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章
v聯絡她,問她要不要寫意大利游記:「出版社那邊聯系,說歐洲游記系列差意大利寫手。我記得你之前寫過意大利冷門的旅游地,翻出來看過了,覺得還挺符合出版社那邊的要求。你的意思呢?」這是v為數不多的來電,他們合作多年,真正通話的次數十根手指頭都用不光。
說起來真正讓她踏進這一行,就是那份篇介紹冷門旅游景點的文章。
那時候她剛從意大利回國,一個人沒學歷沒經驗沒志向,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麽。她在家裏像個廢人一樣過了一整個星期,忽然一天看到書架上關于世界各地旅游景點的書,她覺得自己應該要将過去一年的經歷記錄下來,不管是用作紀念還是打發時間。
後來她從自己去過的地方挑了一些比較少人知道的景點,将它當成分享帖發在網上的交流平臺,用的是京爺這個署名。她沒想到的是那個閑時寫來打發時間的帖子居然吸引了很多關注,甚至有人鼓動她多發類似文章,京爺的名氣在驢友圈裏首都打響。
發帖後大概兩個月,有個自稱v的宇翰工作室編輯發電郵聯絡她,邀請她加盟宇翰工作室當一個網絡寫手。答應下來的時候只是打算用來打發時間,沒想這一做就是三年。
這邊秦京還在猶豫,那邊v就提出公費去意大利取材。秦京看在這麽誘人的條件份上,立馬就答應了。
才抵家不久又要出遠門,母親對此頗有微詞。
但秦京依舊是秦京,膽子變小了,可是那種義無反顧的執着仿佛沒有停歇的一天。
她望着飛機窗外意大利黑漆漆的天空,神思控制不住的游轉……
在意大利的生活很充實,每天都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游玩,往往吃完冗長而繁複的意大利式晚飯回到Neil的房子已經是深夜時分。通常他們進門會先玩一個游戲,勝利的人擁有優先使用浴室的權利。
秦京不止一次吐遭過這個分先後次序的方法不人道,因為她就是傳說中那種逢賭必輸的人,不管是棋類還是牌類,秦京守住敗者王位已經近二十個年頭。秦京對這場結果已定的游戲真的沒有多大的興趣,只要一有借口她就會賴在沙發上不肯起來,有時候甚至直接要求Neil先洗,不過顯然Neil對于這場游戲很是熱衷,秦京各式各樣的借口層出不窮,卻沒有一次讓他打消這個念頭,再夜再累他也會将秦京拖起來。只能說Neil這個大男孩也太愛玩了一些,連號稱潮玩達人的秦京也甘拜下風。
這天破天荒的秦京擊敗了Neil,成了三個月來第一次實質勝利。她簡直止不住臉上的笑意,尤其在看見Neil滿臉不敢置信後,更為興奮。她幾乎是跳着舞進浴室,關上門發現自己沒脫拖鞋,就這麽半開着門将拖鞋從門縫裏甩出來。
洗澡的時候,哼着小調的秦京無意中瞥到鏡子裏的自己:太久沒修剪的劉海長長的覆蓋在額頭上,幾乎完全蓋住了兩只微彎的眼睛,嘴唇微微張開,兩邊唇角往上勾勒出一個清晰可見的角度,曬得黝黑的雙頰發紅。
笑着哼歌的自己。
秦京往鏡子再三打量自己,試圖調整出方才的表情,卻怎麽也抓不住那種感覺。
她從浴室裏出來時,發現亂扔的拖鞋整整齊齊的擺放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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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奇異的想法逐漸形成。
她想起那些看過的小說,對比自己,她發現,自己似乎喜歡上一個人。
有些事情,你沒有發覺,就永遠不會知道。但是,只要契機一到,你發現了它,接下來做的什麽事情都會變得順理成章。
秦京将這一套似乎不是理論的理論,實踐得非常好。
她開始留意Neil的一舉一動。
早上起來吃早餐的時候偷偷打量他進食的姿勢、先後次序,會不自覺的跟随他的進食速度,想要知道他看見什麽新聞而皺眉,看見他跟自己同時拿起飲料喝,看見他跟自己塗同一種果醬,看見他接過自己遞過去的紙巾拭嘴,心裏暗自興奮雀躍。
她覺得在他面前的自己變得卑微,卻還是好開心、好開心、好開心。
別人都說,初戀是最難以忘懷的。秦京覺得這話說得一點也沒有錯。縱使由始至終他都她未曾知道過原來她一直偷偷的在喜歡他,縱使我很傻氣的學小說女主角偷偷的在燒掉我的暗戀日記本,縱使現在的我已經能夠若無其事的将他們之間的一切當成一個笑話告訴給有興趣的人……秦京不能否認自己還是忘記不了他,忘不了那一天在夕陽下面讓她眩了目的他。
那時,是她二十年生命裏的第一次心動。
她會繞着他身邊的人打轉,操着甚至拼湊不成一句完整句子的意大利語,幹巴巴的問着有關于他的一切,雖然明明知道這樣的自己很惹人厭,雖然明明知道這樣的自己會引來他的白眼,但是她卻從來沒有後悔過,畢竟那幾乎是她人生之中唯一一次敢這般放縱的肆意追求自己所渴求的。
慶幸的是她的努力并沒有白費,她知道他最喜歡的顏色是墨綠色,所以在商場裏買了一雙墨綠色的耳環,每次見面都會戴上。可惜的是他還沒有來得及留意,她便因為那雙耳環不幹淨而耳朵發炎,不能再戴耳環了。
秦京知道他喜歡喝的美國咖啡,于是她便從自己的錢包裏面拿了僅有的五百塊,跑去咖啡店給他們一夥人每人買了一杯飲料,而美國咖啡就只有兩杯,一杯是他的,另一杯是秦京的。向來喜歡咖啡加糖加奶的秦京,第一次喝了無糖無奶的美國咖啡,苦澀的咖啡在舌頭上面纏繞不休,她愣是不舍得把它吞下去,就因為他說的那一句小小的Thank You。
也許因為是初戀吧,記憶中特別深刻銘心,也間接影響了她日後的喜好。她看見喜歡的東西,第一件事情永遠是問有沒有墨綠色的同款;去餐廳第一件事情是要看看餐牌上面有沒有美國咖啡的存在;看電影特別偏愛裏面有着黑發綠眼的角色,哪怕他是個徹頭徹尾的大壞蛋……
到底是誰說,雨水是失戀最好的調劑?離開他的那一天,天空一片湛藍,沒有烏雲,沒有大雨,有的只是燦爛得刺眼的陽光。
剛從意大利回來的時候,父母并沒有太多責備她離家出走這個行為,倒是一些親戚老是以長輩的身份對她說教,這些原來她最讨厭的行為居然惹怒不了她,她一一的忍了下來。一次閑聊,于姿說:「你呀,一個很奇怪的人。你開心的時候總是喜歡裝憂郁,傷心的時候卻又老是裝出一個若無其事的模樣,很顯然你現在悲傷得很。我雖然喜歡你的強,要是你示弱我會不知所措,但是看見這樣的你,讓我說不出話來。」
每次說起與Neil這段異國的情緣,秦京總是以朋友二字帶過。毫無疑問的,Neil和Joan兩人之間是朋友的友情居多,一旦聯系到被人廣泛利用的愛字上面去,秦京總是覺得他們之間那一段寶貴的友誼也随之而變得低俗不堪起來,所以她不曾松口說他們曾經也是戀人。
若不是蔣南的出現,秦京以為她會将那段美好的回憶永遠地藏在自己的心裏。
每次和秦念談心,催促她趕快找個姐夫回來,秦念總是推脫說:「你先找。」秦京這個時候總是想:如果,曾經有那麽的一個人,陪伴你實現夢想,随你度過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那麽,無論後面遇到的人條件有多好,都是
喜歡,永遠在一瞬間就可以改變。習慣,卻是深入骨髓的。
秋去冬來,算一算,已經時過四載了。那短短的時光轉眼即逝,影子般捉不到,似乎連觸碰的機會也沒有,它就離開了,留下的只有模糊不清的年紀尚輕的樣子,還有那隐隐約約,斷斷續續地對話。寒冬來了又去,見了形形式式的人,卻找不回當初的那一份驚心動魄的感覺。
還記得,Neil喜歡帶她到酒吧裏面去。他們都說酒吧是不良少年才會去的地方,她也知道這是不對的,可她就這樣跟在他身後,大搖大擺的走進去。那時候兩人還是沉溺在自己塑造的肆意青春裏面無法自拔。
那一次喝酒,喝的不是別的清酒,是性子烈的威士忌。很神奇的,她并沒有醉。
他陪在她的身邊,也喝了,卻醉了。
她還是沒有什麽別的感覺,也沒有害怕。興許這就是尚未幻滅的童真,仍然抱有對世事萬物都充滿了的好奇心,還傻乎乎的以為所有存在的都是自己能力範圍可以控制的,卻竟然忽略了,其實自己只是初出茅廬的社會新人,對于這個全新的世界毫無認知。
記憶模糊,也永遠忘記不了他把她壓在身下,睡到發呼的情景。可笑而難受,胡思亂想之下,亂糟糟的念頭通通都在腦海裏面出現。她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麽了,只是腦海裏還印着Neil脖子上面的牙痕。沒有觸目驚心,淺淺的,淡淡的,卻比什麽都來得令她印象深刻。
他們在一起,并沒有做過什麽驚天動地的壞事,當時覺得很厲害的大事件,其實現在看來,也不過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而已,壓根沒有什麽大不了。最為轟轟烈烈的,也不過是和剛認識不久的小夥子乘搭飛機跑到了離家更遠的地方,到酒吧裏面喝酒,跑到海裏刺穿別人的救生圈而已。可是,縱然覺得沒什麽大不了的,這些記憶卻又比任何時候來的有印象,難以忘懷,偶爾想起來還是會笑。
秦京還記得,Neil很不放心的松開她的手,緊貼的唇瓣開開合合,叽裏咕嚕的,說了他從來不曾對她說過的語言。
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也不太記得細節。秦京唯一有印象的,不願意去回憶卻幾乎每天都會想起的那句話,他說:「回去了就不要再回來。」
是啊,那個時候真的不晚。
小時候雖然父母沒有設定門禁,可是也知道六點以前不回家,一定得給挨罵。可是那個時候父母都在工作,家裏沒有人,還有誰會管你幾點回家呢?
在她的印象裏,她一路跑回他家,進去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确保不留下半點屬于自己的痕跡,最後将鑰匙放在桌子上,關門離去。這麽多年來,她一直記得有那麽的一個人,站在原地,看着她決絕地轉身跑進房子裏,目送她拿着行李與他擦肩而過,他也沒有離開。
時過境遷,人事物也已經全非。
當年的秦京,帶着失落的心情遠走他鄉,攜着受傷的心情重回家園。她将一切都遺留在意大利,帶回來的,只有那年的時光和回憶。
現在,這唯一留下的禮物,正逐漸的被歲月給無情的吞噬。細節已然通通遺忘,但是那一年的時光,在秦京的心裏,還是那麽的令人珍而重之。縱使,她已經把當年自己獨闖天下的模樣給遺忘了。縱使,Neil的模樣已經快要記不住了。縱使,那年見過的事物的輪廓也漸漸的模糊了。
落花飛逝,流水無情。
偶爾她會夢見Neil模糊不清的臉。秦念問她的噩夢是什麽,她沒有說出口,她唯一的噩夢就只有夢見他。那個時候,她會異常的害怕。
偶爾她會忽然一笑,旁人會奇怪地問她:「怎麽了,我說的話很好笑嗎?」她會回過神,告訴他們:「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情而已。」這樣的清淡帶過。其實,她是想起了與Neil在一起的那些時光,那些搗蛋的日子。彼時,她的心裏會特別特別的感觸:啊!現在就只有我一個了。那種時候,她會特別的想要哭、會不由自主的想要掉淚。
習慣,是一個很可怕的詞語。習慣上了,就擺脫不了——起碼短時間內不可能擺脫的。
而對秦京來說,Neil是一個旅游的玩伴。一個習慣性伴随旅游的玩伴。
下雨了,她也會想起Neil。他帶着她在雨天去逛街,不帶傘子,就這樣的走着。其實她沒有那麽喜歡下雨天的,只是不願意白白浪費能在一起的那一點點時間。
有時候聽音樂,她聽着聽着也會想要哭。擡起頭,止住眼淚,思念的心卻沒有止住。
很多時候她都習慣去忍耐。然後,忍着忍着,就成了一種習慣。
秦京在慢慢的成長,Joan也已經不動聲色的退出了她的生活。
現在的秦京,在長輩眼裏,秦二是一個不務正業,每天只會游山玩水的敗家女;在讀者眼裏,京爺是個全職的背包客,孜孜不倦地更新旅游的所見所聞;在v眼裏,秦京是個惰性和寫作能力同樣出色的網絡寫手。
Neil說的那句話,秦京還是很清楚的牢牢地記住了。他說「回去了就不要回來」,而她真的再也沒有踏足過意大利這個國度。
這次鬼使神差的再次踏入這個國度,秦京心裏其實也很是彷徨。
這些日子她想起的東西比過去幾年還要多、還要密,過往的點點滴滴就像潮水一樣向她湧來,有時叫她歡喜甜蜜得不願回歸現實,有時又叫她傷感得無法自抑。
對秦京來說,Neil是回憶裏一個不可滅的存在,他出現在她最難熬的那段時間裏,身邊人一直加注于她身上的壓力讓她放任自流,唯獨他像佛光一樣照拂在她的身上,陪她游樂解憂,伴她,救贖她即将被自己親手碾碎的靈魂。
當初她會喜歡上他,也是有理由的。
畢竟,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女人能對一個處處為自己設想的男人無動于衷。
只是這場戀愛來得太快,終究被不懂珍惜的他們生生摧毀了。
人之所以賴以為生的,是全心全意地相信。對戀舊的人來說,初戀就是一場義無反顧的信仰,一旦信仰破滅了,人失去了堅持,便什麽都沒有了。初戀可貴,是它在意料外獨自醞釀;它的難忘,只因消弭在無聲無息之間。喜歡一個人就如同惦記上最精致誘人的食物,饞嘴的人無法抗拒那種垂涎的折磨,即使再難吃,那亦是嘗過再來後悔的事情。所以,到了最後萬念俱焚的一刻,秦京只覺那是人生中最冒險的一場夢。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