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湖畔旁,樹林邊】

1949年。紐約。中央公園。

明樓坐在畢士達噴泉旁邊畫畫。他一直很喜歡在這裏消磨時光。

湖畔旁,樹林邊,景色怡人。湖上還常有成群的天鵝徜徉,或追逐嬉戲,或交頸而眠。

到了假日,還有人在湖中劃船,一派悠閑景象。

有人走過來,站在他旁邊,看他畫畫。

明樓已經習慣了。經常有人這麽做。反正來這裏的人,大概都和他一樣有大把的時間。

可是這次來的人顯然不是一個安靜的觀賞者,居然還開口點評起來了。

“嗯,顏色和光線調得還不錯,就是這層次感稍微差了點。”

那個聲音讓明樓握着畫筆的手顫抖了一下。他猛地轉過臉來。

眼前站的不是別人,正是這十年來常常在他夢中出現的那個人。

“阿誠。”明樓站起身來,不敢置信,“真的是你?”

“怎麽,吓到了?”阿誠笑了,“我的本意是要給你一個驚喜。”

“你……還活着。”明樓上下打量他。

大概是太激動,明樓的雙手無處安放,最後握住了阿誠的肩膀。

有千百個問題,一時間不知道該問哪個。

“你怎麽活下來的?”最後他問。

“梁仲春。”阿誠回答。

“是梁仲春救了你?”明樓有點意外,“沒想到他真的會顧念兄弟情分。”

“不,他只是舍不得他的錢。”阿誠笑笑,“你忘了,他有四成利在我那裏,就算我要死,他也要讓我把藏錢的地方吐出來再死不是。”

在長椅上坐下來的時候,阿誠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了明樓。

爆炸的那天,梁仲春接到南田的電話,要他來收拾屍體,清理現場。等他趕到,卻發現阿誠還有一絲殘喘氣息。那個時候南田一心只想拿到圖紙,急着帶走保險箱。阿誠對她已經沒有什麽用,因此就連收屍這樣的工作,她也交給了梁仲春。

明樓已經倒臺,梁仲春又對阿誠和南田的暗中聯系不甚了解。這個時候他怕自己跟阿誠的關系反而會給他帶來禍事,不敢明着救阿誠,只是立刻找了一具別的屍體,假裝是阿誠的屍體,然後在一片小樹林裏就地焚燒埋了。然後他把阿誠帶去了黑醫院,找了一個沒有牌照的黑大夫幫他保命。

為了怕南田追查,梁仲春放了假消息出去,說阿誠死了。

阿誠本來就是個小人物,不像明樓這樣位高權重。

明樓叛逃重慶的消息一夜就人盡皆知。

而且就像是計劃好的一樣,明家所有人都早已經離開了上海,讓南田束手無策。

明樓叛逃的消息讓那些投靠僞政府的漢奸們一個個都心驚膽寒起來。聰明人做聰明事,連明樓這麽聰明的人都逃走了,他們對自己的處境頓時感覺岌岌可危起來。明樓叛逃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叛逃重慶或者海外。

而阿誠的死,就像是一滴水一樣,落到了上海這片暗流洶湧晃蕩不定的汪洋裏面,就連一點痕跡也沒有留下。他本來就天涯孤獨,也沒有人真正在意他的生死,因此也沒有再被追查。

那年開春之後,因為以這份假的戰區圖作為作戰依據,日軍突入了早已為他們準備好的陷阱,終于一潰千裏。南田到這個時候才明白自己中了明樓和阿誠聯手為她設下的圈套。

南田切腹自盡後,日本情報部門在上海的權力交給了她的長官藤田芳政,但是即便是藤田,也已經無力挽回已然潰敗的戰局。

到這個時候,梁仲春才對阿誠那番行為的真實目的琢磨出點味兒來。這時,阿誠在黑醫院已經躺了好幾個月,命是保住了,但是卻一直在昏迷之中,怎麽都不見醒。梁仲春因為日本人的潰敗,已經開始為自己準備後路,這時便讓自己的妻子帶着孩子和他的萬貫家財先回內陸老家避避風頭,順便把留在這裏非常不安全的阿誠也一起送走。

梁仲春的夫人幫阿誠在內陸找了一家很好的外國醫院,他在裏面無知無覺地躺了整整五年,幾乎睡過去了勝利到來之前的全部時間。

他醒的那天,收音機裏正在播日軍投降的消息。嫂夫人在他身邊打毛衣,看見他醒了,驚喜地出去給遠在上海的丈夫打電話:老梁,醒了醒了醒了!

他花了三個月時間才可以正常活動他的手指,半年時間才可以說出完整的句子。

又過了一兩年,他才可以走路。但是即使是走到病房門口那點距離,每一步都足夠他痛徹心扉。

又過了幾年,他才終于變得像個正常人了,可以說話,可以走路,可以料理自己的生活,又有個人樣了。

當然,這段經歷,他自己知道就行,并沒有打算告訴明樓。

盡管這樣,他依然打聽着明樓和明家人的消息。

你還擔心別人呢,先擔心擔心你自己吧,梁仲春說。

雖然這麽說,梁仲春還是幫躺在病床上的他各處打探明家人的消息。

明家人都過得很好,然後梁仲春告訴他。

明鏡去紐約之前,已經秘密轉移走了明家大部分的資産。明家的根保不住了,但是明家的錢她可是一分都不想留下來給日本人。她在上海是明董事長,到了紐約還是明董事長,可氣派了。

明臺是最不安分的一個。到紐約之後沒幾個月,他就和程錦雲離婚了,之後大概該幹嘛還幹嘛。有人說他策反了王天風,具體情況梁仲春也不知道。根據前陣子梁仲春從中統那裏探聽到的消息,說最後見到明臺是幾個月前,在維也納,和王天風一起,不知道是在執行任務還是幹什麽。

至于明樓,你別擔心他,梁仲春說,他現在人也在國外,非常安全。

……阿誠終于放心了。

阿誠跟梁仲春是在上海分的手。

梁仲春總說他梁某人才是真正的聰明人。江山無論如何易主,風雲無論如何變幻,他這樣的人,總能茍活下去。

在戰争的後期,梁仲春花了重金,買了一張中統陳立夫手書的特赦令,讓他自己的身份,從76號的行動處處長又重新粉飾為中統卧底。本來他為日本人做事,就是為了在亂世之中保命保財。日本人一倒臺,他當然立刻調轉槍頭,反過來幫忙對付日本人。

反正錢也撈夠了,梁仲春打算移居別的地方,南洋或者歐洲。

他們兩個,說不上兄弟一場,頂多是狐朋狗友。

可是雖然貪財些,梁仲春好歹保住了自己的命。

“你怎麽知道抗戰一定會勝利?”分手的時候,他們站在碼頭上,梁仲春看着黃浦江上濤濤江水,拄着拐杖問他。

“我不知道。”阿誠回答,“但是我相信。”

“就為了這麽一個不切實際的相信,你差點連小命都丢了。”梁仲春說。

“可我們勝利了。”阿誠說。

“你們是一群傻子。”梁仲春笑了,“不過嘛,英雄都是傻子。我可學不來你們,但是我佩服你們。”

“我的傻兄弟,我們有緣再相見吧。”梁仲春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帶着老婆孩子上了船。當然,還帶着他從阿誠那裏掏出來的四成利。

“這麽說,你現在可說是身無分文了?”明樓想了想,“我跟你說,紐約有錢人特別多,也許你該傍個董事長。”

阿誠笑着搖頭。

“別說我了,說說你。”他對明樓說。

“我?離開上海之後,我到了重慶,重新以軍統身份開始工作,一方面繼續抗戰,一方面暗中為組織輸送情報。解放前夕,因為我的身份面臨暴露危險,軍統打算囚禁我。我就以去香港開會的名義逃脫了追捕,然後轉道來了美國。”

“很好,”阿誠點點頭,然後看看周圍,“看來你現在已經得到了你想要的家了,湖畔旁,樹林邊。”

“什麽意思?”

“我在國內的報紙上看到了,明總裁就要和梅隆家族聯姻了。”阿誠說,“訂婚的消息都出來了。報紙上說梅隆家族的繼承人比大哥小七歲,正般配。”

他頓了頓,又加了一句:“恭喜大哥。”

“酸溜溜的。”明樓說。

“沒有,我是真心實意的。”阿誠說。

“道聽途說,”明樓淡定地回答,“他們搞錯了,要訂婚的那個人是大姐。”

“啥?”阿誠有點懵。

“明總裁是大姐,明董事長才是我。”明樓說,“大姐已經把公司的股份都轉到我的名下了。她說,父親臨終前說了,等我結了婚,明氏企業的股份就要轉到我的名下。那個時候在國內,我不是已經在祠堂跟你拜過父母和大姐了嗎,所以等我到了紐約,她就把股份讓律師做了份協議,全部都轉給了我。”

阿誠愣着神聽,完全沒想到這出。

“我怎麽說來着,”明樓點點他,“道途聽說。國內那些報紙,就知道捕風捉影,事實也不搞搞清楚。梅隆家族的繼承人确實是個金發碧眼的,不過人家是個帥哥,而且追求的人是大姐。”

“那,那個人比大姐小十歲哪!”阿誠結巴。

“小十歲怎麽了?”明樓說,“迂腐。愛能跨越性別,就不能跨越年紀?”

“可是,大姐不是最讨厭外國人了嗎,她怎麽會跟一個外國人……”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明樓說,“誰叫咱家大姐那麽有魅力呢,把人小夥子迷得七葷八素的,天天追到她家門口。”

剛到紐約的時候,明鏡天天忙着整理明家事業,跑銀行,跑合作夥伴,學英語。

原來在上海的時候,她覺得上海就是世界了。

出來了,才發現天空之外還有更寬闊的天空。

她是在一個商業酒會上認識梅隆家族的繼承人的。

在人群裏,明鏡一下子吸引住了對方的視線。她是一個漂亮又倔強的中國女人,說着不那麽标準的英文,但是有頭腦有手腕,還有着一股百折不撓的奮鬥精神。

對方約她吃飯,明鏡一開始沒整明白,還以為是要跟她合作。

梅隆家族是紐約有名的“老錢”,明鏡當然欣然赴約,可是等她弄清了對方的真實意圖,就完全懵了。

“不行不行,我已經四十多了,這要在我們那裏,我都是要當奶奶的人了。”她跟對方說。

“結果你猜人家怎麽說?”明樓說。

“怎麽說?”阿誠好奇。

“我同意,對方說,你可以當我孫子的奶奶。”明樓笑了,“你等着看吧,說不定咱們兩個很快就要做舅舅了。對了,我得趕緊告訴大姐一聲你來了,她一定也很想見你。不過她現在不在紐約。”

“大姐不在紐約?”

“明家的企業那麽多,舊金山、洛杉矶、芝加哥、費城和紐約都有,她當然得到處跑。”

“你卻這麽閑,在這裏畫畫?”

“這就是董事長和總裁的區別。”明樓說,“總裁是要跑斷腿的,董事長只做重要決策。權力要下放,你管多了反而不好。”然後明樓想起來了什麽,“對了,你不是已經身無分文了嗎,有沒有興趣傍個董事長?你別看我這樣閑,我現在可是紐約最有錢的單身漢之一。”

阿誠忍不住笑了。

“怎麽又來這套。”他說,“還和在上海的時候一樣,想要金屋藏嬌?”

“哎,這個金屋比起明公館可差遠喽。”明樓說,“但是房子就在中央公園邊上,窗戶可以看到樹,看到湖,景色倒還不錯。”

阿誠點點頭:“聽上去是個不錯的房子。”

“可惜,只是個房子而已。就我一個人,家不成家。”明樓笑了,“總缺個得力助手,困了幫我泡咖啡,頭痛幫我拿藥,白天幫我打理生意,夜裏幫我暖被窩。”

阿誠不說話,明樓就拉他的手。

“我看看,你把我的心弄丢了沒有,是不是還好好收着?”

阿誠卻突然站起身來,閃開了明樓伸過去的手。

“大哥……”他說,欲言又止。

“怎麽了?”明樓也站起來,他看着阿誠,聲音沉下去,“在國內結婚了?”

“沒有。”

明樓看着阿誠手上的手套:“若不是戴了戒指,為什麽不肯讓我握你的手?”

阿誠擡起頭來,看着明樓,笑容有些無奈:“恐怕我當不好大哥的得力助手了。”

明樓突然明白了什麽。他強硬地抓起阿誠的左手,拿走手套,卻只看到從小臂以下的部分全是義肢。明樓站在那裏,定定地看了兩秒。

“手怎麽了?”

阿誠的喉結動了動。

“爆炸的時候沒的。”他說。

見明樓不說話,怕他傷心,阿誠連忙說:“等我醒過來的時候,都已經結疤了,完全沒有痛的記憶。而且你看,小時候養母再怎麽打我,也治不好我的左撇子,沒想到現在倒是毫不費力就治好了,你都不知道,我現在右手使筷子使得有多順……”

明樓沒有讓他說完。

右手一攬,明樓把阿誠拉過來擁在懷中,然後緊緊地抱住了他。

那樣的用力,就像要把阿誠折斷在自己的身體裏頭,從此骨血相融,再不分離。

那樣的擁抱和溫暖,好久不再有過,突然讓阿誠鼻酸。

“大哥。”他說,仿如呼喚,又似嘆息。

“十年了,為什麽你不找個人呢?大家都說我死了,你為什麽還在等?”他問明樓。

“因為那個時候,我們沒有說再見。”明樓說,“因為若活着,就一定能相見。”

有什麽東西堵住了阿誠的喉嚨,讓他覺得瞬間不能呼吸了。

他只有把臉深深埋在明樓的大衣裏,才能防止自己流淚。

即使在最艱苦的複健階段,無數次摔倒跌爬,千百般痛苦煎熬,阿誠也沒有嘆過一聲苦,也沒有想過要放棄。因為他想着,一定要來見見明樓。

即使到了和平年代,明樓也許已經結婚生子,另有新的人生。

即使他們曾經交彙的道路,又重新分岔去了不同的方向,阿誠也必須見見他。

他曾經是阿誠的光明和溫暖。他現在依然是的。

只要看明樓好好活着,活得幸福,活在陽光底下,他便會得到拯救,他也會覺得幸福。

但是那樣的深刻覺悟,只需要明樓一個深情擁抱就被完全擊潰。

現在他深陷明樓的臂彎,根本就不想離開。

“大哥,我已經千瘡百孔了。”他說,聲音哽咽。

“怕什麽,就跟我們的祖國一樣。疤痕也許一直存在,但是心卻永不折彎。”明樓說,“若我愛那片土地,就會連那些傷痕也一起愛着。”

在夕陽的光暈裏,明樓看起來疲倦但是滿足,就連他的刻骨英俊,也愈顯滄桑的味道。

阿誠望着他。他也望着阿誠。阿誠覺得他看上去就像個征戰多年終于得以歸家的士兵,又像個心中至寶終于失而複得的孩子。阿誠在他的眼睛裏讀出了那麽多珍惜,那麽多渴望,那麽多思念,那麽多愛。

“我愛你。”明樓說,“千瘡百孔算什麽,我還瘦了呢,你可別嫌棄我沒有安全感啊。”

于是阿誠流着淚笑了。

“我給你的東西,你還留着嗎?”他想起來問。

“幹嘛?”

“那副手套,我想要回來。戴來戴去,總是那副最舒服。”

“留着。”可是明樓說,“舊了,以後就不留了。”

阿誠驚訝,但是在他驚訝的當口,明樓卻緊緊握住了他的手。

“從今往後,你的手就交給我了。”明樓說,“沒有及時給阿誠先生暖手的,暖得不好的,罰我不準吃飯,怎麽樣?”

“走吧,我們回家。”然後明樓笑了,“今晚我來下廚,四菜一湯,讓你嘗嘗我的手藝是不是進步了。”

明樓收拾畫布的時候,阿誠就站在那裏看紐約的夕陽。

“你知道嗎,”明樓站在他的旁邊,“紐約和祖國的時差剛好是十二個小時。當這裏的太陽落下去,祖國的太陽正在升起來。”

他們在異國他鄉,眼前是一片緋紅薄暮的夕陽,心裏卻仿佛看到了光芒萬丈的朝日,磅礴升起東方。

【全文完】

謝謝大家陪這個故事走到了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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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殊途同歸》完結之後

不算後記,大概就是我寫完之後想到的一點小小補充和感想吧:

為什麽紐約?

原著裏說,回來上海之前,在巴黎的時候,明樓是搞證券的。我覺得華爾街正适合他,而且和別的城市不同,那個城市在二戰之中沒有經過戰火,所以就送他去紐約了。除了上海之外,紐約是我最喜歡的城市。那是一個充滿活力和機會的大都會,我在那裏找到了我的第一份工作,在紐約的日子自由、充實而快樂,所以我希望他們也能在那裏獲得快樂人生。另外,紐約和祖國十二個小時的時差也是我選擇它作為最後舞臺的原因(冬令時間的時差是十三個小時)。我不想讓他們當苦哈哈的學者,也不想讓他們經歷文革。那段歷史我連讀都覺得太壓抑,勿論還要去寫。我希望他們的結局就是在起了風的紐約街頭,牽着對方的手,微笑凝望彼此,暖融融的陽光破碎在他們的眼睛裏,在他們的虹膜上映照出希望之金。

魔術師金林福是誰?

是我在一本虛構小說裏讀到的人物,大概全書共出現幾十字而已,但是因為是在外國小說裏出現的中國人名,就記住了。小說的名字叫做《致命魔術》,拍成過電影,克裏斯蒂安貝爾演的。

“我要我所愛的人繼續活着”是誰的詩?

聶魯達。我平時很少讀詩歌散文類的東西,這首無意之中讀到的,突然想起來,覺得特別合适,就用了。

這個故事是怎麽來的?

最初是在B站看了一個本初GN的一個MV,那裏面阿誠哥并沒有被明家收養的身份,然後我就有了這個腦洞。謝謝本初GN這樣的油菜花剪刀手,沒有你們,就沒有萬千腦洞的誕生哈哈。當然,有機油跟我說,你這已經不是腦洞的問題了,我覺得你的腦子裏根本就是個黑洞。11月12日開坑,12月10日平坑,一個月寫了将近十五萬字,很久沒有寫得這麽快了,寫的時候仿佛懷着沸騰一般的感情,思路奔湧着要尋找一個出口,文字不過是水到渠成。工作忙,回到家有時已經很晚了,但是仍然忍不住打開電腦寫個過瘾才睡,周末更是經常寫到夜裏三四點(大家不用擔心我,我經常在紐約時間工作,熬夜是家常便飯,習慣了)。看到不少人說,作者發糖小能手,或者作者插得一手好刀。其實大家誤會我了,我想寫的既不是糖,也不是虐,我想寫的只是一個故事,還有故事裏這兩個特別值得去愛的人物。那些糖和虐都不過是在故事的形成過程中自然而然誕生的副産品而已,如果害你哭了,讓我幫你擦擦眼淚。

關于這個結局?

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喜歡十六章的結局,反而更傾向于十五章作為結尾。原諒作者的小小任性吧,她只是個喜歡大團圓結局的俗氣girl而已。另外,在寫到結局之前,很多人一直在問我是HE還是BE,原諒我到最後也沒有給大家劇透,因為我希望我的故事是未知的,每看一章,都會給大家新的驚喜,或者驚吓也行。再次謝謝大家,就這麽陪着我,陪着這個故事,一路走到了結局。

會不會做成本子?

會。無論大家覺得這個故事怎麽樣,寫得不錯也好,或者只是個小破故事也好,我自己都特愛這個故事。敝帚自珍嘛。所以我會把它做成本子,漂漂亮亮地擺在我的書櫃裏。我還打算寫一個不公開的番外放在本子裏,長度大概兩三萬字,叫做《大團圓》。取這個标題是為了和正文第四章标題的《小團圓》對應。因為在第四章,山河破碎,家人雖團圓,也不過是小團圓。而到了紐約時期,抗戰已經勝利,新中國也成立了,他們有國亦有家,所以寫作“大團圓”。番外的內容大概是寫明家人特別是樓誠在紐約的故事。我想,他們為了這場勝利付出了太多,犧牲了太多,可是昨天雖然找不回來,明天卻永遠都在。在番外裏,我要寫一段他們的好日子,溫暖治愈,靈肉俱全,甩開膀子,撒歡地甜。為了讓本子更有買來收藏的價值,番外就不公開了,只供書中閱讀,希望大家理解。另外,認識我的機油大概都知道我是個辦事特有效率的人,所以相信不久之後本子就可以和大家見面了吧。

如果可以再說一句話?

那麽我還是想說,謝謝。這不是客套,這個“謝謝”完全發自肺腑。因為如果沒有你們的留言和支持,我也許寫到一半就坑了。即便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獨立自信而且意志堅定的人,并不需要別人的肯定來認可自己,可是如果文章熱度很低的話,我也會檢讨自己,是不是這個故事寫得不好,所以才沒有人看。對我來說,寫得不好的故事,除非是雞血上頭特別想寫,不然放棄也不會覺得可惜。所以謝謝大家在這個故事從開坑到平坑這一個月裏給我的支持,即使是一次偶然的點贊和推薦,一下不經意的轉發,一條短短的留言,都給我鼓勵,都是我動力,都讓我堅持把這個故事寫到了結局。我只是一個寫故事的人,寫故事的人就是這樣容易滿足。所以,謝謝你!

by 阿不

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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