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晚了
一時間,西如成了宛縣的家喻戶曉的人。
當然,也有人背後亂罵的,“也不知是什麽樣的狐貍精,居然勾引了那麽多的小郎。”
她對這些全然不去理會,而是在密切的關注莊子上一戶姓劉的人家。
現在的地價比較便宜,而這家正巧要賣地,那地就在他們那五畝地邊上,一共五十畝,都是上等好地,因家裏人在外地有了官司,這才急着想把地給賣出去,她便讓張氏幫着買了下來,一畝五兩,五十畝地共二百五十兩銀子。雙方都嫌二百五不好聽,遂以二百四成交。
伍氏看到西如買了這麽多地,晚上怎麽也睡不着,可是她現在已經不敢随便再找西如的麻煩。
西如他們那邊不僅養了兩條大狗,還有周家撐腰。伍氏再笨,也不會随便去得罪周家。
出了正月,西如就将紅薯全埋進了自家靠院牆的那塊苗圃上。
這塊苗圃,除了用上好的沙土,還有草木灰、豬糞、雞糞做底肥,上面再蓋上碎麥稭做暖,記着每天燒水就成了。
周裏正那天來的時候說:這紅薯是他們家一個在嶺南做官的人,在一個洋商人那裏買的,特意帶回來教敬老太爺的。
聽周裏正這麽一解釋,西如對這些紅薯就有些小心翼翼了,每天早上起來,都要去看一次才成。
一個日頭剛升起的早上,她突然發現,那些紅薯發芽了!
嫩芽一天天長大,整個苗圃變成青蔥起來。
這些紅薯芽長到一尺多長的時候,剛好下了場春雨,西如喊了張氏來移苗。
因澆水和施肥都非常到位,那些紅薯苗長勢非常好,張氏整整拔了一筐,這才樂滋滋的走了。
然後西如開始移自家的,等她移完,張氏開始跟着她學如何栽紅薯,其實很簡單,只要把垅弄好,直接挖過坑根朝下放進去就行了。因剛下過雨,又不用澆水。
“等到過些天,看到開始爬藤,就可以松土、施肥了。等到藤爬長了,就可以截着插了,非常的好養活。”西如笑道。
張氏忙仔細的聽了,然後又不放心的道:“到時候我跟着你學就行了。”
她本是個急性子,學會了就想着回去弄自己的,可走幾步又轉了回來,“月娘,你怎麽知道如何種這個東西?”
西如心道,終于來了,臉上卻笑成了一朵花:“去年老太爺給了我們沒舍得吃,後來就發芽了,我就想着是不是可以像種花一樣種了。那時候剛好大伯娘把麥子給我們毀了,地裏空着也是空着,就栽進去了,後來又發現可以插。真沒想到運氣會這麽好,真是瞎貓子撞到了死老鼠。
張氏笑着的去了,照西如的方法将紅薯栽了一畝多,周裏正又找了保甲天天去轉悠,所以一直很太平。
西如家要比張氏種得少一些,其實那些芽被移走之後,苗床上還可以繼續長,不過是晚種幾天,并不影響收成,不過西如并不打算種得太多,免得蓋過了周裏正家的風頭。
薯藤可以插的時候,裏正發了話,“想要種紅薯的都可以去他家地裏剪藤。”
報着免費的東西不要白不要的心裏,多數人家都去了,不過種得都不多。
即使如此,周家的紅薯藤也不夠,還是有不少人找了西如。
這件事,使得她在莊子上的好感度又刷了回來。
等到秋收,這些人家發現,紅薯的産量比其他作物都要高,并且還很好種植。
這個時候沒有農藥,秋季收的莊家大都在麥子成熟之後開始播種,三五天發芽,等長出來正好是一年中最熱的時候,雜草比莊稼長得還旺,若是沒鋤出來,也就荒了,什麽都收不到。
插紅薯則不然,這個東西蔓藤長,長得又快,鋤過一道,不多久就把地裏蓋嚴了,根本不用再管。
加之葉子和莖都可以當菜吃,又可以喂牲口。怎麽算都合适。
這麽一計較種了的人家都想明年多種一些。
沒種的更想種。大人還好說,眼饞的時候裝沒看到就行了,小孩就不行了,哭着鬧着要呢,再不然跟在別人後面,眼巴眼望的看着,丢人哪。
到了第二年,宛縣很多地方開始大面積種植紅薯。
又有不少人開始跟西如請教如何弄苗圃,如此以來,人們将之前的事也漸漸忘了,一致認為月娘是個好閨女。
更巧的是,幹了這幾年,今年老天爺變臉了。
從春季開始,就一直陰雨綿綿。
紅薯正好又種在垅上,所以比一般莊稼更為耐旱。
周家的人也不知通過什麽途徑,将這件事報到了朝廷,開始有人來調查這件事,一路查下來,周裏正的形像就高大了,直接被皇帝發了塊扁額:為福一方。
盡管只是塊扁額,但畢竟是禦賜之物啊,供在家裏,這腰板就挺了幾分。
雖說沒有升職,但縣太爺見了,也得給幾分薄面哪。因着此事,周家好幾個在外做官的又升了職,逢年過節,給周裏正的禮都是用車拉回來。
周裏正沒有升職,卻比升職還高興,一個小小的裏正,能得皇上如此誇贊,死而無撼了。
到了秋天,陸老爺任期滿了,直接升官換了地方不在宛縣了。
據聽說這都是閨女陸淑惠的功勞,據說她一進宮,就得了皇帝的臨幸,第二天就封了娘娘。
因此連伍氏都跟着抖了起來,因為她閨女跟着陸淑惠進京的。
西如又買了五十畝地,并且在縣城跟駱氏合開了一家酒樓,一年下來,也能分上兩三百兩銀子。
不過,她最近心情有點不好。
明輝失蹤了。
之前一點征兆也沒有,慶生跟她說這件事的時候,她還以為他在開玩笑。
等到發現人真的不見了,這才着急起來。
莊子上很多人幫着找了三天,才有人回說是往北了。
具體北邊哪個位置,沒人能說清楚,一點消息也沒有。不過大多數人心裏有不好的預感:明輝被狼吃了。
從梓山往北再過幾十裏,就是森林了。
從沒人去過的原始森林,一個十歲大的孩子,能活下來嗎?
直到此時,西如才發現自己非常內疚。
她不想再過吃不飽穿不暖的生活,更不想讓明輝過那樣的生活。
雖然她一直不想嫁給他,但卻把他當做了家人,所以拼命的賺錢。
他們家現在有了一百多畝地,宛縣最大酒樓一半的股份,房子也新蓋了一幢四合院,明輝卻不見了。
十歲的孩子,一個人跑到原始森林裏,只可能會兇多吉少。
要是她多關注他一些,興許他就不會走吧。
可是現在一切都晚了。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