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秦知縣微不可察地揚了揚嘴角,卻在別人察覺之前,故意沉下臉來,輕喝道:“堂下不得多作喧嘩!”

剛才還議論紛紛的民衆,立馬就有所收斂,屏息等他宣讀判決了。

秦知縣卻不忙宣判結果,只以聽不出喜怒的平靜口吻詢道:“方才是何人提出,不若讓人犯當場作詩一首,以測學識的?”

衆人一愣,不知不覺地往兩邊讓開些許,顯出後排人堆裏的陸辭來。

陸辭雖有些意外,仍依言不疾不徐地往前一邁,微微笑着行了一揖禮:“回公祖,正是在下。”

秦知縣沒來料到走出來的會是個還未及冠的少年郎,暗暗地吃了一驚。

以至于他頓了一頓後,才接着問對方名姓。

陸辭莞爾道:“在下陸辭,密州人士,為替母侍外祖之疾來此,偶然聽聞公祖執法如山,明鏡高懸,特來縣衙一觀。方才只小做提議,非是妄議,還請公祖勿怪。”

陸辭不卑不亢的作答,顯然很是合乎秦知縣的心意。

見秦知縣流露出幾分對這忽然殺出的小郎君的欣賞,剛還一副老神在在模樣的豪橫,可終于開始慌了。

他雖仗着妹婿家的風光,四處橫行霸道,也還是有幾分自知之明的。

他雖在小時候上了那麽十天半個月的私塾,也就是背得幾句三字經,會寫自己名字,常用的文字也識得一些,要用士人的标準來衡量,那真真當得起是胸無點墨了。

要這樣的他去吟詩作對,那不是強人所難麽!

他不敢打斷知縣說話,以免被扣個咆哮公堂的罪名,只敢在秦知縣問完陸辭話了,微微笑着捋了捋自己的須髯的空當,急忙插入:“不過一小兒戲言,公祖怎能聽取?”

秦知縣慢慢悠悠地反問道:“依你的言下之意,是不敢了?”

人犯額頭已滲出了幾滴冷汗,知曉秦知縣是真的認同了這提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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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情急之下,倒還真有幾分急智:“但凡創作詩賦,總托不得契機靈感。我現身陷囹圄,滿腹憂思,又何來那份閑情逸致?”

他尤在垂死掙紮,可那兩位收了孫家錢財來作這人證的士人,臉色已經不大好看了。

他們皆非蠢人,哪兒瞧不出秦知縣已有了主意,甚至偏向也有了不少。

這人越是着急辯解,陣腳大亂,不就越是證明了他的腹無才學麽?

出乎他們意料的是,秦知縣并未強迫他繼續做事,甚至頗為認同此言:“此話倒有幾分在理。世間唯有才高八鬥如曹子建,方能命懸一線下,七步成詩罷。”

不等人犯露出喜出望外的神色,秦知縣就看向陸辭,認認真真地問道:“他既這麽說了,陸小郎可還有別的建議?”

陸辭從善如流地接道:“既然如此,公祖不若出帖經,墨義各一道,這只需勤學苦背,而不需靈感來助了。”

不等人犯接着反對,陸辭便悠悠然地堵住了後路:“但凡士人,縱詩才上或有寸短,以至于危急下連首粗通的詩詞都寫不出,卻不可能連這最基本的都答不出的。若真是如此,顯是平日便不曾勤學苦讀,才落得如此不學無術。”

“書不讀,詞不解,意不識,詩不作,”陸辭口吻雖是雲淡風輕,字字卻都铿锵有力:“恕在下直言——若這也能稱為士人,天下怕便沒有庶人了!”

此話一出,外頭原只是聽個熱鬧的民衆們,具都沸騰起來了。

“說得好!”

“連我家小兒都能做首粗通的小詩哩,連這都辦不到,還好意思自稱士人?”

“瞧他那心虛的模樣,要能背得出來才見鬼了!”

“要他這樣的都算士人,我還算哪門子的白丁啊!”

連秦知縣都不再掩飾面上那認同的笑意,看向臉色灰敗的人犯:“陸小郎之言,亦極在理。你可還有異議?”

這人自知大勢已去,不再作徒勞辯駁,僅還帶有幾分僥幸,希望出題不難,自己也能答上一點。

然而秦知縣一來為了彰顯自己審判結果的公平,二來為了證明出的題并無多大難度,還順手在人群裏點了個一瞧年歲就頗小的人,來一同答題。

當陸辭看到,被秦知縣随手點中的不是別人,居然是一直默默看着的朱說時……

“……”

這可是老天都要亡這位人犯啊。

這下連陸辭有些不忍看這位還在垂死掙紮的老哥了。

單比僅靠死記硬背加少許理解就能過關的帖經和墨義的話,連陸辭都胸有成竹,對朱說而言,就更是信手拈來了。

秦知縣也厚道,出的題目的确不難,但絕對不是只懂點三字經的人犯能答得出的。

在對方還在支支吾吾時,朱說則連眼都不帶眨地,就飛速連對兩題,直将對方給比進了泥地裏。

對方滿臉通紅,再說不出半句雄辯的話。

既然不是士人,自然就不再受到律法的特別保護了,莫說從輕發落,連收贖也不可。

不過人犯最初以為自己将憑士人身份無事脫身,便一早就爽快認了罪狀,這下因不曾狡辯推脫,倒也得了些許從寬。

秦知縣地按照律令給此人判了勘杖一百,編管鄰州;而那兩位收了孫家的錢財、替其作僞證的士人也未能逃脫懲罰。

不過由于他們是頭一回犯下罪行,可判作聽贖,不至于妨礙參加科舉。

陸辭帶着朱說,随人群退出官衙,一邊往歇腳的邸舍走,一邊盤算着方才之案。

通過觀察秦知縣判案,可以得見對方是個注重自己在百姓中的口碑,卻不盲目追求政績,而或多或少地有着憫弱心的作風。

李辛想拿回莊園,在他處,應不會受到任何阻礙才對。

洗刷冤案費時費力,還有損害間接導致此事的先帝名譽的嫌疑,這般吃力不讨好,當然不能指望一個非親非故的地方官去辦。

但給衆所周知的蒙冤者的後人一些便利,略微教訓一下愈發跋扈的富商,諸如秦知縣的人,多半就會樂意為之了。

陸辭在回去途中,還順便走了趟驵儈,替李辛預定了一位有身牌的牙人。

只是在出來時,一直笑眯眯地跟在陸辭身邊的朱說,目光不經意間捕捉到人群中走過的一人,笑意頓時變得有些淡淡。

他正猶豫着,對方也意外發現了他,在眼底掠過一抹詫異後,主動走近前來,稍顯僵硬地招呼道:“這不是五郎麽!多年不見,你大了許多,我差點沒認出你來。你究竟是何時回來的,我怎不曾聽說過?”

陸辭觀此人身着錦繡,氣質斯文,年在二十左右,而模樣仔細瞧瞧,明顯同朱說的有三分相似,心裏便有些數了。

再聽着熟稔的稱呼,不是親兄,也起碼是從兄。

……不過,範仲淹竟是蘇州人士,且還有位關系看似很是生疏的兄長在此?

陸辭不由蹙了蹙眉。

他要是未曾記錯的話,範仲淹親口說過,是因父親去世,家母迫于生活困苦,才不得不改嫁的。

這可就怪了。

既然改嫁了,又豈會不帶走別的兒子,僅帶最幼的範仲淹一人?

且看這位稱範仲淹作‘五郎’的,穿着不說華貴,也當得起講究二字,絲毫不似為生活所憂的模樣。

尤其跟可憐兮兮地獨自住冷冰冰的山洞裏,一鍋粥得吃上兩日的範仲淹一比,簡直稱得上是錦衣玉食了。

這麽想着,陸辭看向範仲溫的目光,就多了幾分冷意的審視。

朱說微微斂目,溫和道:“此回僅是随友訪親,便不願勞動二兄你們,更未告予旁人知曉過。”

剛說完這話,朱說便往邊上讓開一步,給陸辭和他的這位二兄做了簡單介紹。

陸辭微微笑着與這位叫‘範仲溫’的人作了個揖禮,又稍微客套幾句,範仲溫就以身上還有急事為由,先行告辭了。

他走前,還叮囑朱說得空回家看看,朱說也點頭應下。

等回到邸舍,陸辭就坐在最舒服的那張木椅上,以食指和大拇指輕輕托着尖尖的下巴,笑眯眯地開始盤問了:“我與朱弟相識這麽久,還不知你還有兄長在蘇州,且是四位。”

朱說被陸辭那含笑的目光盯着,莫名緊張起來,有些淩亂地解釋道:“我兩歲時就随母往淄州去了,之後不曾見過這幾位兄長。他們……與我非是同母所出,現我已改了姓氏,非是一家人,所以……”

陸辭恍然大悟。

朱說的孤苦伶仃,這下就全說得通了。

朱家那邊的境遇姑且不提,包括範仲溫在內的那四位範姓兄長,想必都是範墉的正室陳氏所出。

而範仲淹的生母謝氏,則僅為其妾,随着範墉早亡,便被正室逐出家門,不得不帶上屬于自己的微薄奁産改嫁旁人,方能維持生計了。

範氏的家産統統歸陳氏及陳氏所出的四子所有,日子自然過得比朱說要富足滋潤。

既是這樣,也不存在要讨回公道的問題。

哪怕按照律法,在範墉的遺産分配上,朱說雖非嫡生子,可落到分文不得的地步,定是吃了一些虧的。

要是當年能及時付諸訴訟,說不定也能讨回來一些。

然而謝氏挨了欺負後,默默選擇遠走,如今時隔多年,塵埃落定,謝氏早已改嫁,朱說還念着日後歸宗複姓。

這麽一來,即便陸辭有的是辦法,也不好施展了。

甚至對計劃着改回舊姓的朱說而言,怕還得适當維系同範氏族人的關系。

陸辭思忖片刻,又問:“你難得回蘇州來,不去那邊一趟,也無妨麽?”

朱說輕輕嘆息。

因說話的對象是陸辭,他躊躇片刻後,便決定不做任何隐瞞,而是将最根本的原因道出:“貿然回歸,族人或會認為我有所觊,難免多有思慮提防。我并無此念,如若平白無故惹起風波,反倒不美了。”

能言善道如陸辭,這下都不知說什麽好了。

在他看來,要怪只能怪這萬惡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以及範父生前,竟未給妾氏做任何身後的打算。

不過他也不必多說——畢竟從朱說方才所說的話中,不難看出,朱說對陳氏那邊的心思,其實是一清二楚的。

此刻朱說一窮二白,忽然上門去,輕則被當做打秋風的窮親戚,惹來對其母謝氏的一些惡意揣測;重則被當做觊觎範氏家産,處處警惕戒備。

陳氏當年做得出直接将抱着兩歲幼子的謝氏掃地出門的事,對家産的看重,也就可見一斑了。

在沉默的氣氛中,陸辭不動聲色地翻開了早已倒背如流的《論語》,冷不防地忽然出題道:“子謂子産有君子之道四焉,所謂四者何也?”

朱說條件反射地挺直背脊,不假思索地答道:“對: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謹對。”

陸辭嚴肅地點了點頭,不給朱說多想的機會,繼續出下一題了:“作者七人矣,請以七人之名對。”

何以解憂?

唯有做題。

作者有話要說:  注釋:

1.當贖:

官員犯罪,可以當贖。當為用官抵罪,贖則是用銅贖罪。

當然,銅贖并不是真的繳納銅,而是折算成錢來繳納。(《宋代科舉社會》p175-177)

士人犯罪,則可以用贖。這一個規定是開始于大中祥符五年的(也就是本文裏的‘今年’)。曾經參加過禮部考試的貢舉人,公罪徒可以收贖,後來擴大到私罪杖也可以。《慶元條法事類》卷七六《當贖門·罰贖》對于哪些士人可以用贖就有明确規定。不同身份的士人,可以贖的罪也不一樣。

2.驵儈:即牙人或牙人機構

身牌類似營業執照。

宋朝制訂了一套規範牙人行為的《牙保法》,要求牙人須到官府登記注冊并獲得政府發給的“身牌”,方可從事牙人活動,否則便是身份不被承認的“黑牙”。“身牌”寫有該牙人的姓名、籍貫、從事行業,以及“約束”條文。條文共有三條:一、不得将未經印稅物貨交易;二、買賣主當面自成交易者,牙人不得阻障;三、不得高擡價例,賒賣物貨,拖延留滞客旅,如是自來體例賒作限錢者,須分明立約,多召壯保,不管引惹詞訟。如有客商上門,牙人有義務将“身牌”上的“約束”條文先宣讀給客商聽。[注釋]毫無疑問,客商跟有“身牌”的合法牙人合作,風險會更加少一些。(《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3.範仲淹原為蘇州吳縣人,有四位兄長。範仲淹居末。

其中,長兄早卒,失名無考;次兄範仲溫,後與範仲淹交往密切;三兄範镃(或以為:當作範仲滋),進士及第,未及出仕,卒;四兄早亡,失名無考。範仲淹《範府君墓志銘》雲:“先公五子,其三早亡。惟兄與我,為家棟梁。”

4.範家家産:

範仲淹日後有詩《歲寒堂三題》,即為蘇州“先人之故廬”而作,證實範家在蘇州留有家産。

5.範墉正室陳氏,謝氏為範墉之妾 這點并沒有明确的史料進行證明,但有諸多佐證,可詳細看李叢昕先生的研究。

以下列舉:

關于範仲淹“歸宗複姓”,曾經受到族人阻撓。

樓鑰《範文正公年譜》(以下簡稱《年譜》)載:“至姑蘇,欲還範姓,而族人有難之者,公堅請,雲:‘止欲歸本姓,他無所觊。’始許焉。”

族人拒絕範仲淹複姓的根本原因是與財産有關,只有等範仲淹明确表示“他無所觊”之後,才同意其複姓。

最終範仲淹将母親謝氏安葬洛陽,而不是歸葬蘇州。

關于謝氏歸葬,範仲淹在寫給他叔伯兄弟範仲儀信中有過解釋:“昔年持服,欲歸姑蘇蔔葬,見其風俗太薄。因思高曾本北人,子孫幸預缙紳,宜構堂,乃改蔔于洛。”範仲淹乃寬容厚道長者,不願過多批評蘇州族人。

一句“風俗太薄”,足見範仲淹對其的态度和評價,這一切又都與謝氏的身份和改嫁有關聯。(《範仲淹研究》第一章第三節)

6. 陸辭出的這兩道墨義題,分別出自《論語·憲問篇第十四》和《論語·公冶長篇第五》。也是王栐在《燕冀诒謀錄卷二》裏收錄的,北宋切實出現過的墨義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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