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章節
套睡衣。這次是深藍色印花。“覺得不舒服就換下來。”他将睡衣放在床邊,又拿方巾擦了擦他額上的汗。見格雷發呆不動,欲伸手幫他脫下,從衣肩處剛拉上去一點,便被死死按住了。“怎麽了?”阿爾加不明就裏,僵持了一會,又用另一只手剝他的衣服。格雷像是驚怒,使勁捏着把他的手摘下來。不想格雷那麽狠,阿爾加覺得他的掌骨都要碎了。
“我、沒有、醉到、神志不清——”
阿爾加無奈的喚一聲:“格雷。”
格雷說:“真的,我很清醒,不能讓你在我身上做壞事。”
阿爾加微笑。他想到了一些不該想的畫面。
可後來笑意收斂了。
他聽到他說:“我真希望從沒遇到你。”
三十二、
阿爾加也是喝了酒的,不多,但讓人暴躁,讓人膽大。
“……你別發神經。”低聲。
“我沒有。我恨你。為什麽出現?為什麽回來?你為什麽不永遠滾出我的生活?”
氣笑。究竟是誰不辭而別?“你真醉了。”他掙開格雷的束縛,手上動作突然粗暴,揪住衣擺用力一掀:“換衣服。”格雷又氣又急,使勁抵抗,雙手急忙把衣服往下按,身子也開始亂擺,力量驚人。阿爾加惱火,一手一撈,将他雙手制住,在他驚懼的呼號中,另一手将衣服一下掀上胸口。
接着動作卡住了。阿爾加松開手。
他震驚地盯着格雷,久久說不出話來。
他的胸口、腰間是大片刺青,像一幅畫卷将他繞裹。圖像延伸至後背。若是窺得全貌,便能辨認出,這是一只巨大而烈美的火鳳凰,古希臘神話中的不死鳥。金燦,深橘,鮮紅,每一處的翎毛都纖毫畢現,龐大的羽翼沿着肩胛骨伸展線條,數條長尾呈放射狀,火焰相托。從死氣的爬滿鬼魅的岩壁飛離。其喙大張,目光兇狠,威嚴如生,肌肉線條給予它強烈的動态和絕望的力量感,像要撕裂皮膚,帶骨而出!
隐含在那鳳凰之下,數以千計深深淺淺的疤痕與繁複的花紋完美糅合,美得刺目,又覺痛得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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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堪稱一流。傑作。變态至極。
“你都看到了,開心嗎?”格雷不再掙叫,絕望地閉上眼。
沒有回音。
“是不是覺得很好看?是不是震撼,認為‘藝術至上’,想把我的皮剝下來高高挂在牆上?‘你的人了無生趣,你的身體絕好的畫布——’你是不是也想這麽說啊?
“你們都是搞藝術的。”面露一個古怪的笑容:
“也許你和在我身上創作的人會很投緣,遺憾的是你再見不到他了,他已經下地獄去了!
“你們這些滿嘴暗黑哥特,暴力美學的混蛋!崇尚魔鬼為什麽不把自己給撒旦獻祭!真正的美不應該是創造美好,讓人感到幸福快樂嗎!為什麽要是無盡傷害,無盡疼痛,無盡死亡!制造痛苦謀生,你們這些人為自己打上一個絕佳的幌子——‘藝術至上’!
“這樣就可以把自己建立的東西,以無限的耐心,一點一點地,在漫長的時光裏慢慢摧毀——對不對啊!”
……悲劇美囊括較大,可以跨三度:即美,醜,和糅合兩者的病态畸形。
“格雷!”阿爾聽他越說越不對勁,大喝。心髒震栗,他感到自己雙手發麻,胸口奇怪地滞塞。他又氣又急,甚至不知該不該反駁。裂變扭曲是藝術一形,凄美是一種動人的力量,悲劇增添美,這點他從未懷疑過——至少在現在以前。
“看到別人痛苦掙紮,你們就歡笑,興奮大叫!”格雷跳上床大嚷:“你們都是這樣!一群虛僞的四足牲畜!”
說到最後,他的胸膛劇烈起伏,死命咬牙,小臉紅像着了火,眼淚不受抑制地滑落。一陣暈眩襲來,視野中,阿爾加和記憶裏那個惡鬼的形象重疊融一,他想把他從地獄拽出來再殺死一遍。
“格雷,格雷!”他聽見話音透出慌亂心焦,繼而被緊緊抱住:“不難過,不生氣,好嗎?我不會這樣,我不是那樣的人,你知道我不會!相信我好嗎?相信我。”阿爾加将他拉開,手指按在他的後腦,掌心蓋住他的耳朵:“我不會,不會這麽對你……別哭了。別哭了。”
哦。
原來,你也哭了。
三十三、
待一切平靜,阿爾加給格雷換了衣服。格雷累得睡着了。阿爾加望他,他的臉很漂亮。他想,他的笑容臻至燦爛,他臉上的痛楚讓他心碎。怎麽會呢?他重新思考剛才格雷所說,有人傷害了他,用很殘忍的手段傷害了他,他在他身上刺了一幅畫……那鳳凰有多精致,那色線有多繁複,那疼痛就有多徹骨。你們這些人……他回憶,你們都是搞藝術的。
可想格雷遇到了一個瘋子,一個病态追求藝術美的刺青師。不知道是在認識他之前,或是這兩年……阿爾加的心抽痛一下。我缺席了這兩年……還有什麽?他已經下地獄去了。你再見不到他了。格雷安全了?
他忽而想到格雷腳踝處的龍翼紋身。是同一個人幹的。
內心波濤翻滾。為格雷,也為自己的無能為力,惶惶之無助感哽塞喉頭。只能在心底暗暗立誓:我不會讓你委屈。我不會讓你受傷。
三十四、
聽過這麽一句話嗎?藝術熱愛死神,我們的藝術對死神尤其鐘情。我們的血夜中就有崇拜犧牲和死亡的基因。生活向往的是主動脈的破裂。*
沒聽過?那現在記住它。它是媽逼的薩缪爾的教條。
你原來是不是覺得我自信,甚至有點自傲?
其實我跟你想得不一樣。我不自信,還有點脆弱。
一時不知從哪裏開始……就從我小時候講起吧。
我自小父母離異,我是由父親帶大的。他說我長相像我母親,哪裏都像,只有一雙綠眼睛是随了他的——你明白我為什麽好看了吧。
我沒長成我父親那樣強壯的體格,一直很瘦小。我父親不怎麽關心我的穿着,頭發也留了很長,以致于班上的男孩都叫我“髒兮兮的娘娘腔”“娼婦的兒子”,女孩也不喜歡我。我盡量不讓他們注意到我,你明白嗎,就是不動不說話,每天祈禱着不要讓他們看見我。老師?我從來沒想過告訴老師,哪怕那時老師都和和顏悅色地問我“是不是有人欺負你”,我打死也不說。
我見過惡霸欺負其他男孩,那個男孩告訴了老師,結果等來了更多更重的報複。所以說了又有什麽用呢?
只要不被人注意到就行了。我不想讓任何人注意到。
我從小就學會當一個存在感很弱的人,每一次受到欺侮,我就盡力讓它變得更弱,我恨不得隐形……可是我想啊,我的父親對我很好,他只有我了,我是他的兒子,如果消失不見,他該多傷心……我抱着這個想法活着。那時我還活在他人眼裏。
直到我17歲生日,父親死了。他被碾過的脖子沒有得到及時救治。一個警察聯系我,叫我認領屍體。那時候……抱歉我不想回憶他的死狀。那時候,屍體旁邊散落了兩個不大的音箱,它們是我的生日禮物。我帶回家,其中有一個壞掉了。那段日子我渾渾噩噩,像行屍走肉一樣。
後來我的姨母支持我讀完大學,但是我們從沒見過面。
說這些話我想表達的是,自從父親死後,我如願以償成了別人眼裏的隐形人。你不明白?就是很奇怪,以前我盡量不惹人注目來自我保護,但麻煩總還是自己找上來。父親一死,麻煩再也找不到我。人們見我一兩次,就忘記了,我在他們身邊都不知道。
這點很好玩,他們是看得見我的,但只要我不出聲,他們就……看不見。
所以我在每天坐在Gattopardo門口也不會有人認得我。這是我小時候的祈願,直到長大了上帝才讓我如願以償——我是說,如果真有上帝的話。這像不像是一種超能力?也許我可以當個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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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選自SA阿列克謝耶維奇《二手時間》,不過與原書語境不同。
*真實的特工并非007那樣拉風的帥哥,而是長相平平毫無特色給人印象普普通通的人,這樣的人更能勝任特工僞造/扮演多重身份的角色。
三十五、
大學裏我才注意到自己的不同尋常。我花了一年的時間确認:我自帶負片效果,很容易在別人眼裏失焦。同學,教授,他們看不清我,記不住我。
我變得異常孤獨。你知道,每當看到周圍同學們成群結伴談笑風生,我是多麽嫉妒,多麽想要融入。可我一次又一次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