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3

沈冰菱畢業之後即進入這家公司的法務部工作,一年之後,程令卓被作為高端人才挖了過來,擔任了三個月的銷售總監助理熟悉了業務之後,即就任銷售經理。

程令卓從未提過他是沖着沈冰菱才來這家公司的,一個成熟的男人,也不應該為了追求一個女人就随意動到自己的整個職業規劃。但他一過來就對沈冰菱有不一般的表示——公司有随時更新的員工通訊錄,新員工入職就要全體發一份,既通知大家他的聯系方式,也告知他大家的聯系方式。

他那天就給沈冰菱發了短信:“冰菱,是我,令卓。我的號碼一直沒變,但也許你已經早就沒存着了……我是想說,今天下班可以一起吃飯嗎?”

沈冰菱回複:“不好意思,我要跟我男朋友一起吃飯,你應該沒興趣加入,因為他還是遲以恒。”

沈冰菱畢業之後,遲以恒又在她公司附近買了套房子,但她還是不肯住,寧願坐幾站地鐵上下班。她說:“我現在的工資還租不起這邊的房子,等我租得起了,一定優先考慮你那套。”

遲以恒氣苦:“菱菱,你到底在想什麽?咱們在一起也這麽久了,有什麽不好的地方你說,我改還不行嗎?你現在也畢業了,我們結婚好不好?”

那是他第一次正式地提到結婚——說是“正式”,是因為諸如“将來咱們家”、“以後咱們結婚”、“以後咱們的孩子”之類雲雲他早已在不同語境裏提過無數次,只不過沈冰菱确實也沒給過正面回應和表态罷了。

這天的電話裏,他又提了——不知已是第多少遍,變到了第多少種花樣:“菱菱,我今天去了Vera Wang總店,覺得有好多款婚紗都很适合你。要不這樣,我先給你買一套,之後你休假,我再帶你過來自己挑?”

“你都買了,我還挑什麽呀?”沈冰菱永遠都是這樣,也不直接拒絕,卻總是胡攪蠻纏。

當然,她的不直接拒絕每次都令遲以恒喜出望外:“因為不止要買一套啊,你想買幾套就買幾套。”

“那你幹嘛還要先買一套回來啊?”

“給你驚喜啊。”

“你都告訴我了,我還驚喜什麽呀?”

……

叫她如此這般糊混一番,話題就被稀裏糊塗帶了過去,到了挂機的時候,遲以恒才想起來,他還是沒搞清楚他到底該不該給她買、以及她到底會不會跟他去買。

但他明白,她一旦這麽混過去,再要帶她來,就又會是難上加難了。

Advertisement

沈冰菱挂上電話,恹恹地靠在床頭翻開一本書。

現在只是晚上八點多,遲以恒人在美國出差,趁着他那邊早上開始工作之前給她打電話。

夜還長,一個人的自由時光,想想就輕松舒适,然而沈冰菱的目光卻盯着不知什麽地方,坐了大半個小時,根本一個字都沒看進去。

她索性把書扔到一邊,抱住腦袋枕在膝蓋上。

這些天她的情緒很低落。

确切地說,是自從跟張之俊說了不再見面之後,她的心情就跌到了谷底,再也沒有反彈。

想念是一個多麽奇怪的東西。她和遲以恒一夜夫妻百日恩,若這麽算下來,他們早該血肉交融到好幾輩子都分不開,亦如他所言——“你身上哪一寸不是我的?除了我你還能嫁給誰?”——可他如今遠隔重洋,她都沒有想念他。

偏偏是那個認識不久不過有幾頓飯之交的張之俊,她居然會想念他。

或許這才是不奇怪吧?如果兩個人相處了好幾年都沒有愛上,那麽往往就一輩子都不可能愛上了,反倒是只見過幾面的人,才最有可能動心傾情。

沈冰菱已經很久都沒想過,有一天她還會重新愛上一個人。或許就在那天,張之俊對她徹徹底底地情感流露時,她便已意識到了這一點,然後被自己吓到了,她不知該怎麽辦才好,于是只好趕走他。

自從再也不跟他聯絡,她反而比以前更加頻繁地想起他。

她會想起有一天中午和他一起吃完飯,往公司走回去的路上,經過一家商場,透過櫥窗看到幾臺抓娃娃機,張之俊便忽然童心大起:“走,抓幾個娃娃給你,我特別擅長這個,不過到現在已經有一年沒玩了,不知道功夫還在不在?”

這又是他從小家境優渥的表現了。像沈冰菱這樣的,慢說家鄉的小縣城裏根本很難看到這種東西,就算有,她又怎麽可能玩得起?

大學畢業後手裏漸漸有了閑錢,她倒是去嘗試過一次這種女孩子很難不喜歡的東西,可是忙活了半天,用掉了好幾十個幣,卻一個娃娃也沒抓起來,從此也就徹底沒了興趣。

可那天,張之俊輕輕松松就給她從每臺機器裏各抓了一個娃娃,沒浪費幾個游戲幣不說,還沒耽誤他們的上班時間。其實這種小玩意根本值不了什麽錢,可沈冰菱把那幾個娃娃抱在手裏,忽然就有一種難以言說的輕松快樂的感覺。

其實要給幸福定義是很難的,但一旦幸福來臨,單憑生命的本能,就會知道。

那一刻,沈冰菱就陷落在一種突如其來的幸福裏,說不清道不明,久違到根本想不起來上一次經歷是何種情境、何種心緒,因而這一刻,格外顯得寶貴,寶貴到令她感動。

可就是這麽難能可貴的東西,在張之俊這裏,仿佛可以信手拈來。

另外有一次,他來接她去吃飯,剛要出她們寫字樓,忽然看到一個身材超壯的猛男走過來。

這人穿着一套緊身的短袖上衣配短褲,身上的塊塊肌肉鼓凸起來,比電影裏的施瓦辛格還要誇張,現實生活裏根本從未遇見過。因為肉塊太大,他不得不如美國動畫片裏的腦殘健美男一般端着雙臂叉開雙腿走路。

同他擦身之後,沈冰菱和張之俊面面相觑,同時笑噴。

張之俊問:“怎麽會有個這樣的人跑到你們樓裏來?”

沈冰菱想了想:“貌似低層有個健身俱樂部,應該是那兒的教練?”

張之俊捂眼慘叫:“天!看到他誰還敢練啊……”

那天他們倆一路笑到飯店,吃着吃着飯,想起來又要發笑,然後又一路笑回來。沈冰菱明明覺得哪有這麽好笑,于是就怪到張之俊頭上:“你個大男人,怎麽笑點這麽低啊?”

張之俊被她這一提醒,又笑了:“真的太好笑了啊!”

沈冰菱記得那天自己的心情。那一路穿梭而過的夏天好像變成了一個男孩子,已經和你做了多年老友的男孩子。他那樣熟絡而親熱地拍拍你,說一聲Hi,我來了!仿佛一回頭,鼻尖就會碰到他紅光滿面英氣勃發的笑臉。

那張笑臉,分明長的就是張之俊的模樣。

張之俊還特別會拍照。他從不讓沈冰菱到什麽特別的背景前面去擺一個标準pose、綻一臉無懈可擊的笑容。他會在她吃到好吃的東西時及時捕捉到她狼吞虎咽中也可愛得不得了的表情;他會在路上突然叫她一聲、她轉過來迎面撞上閃光燈、條件反射地眯眼皺鼻還擡手去擋的時候,将她定格為俨然一名遭偷拍的明星;他還會在她把嘴裏的泡泡糖吹得巨大時抓下她鼓着腮幫子滿眼得意的樣子。他的眼裏都是她,根本無暇顧及背景,然而被模糊成後景的不管什麽東西,都渲上了一層僅屬于青春飛揚歲月的夢幻味道,作為照片上唯一清晰焦點的她,被襯托得越發鮮活地美麗。

這又是從小就有條件玩相機才能培養出來的能力了。

也許這就是張之俊所最為吸引沈冰菱之特質所在。他年輕會玩,跟他在一起,根本不必刻意做作故意安排,就能浪漫有情調。

此時的沈冰菱早已不是上大學時那個只求一心人與自己共度患難歲月的苦情女孩了,她更需要一個人和她趣味相投,同品甘甜。遲以恒本該可以做到的,但他年紀較長,事業心又太強,他們倆在一起多少有些代溝,玩不到一起。這世間最合得來的,往往還是要同齡人。

所以,她也許已經不僅僅是想起張之俊。

她其實是在思念他。

不知是不是因為如此,這些天,沈冰菱常常覺得自己在什麽地方突然就看見了張之俊。

有時候是在公司附近,這當然并不奇怪,但有時候居然是在家附近。

她覺得一定是她産生了幻覺。

可是假如會有這種幻覺,這又說明了什麽?

最近切的一次,是她去家附近的超市買東西,坐着扶梯下天橋時,前面有一對祖孫,孫女大約五六歲,拿着個皮球在電梯上一路玩,然後球掉了,小姑娘忙着去撿,奶奶也幫忙,然後祖孫二人一起摔坐在扶梯上。

那是很危急的情況,頭兩周才有新聞說上海某商場內一個三歲女孩被扶梯夾斷了手,果然這祖孫二人坐倒之後,就再也站不起來,眼睜睜就要随扶梯滑到底部,說不定就要被夾住了!

就在大家都驚得反應不過來的時候,一個身材俊朗的小夥子快步走下去,抱住她們用力托起來,祖孫二人脫離了險境,然而褲子還是破了幾個洞。

二人忙不疊的道謝聲中,小夥子已經快步走開,一下都沒回過頭。

沈冰菱怔怔地看着那個背影,心裏像是有驚濤駭浪在鼓蕩。

作者有話要說: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