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斑馬酒吧

霍爾克對他說了什麽,弗恩沒有告訴路克斯,路克斯也沒有追問。

這件事很快就被忘記了。他們回到家,洗了熱水澡,在那張久違的床上睡個安穩覺。當晚,弗恩沒有做任何夢。

第二天下樓時他看到門房的角落裏有個黑色的東西,是那天和尼爾森搏鬥時摔落的格洛克手槍。弗恩把槍撿起來,檢查了一下彈夾,裏面還有10發子彈。看來鎮上的人對槍沒什麽興趣,大概和超能力相比,手槍只是件無趣的玩具。

這是個意外收獲,他把槍塞在後腰上。

今天他要去斑馬酒吧,但是只告訴路克斯去便利店買東西,要不了一小時就回來。

他先去了趟魔手餐廳,點了一份意式香腸加薯餅。艾米麗最近有些不尋常的感受,也許就是這種隐秘合作帶來的刺激感比一般感覺要強烈的緣故。

弗恩給她錢的時候,她不易察覺地碰到了他的手背。

一小時。

這是弗恩第一次留意這個叫斑馬的酒吧,它的外觀和斑馬毫不沾邊,一條陰森小巷連接着酒吧的門,幾個看起來睡眠不足的年輕人站在門口。

弗恩不知道這裏會不會有大麻,但幾乎每個人都在吸煙,小巷中一片煙霧缭繞。

他看着他們,他們看着他。他想進去,其中一個攔住他。

弗恩沒有和他說話,抓住那只伸來的手,把他整個摔到牆上。在這家夥反應過來的一瞬間,槍口已經對準了他的下巴。

“別動。我是說所有人。”弗恩說,“我知道這裏人人都有超能力,但我也知道你們中間沒什麽厲害角色。如果有人不聽話,我就會開槍,明白嗎?”

沒有人再攔着他,他把手頭抓着的那個家夥推進酒吧,後者踉跄着往前跌了好幾步才勉強站穩。

迎面而來一陣巨大的音樂聲。酒吧裏一片漆黑,只有很少的燈光,照得每個人都心懷鬼胎的模樣。很少有酒吧一大早就開門,只是因為這裏除了醉生夢死沒有更重要的事情可做,因此酒吧比小鎮上那個寫着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更敬業,不管什麽時候光顧總會有幾個同樣閑着無聊的人在裏面買醉消遣。

弗恩進去時,所有人都被那個差點摔倒的倒黴蛋吓了一跳,然後才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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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認識他。最近他在小鎮是個名人,如果鎮上有報社,一定會有記者找上門來,這些人對他特別關注也不是什麽意料之外的事。

弗恩穿過重重煙霧,人們自動為他讓開路。

他打量着四周,酒吧有個非常高的天花板,陰暗的光線使它像個倒懸在頭頂的深淵,一眼看不到盡頭。他先走到吧臺,兩個原本坐在那裏的人回頭看着他。

“守衛在哪?”他直截了當地問,“你們有誰知道?”

“你想打架嗎?”

“如果你想的話。”

他看到拳頭一閃,對方的攻擊已經到了眼前。弗恩握着槍的手比這家夥更快地打在他鼻子上,鼻血立刻流出來,疼得他驚恐地大叫。

弗恩把他按在吧臺上,另一個酒客立刻讓開,并舉起雙手表示自己和守衛無關。

“我聽說他們總在這裏聚會,沒有人能告訴我怎麽加入嗎?”

弗恩望了望四周,忽然身後有個人抱住了他,他擡起手肘向後一擊,接着又有兩個人圍上來。頃刻之間,吧臺前的空地成了鬥毆場。弗恩打倒一個,另一個就用酒瓶當武器砸向他,他的手臂被碎裂的酒瓶砸中了一下,應該有一道不淺的傷口,但在艾米麗的時間裏,只有疼痛,連皮膚都沒有劃破。

他在對方的驚訝之中取得了勝利,一拳将對手打翻在地。

弗恩甩了甩那只被砸到的手,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很難相信世上竟會有這樣的怪事。疼痛的感覺很明顯,甚至還能感到傷口在裂開,但就像艾米麗解釋的那樣,弗恩的腦子非常清醒地告訴他只有疼痛,因此他只要能忍住這疼痛就還能像正常人一樣用力。

他發現一旦知道不會真的受傷,沒有傷口,也不會死,似乎疼痛反而變得容易忍受了。

“現在有人願意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弗恩再次環顧四周,這回人們看他的目光充滿了驚訝、疑惑和畏懼,但是終于有人給他指了路。

弗恩順着酒客們的目光看到一扇隐藏在斑馬條紋中的門。

“謝謝。”他說。

這扇門沒有鎖,輕輕一推就開。

裏面是個更加昏暗的房間。

人不多,四個。因為外面的音樂太響,裏面的人絲毫沒有聽到剛才的打架聲。

“奧尼爾、托姆、皮爾遜、羅賓斯,如果我叫錯了名字,你們可以糾正我。”弗恩說,“其他人在哪?”

被叫到名字的人面面相觑,沒想到他會這麽大膽,獨自闖進他們的地盤。

“你想幹什麽?”

“為了避免容易讓人生厭的捉迷藏,我們不妨坐下來好好談談。”

幾個人都懷疑地看着他,事情不該有這樣的變化。

“使者已經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能力了嗎?”名叫羅賓斯的人問,他實在好奇,可弗恩完好無損地站在這裏,而他們那些受了傷的同伴卻或多或少還有些沒能痊愈的傷,這難免讓人感到不安。

“是的,不但如此,我還從他那裏得到了新的能力。”

守衛們将信将疑,但是顯然懷疑要比相信的成分更多一些。雖然讓使者轉移出自己的能力一直是他們想要達成的目的,但這樣的話從弗恩嘴裏說出來還是讓人感到難以置信。

“你得到了使者的能力?”奧尼爾說,“這不可能,使者轉移能力的代價會讓你灰飛煙滅。”

“我還好好活着。”弗恩說,“我要見你們的頭目,或者首領?随便怎麽稱呼,你們應該有個頭兒是不是?”應該是,就連旅人那樣松散的隊伍都有個領頭的。

“你想見喬迪?”羅賓斯問,看來這個尚未路面的領頭人并不是個禁忌。

“喬迪·溫斯特?”

弗恩迅速地回憶着這個名字,可竟然沒什麽印象,看來他并不是那種擁有核彈一樣超能力的家夥。

“他在哪?”

“在家裏。”個子最高的托姆站起來,他是個魁梧的黑人,像個籃球運動員,有一張讓人緊張不安的臉,巨大的眼球裏布滿血絲,看起來非常好戰。

他走到弗恩跟前,像個巨人一樣低頭看他。

“如果你能打贏我們,證明你确實得到了使者的能力,我們就把地址告訴你。”

他沒有征求其他人的意見,不過也沒有人反對。他們都很好奇弗恩說的是不是真的。

弗恩把槍放在桌子上,托姆的拳頭立刻迎面而來。一記重拳落在弗恩的臉頰邊,他躲開了。即使現在什麽都不能傷害他,他還是不想被這個碩大的鐵拳擊中臉。羅賓斯也加入進來,起初沒有人用能力,直到皮爾遜的匕首劃破了弗恩的手臂卻沒有一點血流出來。

弗恩的不死身讓他們受到震撼。奧尼爾的手裏冒出了火,托姆移動房間裏的各種東西阻礙他的行動,羅賓斯總是突然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

弗恩翻過一張桌子,奧尼爾的火燒到了他的衣服,一點小火苗,他沒有理會,在奧尼爾驚詫萬分的表情中一拳打倒他。奧尼爾打架很弱,個子也不高,在小鎮之外或許是個不會鬧出什麽大麻煩的人。接着弗恩再去對付皮爾遜,他的能力似乎是可以變換手中的武器,那把短小的匕首忽然變長向弗恩砍來。弗恩不知道如果造成四肢殘缺的重傷會怎麽樣,是不是手腳仍在,感到截肢一樣的劇痛,并且無法使用已經被“砍斷”的肢體?

他不會好奇到去試一試。

弗恩并不喜歡打架,但在打架這方面他有着非常專業的技巧和豐富的經驗。皮爾遜向他撲來時,他側身避開了刀鋒,接着抓住他的手腕和胳膊在膝蓋上磕了一下,這時羅賓斯出現在他身後。弗恩的手肘擊中他的臉面,他的鼻血噴了出來,立刻退出戰場關心起自己的鼻子。

最後剩下的巨人托姆不好對付,不過他也只是能在平地上移動物體而已,雖然這能力不算很厲害卻能制造出不少麻煩。弗恩有好幾次都差點被突然挪過來的椅子絆倒。

他先脫下燒着的外套,把它扔向托姆。這團燒得越來越厲害的東西阻擋了托姆的視線。

沒有人不怕火。

托姆躲開了這團火,等到再看清眼前的情形時,弗恩已經沖到他的面前。托姆還想進攻,弗恩一只手按住他的臉,露出眼睛,另一只手中握着支削尖的鉛筆。

尖銳的筆尖對準了托姆的眼球,讓他不敢動彈一下,生怕弗恩就此刺瞎他。這裏沒有能治愈他人的能力者,他不想變成一個可笑的獨眼龍。

“喬迪·溫斯特的地址。”

“潘科街29號。”托姆毫不猶豫地回答了。

“他一個人住?”

“還有他的妻子。”

弗恩感到很意外,他原以為在這個鎮上人人自危,不願意和別人有過多接觸,看來不管什麽時候,不管環境如何惡劣,人們總會想方設法讓自己過得正常些。

他想到了路克斯,心中立刻變得柔軟起來。

這裏有那麽多暴力和邪惡,也有同樣多的愛和溫情。他得快去快回,免得路克斯擔心。

還有不到四十分鐘,弗恩從地上撿起手槍,離開了酒吧。他的身上有好幾處受傷的地方在發疼,而且他還得忍受這些疼痛直到時間結束。當他打開門時,外面的人只能看到房間裏一片狼藉,四個守衛全都狼狽地坐在地上。

他得讓他們看到自己完好無傷的樣子。

效果超出他的預料,看來在所有能力中,不死身是最讓人敬畏的。

他一臉冷峻地穿過人群,走出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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