家商鋪。叫任哥時,就是另一個更擺得上臺面,又有一點點權力的警察身份。
阿勝和他結識時是在警局,所以他一直叫他任哥。
按理說公職人員不能涉獵那麽多的生意,但至今沒人對任哥抱以微詞。聽說任哥和某些高層要好,那有些特權也難免。
阿勝把任哥載回去的時候,任哥已經喝醉了。他向來如此,他曾經說過不喝醉,就服侍不好人。他彎不下膝蓋,所以酒精能幫他做成這件事。
他在車座後面吐了,吐得一塌糊塗。以至于阿勝不知道任哥是怎麽好好地把剛才的程序進行到底——不過阿勝不理解任哥的地方很多,這一樣算不上什麽。
阿勝把任哥扶上床,又給任哥換了一身衣服。他已經能很熟練地做這件事,而任哥對他完全信任,所以任由他擺弄。
一般情況下他處理完了就會走,或者在沙發睡一宿。第二天任哥醒了會給他一點小費,當做昨晚加班的獎賞。
Advertisement
不過今晚任哥沒讓他走。
就在他把任哥脫光,好好地放到床上時,任哥突然抓住了他的手,含含糊糊地說——“我裏面不行,他射在裏面了,帶我去浴室,我要弄一下。”
阿勝進浴室放了浴缸的水,又扶着任哥過來。任哥身子很重,腳沒站穩,差點就滑到浴缸裏。還好阿勝力氣大,硬是沒讓他磕到碰到。
任哥身上有很多傷,有年輕時出警受的槍傷,也有後來被人暗算劈的一道疤,還有一些青青紫紫的痕跡,想必是剛剛太激烈了,留下了不該留的東西。
阿勝聽別人說,幾年前任哥的傷比現在多多了。
那時候任哥正在往上爬,付出的代價很大。任哥不是這裏人,所以過來了當警察管這裏的人,強龍不壓地頭蛇,多少得吃點苦頭。
但這幾年已經好了很多,至少在阿勝跟着任哥的這五年來,他也不是每天都能見到任哥去走動。
不過想來也是,任哥的勢力越來越大,地位也越來越高,很多關系已經不用走了,輪到別人向他進貢的比較多。
今晚任哥見的是洪爺,沒辦法,洪爺是這裏最大幫派的話事人。
任哥和洪爺已經接觸很長時間了,也就憑着洪爺,幾年來任哥才慢慢地收了一些小幫派,掀了幾個白粉檔,一路立功,在警局扶搖直上。
洪爺愛好的不單是男人,女人他也喜歡。但他在那方面出手比較狠,操不操是一回事,但一定要弄出血來才舒服。
阿勝慢慢地讓任哥躺好,又疊了一條毛巾讓他枕着,任哥才把手往下身探去,手指小心地進出摳挖。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時,阿勝是出門回避的。但自從有一年冬天,酒精和暖水作用差點讓任哥在浴室睡着缺氧後,阿勝就得了許可,能夠在浴室裏等着。
任哥的眉頭皺起來,喉嚨發出一點點難耐的呻吟。手指帶出一絲絲血跡,還有一些渾濁的東西。
阿勝側過臉去,又去沖了一條涼一點的毛巾,回頭擦了擦任哥的臉。
任哥長得好看,雖然已經過了三十五的年紀,但臉上的皺紋很少,這是任哥的幸運,畢竟憑着這好皮囊,關系也更容易搭建。
但也是他的不幸,雖然明面上誰都叫一聲任哥或坤總,但只有和兄弟們混在一起的阿勝知道,大家在背後的議論有多難聽。
阿勝從來不議論。
任哥養着他們,給他們吃飯,讓他們嫖妓,有人受欺負了替他們出頭,跟着任哥混,只要自己夠忠夠大膽,絕對吃得比跟其他人更好。
或許也是看中阿勝的這一點,任哥把阿勝帶在身邊,幾乎待他和親弟弟一樣,甚至連他唯一的一套房産都是任哥幫他置辦的。
雖然到現在還沒給自己的房子裝修,但好歹算是有了個像模像樣的家。這對阿勝是很重要的,有了房子,人就會有底氣。
任哥處理完了,叫了一聲阿勝,阿勝便重新把他扶起來,擦幹淨身子,再扶回床上躺好。
雖然阿勝五大三粗,但做起這些事也很細膩。
末了不忘把窗簾給任哥拉上,還輕手輕腳帶上房門。
阿勝是個孤兒。
其實原來他不是孤兒,他有爸有媽,還有個弟弟。
老媽早年爛賭,傍上別人跑了。從此老爸酗酒成性,沒多久人就廢了。他死的時候阿勝二十一歲,死了三天才有人通知阿勝——喂,勝,警局叫你過去認一下。
認什麽,沒什麽好認的。還不用把布掀開,那臭味就已經撲面而來。酒臭,屍臭,臭得阿勝不想靠近。
他聽鄰居說,小時候老爸還是很寵他的,但遺憾的是他沒印象了,唯一的印象就是他老爸打他,打他弟。
喝多了拿着晾衣架把他弟的後背抽得一道一道,或者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摁在沙池裏。
他曾經好奇為什麽他爸那麽恨他,他覺得他和他弟都很聽話,萬沒有做什麽錯事,連買酒的錢都是兄弟倆撿瓶子掙來的。
但後來他明白了,他爸不是恨他,是恨自己,恨這個世界。恨又沒有辦法,所以破罐破摔,把日子過成這逼樣。
他登記了一下,但掏完身上的錢也不夠火化。最後還是警局裏一個警察給他先墊着,幾天後送了一缸子粉過去。
偌大一活人,幾十年後也就是一小匣子裝着。阿勝把匣子收在當時他們小破屋的床底,也不知道哪一天,那匣子就不見了。
估摸着是弟弟拿走了,弟弟對他們的生父更沒有感情。
他弟弟沒過多久也走了,拿了安家費,但最終沒回來。阿勝聽到這事時還是很憤恨的,所以就算不知道目标是誰,抽了把西瓜刀就往外奔。
也就是那一天,阿勝被抓了進去。
和他一起抓進去的還有很多人,但他是最早出來的那個。
因為坐了兩年牢後的某一天,任哥把他帶走了。
任哥說,你還記得我嗎?
阿勝搖頭。他不認識那麽體面的人,沒機會。
任哥說,三年前的燒烤攤,你胸口一道疤。
阿勝低頭看看,再看看任哥的臉,猶豫地點點頭。
這麽說他有點印象,那天也是兩邊人火拼。他當時跟的老大也在,老大和另外幾個人一桌,別人殺來的時候,只有他和幾個兄弟在場。
他要保護老大,老大要保護他請的貴賓。
于是他們一個兄弟護着一個賓客,而大概阿勝護着的就是任哥。
一刀劈過來,鎖骨劈到肚臍眼。劃拉一大道口子,到現在還有痕跡。
但阿勝這麽做過不止一回,保護的也絕對不是任哥這個特定的人,那時候的老大讓他做什麽,他肯定就得做什麽。即便讓他去死,他也只能像他弟一樣拿一筆錢爽一發,然後該怎麽死就怎麽死。
任哥大概也看出阿勝的猶疑,沒再追問。
但到底從那天起,阿勝就跟了任哥。因為那天他跟的老大也被人“安家”了,他又成了沒飯吃沒事做的一個。
人總是要靠山的,而任哥看着體面,靠上這個山,估計也差不到哪裏去。
事實證明比他想的要好很多,他是踩着狗屎運了,才能得到任哥的青睐。
任哥不完完全全是混黑的,畢竟他還有光明正大的職業。所以很多事情就會讓小的去做,他在後面做個投資方,也就不用抛頭露面。
也就是跟着的那幾年,阿勝才慢慢知道任哥的勢力有多大。他之前跟的那幾個老大都算不上什麽,任哥認識的都是老大的老大。
所以哪怕任哥巴結人的手段飽受争議,不那麽熱血也不那麽陽剛,但他到底做到了。
而那些曾經盤踞一方的勢力,卻像流水般地更替着。
任哥醒了,又叫了一聲阿勝。
阿勝一個激靈從沙發翻身起來,立馬倒了杯水送過去。
任哥喝了幾口,翻個身再繼續睡。
阿勝把水杯放在臺子上,看到天空已微微發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