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對自己說不

蕭楚男到來之前,徐曼去了一趟企業。這是一家大型民營設備工程制造公司,主要業務是為美國海運公司提供浮碼頭成套設備。徐曼了解到:兩名男性員工駕駛一輛摩托車在交叉路口與轉彎的貨車相撞,交警部門鑒定貨車司機承擔主要責任,而傷者承擔次要責任。傷者傷勢嚴重,已鑒定為九級傷殘。受傷員工跟企業簽了臨時工合同,但企業沒有為他們購買社保。屬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即勞動局,根據調查和口供筆錄,确定此二人系上班途中遭遇交通意外,故認定為工傷。

徐曼向公司老板劉志豪提出:“工傷認定中指稱的上班地點,是馬鞍島一家大型國有重工企業,而企業工商注冊的經營場所,也就是此處吧?完全是南轅北轍的兩個方向,我想知道,你們員工為何會去另一家企業上班?”

“情況是這樣,馬鞍島那家國企有自建碼頭,因此我們與它項目合作,按合同标的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并免費使用廠房設備和碼頭,成套設備完工後,就可以直接發運給美國的客戶。” 劉老板解釋說。

“也就是說,員工去馬鞍島上班,确實是貴公司的安排?”徐曼問。

“可以這樣說。但是第一,公司并沒有直接與這家國企簽訂任何合同,雙方的合作是由美國客戶出面的,管理費也由客戶支付。第二,那兩個員工假如服從工作指令,就可以避免交通事故。因為車間主任前一天給他們的派工單是,先回公司到設備倉庫領取焊槍,然後再去馬鞍島施工現場。”劉老板答道。

“劉老板,你确定兩個員工上班前收到派工單了嗎?貴司是否在勞動局調查取證時出示過這份證據?”徐曼又問。

劉老板說:“據說車間主任開出了派工單,拍照後發了微信,而且打電話确認過。不知道為什麽?出事那天早晨,那兩個工人竟然直接去了馬鞍島!”

“這不要緊,劉老板。”徐曼說,“只要貴公司能證明兩個工人事前收到工作指令,就可以免責。”

“麻煩就出在這裏。現在兩個工人矢口否認收到過派工單,而車間主任因為跟公司一個副總鬧矛盾,自行離職帶走了派工單,也不知道他手機裏是否還保存微信記錄。”劉老板懊惱地說。

“這個車間主任現在人在哪裏?”徐曼再問。

“徐主任,我要知道就好了!兩個傷殘員工已經提出了勞動仲裁,要求企業賠償。我看了一下,好家夥,總金額超過一百萬,我咨詢過幾個律師,都說我必輸無疑。徐主任,你說這事咋辦?”劉老板口氣無奈地說道。

“目前處境的确被動。但劉老板,你要相信,法律歸根到底要以事實為根據。假如你跟我說的情況屬實,只要我們能找到車間主任,獲取關鍵證據,打贏官司也不是毫無機會。”徐曼說。

“我跟你說,徐主任,新勞動法可把我們企業害苦了!我那些員工,工作上不見他們多麽努力,可對工傷法呀勞動合同法呀,條條框框的比我還清楚,我看他們把心思都花在了怎麽找企業笨上,想方設法獲取各種補償,動不動就申請勞動仲裁向企業索取賠償。勞動部門跟過去也不一樣,凡事不問青紅皂白,好像企業自來三分錯。哇,我看現在辦企業真是越來越難了!”劉老板大倒苦水。

“劉老板,這樣的抱怨我聽了很多。然而法律就是法律,抱怨有什麽用呀?作為企業來說,只能盡量做到規範。比如說,假如公司及時給工人買社保,特別是工傷保險,即使他們被認定為工傷,企業也不至于損失太多。”徐曼說道。

“哎,我也知道抱怨沒用,說多了都是淚。你說吧,徐曼,這件事現在怎麽辦?”劉老板問道。

“我看這樣,必須先把勞動仲裁中止了,就是延後開庭,好争取出時間。然後我們想辦法找出關鍵證據。不過,從劉老板介紹的情況看,難度非常大。”徐曼發表了意見。

“徐主任,這件事我就是氣不過。明明不是工傷,偏偏就弄成了工傷。損失些錢,我倒不在乎,但不能這麽冤枉。要不這樣,徐主任,我不找其他人了,我覺得你頭腦清晰,知道關鍵點在什麽地方。我就全權委托你,請你親自挂帥處理這件事。費用方面,我也不想讨價還價耽擱時間,一口價,我給你一百二十萬,包括支付給工人的賠償金。但有個條件,就是官司打贏了,你才能收到這一百二十萬。如果輸了,我只能按行業規矩,按訴訟次數支付律師代理費。你考慮下,看這樣行不行?”

徐曼想不到劉老板如此爽快和豪氣,但她認為這個價格并不合理,于是回答道:“劉老板,無功不受祿,我不能收你這麽多錢。”劉老板以為徐曼對勝訴沒有把握,所以不敢接受挑戰。見徐曼如此反應,神态上不免顯出猶疑。徐曼接着解釋說:“這個案子關鍵是取證方面存在相當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不能找到離職的車間主任,從他手上取得關鍵證據,即使提出行政訴訟,也不過是拖延些時間而已。劉老板,你提出的條件相當于一個對賭,我認為很公平。我不是不敢跟你賭,但我覺得企業的價碼太大,我來還個價。不如這樣,假如我們勝訴了,一百二十萬扣除兩個傷殘員工的必要補償之後,剩餘部分律所只拿四成,餘下的歸企業。我們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只要報酬合理就可以了。如果通過這個案子,劉老板體會到法律服務的意義和價值,我更願意跟貴公司簽訂常年法律服務合同,這樣你們企業免得臨時抱佛腳,化大錢打官司,對雙方都有好處。”

劉老板沒想到徐曼這樣還價,當下表态說:“徐主任,你如此體諒我們企業,我非常感動。好吧,就照你說的辦。我看不必等到案子結束,常年法律服務合同就跟案子委托一起簽了吧。另外,別的企業我不敢說,我們有幾家固定的供應商,我跟他們說說,讓他們也跟你們律所簽訂常年服務合同。”

徐曼聽了大喜過望,馬上說:“劉老板,那太好了。不過,你不必勉強供應商,幫我們律所推薦一下就行,簽不簽合同看他們自身需要吧。案子本身比較急,我要求貴司盡量協助我,先辦兩件事:一個是讓人事部把車間主任所有個人材料複印給我,二是請指派一個行政人員接應我們律所,及時為我們提供資料。回頭我讓所裏準備好委托書和服務合同,委托書就照劉老板的原則寫。我要求貴司先付三成定金,其餘等官司完結之後雙方再結算。不知道劉老板是否同意?”

“沒問題。你說的我都同意。徐主任,還請你把我這件案子急事急辦。如果律所來得及準備,下午雙方就把委托書和服務合同簽了,我馬上付款。”劉老板一錘定音。

簽訂委托書和收到定金的次日,衡量明正便作為企業代理人,向本地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将本市勞動局作為第一被告,要求撤銷工傷決定。徐曼僅提供了一個邏輯上成立的理由:當事企業與事故工人聲稱的上班地點即那家國營企業,彼此之間并不存在任何關系,因此當事企業不可能指派員工前往彼處上班。而提供的證據同樣簡單:當事企業注冊地經營場所租約一份。徐曼心裏清楚,此次行政訴訟必敗無疑,她只求拿到法院受理書,然後以此為據向開發區勞動局申請中止即将開庭的勞動仲裁。

從人事檔案裏,徐曼發現關鍵證人即那位車間主任叫吳明海,八零後,湖北恩施人,但他工作時使用的手機號碼處于關機狀态,檔案裏并無其他聯系方式。徐曼一見到吳明海身份證住址上‘恩施’兩個字,立即想起吳曉蘭的老家也在恩施,頭腦裏現出一線生機,說不定吳曉蘭能協助她尋找到關鍵證人。徐曼立即醞釀出一個計劃,只等蕭楚男來中山參加完分支機構開業儀式,然後便随同蕭楚男一道返回湖北,她要親自前往恩施尋訪本案關鍵證人。

蕭楚男如期莅臨。開業儀式後,她在徐曼召集的股東律師會議上講了話,核心思想只有一個,就是武漢衡量包括分支機構實行內部公司化經營,是為了充分發揮各個律師的天性禀賦和專業特長,從而為社會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務。她要求在冊律師必須放棄本位主義,形成團隊協作的理念和習慣,無論誰找來的客戶,案子一定交給最擅長的律師去打。會後蕭楚男宴請了分支機構全體工作人員,衆人見識了衡量一姐雷霆萬鈞的工作作風之後,又領略到女漢子千杯不醉的萬丈豪情。蕭楚男預留了一天時間,讨論徐曼和邱曉明的工作計劃,徐曼彙報了行政訴訟案的情況,蕭楚男覺得這個案子內存勝訴基因,要求徐曼一定想方設法找到關鍵證人。此案一旦勝訴,必定會在當地企業界樹立起衡量明正的口碑,為常年法律服務業務拓展出廣闊通道。

返回武漢之前,蕭楚男跟徐曼說:“假如方便,我想見一見上次接送我的田小蕙。你能幫我安排嗎?我們一起吃餐飯吧。”

“沒問題。男姐。我回來中山後,一直跟她住在一起。只要沒有急診或手術,應該可以安排的。”徐曼說道。

再次見面,蕭楚男發現田小蕙面貌煥然一新。印象中,她的一雙大眼睛最為深刻,但那時她面容憔悴,表征了難以言狀的內心苦楚。徐曼離開武漢時,跟蕭楚男說過,田小蕙終于離了婚。蕭楚男完全無法想象,這個離了婚的女人怎麽一下子變得如此光彩奪目,見她跟徐曼站在一起,姿态各異卻又相得益彰,蕭楚男突然覺得這是多麽般配的兩個城市麗人。那一刻,她好像意識到了什麽,隐約判斷出徐曼為什麽會離開自己,再次返回到中山。而這個胸懷無限寬廣的女人,瞬間釋放了自己暗藏心底的情愫。她并不為自己感到難過,雖然曾經多次獨自嗟嘆,終究是暗鎖心跡顧影自憐。從田小蕙身上——雖然她并不了解這個女人,蕭楚男覺察出自己犯了一個錯誤。但不是錯失良機的失誤,而是發生了某種誤會。也不是誤會了徐曼,而是誤會了自己。田小蕙形體上的輕松自如和眼神裏的流光溢彩,讓蕭楚男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的粗放經營和篩網心漏,于是她徹底醒悟到,自己并非由于裹足不前才無法走近徐曼,而是徐曼從來就沒有在她的世界裏存在過。她錯了,是她自己弄錯了。她對徐曼的那種渴望只不過是一種渴望,或許她需要愛一個人,但這個人不會是徐曼。如果說她愛徐曼的話,那麽徐曼不可能毫無知覺,除非這種愛壓根就不曾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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