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3
任邶和唐辛支好兩個帳篷,任邶又行動力十足地支了個天幕,支完還給唐辛找了張舒服的椅子坐在裏面。
弄完差不多就該吃午飯了,任邶當主廚,唐辛給他打了一會兒下手就再無用武之地,得到任邶允許,盤腿在椅子上翻看相冊裏的照片。
相冊裏的照片不算多,除了今天拍的,剩下的都是任邶一些滿意的攝影作品。
裏面幾乎沒有人物,都是絕美的風景或靈動的動物,光看照片,倒不以為他是個醫生,而該是位專業的攝影師。
任邶熟練地倒騰來倒騰去,咕嚕咕嚕的聲音很快就響了起來,食材調料都是他自己帶過來的,看起來經驗豐富,唐辛放心地等着吃。
照亮都很有創意,唐辛看得入神,甚至有幾張感覺在哪見過。雖然越往後看,許多構圖光線都沒那麽好,但總有一種靈性,唐辛猜是因為按拍攝時間倒序存儲,越往前,雖然技術不娴熟但總有出奇的驚喜。
最後一張是人像,唐辛看了愣住。
因為那不是別人,是他自己。
任邶剛好直起腰,看了他一眼,見他的表情自然也明白了怎麽回事。他狡黠的眼睛躲在鏡片之下,開玩笑地說,“哎呀,被你發現了。”
柴火噼裏啪啦摩擦,滾出混熱的煙,飄在空氣裏,被風藏進口袋,一路與雲俱東。再和着雨落下,砸在長明廟的黛瓦上,淅淅瀝瀝地拜別瓦檐,聲聲點滴,如天神敲着木魚。
唐梨小姐是混血兒,比起父親更像母親,有着深邃立體的五官和漂亮的藍色眼睛。保姆帶着牧骁找到她的時候,她還在廟裏裝“外國人”。
一群來長明廟游玩的青少年圍着她,叽裏呱啦地用所學不多的英語跟她交流,手舞足蹈的,而唐梨時不時用音調奇怪的中文回應,大多是“你好你好”“對不起”“我聽不明白”“是是”。
唐梨小姐充分發揮了自己的基因優勢,十分高挑,用餘光看見了牧骁。她第一眼沒看清,第二眼就有些震驚,不理解牧骁為什麽會出現在這。
她還被圍着問各種語法錯誤的問題,唐梨沒心思跟他們玩了,于是用字正腔圓的普通話打斷他們,“抱歉,我看見熟人了,離開一下。”
說完,她潇灑的抛下一衆如夢初醒的青少年,來到牧骁的面前,與他平視,說,“你好,牧骁。第一次見面,我叫唐梨,是唐辛的堂妹。”
雨聲淅瀝,唐梨的聲音飄在雨聲之外,如同天神發問,“唐辛呢?在後面嗎?你們沒有在一起嗎?”
沖劑的味道返上喉頭,苦得要命。
牧骁以前有如鬥士,大多欲望對他來說都是勢在必得的。可今天從山上下來的時候,他看着山裏金燦燦的巨型佛像卻有了惘然和挫敗感。他想,人生近半,是時候翻翻凄楚的舊賬。
“沒有,他沒來。”牧骁避重就輕地答。
山雨驟降驟停,唐梨便邀請他回自己山下的旅館。她這次過來,還帶着一些唐辛的舊物,想着要親自交給他。
這些舊物是來自他們從小住的老宅,之前唐辛的叔父一直沒舍得賣掉,去年有很誠懇的買家想要買下來,雙方協商了一年多,上個月還是賣掉了。
所以唐梨回國,除了替父親聯系唐辛,還有就是回去收拾老宅。
她和唐辛都是在老宅裏長大的,那裏有不少蒙了塵的回憶。
唐梨很健談,又不暈車,在車上就和他聊了一堆。唐梨比唐辛小三歲,明明也快三十歲,行為卻一點也不見老成。她總是在笑,高談闊論,把牧骁看成朋友,跟他抱怨自己不懂情趣的男友,吐槽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奇葩。
她的性格和唐辛就像太陽和月亮,真想不到兩人是一起長大的。牧骁明白,她是很典型的被愛澆灌長大的小孩,所以穩不穩重、可不可靠對她不是必修課。
牧骁有意引到唐辛身上,他想了解他的更多,知道那些遠超十年的故事。
“唐辛這個人很悶的,有話都憋在心裏,我媽媽覺得他‘有些不好相處’,我覺得還好啦,因為他對我們很好啊。”
“他小時候不愛說話?”
“是啊,他來到我們家之後就沒說過多少話,還會做一些‘bizarre behaviour’。不過那時候我的叔父和嬸嬸剛去世,我們都很理解他。”
“什麽樣的怪異行為?”
“嗯……讓我印象最深的應該是,那一次我在吃媽媽做的apple pie,不小心叉子掉了,我撿起來到時候無意看了一眼,被唐辛吓了一跳,原來唐辛一直透過門縫偷偷看我吃。那時候真的覺得太恐怖了,我去告訴媽媽,媽媽就給他也做了一份。但是他不吃,他把apple pie扔掉了。之後,我就常常發現他開着門縫看我。我到現在,看見開着一條門縫的門都覺得裏面有一只眼睛在看我,真的太吓人了。”
“他在看什麽?”牧骁忍不住問,“你有去了解嗎?”
“我沒說完呢。一開始我們還覺得正常,但是越到後面我們越覺得奇怪,因為唐辛出現了stereotyped behavior,就比如每天早上起來搶在阿姨前面把房子清理幹淨,給爸爸拿報紙,給媽媽剪花,給我收拾校服,中午的時候還會靠着狗窩睡覺……其實這些聽着都沒什麽,但是就是……很奇怪!你懂那種感受嗎,有一個人費盡心機要對你好,如果阿姨提早把房子掃了,爸爸自己去拿報紙,媽媽沒有訂花,我請假不用上學,他就會抓狂,就會用頭一直撞牆,會把積木搭好又推倒搭好又推倒……”
牧骁還沒來得及開口,話多的唐梨就又說了起來。
“那爸爸媽媽當然帶唐辛去看醫生了。醫生說了很多,也沒就他的情況給出一個病症學名,就是抛出很多心理學的專有名詞。反正,我理解的就是,唐辛缺少很多很多很多的愛。醫生有個形容我還覺得挺有意思的,他說,每個人心裏都有一個裝愛的器皿,如果想象成一個矽膠的杯子,那麽唐辛的那個就翻了過來。”
“翻了過來?”
“就是,”唐梨用上了手勢,“不再能裝,而是拼命往外倒。”
“意思是,他不能接受別人給的,而是沉迷于付出?”
“bingo!”唐梨帶着他進電梯,随着層數變化,她的嘴也沒有停下,“唐辛沒有告訴你嗎?他和爸爸說過呀,他結婚的時候已經都提前告知你們了。”
牧骁當然不知道,但這件事也不難想明白,不過是太太沒有跟他說。
“和唐辛結婚會不會有點辛苦呀,是不是不能對他好?”唐梨好奇地問。
這道題是送分題。
“當然可以。”牧骁毫不猶豫地答。
唐辛不會拒絕他的早安吻,不會拒絕他在情事以後為他清理身體,不會拒絕他陪同一起看展,不會拒絕他給他一份很有挑戰的工作……
他了解唐辛,旁人的只言片語都不是真正的唐辛,他只是不了解自己。
唐梨沒繼續追問,她從包裏找出房卡,打開酒店門,邊推門邊說,“還好你來了,不然我都不知道送哪了,唐辛換號碼了嗎,我和爸爸都聯系不到他。”
“他……”牧骁想了個措辭,“他最近在H市,你想見見他嗎?”
“他還好嗎?”唐梨費勁把一個包裹嚴實的箱子拖過來。
“嗯。”
“那就好。其實我還好,唐辛也不怎麽和我聯系,知道他還好就可以了。主要是爸爸,他讓我一定要親眼看看唐辛。”
唐梨找了把剪刀,利落地把繩子剪斷,又拆開包裝,一只陳舊的紅色小皮箱才顯現了真面目。
“聽說這只箱子是我嬸嬸的,唐辛一直很寶貝它呢。”
牧骁摸了上去,被磨舊的皮面褪了色,它不說話,仍然替主人緘口。恍惚間,他看見一個小孩趴在這口箱子上,對它說了很多悄悄話,身後的厚重簾子遮擋了所有窗外的喧嚣,只留了一線陽光照在他身上。
牧骁輕輕觸動卡扣,那兒不緊,一碰就開了,張着急切要傾訴的口子。
是的,牧骁想,其實就這麽簡單。
如果他再用心一點點,就能看到唐辛的心酸、困苦和孤獨,而不是做了十年的盲人,無視他在風雪裏的掙紮。
即使挫心鈍骨,他也得承認,自己過于自私,只沉溺于唐辛給他的溫暖,而無視了他的自我燃燒。
或許她們說得對,唐辛并不愛他,他只是需要全心全意去愛一個人,而這個人剛好是他。
只是剛剛好是他。
好像這樣想,就能減輕所有的負罪感,不用愧疚于十年的不忠,轉而憐憫抱病的唐辛,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去看他那可笑的心理疾病。
他也可以憤怒,也可以灑脫,也可以順應唐辛所求,離開他的生活,繼續沉溺在自己的舒适圈,而那裏面不缺情人。
人非聖賢,他有權有錢,憑什麽高潔一輩子。
牧骁把箱子狠狠蓋上,還在探頭探腦偷看的唐梨被吓了一跳。
唐梨問:“你不看了嗎?”
“不看了。”牧骁冷着臉說,“我先走了,唐辛的聯系方式和地址會有人發給你,你想見他就自己聯系他吧。”
牧骁轉身離開了旅館。
長明廟上,老太太剛剛抄完一頁心經。保姆把紙拿到一邊晾曬,邊欣賞邊稱贊,“太太這字越寫越好了,有風骨。”
“人越老啊,越覺得心裏頭有些感慨。”老太太慢慢說,“我最近越覺得人生也像練字,有些人也是越活越有風骨。”
“您是說唐辛?”
“當初還是我沒考慮好,現在讓他把阿骁傷到了。”
“估計只是一時的,牧先生怎麽會真的愛他,可能就是這段時間覺得憤慨,過段時間就好了,他還是愛玩的年紀嘞。”
“我看着不像啊,”老太太嘆口氣,“他終究和他父親不一樣。”
“那……牧先生愛他是他的福氣,怎麽還鬧到離婚了?”保姆不明白。
老太太沒回話,把目光看向窗外,外面是風雨又來之勢。她捏緊佛珠,心裏沒有把握,只是茫然地祈福。
她不曉得。
她自己還是少女的時候,就和唐辛的處境差不多,中年的時候卻沒有他這樣的魄力和勇氣。
她以為像唐辛那種人,會像菟絲一樣牢牢攀附着牧骁生長一輩子,又心甘情願地對他好一輩子。畢竟他只是需要一個人來傾倒自己的愛,和牧骁結婚,對他們兩人來說都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翻滾的流雲轉瞬跑遠,被囿在一個又一個的眼界,匆匆流走。它們俯視大地,一切都逃不過它們是眼睛。
包括那一只放在副駕駛座位上的紅色老皮箱被打開。
裏面的東西不多,被各式的冊子塞滿,還有一些填補縫隙的零碎。
最上面是一本老相冊,牧骁拿起來翻開,第一頁是唐辛的全家福。大概只有三歲多他被爸爸媽媽抱在懷裏,一臉懵懂地看着鏡頭,圓滾滾的小臉依稀能看出他往後的模樣。
牧骁往後翻,關于唐辛的照片不多,而且笑容的出現越來越少,看起來他拍得都很不情願。
裏面有一張,是唐辛高中時候的照片。讓牧骁覺得眼熟的,不止是那和自己高中一模一樣的校服,還有他那叛逆的寸頭。
這确實讓人沒想到,二十歲到三十歲模樣都乖得可怕的唐辛,高中時期剪了略顯叛逆的寸頭。
牧骁努力回想,天上悶不吭聲地下雨,砸在車玻璃上像震耳欲聾的一鼓錘,把沉睡的記憶喚醒。
雨天,寸頭……黑傘。
他想起來了。很多年前他開車經過一個路口,看到了一個淋着雨的高中生,明明那邊有躲雨的屋檐,他卻不想靠過去和一堆人擠在一起的樣子。
牧骁見他穿着校服,就邀請他上車。那個高中生很固執,不肯上他的車,哪怕被雨淋得嘴唇都發白了。
牧骁沒辦法,又不舍得就這樣丢下他,于是驅車去找便利店,随手買了一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黑傘。
牧骁驅車回去找他,他還站在那裏,帶着戒備心得看着他的靠近。
牧骁走到他面前,把手裏的傘遮到他的頭上,那男孩像是吓了一跳,往後退了一步到雨裏。
牧骁直接抓着他的手腕,把傘放到他的手裏。
“我不要。”男孩說。
牧骁看着他的眼睛,認真地說,“你需要。”
然後牧骁就走了,車燈消失在街口一路向前,他便把那條街和那個男孩抛在了腦後。
現在想想,他應該早就發現的。
唐辛那把常常放在車裏的普通黑傘,他用到舊了都舍不得丢。
可是那傘呢?
在某個雨夜,被他随手送給了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