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始
昏暗的房間裏,音樂聲震耳欲聾,房間裏的人或是霸着話筒唱歌、或是跟着音樂跳舞、又或是圍着桌子玩游戲,一個個嗨得不行。
正在這時,房間裏閃動着的光束突然暗了下來,插着蠟燭的蛋糕被被推進來。蛋糕有兩層,做得十分精美,上面一層堆疊的花瓣間寫着“生日快樂”幾個大字。
電子顯示屏前也随之亮起一束光,穿着時髦的年輕男人拿着話筒說道:“謝謝大家今天來到這裏參加我的生日……”蛋糕被推倒他面前時,他的聲音突然一揚,“今天晚上,大家盡情的嗨!咱們不醉不歸!”
“喔——”
掌聲雷動,大家叫了起來,又齊聲說:“許願!許願!許願!”
燈光熄滅,只有蠟燭的光亮着。
沈橋雙手交握抵在唇邊,閉着眼睛許願,周圍的人紛紛掏出手機拍照。許願之後,沈橋擡頭,笑着說:“我們大家一起拍一張吧!”
大家都笑着說“好”,沈橋将手機交給他的經紀人徐鑫,一群人站到一邊,挨得緊緊的,徐鑫則退到牆邊,确定所有人都入了攝像頭才按下拍攝鍵,而後又連着拍了好幾張,說道:“好了。”将手機交給沈橋。
沈橋接過照片,大家湊上去看了下,都覺得拍得還行,于是沈橋只是打開美圖的軟件,加了柔光調了下色調,便上傳到了微博。
【沈橋v:祝我生日快樂![合照]】
微博發出去,在場的好友都轉發了,另外還有沒能到場的朋友跟着轉發,沒一會兒評論就過萬了。
沈橋是正當紅的小鮮肉,雖然出道不到兩年,但他的第一個角色就是男主角,并且那部劇是當年最火的一部劇,捧紅了一票演員,沈橋作為男主角,可以說是一夜成名,廣告代言接到手軟,片約更是不斷。
因此,這次他生日,娛樂圈裏當紅的明星來了大半,照片一發出去,#沈橋生日#的話題便成為了微博頭條。
房間裏的音樂吵得人發暈,平日裏端莊優雅的人都剝掉了僞裝,肆無忌憚的大笑或尖叫着。
“哇!我贏了!”妝容精致的女人大笑起來,指着面前的酒說,“喝!”
坐在她旁邊的男人臉色蒼白,眼神有些迷離,似乎已經醉了,在別人的起哄中拿起面前的酒杯,那是一杯深水炸彈。以他的酒量,這杯酒下肚,人基本上就得趴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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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是一口幹,大家看到頓時叫了起來:“噢~一口悶!厲害!”
喝完酒,他将酒杯倒過來,還沒說話,整個人就趴到在臺子上,衆人大叫起來,又繼續玩下去。
“嘔——”
深夜十一點多,平日裏車水馬龍的路上空蕩蕩的,暖色的燈光在淡淡的霧氣中顯得有些朦胧,讓夜景看起來更加冷清。
在燈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裏,穿着黑色夾克的青年正抱着垃圾桶吐着,離她不遠處站着一個年輕女人,手上拿着一瓶水,遞到他手上:“怎麽樣了?還難受嗎?”
青年擡頭,眯着眼睛接過她手裏的水,一口氣灌下去大半瓶,搖搖頭,角色腦袋更暈了,便停下來,聲音含糊:“還好……”
“那我去開車,你坐在這兒等一下啊!”張文文猶豫了下,又說,“最好別讓人看到你了。”
要是大半夜的被人拍到醉酒的照片,總歸不太好。
林森靠着樹,微微點頭。
或許是這座城市的燈光太亮,襯得天空黯淡無光,看着看着,林森想不起來上一次看到繁星滿布的星空是在什麽時候。
他這麽想着,一陣刺眼的光照射過來,讓他忍不住用手去遮擋眼睛。
放下手才發現是保姆車,掙紮着坐起來,搖搖晃晃地走過去,打開車門,正準備上車,卻在不經意擡頭時看到另一條車道行駛的轎車裏的人影。
那人靠着車窗坐着,因此盡管路燈昏暗,林森還是看到了那人英俊而稍嫌冷漠的眉眼,那樣熟悉,林森卻一時想不起來是誰。
拉開車門,林森爬進保姆車裏,躺下來,眯着眼睛思索着。
嘉禾花園是前幾年開發的小區,盡管在三環外,但自開盤以來,房價節節攀升,從未下跌過。林森是在嘉禾花園剛建的時候在這裏買的房,雖然只是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但當時只是首付也花光了林森的全部積蓄,到如今房貸還沒還清。
林森這幾年混得不大如意,雖然相較于朝九晚五的白領階層來說,他賺得不少了,但賺得多開銷也大,這些年來他其實也沒能存下多少積蓄。但買房這事林森并不後悔,這裏畢竟是京城,寸土寸金,盡管房子是三環外的,房貸還沒還清,但跟別人說起來,他也能被誇一句年輕有為了不是?
車子駛入小區,停在林森家樓下,張文文下車繞到另一邊開門,身子探入車裏,湊到林森耳邊說:“林哥,到家了。”
林森眯着眼睛一動不動,張文文正準備再喊,卻看見林森猛地睜開眼睛,聲音中滿是驚愕:“是他!”
“誰啊?”張文文一頭霧水。
林森又搖頭,口中喃喃道:“不可能……”
“林哥?”張文文十分憂心林森是不是中邪了,小心翼翼地又喊了一聲,低聲問道,“林哥,你沒事吧?”
林森轉頭,看了眼張文文,眸色幽深:“沒事。”
林森的酒量其實很好,但今晚喝得實在太多,到最後不得不裝醉脫身。雖是裝醉,但他确實喝了不少酒,人有七八分醉了,不然也不會不顧形象扒着垃圾桶就吐。
這會兒上樓的時候,他還覺得渾身發軟,幸好張文文力氣大,才能撐着将他送回家。
将林森扔進沙發裏,張文文看着都覺得心酸,不是為林森,而是為了自己。想當年她也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嬌嬌女,自從入行成了林森的助理,就向女漢子的道路奔跑一發不可收拾了。
盡管作為一個男人,林森有時候會盡量照顧張文文,但他畢竟忙,不可能将張文文的事情都做了。而張文文作為員工,也不可能總是讓老板幫忙拿東西,久而久之,張文文成了女金剛,在林森喝醉的時候,也能将他送回家。
林森渾身發軟,也沒勁去洗澡,張文文也不可能動手幫他,留了張便利貼關了燈便離開了。
林森醒的時候只覺得頭痛欲裂,掙紮着坐起來,緩了半響,晃晃悠悠爬起來,進了廚房,從冰箱裏拿了瓶礦泉水,灌下大半,靠着料理臺微微喘着氣。
他昨晚喝得有些斷片,想不起來後面發生了什麽事,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回來的。雖然知道估計是張文文送他回來的,但記憶缺失的感覺讓他很不舒服,于是靜靜地回想着,只是想了好一會兒,腦袋裏仍是一團亂麻。
昨晚的記憶還沒回籠,手機響了起來,林森不得不放棄回憶,出了廚房,走到沙發邊上,卻沒看到手機,于是循着聲音去找,最終趴在地上伸手在沙發底下摸了半天,才摸到手機。
電話已經挂斷了,林森打開通訊記錄,是張文文的電話。
回撥過去,林森還沒說話,便聽張文文問:“林哥!你醒啦!”
“嗯,什麽事?”林森跪坐在地板上問。
“沒什麽大事,就是跟你說一聲下午兩點有你的戲份,我怕你睡過頭忘了,給你打個電話說一聲,”張文文笑着說道。
“好,我知道了。”
“那我十二點鐘過來接你?”張文文又問,“你吃飯了嗎?要不要幫你叫外賣,或者我待會帶過來給你?”
林森想了下,說:“我想吃熱幹面。”
“林哥……”張文文有點為難,熱幹面是江城特産,京城不是沒有,但賣的少,味道正宗的更是幾乎沒有,更何況熱幹面熱量高,林森的減肥事業從未停止,現在飽了口舌之欲,後面又得後悔得打滾,要是方路知道,又該罵她了。
想吃的吃不到,林森便有些興致缺缺:“那算了,你看着買吧。”
最終張文文給林森帶了份全素的湯面,慘白的面條上面飄着幾根生菜,清湯寡水的,看着都讓人倒了胃口。
林森哀怨地看了張文文一眼,張文文打了個哆嗦,好歹林森沒說話,悶頭吃面。
不大的碗,面也就一半,就這林森也沒能吃完,吃了一半,實在吃不下去,可肚子空空的難受得很,心情更糟,将碗推到一邊,起身回房。
這套房子面積不大,除去公攤也就一百多一點,但林森一個人住也差不多了。
兩個房間,一間做卧室,一間做書房兼影音房,他買了全套的設備,窗簾一拉就是家庭影院,播放效果并不比電影院差多少。
林森的卧室空間很大,裏面隔了間衣帽間,盡管相對于藝人來說林森的衣服其實不多,但還是将整個衣帽間塞得滿滿當當的。這些衣服大多數都是他為了工作置辦的,生活中經常穿的其實并不多。
林森挑了件白色針織衫配黑色休閑褲,腳上則是一雙黑色的休閑皮鞋。
換好衣服,他正準備出去,想了想又拿了件外套,并沒有穿,只是搭在手上。
正是換季的時候,白天溫度雖然不低,一件長袖足以,但日夜溫差大,夜風裏總是帶着刻骨的涼意。林森這幾天鼻子有些堵,他的戲雖然排在下午,但誰也不知道會不會有變故,還是得帶一件衣服禦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