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人情練達即文章
小磊睡到将近中午。徐曼辦理了退房,二人帶孩子在酒店內吃了午飯,然後送去給丁建軍。丁建軍告訴田小蕙,春節他帶兒子回貴州遵義老家,還答應等他們父子回來後,讓田小蕙接小磊去趟中山,跟外公外婆一起過正月十五。田小蕙很高興,回程由她開車,一路上跟徐曼聊個不停,但說了更多話的人,反而是徐曼。
“徐曼,我覺得在孩子問題上,老丁比楊廣志強了太多。”田小蕙說。
“是的。”徐曼贊同,“很明顯,老丁比楊廣志豁達。”
“這不是豁不豁達的問題。”田小蕙提出異議,“孩子是孩子,父母是父母。父母之間有什麽問題,屬于夫妻之間或者婚姻本身的問題,應該跟孩子的問題區別開來。”
“小蕙,你這樣講,道理是有的。不過實際上,兩個問題很難截然分開,它們都屬于家庭問題。從法律意義上講,夫妻之間與他們的兒女,各自享有獨立的權益。一個正常維系的家庭,彼此的權益相互依存并促進增長。即使婚姻存續期間,如果任何一方的權益受到明顯損害,例如發生家庭暴力、虐待兒童的情形,無論法律被申請亦即被召喚,或因為知情而主動介入和幹預,都是為了修複家庭內部的正常秩序。單就兒童這方面講,法律在處理上,可能會做出父母雙方或任一方被限制撫養的規定。也就是說,父母對孩子的愛也不是抽象的,除了應負的責任與應盡的義務,并沒有絕對的權力,不是說你是爸爸或媽媽,就可以無條件地接近或探視自己的兒女。婚姻發生解體時,法律為了保障兒童的健康和幸福,大致上也會做出類似的規定。當然,父母任何一方,不能在法律規定或雙方協議之外,無故剝奪另一方親近子女的權利。”
“徐曼,請停一下。”田小蕙插話說,“可是我和你都不屬于你講的法律情況呀,我們兩人都是協議離婚的,法律并沒有限制我們接觸兒女。那楊廣志憑啥不允許你和嬌嬌母女相認呀?”
“小蕙,我從法律上講起,意思是:父母與孩子的關系,不可能不受到父母之間婚姻關系的影響,無論這個婚姻關系還在維持還是已經解除。很少有人能将另一方當作純粹的父親或母親來看待,這不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就行了,因為他本人就沒把自己當作單純的父親或母親。夫妻離異後,領養子女的一方承擔了主要的撫育責任,法律自然傾向于支持這一方的訴求,而另一方則受到法律內外的條件限制。當然不是說,另一方就絕對被動,因為經常發生另一方借此逃避義務的情形。總之我的意思,就是多體諒一下對方,調整好自己的心态吧。小蕙,你昨晚說的那些叫世事洞明,但我覺得,兒女問題上更多的要靠人情練達,不能強求,不可能什麽事都訴諸法律。所以我才說,老丁要比楊廣志豁達。”
“老丁那叫‘豁達’?”田小蕙有點憤然,“他那叫于心有愧将功補過。楊廣志可能就仗着自己被離婚又沒什麽過錯,所以拿女兒當令箭故意報複你。”
“小蕙,我認為你對老丁這麽看是不對的。”徐曼說。
“有啥不對的,他難道對得起我們母子嗎?”田小蕙問。
“小蕙,你心平氣和地開車,聽我給你分析一下。”徐曼叮囑後繼續說道:“你自己開頭都說了,應該把父母的問題跟孩子的問題區別開來,對吧?人家老丁區別開來了,不論他跟你兩人怎樣恩怨情仇,他顧念到你與小磊的母子關系,讓你充分地享受探視權,不至于辜負你的母愛。這不是‘豁達’是什麽?你可倒好,非要扯到老丁的婚姻過錯上去。沒錯,老丁确實存在嚴重過錯,他跟我表達了這個意思,他說就算我不從中插手,他也會同意離婚。照你那樣判定老丁,假如他沒有過錯,他是不是就可以像楊廣志那樣,漠視你作為一個母親的權利呢?是不是只有在那樣的情形下,而老丁仍然表現出大度和謙讓,你才肯承認他是豁達呢?”
“你說服我了。你又一次說服我了。”田小蕙馬上又嚷道,“我怎麽老是被你說服呀?徐曼。”
“別瞎說,小蕙。什麽老是被我說服?你說服我的地方多了,我給你跪得膝蓋都破了不知道多少回!”徐曼誇張地說。
“行了,我們不互相吹捧了。”田小蕙說,“做人要講道理,我們都服從真理。”
“此話正解。我還想繼續發揮一下,行嗎?”徐曼問道。
“本宮恩準,你可以嘚瑟一下。”田小蕙答。
“你看啊,小蕙,你本來從事理出發,言辭鑿鑿,按照邏輯你應該從具體問題上得出正确的結論,對不對?但是你沒有。一旦牽涉到私人恩怨,你馬上就把事理抛棄掉了。你有沒有想過,這是為什麽?”徐曼開始發揮。
“看你那意思,這是想靈魂深處鬧革命是不是?行,你說吧。”田小蕙說。
“你放心,小蕙,我絕對不會貶低你的光輝形象,我愛你還來不及吶!”徐曼說。
“愛也得講道理,你說吧,我沒事。”田小蕙鼓勵道。
“這說明,人情練達有時候比世事洞明更加困難。因為明白事理是理智上的事,人只要不受情緒影響,憑着經驗、知識和智慧,總能做出合乎理性的判斷。然而人情練達就不一樣了。首先,啥叫‘人情練達’?依我看,人情練達就是在事情明顯牽涉到切身利益或觸動到敏感神經時,在處理過程中仍能不忘事理,還照應到他人的正當情感。這實在太難。”徐曼說道。
“嗯,說的有道理。”田小蕙贊同道。
“不僅如此。”徐曼又說,“人情練達的困難之處,可能還與人們的某種心理有關。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大家都認這個理,可是沒人具體說出來,人往高處走是指什麽?或許大家心知肚明,無非是權勢地位名利等俗世浮華的東西,那麽,人在品德上、精神上要不要往高處走呢?你要這樣問,人們肯定要回答是,必須的,否則人何其為人呀!然而,人們心理上果真如此嗎?我看未必。人們從經驗上或許認識到,人要往高處走,品行上就不得不往低處走,生而為人這樣放任自己,當然心裏有些難過,才會說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話,來慰藉一下不安的靈魂。我想說的是,人在品行上往低處走多了走遠了,就會對人的心理習慣或心理傾向産生生理性的影響。比如說,人們總是很輕易地對壞事更加寬容,而對好事反而無限苛求。丁建軍離婚後不僅反省自己過錯,而且在孩子問題上表現豁達,可是你認識不到他的豁達,非要将一件本身好的事與他過往的劣跡聯系起來。而對楊廣志,你是恨他,為了我們的女兒你恨他,但是你考慮到他無端端地被我抛棄,心理上似乎覺得他情有可原。這樣一來,便模糊了事情本身的性質,人們看待事物處理事情時,就容易背離事理,受個人情緒幹擾,做不到人情練達。本來,錯就是錯,對就是對,應該泾渭分明才是。”
“我本來就是說,在孩子問題上老丁比楊廣志強太多呀。”田小蕙說。
“你是這樣說的,但你對老丁的貶低說明,你仍然屬于是非不分。小蕙,我這樣說,請你別介意,因為牽涉到将來我們如何處理跟前夫的關系問題,必須把道理講明白。我覺得我們應該看到,老丁表現得那麽豁達,歸根到底是因為他對兒子的關愛,他是從愛出發的。我主張我們暫時放棄母女相認,如你所說,時機不成熟,我也覺得太過貿然,并不是因為離婚問題上我做錯了什麽,也不是因為楊廣志情有可原。他那樣做是不對的,他的情懷跟丁建軍相比高下立判。”徐曼說道。
“照你這麽個說法,那丁建軍還成了好人了?”田小蕙顯然不太認同。
“小蕙,好人、壞人很難定義的。我們只能就事論事,盡量采取一個公正的立場。”徐曼接着說道,“這次來廣州探望小磊,我的感觸很深。我對丁建軍和楊廣志兩個人好像都有了新的認識。我想跟你交流一下,不知道我的認識究竟對不對。”
“那你就繼續說吧。”田小蕙說道。
“在道德上,楊廣志顯得高大上,而丁建軍像個流氓。我猜測,楊廣志跟我那麽理直氣壯,可能就因為他自恃道德無暇。但是,我發覺,楊廣志很可能比丁建軍更加不懂得愛,甚至更加缺少愛。盡管丁建軍跟你的婚姻完全是一出悲劇,然而有沒有可能……”徐曼有些猶豫,停頓了一下才說,“小蕙,我是想說,有沒有可能,丁建軍并不愛你。因為他發現婚姻裏并沒有愛,所以就變得任性胡來呢?”
“他媽的!那還用說嗎?”田小蕙接茬,“老丁肯定是不愛我。但凡他對我有一點點感情,他能那麽折磨我、羞辱我嗎?”
“老丁當然不是好東西,他對婚姻連個基本的尊重都沒有。就算他不愛你,可以提出離婚呀,他怎麽能夠那樣對待你,那樣糟蹋婚姻本身的神聖。不過,小蕙,我仍然覺得,可能老丁這個人還有可貴之處,就不說他在孩子問題上的豁達了,你跟我說過,說老丁平時為人很仗義,結交下不少朋友。或許,丁建軍并不是多麽壞的人,他心中應該還有愛。他對伴侶的不忠和對婚姻的可恥背叛,或許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他對無愛婚姻的黑暗的反抗。也就是說,小蕙,在他對婚姻的原本觀念上,是不是可以做出這樣的判斷,即他認為家庭應該是基于愛而建立的。”
聽了徐曼的分析,田小蕙說,“徐曼,我怕你把丁建軍想得太好了。不過,這已經不重要了,惡夢醒來是早晨,他已經跟我沒有太大的關系了。”而徐曼緊接着也把話題轉到了另一個人身上。她說:“楊廣志跟丁建軍表現得很不同。他無論工作還是生活,一直都是中規中矩,簡直讓人無可挑剔。可是我現在也懷疑,他真的愛過我嗎?我跟他提出離婚時,他非得讓我承認外面有了別的男人,那股勁頭好像這才是他唯一可以接受的理由。我是沒有說出真相,可我也不能用莫須有的道德污點來求他放生吧?我甚至直白地告訴楊廣志,說我不愛他,也許從來就沒有愛過他。他覺得不可思議,認為我沒有理由不愛他,除非愛上了別人。天,照他那意思,如果我沒愛上別人,就必定會愛上他。他還是學法律的,天下有這樣的邏輯嗎?在孩子的問題上,他就更加荒謬了,好像我沒愛上他,我就沒有資格作為一個母親去愛自己的女兒,你說說,小蕙,楊廣志哪裏懂得愛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