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季峯記得自己17歲時的夏天,在學校籃球場突然初潮,由于當時自己就讀于普通人類高中所以當他初潮時身邊的人害怕得沒有一個人敢靠近幫助他,他還記得自己一個人無助的蜷縮在籃球架下,被這奇怪的感覺支配的可笑模樣。

當他失去意識,緩緩閉上眼前,他不會忘記當時周圍人的眼神,有人惶恐,有人漠然,還有人譏諷。

而他成為了那些人眼中的異類或者是笑柄,他覺得這大概是他前半生中最大的恥辱。

等到他恢複意識時,自己已經被送到了市裏的哨向醫院,聽說是有人撥打了醫院的緊急救援電話,然後是在學校廢棄已久的老樓裏的班級裏找到了他,後來母親還說門當時緊鎖着,醫院撬鎖撬了很長時間才沖進去。

可是具體的他都不記得了,但他只依稀的記得那股既危險又安心的力量一直在門外安撫着自己。

那件事情之後他被家裏人送到了外地,也是國內僅存的一家哨向學校讀書,度過了匆匆幾年萎靡的學生生活,那時的他蓬頭垢面,不愛說話,拒絕與人社交。

再之後季峯被父親送到了部隊進行了長達五年的特種兵訓練,之前的個性也因此改變了許多,出來時25歲,他選擇回到家鄉當一名特警。

今年他已經27歲了,受過傷,進過醫院,與閻王爺對過手指頭,他覺得自己的人生已經足夠優秀了,但唯一讓他覺得與自己這完美無缺的人生不符的就是他是一名向導,懦弱無能的向導,人生只能被哨兵操控的向導。

并且精神體還是一只兔子,敢問這世間有人敢相信一位上過刀山下過火海的軍人戰士精神體居然是只兔子麽?

他自尊心作祟再加上青少年時那段并不美好的經歷以至于他一直以自己的向導身份為恥,好在這特警部隊普通人占多數,所以沒幾個人知道自己是向導,就算知道也無所謂,沒有人可以威脅到他。

這麽多年他沒有過情感經歷沒有過性生活,只依靠着藥物來度過一次次發情熱,導致現在自己對于“性”毫無念想,就算是發情熱有時候也會延期甚至不來,母親說這是病可能會危及健康,但是他已經不想去配合治療了。

季峯最近因為休假怠慢了鍛煉,現在回到部隊馬上要封閉訓練了,身體的肌肉記憶有些跟不上,所以瘋狂地在健身室舉鐵。

“聽說咱部隊要來個新狙擊手,是從邊疆那邊兒的部隊調過來的。”

“邊疆部隊的往咱們這邊兒調?”

一般來說邊疆部隊應該是最缺人手的,每年季峯都會被調去支援一段日子,那邊的環境惡劣至極,也會有各種極端分子引起動亂,傷亡慘重。

“聽說負傷來的,但是能力不是一般的高,明天到咱部隊直接就主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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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峯對此毫不感興趣,只是覺得這兩個人說話聲音有些太大了,讓他有些分心。

但這個話題沒有延續多久,再加上旁邊的隊員八卦的很,不久就從這個話題轉到了什麽軍醫姐姐剪頭發了或者隔壁女軍來新兵了。

季峯練的差不多就帶着毛巾水杯走人去食堂吃午餐,路上遇到了破壞組的汪政,他算是季峯在這部隊裏這麽多年除了同甘共苦的弟兄裏唯一什麽話都說的摯友了,而且汪政也是在這全是糙漢普通人的部隊裏和自己一樣的向導。

季峯的兔子和汪政的貓頭鷹很久沒見了,一只體型不大的笑貓頭鷹站在肥大的棉尾兔腦袋上,季峯感嘆了一句:“哎,這麽看你這只貓頭鷹雖說看起來弱了點兒,但總比一只肥兔子好。”

兔子聽了之後急紅了眼一口咬在了季峯的虎口處,季峯頓時疼的眼酸,眼淚都噙在眼眶中。汪政在旁邊嘲笑道:“兔子急了也會咬人的。”

季峯白了汪政一眼然後指着兔子,語氣十分惡劣的說:“你可真是個畜生。”

畜生是季峯給灰色棉尾兔起的名字,但現在只有他這麽叫,別的能看見它的人都叫它棉球,因為這兔子實在是長得可愛,雖然體型大了些,但是圓鼓鼓的眼睛閃閃的惹人憐愛,與身體顏色不同的尾巴就像雪白的棉花球一樣,讓人看到就忍不去蹂躏一番。

但這個名字這可不是季峯起的,他很讨厭這只肥兔子,畜生已經是他最後的仁慈了。

兩個人在食堂打了飯,找到了唯一的空位坐下。季峯把菜裏的豬肉挑給了汪政,汪政也自覺的把自己盤裏的胡蘿蔔挑給了季峯。

“多吃些肉吧,你們攻擊組訓練量那麽大,你還只吃菜。”汪政一邊喝着蛋花湯,一邊調侃道。

“我不是不吃肉,只是不喜歡吃罷了。”

“比利亞那邊好像又出事了我過兩天可能要被調去支援。”

“撤僑了麽?”

“聽說已經撤僑完畢了。這次沒叫你?”

季峯挑了些胡蘿蔔扔在地上給棉球吃:“沒有,我估計我今年應該沒啥活,就算有應該也就是去廣場上巡邏,治理一些不聽話的小市民。”

“真好,但我可聽說上邊兒讓你帶明天那個新來的。”

“讓我帶?我靠,我可不帶。”

“你敢違抗上級的命令?”

“不是邊疆來的麽,适應能力肯定比咱們強,帶個屁啊。”

“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新來的總要安排個人給人家整頓整頓吧,而且人家初來乍到肯定沒啥朋友,你這個社交小王子還是咱們這兒攻擊組一直以來成績最優秀的戰士,不選你選誰?”

“操,一天天沒有個順心事兒。”

“行了,一天天也就你牢騷滿腹。”

兩個人拌嘴你一句我一句,一頓午飯半個小時才吃完,這要是訓練階段被上頭的教練們知道定是一頓毒打。

吃完後汪政就要回他們組練習拆炸彈了,季峯看了眼和貓頭鷹戀戀不舍的兔子,踹了它一腳:“走吧,小畜生。”

季峯回到自己寝室睡了一下午,晚上又實在沒事兒幹,就翻牆跑到了離部隊最近的酒吧裏。

季峯只喝啤酒,白酒紅酒他都喝不下,白酒他嫌太辣,紅酒他又整不來洋人那些。

他坐在吧臺的轉椅上,喝完了兩杯後又續了兩杯,欣賞着舞臺上駐唱歌手滄桑的煙嗓唱着俗套的情歌,身邊坐下了人。

那人動作很輕,但還是被季峯捕捉到了,他轉頭卻不知怎的視線一直對不了焦,興致缺缺的又轉了回去。

季峯這時已經醉的差不多了,那人看了一眼季峯忘換了的部隊裏的短袖和黑褲子,然後又盯着季峯的眉眼良久,最後向酒保點了杯啤酒離開了吧臺。

那個人的聲音很低沉,季峯在酣醺中總覺得在哪裏聽過,突然腦裏傳來了一段話。

“沒事了,你在裏面再堅持一下,一會兒醫生就來了。”

季峯這麽多年雖然已經忘了那件事的很多細節,但是他一直記得這句話,也總會夢見這句話。

在夢中太陽落到了半山腰,随着天空越來越暗,眉月開始慢慢的更加明顯。

他倒在昏暗的教室裏,周圍破舊不堪,地上的灰塵,淩亂的桌椅,牆角的蜘蛛網,還有時不時的蟬鳴讓人心煩意亂。

他痛苦的呻吟着,他感覺渾身燥熱,瘙癢。一開始他掙紮了一會,但最後完全失去力氣,就側倒在那裏,左眼的淚流進了右眼。

記憶中救自己的男孩一直在說:“沒事了。”

怎麽可能,那男孩聲音稚嫩,顫抖着還帶着哭腔,怎麽可能是一位身高将至190,聲音還如此成熟低沉的男士呢。

“他媽的…”

季峯看了眼時間,差不多也該回去了,付了錢後步履蹒跚地又從老地方翻了回去,回到宿舍往床上一倒,呼呼大睡。

第二天是被隊長的電話叫醒,電話裏的人語氣并不和善的讓他去辦公室一趟。

季峯頭疼的厲害,心情也煩得很,路也走不太穩。到辦公室後剛坐下,隊長直接将鑰匙放在桌上,來了一句:“去機場接人。”

“我不去。”

季峯伸手揉了揉太陽穴,見隊長不說話,挑着眉擡頭看。

發現隊長正抱着肩看他,眉頭緊鎖,面色不善,過了許久隊長才開口:“你是想負重跑麽?就坐着和我說話?”

季峯撇了撇嘴,從沙發上起來,筆直的站在辦公桌前,先标準的行了禮後說道:“報告隊長,憑什麽是我。”

隊長從桌下的抽屜裏拿出了張照片放在桌子上,是昨天晚上他擅自翻牆逃出來的監控錄像截圖,照片裏的他姿勢并不美觀的趴在欄杆上。

“負重跑和去接選一個。”隊長的語氣聽起來不容拒絕。

“我去還不行麽。”

他從桌上拿走車鑰匙,回宿舍換了便裝離開部隊。季峯開的是部隊的車,路上引來了不少注意,甚至還有些車主會讓路,到達機場才用了20分鐘。

季峯拿出手機給對方發了個短信。

[我在機場一號門正門口等你,黑色的車,你應該一眼就能看到。]

他可不打算進去接機。

他下了車後靠在車上低頭玩手機,這一封閉訓練又得是幾個月拿不到手機,趁現在好好疼一下。

一輛加強型的福特就屹立在機場門前,車上還靠着位氣質絕佳的帥哥,幹淨利落的短發,身高185左右,恰到好處的肱二頭肌和胸肌藏在短袖裏,後背上還微微滲着汗,汗漬染深了襯衣,引來了很多少女的注意。

季峯裝模似樣好像很高傲的樣子,但偷摸的擺了個自認為很帥的姿勢。

棉球本身全是毛,天氣又太熱,它躲在的車底下納涼,探出了個頭看到季峯耍帥的樣子,嘲諷的吱吱笑。

季峯為了不讓周圍人起疑,斜睨着瞪了它一眼,棉球這才讪讪得縮回了腦袋。

手機來了電話,季峯接聽後對方沒有說話,他直接問:“到哪兒了?”

他看到機場一號門的感應自動門左右打開,裏面走出了一位身形高大的男生,穿着黑色的衛衣和長褲和馬丁靴,季峯看到後第一反應是“不熱麽?”

應該就是他吧。

“我看到你了。”季峯說罷後挂了電話,然後揮了揮手,對方環視了許久才看到他。

對方一步一步向他走來,臉上沒有一絲表情,眼睛一直看着季峯,步伐即沉穩又堅定。

季峯突然看到了那人身旁踱步的長達90厘米的西伯利亞豹貓,身上的毛色嶄亮,花紋也十分精美,走起來的氣勢不亞于一只非洲豹。

那是個哨兵。

随着人一點點靠近,那人的氣場越來越強大,慢慢的包圍季峯,他默默的咽了口口水。

這個人很強,抛開哨兵與生俱來的氣場,這個人甚至比一般的哨兵還要強。

但是在強勢的同時,季峯嗅到了一絲熟悉,突然他感到頭疼欲裂,腦內浮現了許多他并不認識的畫面,他努力的想抓到一個片段,卻從指尖滲過。

不可能的,記憶裏的男孩那麽弱小,明明難受痛苦的是他,卻比他哭的更猛烈。

在季峯的想象中,那男孩子可能會是一個十分孱弱的人,可能瘦的皮包骨。說不定有着世界上最明亮的眼睛和最開朗的笑容,說不定會留着長發,身高比他矮上半個頭,也說不定是個普通人,但季峯可以隐藏自己向導的身份,與他攜手度過餘生。

一切的一切都和他眼前這面容硬朗,氣場淩厲的哨兵相反。

季峯默默的在心中笑自己蠢,是不是想人想瘋了,看誰都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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