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16)我是個巫師(下)
“別告訴我你是個巫師。”好不容易幫特裏斯坦止了血,加雷斯想了半天才想到一個不是問題的問題。
雖然擺在面前的魔杖太明顯了,但加雷斯還是想得到否定的答案——他無法想象他的同伴是個巫師,即便是,也一定是個天分不高的家夥,不然怎麽可能幾十年沒見他變出個花樣。
“……我還真是。”特裏斯坦活動了一下筋骨,找到一個角落把身子架在上面,朝着魔杖揚了揚下巴,“不過好久沒用了,估計不太會了。”
“那你試試,”加雷斯替他撿起了魔杖,塞進特裏斯坦手裏,“變個……變根煙抽抽,給我壓壓驚。”
“……我他媽還變個潤///滑///劑///給你受///受///精。你以為想變啥就變啥,那巫師都不用幹活了,直接變個金山銀山到世界另一邊享福了。”
特裏斯坦一邊嘟囔着,一邊捏着魔杖比劃。
其實他已經不記得什麽咒語了,勉強只記得幾個音節。但音節如何排列組合,念出音節時又如何運行自己的經脈卻完全沒了印象。
他把魔杖舉起又放下,然後又舉起來。接着像端槍瞄準一樣,瞄準不遠處的一只小花瓶。
他打算把這個花瓶炸碎,這個應該還是可以的。畢竟他都能憑記憶把法術繩解開了,意味着即便只是隐約的印象,那隐約也是對的。
“看好了。”他踢踢加雷斯讓他注意,然後深吸一口氣,默默地在心裏念誦了幾個不知道什麽意思,但大概發音沒錯的字節。
迅疾,一記淡紅色的咒光朝花瓶飛去。
加雷斯驚喜不已,倒抽一口——
不,他那一口涼氣還沒抽完,咒光就不見了。好像被空氣沖淡了一樣,咒光随着行進的距離拉長,顏色則越來越淡,還沒碰到花瓶,就徹底煙消雲散。
“……剛才不算,我沒做好準備,再來。”特裏斯坦再次踢踢加雷斯,示意他這回才是認真的。然後清了清嗓子,重新屏息凝視前方。
他穩住心跳,保持冷靜,就像一名經驗豐富的老獵人一樣,端着魔法棍子一動不動。
而後,雖然不知道準不準确,但一定是十分清晰地把咒語再在心裏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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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杖尖端又一次閃爍了紅光,紅光驟然飛出,如射出的箭矢。這一回它的顏色非常鮮豔,向着花瓶的方向竄去。
加雷斯欣喜若狂,再次倒吸一口——
可惜這回他的涼氣還是沒有吸完,別人釋放出來的咒光都是有力而筆直向前的,但特裏斯坦的咒光居然像抛物線一樣,還沒過到一半,就劃出一道美麗的弧線,然後掉在地上。
地板發出嗤的聲響,把咒光吃得幹幹淨淨。
“……你這巫師當得有點山寨。”加雷斯咕哝,他不再對特裏斯坦能變出個像樣的戲法報以期待。
“我這叫賞金巫師,和普通巫師肯定不一樣,你懂不懂?”特裏斯坦沒好氣地罵道,也把魔杖丢在一邊,有些氣餒地不去看它。
“你這是腎不好。”加雷斯尖銳地指出。
特裏斯坦沒接話。
加雷斯說的是,他确實只是個山寨的法師。雖然二十年前他在家裏是很厲害的角色,也被很多人認為相當有前途,但青春過了就是過了,他浪費了那些光陰,就再也回不了頭。
他還記得自己離開家的前一天晚上,一直看着他長大的侍女握着他的手,急切又憂愁地告誡——“特裏斯坦,你走了就回不來了,家裏會通緝你,會通緝你一輩子!你再也不能用魔杖,你将抛棄唯一屬于你的身份。”
“但我要救他!只有我能救他!”特裏斯坦無知無畏地說,“如果我不帶他走,他就得死啊!”
那時候特裏斯坦不懂這意味着什麽,只是憑借一股仗義的熱血便收拾包袱離開。
在徹底離家之前,他就去過普通人的反面世界,而他認為即便不當巫師,他也可以以另外的方式謀生,萬沒想過之後的幾年他将偷蒙搶騙地混飯吃。
正如傻子說的那樣,對普通人來說,巫師世界是反面,對巫師來說,普通人也是反面。他們生活在同一顆星球,卻在不同的位面裏。兩個世界是隔絕卻又是互通的,資源是共享的,力量卻是對抗的。
在普通人的世界裏,特裏斯坦沒法使用魔杖。兩個世界有着截然不同的物理定律,換言之就是有不同的運行法術的方法。可偏偏特裏斯坦沒有修習過關于反面世界的課程,所以他什麽都不會,甚至連最簡單地隔空取物都做不到。
那些法術仿佛被屏蔽了一般,而他在反面世界甚至找不到一本正确運行體內力量的書籍。
這是一個法術被貶斥為邪術的位面,他能用的只有自己的手,自己的腳,還有自己那已經把他二十年知識全然作廢的大腦。
他過得跌跌撞撞,窮困潦倒。
混到最後,他過不下去了。他什麽都沒有,空有一身的蠻力。于是他為了一袋金子,用這身蠻力第一次殺了人。
特裏斯坦憑借自己落魄青年的形象幾乎沒有受到阻礙,輕易就混進了魚龍混雜的酒館。
雖然一切都順利得可怕,但在卡座裏把匕首捅進已經爛醉的人的肚子時,他還是渾身顫抖。
鮮血暖暖地流到他的手上,沒有法術的保護,他可以切身體會對方傳遞出的每一絲熱度。那個人連嗚咽都沒有,畢竟在特裏斯坦殺死他之前,他已經醉得不省人事。
特裏斯坦就這樣坐在屍體的旁邊,好半天都沒有想起把匕首抽出。
鮮血把特裏斯坦的褲管濕透,再一滴一滴沒入地板。
周圍的喧嚣似乎都靜止了,血液打在地板上的聲響卻如雷鳴般震耳。
特裏斯坦對後來如何處理如何交涉已經沒了印象,只記得自那一天起——他得到了後半輩子職業生涯的第一桶金。
他把大衣捂得緊緊的,小跑似的回了垃圾場一樣的廢棄廠房。他把這個廠房稱為家,因為加雷斯就躲在角落的櫃子旁等他。
特裏斯坦也一并縮到角落裏,用力地喘着氣。他的大衣全是變了色的血跡,臉上也滿是幾天沒洗掉的污泥。
加雷斯瑟縮在他的旁邊,用腦袋蹭了他一下。特裏斯坦這才回過神來,把衣服裏的袋子掏出來細看。
唉,那金子的味道是那麽好聞,他把袋口打開,幾乎把整張臉埋了進去。他深深地嗅吸着金幣的氣息,恨不得這一輩子就這樣溺斃在裏面。
也正是因為這袋金幣,他如願以償地吃了一個月的肉。
他沒有買一件像樣的衣服,也沒有想過把金幣存起來。剩餘的錢他拿去換了一把更好的匕首,更尖銳,更鋒利,它能讓他更快地完成任務,也能為他帶來更多的金幣。
這就是一切的開始,而他以為這能持續到永久。
日複一日,特裏斯坦逐漸習慣了賞金獵人的身份。這個職業來錢快,來錢多,他不需要在任何一個地方久留,無論是逃避巫師的追捕還是普通人類仇家的追殺都很方便。
金幣就這麽一袋子,花完了再去換。
他沒有存款,加雷斯是他唯一需要留存的財富——是的,在加雷斯搞丢了那個布包之後,他就成了特裏斯坦和過去身份的最後的牽連。
那個布袋裏有一張記錄了長長咒語的碎布,上面的咒語可以幫他倆回到原本的世界。特裏斯坦很多次想把這長得不可思議的咒語背下來,但一直沒有成功,所以他始終沒有把這塊布燒掉。
或許是心頭還有一份僥幸,想着十年二十年,或許在死前他會回去看一眼。他離開家很多年了,雖然離開的理由從未動搖,但不意味着不會想念。
他是在巫師的世界長大的,巫師世界的一草一木充斥了他的童年。
他和大部分的巫師孩子一樣曾在淚河邊嬉戲,也在學校最古老的塔樓裏頭發現過長着觸角的蜥蜴。
他與同伴潛入過聖堂的圖書館,從那些最不被人注意的架子上墊着腳尖拿下落滿塵灰的古書并試圖解開上面的封印。他也曾在罪人橋上往下跳,再被家裏頭用法術繩綁回家挨揍。
他無憂無慮地過了很多年,直到他有了屬于自己的一頭畜生,直到那頭畜生一天天長大,一天天和他加深感情,也直到他父母要把畜生領走,告訴他——這一批畜生不穩定,它們全部得銷毀。
他關于魔法的記憶很多很多,他二十歲才離開自己的土地。可這一切他又在之後的二十多年裏閉口不提,仿佛提了就會讓人聽見,提了就會讓加雷斯好奇。
他不希望加雷斯好奇,因為他能說出口的都是美好的東西,而在那個世界裏關于加雷斯的,大多是殘酷的秘密。
“你真是,當初你記得的時候為啥不教我兩招,那我現在也能當個賞金巫師。”
加雷斯在房間裏轉了一圈,确定這裏沒有窗戶也沒有其他通風口可以出去後,百無聊賴地再次坐下,抱怨道。
特裏斯坦笑了,說實話,他擔心加雷斯知道過去的原因也有上述這一條,他不希望聽到加雷斯的抱怨,因為他萬不可能告訴對方——你是被配種出來的怪物,你的基因決定你永遠無法成為正常的巫師。
“那沒什麽好學的,”特裏斯坦搪塞,“再利害也沒有子彈利害。”
話音剛落,加雷斯還想繼續追問,卻聽到門便傳來了窸窸窣窣的響動。
他倆立馬警鈴大作,迅捷地一個轉身,一個躲到書櫃旁邊,一個躲進了書桌後面。
特裏斯坦換了一邊沒受傷的手,豎起食指示意加雷斯不要動作。繼而屏住呼吸,重新捏起了魔杖。
特裏斯坦确實不太記得咒語了,能使出的咒光也像抛物線一樣沒個準,但在沒有子彈也沒有匕首的情況下,魔杖是他唯一能利用的武器。
門被輕輕地撞了一下。
特裏斯坦把魔杖舉了起來。
門再用力地被撞了一下。
特裏斯坦眯起了眼睛。
門鎖啪嗒一聲,房門打開了一條縫。
特裏斯坦瞄準了門邊,準備在對方進來的一剎那默念咒語。
但一個毛茸茸又血淋淋的腦袋鑽了進來,他晃了晃,一個閃身,輕手輕腳地鑽進了門內,再細心地把門合上。
“……傻子?”加雷斯詫異,率先從書櫃旁走出來。
傻子嗚咽了一聲,看清加雷斯後,用手抹了一把臉上的血,興奮地朝他撲去。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