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33)
載着我的夢想的手工書。即使這些照片裏沒有她,可是拍攝的時候她就在我身邊。我的夢想從來都不是當個攝影師,而是能和她走遍每一個角落,看每一道風景,陪伴她的一生,形影不離。
我當時真是百感交集,很想不管不顧地牽起她的手,帶着她私奔到一個最隐蔽的角落,和她厮守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可是,我知道我不能這麽做。我不能毀了她的人生。
我很慶幸我還是清醒的,所以我今年許的生日願望是:希望我的小丫頭,能平安健康、幸福無憂地好好生活下去。
小丫頭,謝謝你的生日禮物。即使明天我不會醒來,我也不會有遺憾,因為我知道,你也會一直記得我們曾經一起度過的每一刻。對于我來說,這就足夠了。希望我留給你的,都是美好的回憶。”
“6月22日,晴。我收拾好了行李,離開了劇組。其實行李裏面也沒有多少東西,最沉的就是這二十多年日記。
唯一的遺憾是,沒有再見小丫頭最後一面。不過我想這樣也好,我聽到了她的聲音,卻沒有看到她的眼睛,才能下決心離開。只是這一別,應該就是永別了。
人真到了走投無路的時候,才會發現,自己真正在乎的東西,也并不多。我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和小丫頭的回憶。最後的日子,沒有她的陪伴,有這些日記裏的回憶陪伴我,也就足夠了。”
“6月24日,晴。網上關于小丫頭的負面新聞和評論突然爆發,我很擔心她。我能做的,都竭盡所能地為她做了,只希望博恩能好好陪在她身邊。
這事的幕後黑手查出來了,雖然我很生氣,卻并不驚訝,爆料的人是陳碧霞的偵探,僞裝成狗仔隊和爆料人。”
“6月31日,晴。今天,陳碧霞來找我。前幾天,因為她找人在網上爆料的事,我拒絕她進病房探望。這一次,她又是老樣子,拿我得病的事來威脅我,說是再不和她結婚,就要告訴小丫頭。我有什麽好怕呢?再這樣讓網友人肉搜索下去,小丫頭知道這些也是遲早的事。
氣憤到了極點,我忽然覺得陳碧霞很可悲。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抓住我,可是她的方法就像用陷阱捕獵野狼,即使野狼一不小心掉進了陷阱,被她抓住了,也會一直想着逃跑,甚至不惜自斷捕獸夾裏的那只爪子。沒有哪個男人願意被一個女人的計謀困住。”
這一本本日記,雖然有些話語讓她看了怒氣沖沖,但是每一本都描畫着她的身影,描畫出她從小到大的整個成長與蛻變。那種回憶都被人小心珍藏的感覺,讓她很是感動。
後記
終于完結了!撒花!
既然是後記,我要揭露一下□□(好吧,我承認,就是寫文過程的流水賬)!
最初寫這篇文,是想寫一個關于青梅竹馬、用自己的方式去愛對方卻愛而不得的故事。但是,我畢竟是個心軟的人,不想讓兩人真的愛而不得,所以最後,我還是讓他們在一起了。至于很多其他的配角,可能有讀者大人會覺得她們過于陰暗,但是這也是我想表現的一個方面。我們總說好人總比壞人多,但是這個“好人”和“壞人”的定義,不知每個人是怎麽來限定的,據我所知,主要是指大奸大惡之人。但是我認為,很多時候,我們的生活并不是只有這些人來破壞,很多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壞人”,或者甚至可以說是“好人”,他們的一些想法與做法對自己周圍的人産生了巨大的影響,有可能他們是出于好意,也有可能只是為了一己私利,甚至只是為了發洩心情,但是造成的傷害是無法抹平的,即使是像李姨這樣比較正面的角色,在面對自己兒子的性命和沐恩的幸福的選擇時,也自私了一把。也許,我可以把這稱為“僞善”。如果說這文有第二個主題,那就是關于人性的自私面。
寫這文的過程中,我寫得捧腹大笑過,寫得淚流滿面過,也寫得抓耳撓腮卻寫不出來過,甚至因為家人反對我寫文而争吵争執過……反正這文的誕生很是艱難,你們肯定想象不到我為了寫這文經歷了怎樣的苦難,但是所幸我寫完了,這就是最大的勝利!
在這裏,特別要感謝第一個收藏我這篇文的親。如果不是您的收藏和點擊,也許我早就沒有信心發出來了。謝謝!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