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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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琴洲天高氣爽,陽光明媚。各大中學的期中考試剛落下帷幕,按照本地的慣例,學生和老師都可以享受為期一周的假期。

玉笛将小桌子搬到院子裏,準備一邊享受和煦的陽光,一邊看英文小說。但剛來到院子,鼻子靈敏的她就聞到了一股血腥味。

玉笛循着味道的方向尋去,很快确定氣味來源的就是室友種的月季花附近。

她将花盆移開,詫異地叫了一聲。

那裏靠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貓。玉笛小心翼翼地把它抱了起來。這是一只毛很長,體重不算輕的貓,有着藍寶石一樣的大眼睛,白色的身體沾滿了泥土,灰撲撲的。因身受重傷之故,眼神裏不再有光彩。

她将貓抱到了最近的寵物診所進行治療。醫生告訴玉笛,這是一只臨清獅子貓,這種貓現在在市場上并不多見,偶爾會被人誤認為布偶貓。

“好像嘉靖皇帝就有一只獅子貓,這在古代都是達官貴族喜歡養的貓,到了現代反而少了。這種貓要是拾掇幹淨特別漂亮,長毛垂地,坐如雄獅。你運氣也算好,撿到一只正宗的臨清獅貓,如果找不到主人那就養了它吧。”

小家夥不知是被主人遺棄還是自己逃跑,總之,它在外的流浪經歷很不愉快,身上所有傷痕都表明了這一點。醫生說,如果玉笛再晚一點發現它,或許它會因無人投喂而活活餓死,也有可能因為傷口得不到治療發炎死亡。

玉笛正為自己及時發現挽救生命而高興,醫生将治療清單開了出來,她看着上面的數字說不出話。怪不得有寵物經濟這一名詞,原來養寵物真不便宜。

在家鄉的伯母得知玉笛花了近一個月的工資救一只貓,很是不悅:“你去上城區看看啦,現在貓啊狗啊吃得比人都好,你操心只貓幹嘛?丢出去自生自滅就行了。”

玉笛心軟,說道:“怎麽說都是一條命,可以救總是要救的。”

伯父在旁邊笑說:“我閨女心地好。”

玉笛小時候失去父母,是伯父伯母含辛茹苦将她撫養長大,在伯父伯母眼中,玉笛無異于親生女兒。

“心地好是對的,可錢不更應該花在人身上嗎?工資能攢還是攢下來吧,明年結婚買房,今後生孩子養孩子,做什麽不得要錢呢?”

伯母的話戳到了玉笛的心坎上。她的出身連中産也算不上,平素習慣了省吃儉用,買杯奶茶都要考慮一會。每月的工資除了打給伯父伯母的部分,都會放定期裏存着。如果養貓,今後每個月都會多出一筆不小的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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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周淮亭也不同意養貓。他倒不是有經濟負擔,只是想到貓會掉毛就渾身不舒服。盡管玉笛再三表示她一定會打掃幹淨,周淮亭還是堅決反對。他覺得貓身上有一股臭味,他不喜歡。

只有弟弟李玉竹站在玉笛這邊:“姐,反正你的工資完全負擔得起,你想養就養,不用管別人怎麽想。”

“可你姐夫不給怎麽辦?” 玉笛問。

“貓是肯定不能丢的!實在不行你給我換個姐夫吧?” 李玉竹開玩笑。

玉笛臉一板:“胡說什麽?貓再重要那也比不過人是不是?你姐夫一向聽我的,等我再磨他一段時間,他一定會答應的。”

“姐夫其實也說不上多喜歡你。” 李玉竹忽然冷不丁地說:“要是我女朋友,她想養貓我絕沒有意見。而且一個男人要是喜歡寵物說明他是個有責任心的好人。”

玉笛不懂弟弟是怎麽從一只貓就論證到周淮亭不是多麽喜歡她。她跟李玉竹小吵了十分鐘,把弟弟辯駁的啞口無言。很多姐弟都吵架,玉笛和玉竹也不例外,她口才算不上多少,但脾氣足夠火爆,玉竹向來不是對手。

愛與不愛非常重要嗎?是要緊的,但不是頭一要緊的事。生活又不是言情小說,除了戀愛什麽都不做。與周淮亭交往的兩年,一點驚天動地沒有,不外乎是周末出去軋馬路,去游樂園要他給拍照,情人節一個送花一個送巧克力。想來未來的十年,二十年也是如此。待得有了孩子,可能會為孩子去哪所學校争論不休。

周淮亭踏實穩重可靠,嫁給了他能省很多心。玉笛要的人生就是少操心的人生,至于愛情,再怎麽熱烈,充其量兩年也就沒了,怎麽琢磨着繼續融洽相處才是硬道理。

此刻在角落裏,已痊愈的獅子貓在對着一大碗肉大快朵頤。玉笛早就在社交平臺上貼出告示給它找原主人。然而超話裏諸如此類的帖子每天都在增加,貓咪跑丢和人類遺棄的事件層出不窮,她的帖子在幾個零星的轉發之後就被淹沒了。

因找不到主人,玉笛在征得房東和室友的同意後暫時把貓養了下來,取名毛毛。

毛毛嬌氣得很,便宜的貓糧不肯吃,就愛吃一些生骨肉。幸好玉笛的工資負擔得起,一周四次的喂它。今天它吃的是兔肉,鹿肉和鴕鳥肉,玉笛還特地給它打了個無菌蛋。小家夥先吃完所有的肉類,然後用舌頭慢慢吸溜蛋汁。

室友陸潔建議:“你男票要真不答應,你把它給你弟弟養吧。”

“我弟弟?他住工廠宿舍啊!怎麽可能給養貓呢。” 玉笛嘆氣:“結婚之前多跟它相處一下吧。希望到時給它找一個靠譜的主人。”

陸潔蹙眉:“那你得好好找,最好還要定期回訪。如果遇到貓販子或者虐貓的變态,毛毛就要倒黴了。”

玉笛心裏一顫,愛憐地撫摸了一下毛毛的頭,它發出滿意的哼哼聲,然後伸出小舌頭去舔玉笛的手指。

“我覺得你前世是一條狗。” 玉笛笑說。

年初,玉笛收到了一個電話。

起初她覺得是騷擾電話,挂斷了幾次,那人第七次打來,玉笛才接聽。電話那頭是個男人,他表示自己是毛毛的主人。

兩人互相添加微信後,男人發來了毛毛從小到大的照片,疫苗本等材料,證明了自己确實是貓的主人。在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他不僅感謝了玉笛的熱心,還很爽快地打了兩萬塊作為這兩個月照顧貓的報酬。

玉笛連忙回複沒花這麽多錢,不肯點開這兩萬的紅包。等時間過了,紅包退到他賬上,他又打了幾千過來。這筆錢差不多是治療費用加這兩個月的開銷,玉笛這才欣然收下了。

男人跟玉笛約了時間,拟定在周六完成毛毛的“交接儀式”。玉笛享受着最後與毛毛相處的一個星期,小家夥并不知道它原來主人已尋到了它,每日依然纏着玉笛撒嬌,晚上睡覺時跳到她的床上,硬要去鑽她的被窩,靠在她的胸脯上睡覺。

每天它都會在七點左右在床上跑跳,将玉笛從夢境裏拽出來。陸潔說這家夥肯定也是這麽對它的主人,每天像個小鬧鐘一樣叫人起床。

這天,玉笛整理了那些沒吃完的生骨肉,她給毛毛做的貓毛拖鞋,全部放到一個大袋子裏,準備和它做最後的告別。

距離九點還差十分鐘,門鈴響了。玉笛恰巧在房間裏打掃衛生,陸潔聞聲先去開門。在房內,她聽到毛毛發出了激動的叫聲,跑出來一看,只見毛毛輕盈地一躍,跳入了一個男人張開的懷抱裏。

她首先看到那人冷白的腕骨,然後是他那修長白皙,骨節分明的大手,正慢慢地揉着小貓的頭。他戴的百達翡麗,低調又奪目。

“你好。”

一個清澈,沉冷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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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男人瞳色很深,眼底像有一汪緩緩流動的深泉,幹淨而澄澈。

“您就是風先生?” 玉笛問道。

男人點了點頭,笑意在他的嘴角綻放。不笑時那股寡冷瞬間煙消雲散,深沉淩厲的眉眼忽然變得溫和起來,眼角微微揚起。

玉笛注意到他漂亮的丹鳳眼下,有一顆點綴得恰到好處的淚痣,讓他英挺俊朗的輪廓平添幾分溫柔。

他笑起來之後,那股無形的低氣壓漸漸消失不見,玉笛先前驟然繃緊的神經又慢慢松懈了下來。

毛毛在男人的懷裏又蹭了蹭,腦袋緊緊貼着男人堅實的胸膛,擺出了一副打死也不離開架勢。

診所的醫生曾猜測毛毛是活在一個養尊處優的家庭裏的,從這男人的衣着氣度來看,他很符合養尊處優四個字。

玉笛心裏湧起了落寞,兩個多月的朝夕相處,毛毛已被她視作家人,可它現在頭也不回地投入原主人的懷抱裏,那雙深邃的藍寶石大眼睛專注地盯着眼前的男人,對玉笛完全不屑一顧。

玉笛和陸潔招待他坐下,給他泡了一杯茶,閑聊下來才知道,毛毛天生好奇心旺盛,與其他執着于吃睡的貓不同,它很有冒險精神,對外面世界充滿了向往,因此只要稍加不注意,它就可能離家出走。不過它前兩次都是一個月左右就主動回家了,這次卻出來三個多月不見回去。

毛毛原來叫元仲,一個威武霸氣的名字,它此時躺在原主人的大腿上,翻滾着肚皮等待撫摸。風先生伸出修.長的手揉了揉,它發出了心滿意足的叫聲,眼睛微眯,一臉享受的模樣。

風先生:“我倒是不怕它再也不回來,就擔心它在外面吃苦受罪。所以真的很感謝您對它的照顧。”

玉笛連忙說:“您不用太客氣的,小家夥給了我很多快樂,我要謝謝它才對。”

元仲在他懷裏發出嬌滴滴的叫聲,對離家出走這事沒有半點愧疚。

“對了,我叫風予安,非常高興認識您。” 男人報出了全名。

兩人握了下手,玉笛說:“我叫李玉笛,很高興認識您。”

三人再聊了一小會兒,風予安就抱着貓走了。元仲從男人的肩膀上探出一個毛茸茸的小腦袋,對玉笛輕輕叫了兩聲,似乎在做告別。小家夥依然仙氣飄飄,是貓中的仙女。仙女下凡是因為好奇,現在歷經紅塵,它也應該回到天宮裏了。

她和這個戴百達翡麗,氣質優雅矜貴的男人,可能有着雲泥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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