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章節
憤更增:我憤怒仇恨悲傷,竟然成了別人眼中荒誕劇麽?作為他的生活調味劑?
“你笑什麽?”
“我并沒有笑。”阿爾加正色道。那點微笑的痕跡似乎沒存在過。
不,你笑了。
憤怒的情緒消退,他忽然感到些許失望。
在阿爾加看來,格雷的氣質一下就變了,頹喪陰郁取代了憤怒。還未回過神,格雷甩開手,站起來邁步走了。
還沒問他為什麽不開心。
九、
現在是下午三點半,陽光正好。
格雷只身走在第九大道,離那條富有藝術氣息的,充斥着特立獨行的酒吧,獨立書店和玻璃藝術品店的雅各街有一段距離了,板鞋踢在瀝青路上。可他要去往哪裏?上夜班讓他變得更孤獨了,燦爛的陽光最終留給了無所事事。
格雷不知道阿爾加每天看他畫他。他記得自己見了這人三次。
這人誰?
哦他還挺自來熟的。
……
他來了……他注意到我了。格雷,去讓他請你喝一杯。或者你請他喝一杯。
“和你聊天很愉快。”噢,我也很愉快。幽默風趣,哈哈,假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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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他很喜歡我。
……
嗯?是他。又一次。
他竟然笑了。高興嗎?有意思?好玩?
閉了閉眼,他在樹蔭底下站定,不去理會象征蓬勃生氣的蟬鳴,任由垃圾搖滾*席卷他的思緒。
阿爾加很特別。盡管外貌沒什麽出彩的地方……端正,缺乏一些自由性——一些不太好看的部分或者尤其好看的部分,在絕大多數人臉上都見不到,獨特卻意外順眼的部分——他并沒有,因此讓人安心。讓人安心?那張臉到底騙了多少人?性格和外貌不匹配,皮囊和靈魂不兼容,君子風度雅痞氣質。他的獨特來源于此。遠不止于此——
他找到我。
他還握我的手。
忿恨之際把手機給阿爾加看,他唱出那首歌,以為阿爾加能感受到自己的心境。
自己試着讨好他,有苦想要向他說。
我怎麽會這麽以為?在我人生的舞劇中,他不過是一個長得像主角的路人罷了。
他不會一直找到我。只見了他三次。三次,三次而已,算不了什麽,什麽也不是。
為什麽我生氣他會笑?這怎麽說的,“娛樂精神”,這是娛樂精神的體現?
情景喜劇展現了多少人的悲哀無助,只為博取觀衆笑聲?
還有讓人出醜的真人秀。
格雷曾看過一集真人秀,應邀的明星嘉賓将主持人捆綁在椅子上,封條貼住嘴,肆無忌憚地開他的玩笑。觀衆心領神會,爆笑鼓掌。格雷覺得主持人是多麽悲傷。
他想起10歲在學校被嘲笑的屈辱感。笑他瘦弱,媽媽不要他,媽媽是個蕩婦。男孩們将他鎖進學校儲物室,第二天女體育老師發現了他。直到被爸爸緊緊擁在懷裏,格雷才迷迷糊糊醒來,滿臉的眼淚鼻涕口水和散亂的頭發。
不過主持人一點也不悲傷,重獲自由後,他把男嘉賓追得滿場流串。最終真人秀在觀衆爆笑聲中結束。格雷呆了很久。
對着他人的尴尬、痛苦、出糗付以笑談。很多人是這麽做的。不幸能夠釀制笑料,類如荒誕劇,自不量力的人死死掙紮,往往能制造出喜劇效果。臺下的人笑臺上人的哭,多麽令人興奮啊,他們好像小醜,無能為力,供人取樂……身體忽然劇烈痙攣一下,隐蔽的黑色記憶被揭開一條縫。不,別讓,別讓它跑出來……停下,不想了。不想、不想、不想。Think I’m just happy……Think I’m just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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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搖滾:Grunge Rock,聽說是重金屬和朋克的混血兒。Nirvana是其最負盛名的代表樂隊
*選自Dumb,Nirvana
十、
阿爾加如狂地畫完底稿,接着去了一趟複印店将線條掃描到筆記本上。這次,他不打算用顏料,而是要以CG*的形式,用Painter 10和Photoshop進行上色。本質上他是個揮灑顏料的畫家,精通這種古老的、傳統的作畫形式,對此類圖像處理軟件的運用還很生疏。但他非常好學,而且天賦異禀——這也是他自诩的。
望着畫中人憤怒的臉,他恍然想起,自己昨天惹人生氣了。結果他忽然就走了,便忘了問他號碼的事兒。
下午,阿爾加坐在Gattopardo門前高高的臺階上,格雷慣常坐的地方,閱讀一本叫《如何閱讀一本書》*的書。他讀得并不專心。作者在書中邏輯嚴密地舉例論證讓他看得吃力,心說也許等我讀完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書中的方法将書再讀一遍。幸好天陰,不然眼睛就瞎了。
阿爾加覺得自己讀了很久,接近昏昏欲睡了都沒看到格雷的到來。
他不是每天來的麽,怎麽還不來……啊。
一扭頭就看到格雷坐在他身邊,面無表情,默不作聲,瞄他書頁。
“你什麽時候來的?”吓我一跳。
“早來了。”
“多久?”
“從你讀<透視一本書>那章開始。”
那可是……很久了。
半個多小時吧。
“啊……你在這那麽久了,我都沒發現。抱歉。”說着狠狠搓了搓臉。他自認為并沒有讀書讀到投入忘我之境界。可真奇怪,竟連自己要等的人就坐在自己身邊都不知道。
一會兒都沒聽見話音。阿爾加發覺了格雷的突然沉默。美青年目視前方,嘴唇抿成細細的一條線。好像連原本耀眼的金發也暗淡了。
望着他的側影,阿爾加忽覺心口微微滞塞了一下。“關于昨天的事,我道歉。我并不是有意嘲笑你。”
格雷看着他,詢問地挑了一下眉。
“無論你信不信,你激發了我的靈感。”阿爾加回答得很誠懇。
“靈感?”
“對,靈感!你知道嗎,你是我的缪斯!”一下捉住他的手。
格雷驚訝于阿爾加突如其來的熱情,複而笑了。缪斯?他并未作多想。
于是阿爾加看到,格雷眼睛一勾,飛揚的愉悅神采重新回到他金綠色的虹膜裏。
格雷靜靜看着他。
“噢,抱歉。”阿爾加也笑了,松開他的手
我真的誤會了他。格雷想。
算上這次,我們第四次碰面了。真好。也許以後還會見面。
直到後來,格雷回憶起還是認為,如果當初他抓住了“缪斯”這個信息點,問出阿爾加是一位畫家,那麽他一定會離這個人遠遠的,起碼那時他們并不深交。自己也不會重溫噩夢,方寸大亂,歇斯底裏。
“你在煩惱什麽呢?”阿爾加的聲音切斷了他的思緒。
“嗯?嗯……”
“昨天。昨天,你怒吼了一首歌。”
格雷眼角彎彎:“Lake of fire,出自Nirvana93年的紐約不插電——不好意思,我在你面前秀優越感了嗎?你好像并不聽搖滾。”
“沒關系。”阿爾加有意深化他含情的眼波,“我可以學習欣賞。”并樂得觀賞對面人的難得臉紅。
“為什麽煩惱”這個話題被輕輕帶過,消失在風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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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puter Graphics,電腦圖像。國際上習慣将利用計算機技術進行視覺設計和生産的領域通稱為CG
*《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作者莫提默.J.艾德勒
十一、
此後一段不短的日子,阿爾加總會在下午時光,在Gattopardo外或酒吧裏面與格雷會面。兩人未做過任何約定,默契似的,早到的一方耐心等待另一方的到來。從幾天一次到每天碰面,兩人對此感到越發自然。格雷還是在Gattopardo處等待什麽人,與以前不同的是如今他已非孤自一人。他們很快混成了“勾肩搭背”的程度,偶有小小地“動手動腳”。
阿爾加總是特地成為早到的那個。格雷每每走過拐角,就能遠遠看到宛如精英海報中的男人随意又不失邊角地靠在Gattopardo的牆上,若有所思似地捧着書,永遠質疑。牆壁是刻意做舊的斑駁雅黑樣式,将向來偏好淡色上裝的阿爾加凸顯得頗有美感。
真裝。雅痞一個。
一絲不茍,簡約美感,那只是格雷眼中的阿爾加啊。當然,也是阿爾加意欲自己在格雷眼中的形象——一個瘋狂抹顏料畫線條瘋起來可以讓自己從頭到腳變得五彩缤紛的畫家,怎麽會偏好淡色上裝呢?一個浪漫的藝術人怎麽會時刻把自己捯饬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