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砝碼

邬雲雲有點感覺出來不太好。

她是第二天早上七點多才醒的,也怪自己憨,在陌生地方,那麽軟的行軍床上,也能一夜睡到天亮,毫無不适——可能是之前在外地漂泊習慣了。

醒來時,陳越都只能趴在桌子上睡。

時間都已經臨近值班結束,邬雲雲也就沒先走,等陳越一起下班。

早上很多醫生護士陸陸續續上班,時不時就往這裏瞄一眼,邬雲雲這個陌生人出現在值班室,實在太過打眼,他們的目光都出現探究和好奇。

邬雲雲還想過要不要去冒充患者,免得給陳越帶來麻煩。

但陳越說沒事。

邬雲雲只好相信他,不過之後就沒有再随便去醫院。

陳越值班時,邬雲雲如果無聊,就會給他發微信。

邬雲雲:[黃醫生,在嗎?]

陳越:[在。]

邬雲雲:[念一段小黃文我聽聽。]

陳越:[……]

邬雲雲:[寂寞少女,深夜求文,不要讓我等待太久哦。]

陳越當然不會給她念小黃文,這時候他一般不理她。

邬雲雲也沒打算讓他真念,就是挑逗挑逗而已,要是他在了,挑逗反而沒意思,畢竟陳越可以實行。

就要偏偏挑他晚上不能的時候挑逗,想象他望得到摸不到的樣子,邬雲雲心情就會極好,放下手機,心滿意足地睡覺。

陳越由于剛開葷,這方面還是挺熱忱的,不過有個毛病,就是喜歡咬人。

尤其鐘愛脖子、肩膀、後頸等部位,往往在結束後不輕不重地咬上一口,好像要給她做标記似的。邬雲雲有時候想,陳越該不會是個吸血鬼吧?

小說裏,好多吸血鬼都是醫生職業。

白天治病救人,晚上偷偷喝血,每晚回來前,他都要掙紮一次要不要喝喜歡人的血,把她轉化成吸血鬼——一方面他希望所愛之人跟他一樣永生,另一方面卻害怕剝奪她做人的快樂。

邬雲雲覺得這設定有點帶感。

于是偷偷藏起了好多大蒜,以減輕陳越僞裝成人類的痛苦,畢竟他每天中午都要回來做飯,讓他接觸大蒜,實在太殘忍了。

也因此,陳越發現,家裏的大蒜吃得有點快。

直到兩三個星期後,他才注意到家裏的花盆,長出不少大蒜苗。

這段時間,邬雲雲待在家裏無聊,迷上了做烘焙。

以前她就挺喜歡的,但家裏缺乏烤箱、微波爐,她也不想買,連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三天興趣,但陳越家裏有,不做白不做。

她在網上按照教程一次性買了很多面粉、密封幹粉、塔塔粉、蛋糕油、奶油、酵母等等,開始趁陳越上班後去搗鼓,等陳越下班後,就負責試吃。

烘焙做過香蕉面包、藍莓松餅、玉米面包、奶油泡芙、蘋果派。

甜品做過雙皮奶、椰子凍、紅豆奶茶。

不過這些對陳越來說,都只有三個字:“還可以。”

“還不錯。”

“有點甜。”

邬雲雲猜想,做飯這麽好吃的陳越,可能對甜食毫無鑒賞力,不得已她後來把所有的甜品都帶回去給她老媽吃。

老媽的評價是:“很甜”“非常甜”“甜得牙都酸了”。

邬雲雲有點搞不清究竟甜不甜,畢竟對她來說都是剛剛好的,不過很顯然,陳越不太喜歡吃甜食,她老媽不能吃太多甜食。

後來邬雲雲就把所有甜品都分享給老媽鄰居家的小孩,導致這些小孩一見她回家就眼巴巴,再後來,這些小孩開始迅速長蛀牙了……

邬雲雲終于确定,自己做得是——非常甜。

不過也因為這件事,她覺得很奇怪,邬雲雲喜歡吃甜,所以對過量的甜剛剛好,陳越又不喜歡吃,怎麽就覺得一般呢。

于是,她就跑去問陳越。

陳越一邊洗碗一邊雲淡風輕地說:“可能是因為最近心裏甜。”

邬雲雲當時就想讓他交出來。

交出《情話大全》!

邬雲雲懷疑陳越私藏了本情話大全,并每天按照頁數對她念一遍。

不過做烘焙這件事到底也沒堅持多久,邬雲雲不禁覺得自己對自己的估計,果然是準确的。

她是個莫得感情的三天熱度。

在烘焙從她的四月份上半旬結束後,下半旬,邬雲雲迷上了種花,沒有辦法,她就是這樣一個精致的女人,不是做甜品,就是種花,品味異常高雅。

陳越家陽臺有花,不過都是直接連花帶盆買的,每天澆澆水就行,邬雲雲覺得沒有意義。鑒于她從小養啥啥死,澆仙人掌都能水漫金山,邬雲雲覺得種花這件事需要從長計議,首先從買一個牢固花盆開始——其實就是從超市回來的路上,經過放喇叭一個小推車買的。

再準備些許泥土——傍晚,偷偷去小區花園挖的,還帶着陳越給她拎土。

可憐好好一個醫生,剛從醫院下完班,就跟着她去刨土。

最後上網淘了包種子和些許肥料——在網上逛了一大圈,最後通過搜索什麽花最好養,選定了含羞草。粉紅色小花,放在陽臺上,等到夏天開了,肯定爛漫一片。

春天來了,邬雲雲從零開始自己的種花生涯。

在四月中旬的一個夜晚,邬雲雲帶着無比的激動,按照教程,把種子用生根粉溶的水浸泡一小時後,填進泥土裏,并澆上些許水。

為了儀式感,她還特地拍照标明時間,決定以後每天拍一張,記錄新生命的成長。

隔了一個星期,芽都沒有冒出來。

邬雲雲通過查詢才意識到,自己的生根粉放多了,整袋全倒了進去。

種子可能在第一個小時,就已經全部燒死了。

人生為何如此的艱難?

在得知邬雲雲的“種子”全部“未長先衰”後,陳越下班時,特意路過花店,給邬雲雲帶了捧玫瑰花。

陳越不是個擅長浪漫的人,愛情本身會讓人變得浪漫。

玫瑰花放在水瓶裏活不了多久,邬雲雲每天都給它換水,她本來就算種花也堅持不了太多時間,養花反而正好。

花枯了,她的興趣也就過了。

雖然陳越的确有些遺憾,邬雲雲種的花沒有生根發芽,如果種子活了,她每天澆水剪葉子施肥,就會多一點牽挂。

之前告訴她家裏的財産也是如此,即便她不會因為財産而選擇他。

但就像一架天平,稱着他和邬雲雲的前男友。

他可以逐漸積累小的砝碼。

家世、優越的環境、她母親的贊成、溫柔、體貼、耐心、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多的牽挂和回憶……陳越不相信,這些積累起來,會比不過她心頭那個過去的前男友。

他想要邬雲雲的心,也在這裏生根發芽,不再挪動。

玫瑰花枯萎沒多久的一天午後,下午三點。

陳越在門診值班,正跟病人說話,瞥見桌面上的屏幕燈亮起,是邬雲雲。

他暫時沒有理,等把病人看完,目送對方出去後,沒有急着按問診結束的鈴,拿起手機,給邬雲雲回過電話。

她的聲音顯得很快樂,是在外面,背景裏有車水馬龍聲。

陳越知道她今天又出去逛街了。

現在正是好時節,太陽正好,溫熱有風,邬雲雲這幾天經常出去逛。不是去小公園,就是去露天廣場,喂喂鯉魚,逗弄逗弄荷塘裏的鴨子,無聊時跟老頭老太太聊天,把人家家裏的八卦摸得清清楚楚,跟小朋友捉迷藏,以大欺小。

興致來了,早上還會出去學打太極拳,晚上跟一群小年輕跳兔子舞。

邬雲雲很是會找樂。

好像沒有任何人在她身邊都會快樂。

“陳越,你喜歡狗嗎?”邬雲雲在電話裏劈頭蓋臉地問道。

“我喜歡你。”陳越說,頓了下,他說,“你養吧。”

“咦,你怎麽知道,我想要養狗?”

“你不是想養,難道是想問我‘陳越,你喜歡狗嗎?我們一起去吃狗肉吧’?”陳越調侃。

“是啊。”邬雲雲笑,聲音很輕快,“我今天在路上,突然有家寵物店的哈士奇跑出來了。往我腿上撞,對着我嗚嗚嗚地叫,我覺得太可愛了,這就是緣分!”

“嗯。”陳越并不反對她任何興趣,他希望她能快樂,快樂會讓她留在他身邊。

“那我就買了啊,帶回家去。你對狗毛不過敏吧?”

“不過敏。”

“那好。我不跟你說了,拜拜。”邬雲雲快樂地挂斷了電話。

他們僅僅聊了幾十秒,在這個他坐了一天,不停問診,不停體會別人擔憂和痛苦,時間久了,便有些悶熱的門診室裏,卻像是有一絲涼風吹進來。

陳越按下鈴,繼續接診下一個病人。

但直到下班回到家,陳越才意識到問題所在。

這只狗太殷勤了,即便邬雲雲給他開門時,它都繞在她腿邊不離開,明明才相處不到一天,卻已經像是相處一年。

整晚邬雲雲都沒有注意到他,只顧着跟這只狗玩。

陳越辛辛苦苦,在邬雲雲心裏累計砝碼,原本是為了有可能未來會橫隔在他和邬雲雲之間的,她的初戀男友。

萬萬沒想到,目前為止,他首先要面對的,卻是這個把邬雲雲當做親人,時時刻刻黏在她身邊撒嬌打滾,不時敞開肚子賣萌,連晚上睡覺都眼巴巴瞅着邬雲雲不肯離開的——公哈士奇。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