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國境之北有高山,懸崖峭壁,鳥獸無蹤,山頂積雪終年不化,人煙罕至。
世人言,山上有妖作祟,白衣鬼魅,來去無蹤,劫掠商隊,傷人嗜血,無惡不作,若碰上貌美英俊之人,還會獸性大發将其抓走,帶至山巅老巢吞噬精血。
說書人講到這一段的時候,鎮守邊關的小王爺皺緊了一張俊臉,他重重撂下粗瓷做得茶碗,惡狠狠的吐掉了嘴裏的茶葉沫子。
山頂那個道士是人是妖他不知道,但他知道這傳言一定是假的,否則就以他的皮相美色,那道士絕不可能一天把他從山頂上打下來三次。
小王爺穆珩,皇子中的老幺,當年正值國力強盛,敵國進獻公主求和,四十過半的老皇帝寶刀不老,收了人家水靈漂亮的小公主,轉過年就搞出了穆珩這麽個夕陽紅的産物。
穆珩是通婚之子,沒什麽皇室位分,他自幼生性頑劣好動,舞文弄墨一竅不通,騎馬打仗光着腚的時候倒能一個打四個,總之是一點也沒随她娘扒了三天漢文書典才取出來的名字。
他十四歲那年,老皇帝沒過去六十歲那道坎,從冬天病到夏天,秋葉未落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一堆榮極過後的爛攤子。
國喪之後,穆珩的兄長穆琮登基,中宮嫡子,英明勤勉,沒過多久就将他這個流着一半敵國血的弟弟打包扔去了鳥不拉屎的邊境,明面上說是這個弟弟英武骁勇,加以鍛煉必成大器,其實明眼人都清楚,新帝這意思就是讓穆珩有多遠滾多遠,別想着攙和都城裏的事。
旁人惋惜憤懑,小王爺卻不這麽覺得,他就像脫了缰的野馬,出了籠的鳥雀,撒着歡的跑到了宮城外頭。
天下太大了,有山有水,有樹有草,就像他在異國他鄉早早過世的母妃所說的那樣,天地遼闊,人活一世,自當去攪合一下。
他高高興興到了苦寒艱辛的邊疆,快快樂樂的鑽去馬廄裏抱着剛站穩的馬駒滾來滾去,守邊疆的将士都是狠角色,他們起先還想為難一下這個不受寵又無足輕重的小王爺,可他們很快就發現這個半大的小崽子居然比他們當年适應的都快。
千金之軀的小王爺,就在這樣一個地方長大了,他像是見風長的野草,蓬勃張揚,飯桌上比誰吃得都多,戰場上比誰殺得都狠。
他漸漸長成了一個王爺該有的樣子,備受愛戴簇擁,邊疆的百姓和将士甚至在心裏将他奉做戰神。
但小王爺還是有缺點的,比如他特別愛爬山。
只要沒有戰事,只要練完了兵,他便會背上幹糧,去爬那座人人敬而遠之的孤山,沒人知道他是否登上過山頂,也沒人知道他是否真的見到了山上的妖怪,總之小王爺年年爬,月月爬,然後每次回來都是灰頭土臉的待在自己帳裏生三天悶氣。
山上沒有妖怪,山上有清霄。
清霄是個道士,一個不捉鬼,不看風水,不念經,只會練劍的道士。
小王爺初到邊疆那一年,他那位還有點良心的哥哥給他帶了不少行李,其中不乏能存放月餘的糕點,他到軍營的前一天,正是風雪交加,車隊尋了背風的地方避險,夜裏他在車裏摟着手爐睡得四仰八叉,恍惚間他聽到了細微的動靜,他迷迷糊糊的睜眼一看,只見一個清瘦的白衣人正抱着糕點盒子吃得兩腮鼓鼓。
于是,縱橫邊疆劫掠數年的清霄道長就因為這一盒從沒見過的糕點實在太過誘人,忘了拿回山裏去吃,便被迫開啓了一段甩不掉的孽緣。
穆珩是不通詩書的粗人,他說不上清霄有多好看,也說不上他心裏的念想應該叫什麽。
他就覺得這個道士仿佛是突然從天上落到他眼前的,本該遙不可及的翩翩仙人吃了他的芝麻酥餅,就應當賠他一份與之相當的香甜,比如一個擁抱或是親吻。
當然,他這份美好願景遲遲未有達成,因為就算他能力戰敵軍,能在沙場上拼殺七進七出,他也叩不開朝思暮想的山門。
——因為他的清霄道長不捉鬼,不看風水,不念經,只練劍,并且是劍不出鞘就能将他揍得四腳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