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少年氣
隆冬臘月裏,紛紛揚揚的大雪下了一整夜。
徹夜的大雪,鵝毛軟絲落了滿地,将色彩沉重的蜀京妝點得如畫一般。
這是卻漣漪重生後的第三天。
兩日前,她從滿身是血的男人懷中閉上眼睛,再醒來,就發覺自己回到了十四歲。
就是這年的冬天,她對殺千刀的玄明軒一見鐘情,反倒是把那個将她事事都捧在心尖上的人棄如敝履。
思緒來不及停留,急促的腳步聲将她拉了回來。
“見過郡主,夫人從宮中帶回來兩盒首飾,喚您去挑挑。”
小碎步走過來的是齊雲侯府女主人屠氏的貼身女使,白水。
白水行了個規矩的禮,假裝不經意地帶了句:“世子今日也回來了,想來就在夫人處請安。”
“沈酩殷回來了!”卻漣漪眼前一亮,也顧不上那麽多,提着裙子就上了雅廊,步伐微顯淩亂。
望着小姑娘歡欣雀躍的背影,白水勾唇。看來真的讓夫人說對了,這位蕙安郡主并沒有表面上那麽輕視世子,反而此番看來,重視得很呢。
卻漣漪腿腳不算慢,可等她匆匆抵達正廳時,滿心歡喜期盼看見的那位已經走了。
但也就是前後腳,畢竟連他用過的茶都還升着熱氣。
急忙掩下眼底的失望,她笑吟吟地走過去:“見過夫人。”
瞧見她來,屠氏展顏,示意讓她快坐。
屠氏雖已年過四十,可相貌依舊昳麗非凡,沈酩殷作為她的兒子,于容顏上完全承襲了這份鳳骨龍姿,尤其是那雙如出一轍的桃花眼,不知令多少待字閨中的小娘子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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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後的這幾天,卻漣漪也經常于側卧近眠時痛罵自己當初的眼瞎。
剛坐下,屠氏就擡手招人,把桌上的首飾盒抱到卻漣漪那裏,豪氣萬丈得讓她随便挑喜歡的拿。
乖巧應了聲,卻漣漪垂眸認真看向妝匣。
裏面每一樣都是放在外面有價無市的珍寶,若不是親眼瞧見了,不知道的還以為這四四方方的小盒子裏堆的是饅頭松餅呢。
想至此處,她的心窩又軟下去兩分。
前世因為她的不成熟,害得屠氏這個打心底裏對她好的長輩與世長辭,可自始至終沈酩殷都沒怪過她,甚至連句重話都沒有。
越想鼻子越酸,她吸了吸,淡定地拿起一只紅玉镯子:“屠姨母,我可以拿這個嗎?”
一聲姨母,把在座的人都聽愣了。
倒不是因為逾矩,恰恰相反,屠氏在半年前剛把她接來時就說可以喊她姨母,這樣顯得親近,可卻漣漪面皮薄不好意思,又怕別人說她有意攀上齊雲侯府,便一直都中規中矩地喊“沈夫人”。
而屠氏雖然明面上沒什麽,可這事在她心底一直都是一塊遺憾,她怕這孩子太過懂事活得不潇灑不自在。
而眼下卻漣漪這甜甜的“姨母”喊出來,可把屠氏聽得是一個心花怒放。
當即便說:“可以!當然可以,漪兒想拿什麽都行,你把這一箱子全拿走都行!”
看出屠氏又驚又喜,卻漣漪盈盈一笑。
直接拿着那只紅镯坐去她身畔,親昵地說道:“我突然覺得姨母你膚色白皙,好像比我更适合這只镯子呢。”
說罷,她就準備将紅玉镯套入屠氏的手腕,後者早就被哄得春風滿面,看着自己腕子上多出一圈紅,心裏更是甜絲絲的。
她雖然生了個人人稱贊的兒子,但因身子漸弱,這些年并未繼續生育,卻也一直盼個貼心的女兒養在身邊。
也正是因為如此,當年她的好朋友也就是卻漣漪的生母過世時,她才會用無比蹩腳的借口把這孩子接來。
不想讓她繼續在那個蛇鬼窩裏,省得連口氣都喘不上來。
想起她那個寵妾滅妻的父親,屠氏在心裏嘆了聲造化弄人。
“過來。”
屠氏讓侍女把妝匣抱過來,親自選了一只雀翎羽嵌珠步搖。
擡着步搖在卻漣漪發髻間比劃了一下,最後滿意地點點頭,直接插了進去,倒是正好跟她原先戴着的兩朵玉質小花相得益彰。
突然想起什麽,屠氏道:“對了,剛剛阿殷走得急,我忘了給他拿那支陛下禦賜的紫毫筆,不如漪兒你辛苦幫我跑一趟?”
一聽有理由可以去見沈酩殷,卻漣漪自然興沖沖攬下來。
直到她離開好一會兒,屠氏挂在嘴角的濃濃笑意都未消退。
扭頭看向站在一旁的孫媽媽,她感慨:“你說漪兒怎麽突然變了性子?她以前可是最煩單獨去找阿殷的啊。”
孫媽媽回道:“許是郡主想通了吧,畢竟世子乃宸寧之貌,連陛下都贊不絕口。”
屠氏颔首:“但願如此。”
—
因當時屠氏的私心,安排卻漣漪住的如意院和沈酩殷的既霞軒隔得很近,近到後面喊一嗓子前面就能聽個十成十。
從正廳去往既霞軒的路上卻漣漪腦中的千絲萬縷就沒從那三個字上繞開過。
上一世那人的生命停在二十二歲,剛過完生辰不過七日,而現在她即将看見的,是十八歲的沈酩殷,是那個鮮衣怒馬的青蔥少年郎。
又垂着腦袋看了看手裏裝着紫毫筆的精致木盒,她不自覺笑出來。
在外人眼中,沈酩殷寫得一手鬼畫符,曾經還被某個大人物笑話說拿根樹枝叉子寫的都比他好,但那些人不知道,他的字一點都不輸他的人。
清逸出塵,傲霜鬥雪。
只是他這個人有時候太不正經,覺得板板正正的字亮給別人看沒意思,非得裝拙,正因為如此,在後來科考時那副字字如游龍的文章甚至被考官說不是他寫的,是找了代筆。
當時他只能無奈又恭順地當着那群人的面又寫了一遍,這才算是結束了他荒唐的鬼畫符字跡。
想得入神,卻漣漪沒注意到前面陡然出現的玄青身影,一個不留神就直直撞了上去。
起初還以為是堵牆,但當她後退兩步摸了摸鼻子和腦門,不疼。
“郡主還真是恣意妄為,說撞就撞上來了,倒是不見外。”
男人的音色冷冽熟悉,沒有聽出裏面的諷刺,卻漣漪興沖沖地擡頭。
果然是沈酩殷。
色澤濃烈的桃花眸,形似遠山邊廓的眉峰,尤其是那顆落于眉心的紅痣,仿佛是千裏雪色中唯一的火梅。
沈酩殷的長相是非常具有辨識度的,雖不至于攻擊性強,卻也是過目難忘,尤其是他笑起來時,真真可稱得上是一句“浩如玉樹臨風前”。
眼下他就在笑,不過卻是刺骨的笑。
陌生的感覺席卷全身,卻漣漪能清楚感知到眼前這人與她記憶中的不同,這麽冷冰冰的笑,真的是沈酩殷嗎。
心髒的躍動快了幾分,她手忙腳亂地拿出盒中的紫毫筆,脆生生地說道:“屠姨母說你走得急,忘了拿。”
“多謝郡主。”無波無瀾的一句話,聽不出什麽情緒。
這樣的沈酩殷在卻漣漪看來太過奇怪,看着他将紫毫筆拿起,她試探地開口問道:“你是不是很緊張啊?”
沈酩殷沒接話。
而他的沉默,在卻漣漪眼裏倒是成了默認,覺得自己猜對了,她急忙又說:“科考而已,你這麽聰明,那些試題肯定難不倒……”
“郡主,”兀得,一直居高臨下看她表演的男人終于出聲打斷了他,只是說出來的話,格外不中聽:“我自己的事情,就不勞煩郡主多惦念了。”
“還是說郡主把我當成了一個街邊的小貓小狗,覺得無聊了就來逗趣兩句?”
周圍靜悄悄的,只有時不時風過葉隙的沙沙聲。
不可思議地瞪大了眼睛,好看的柳葉眉接連皺起,卻漣漪甚至懷疑現在是不是還在夢裏。
向來風輕雲淡的沈酩殷,居然會說出這種為了挖苦別人連自己都不放過的話,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她磕巴道:“我、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想關心你……”
“郡主還是別關心我了。”
沈酩殷又笑了,只是那寒冷的笑意不達眼底,像是一塊沉入深海的冰棺,根本不等觸碰,光靠近就把人凍得直哆嗦:“我不過一介庸人,哪裏配得到郡主的關心呢。”
似是厭煩了這種交談,他不耐煩地落下最後一句:“沈某自認資質淺薄,就不在這裏礙郡主您的眼了,告退。”
最後一個字塵埃落定,沈酩殷毫不留戀地轉身離開,步子雖又急又快卻不淩亂,如他現在的心境一般。
待卻漣漪呆呆地張口呢喃時,早就瞧不到他的身影了。
前世的記憶像是海浪般一茬一茬打來,将原本空蕩蕩的心悉數填滿,塞得滿滿當當。而那裏面,都是沈酩殷。
從初見算起,他們認識了整整七年,那年她十一歲,為了救太子飛身入水,太子倒是上了岸安然無恙,她卻因為雙腳抽筋一個勁兒地撲騰就是劃不動水,那時候,就是他救了她。
可她太蠢了,直到後來搬入沈家,與他所住之處只有一牆之隔,卻也裝聾作啞地不去回應他的心思。
直到後來,甚是利用他的感情做盡壞事。
越想腦袋越疼,卻漣漪咬緊牙關逼迫着停下。
腦中閃過一道白光,她猛然想起前世的這個時候,當時沈酩殷在太傅家跟太傅的小兒子不知道因為原因打了一架,雖然打贏了,卻因為這件事挨了齊雲侯一頓教訓。
所以,他是因為這件事影響情緒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