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相親狂魔

盛夏的午後,空氣中燥熱無比,大街小巷都浸泡在滾滾熱浪中,曬得仿佛能融化掉。街口的老頭兒打打呵欠,把電風扇開到最大,抖抖汗濕的背心,往涼席的另一端挪了挪。

街口有一家“阿九西餐廳”,是這一片老城區檔次最高的新興飯店,喜歡趕時髦又沒錢去市中心消費的小年輕,最愛擠在這裏,點一杯咖啡,看一本雜志,一坐就是一下午。

這個人也一樣。

這是個看起來不到三十的男人,長腿高個,穿着一身很普通的黑色襯衫,相貌十分英俊,坐在餐廳靠窗的位置,微笑着觀察外頭過往的行人。

他的面前擺着一張餐巾紙和半杯牛奶,牛奶已經完全冷掉,結了一層薄薄的奶皮,可是男人卻不喝,因為他知道,一旦這剩下的半杯牛奶徹底告罄,他就不得不離開這裏,離開屁股下面舒适的沙發椅,回到視線所及的燥熱的大街上。

可他并不想到大街上,因為将近一個月的時間他都在大街上過活,那滋味實在稱不上美妙。

所以他注定不能喝這半杯涼牛奶,哪怕他早已餓的前胸貼後背。

小蔡是今天才來的服務員,最近天一熱,上門光顧的客人就少了許多,于是她有大把大把的閑散時間,站在前臺無所事事。自然而然的,她注意到了這個男人。

男人笑起來很帥,脾氣也溫和,各方面都很合她的眼緣,尤其那标致矯健的完美身材,薄薄的肌肉搭配修長的手腳,在如今的大街上已經很難見到了。這樣一位男士孤身出現在西餐廳,不得不惹人側目。

光是上菜的功夫,小蔡就往男人那兒瞅了七八次,最後終于忍不住,悄悄跑到老板娘——她的舅母身邊,小聲八卦。

“舅媽,你看靠窗的那位男客人,他坐在那裏四個鐘頭了,連廁所也沒去過,是在等人嗎?”

老板娘正在清點今早的一批飲料進貨,戳着計算器,頭也不擡:“哦,那個家夥,你可離他遠一點兒。”

“為什麽?這家夥有什麽問題?”小蔡一個激靈豎起八卦天線,同時心裏暗暗失望:可惜了,這麽帥的男人,多半要沒戲。

果不其然,老板娘用鼻子發出一絲鄙夷的輕哼,在小蔡一臉迷茫下,老板娘斷斷續續講出事情的始末:這個男人第一次出現在店裏,是在三天前。

三天前的雷雨天。

男人第一回登門時,整個人好像剛從水裏打撈出來,渾身上下都淋透了。他來時,手裏捧着一束滴水的破敗鮮花,滿手都是髒兮兮的泥濘。男人笑着告訴老板娘,他約了人在這裏相親,結果自己早到了,還不小心淋了雨。然後他點了一杯熱牛奶,坐到現在靠窗的位置上,從天亮一直坐到天黑。

“這麽說,他等的相親對象,一整天都沒有來?”小蔡心裏冒出無限同情,相親被女方放鴿子,這是所有男士都不樂見的。

誰知第二天,這個男人又來了,一樣的黑襯衫,一樣的純牛奶,還是坐在那個靠窗的位置,興致盎然的望着窗外過往的車流,嘴上噙着似有似無的微笑。

“這麽說,第二天,他又來相親了?”

老板娘擡起頭,恨鐵不成鋼的白了一眼小蔡,“今天也一樣啊,他今天也是來‘相親’的。”

小蔡在原地愣了足足一分鐘,這才反應過來:“所以——所以根本就沒有什麽相親——他只是找借口想賴在我們店裏吹空調而已!”

“不止呢,第一天他來時拿的鮮花,是從街角的垃圾筒裏随手撿的,這條街就老王家開有花店,所以他一眼就認出來了。”

小蔡聽後忍不住憤憤,對這位黑襯衫的帥哥印象一落千丈,幻想一旦破滅,現在再看,就連那人臉上若有若無的輕笑也變得愚蠢輕浮起來。

趁着老板娘不注意,小蔡偷偷拿起菜單,打算找機會給這位混吃混喝的客人一個下馬威。

然而就在她舉步走去的時候,一道人影快速越過她,比她早一秒出現在男人面前。

小蔡定睛一看,頓時滿臉羞紅,再也挪不開眼——搶在她前面的是一位二十多年的年輕男子,高挑的個子,修長的手腳,一身白色立領休閑衫顯得人翩翩不凡。

不過最惹人注目的還是這男子的臉——好看,小蔡腦袋空白了幾秒,本能的冒出這兩個字贊美——真好看。清晰漂亮的眉眼輪廓,光是一瞧就叫人心生好感,加之一身簡單有型的襯衫,清爽舒服,正是小蔡最喜歡的異性類型。

來的人叫做黎秋。

不過黎秋卻沒有注意到小蔡,而是直徑坐到“黑襯衫”對面,欲言又止的望着對方。

被望的男人臉上閃過一絲迷茫,不過很快便堆出友好的輕笑,兩手随意的插?入褲兜,歪歪頭道:“我認識你嗎?”

黎秋不答,而是打了個響指,小蔡這才如夢初醒,慌不疊用雙手把菜單遞過去。黎秋單手接過,随便翻了翻,将菜單送到黑襯衫面前。

“這會兒正是吃飯時間,先點些菜吧,我們邊吃邊說。”頓了頓,又補充一句:“我付錢。”

最後那三個字仿佛劃亮黑暗的火柴,瞬間點燃了黑襯衫的情緒,後者飛快的報出幾個菜名,然後迫不及待的把半杯涼牛奶灌進肚子裏。

黎秋的眼底滑過一絲難以察覺的情緒,又吩咐再添兩道菜,直到小蔡抱着菜單離去,他才重新轉向對面的人,禮貌的一笑:“你前一句還說不認識我,怎麽,後一句就眼也不眨的按我說的點菜了?”

黑襯衫意猶未盡的盯着空空的杯子,舔了舔嘴唇,很快同樣回以一笑:“有人免費請客,我為什麽要拒絕,我雖然不認識你,但你好像認識我,認識的人之間相互請客不是很正常嗎?最重要的是——我真的很餓了。”

說完,肚子裏配合的響起叫聲。

黎秋細細打量着他,從男人瘦削的臉頰到幹瘦的手掌,末了微微嘆一口氣:“早知道這樣,我該早一點兒進來的。”

“進來做什麽?”

黎秋無比認真道:“來和你相親。”

三十分鐘後,小小的雙人桌被接連送來的美食壓的哼哼唧唧。

黑襯衫不知道有多少天沒吃過飯了,菜一上來就埋頭大吃,連說話也顧不上。相比起來,黎秋就優雅安靜的多,只吃了一些水果沙拉,然後抱着水杯默默的凝視對方,仿佛只是瞧着黑襯衫大吃大喝,自己就感到無限滿足。

“慢點吃,菜還有很多,不夠了再要。”

黑襯衫狠狠咽下一口牛排,終于擡起頭——他有一雙深邃而幽暗的眼睛,只是因為大部分時間都笑着,所以令人難以察覺。現在忽然不笑了,又在這麽近的距離,只一眼就吸引了黎秋的注意。

“怎麽了,”見對方停下動作,黎秋也放下水杯,試探道:“是有什麽東西不合口嗎?”

黑襯衫就這樣細細端詳了黎秋幾秒,才重新抛出自己的問題:“你到底是誰?”

黎秋眨眨眼,卻不急着回答,反問道:“你不如猜一猜?”

僵持了兩秒,黑襯衫率先收回自己的視線,低頭繼續啃咬熟爛的牛排,黎秋默默嘆口氣,為他重新滿上一杯熱乎乎的牛奶。

黑襯衫擡擡眼皮,含糊不清道:“你剛才一進門,徑直走到我的面前,說明你從一開始就認識我——或者,你不認識我,但卻偷偷關注過我很長一段時間。你請我吃飯,一來是為了在第一次見面向我釋出善意,二來你也很清楚——饑腸辘辘的我現在需要吃飯。”

停了停,黑襯衫才笑着道:“如果你是我的親人或者朋友,與我見面,根本不需要故意釋出善意,你這樣刻意讨好我的行為,反而暗示着你對與我的相處并沒有完全把握。但是……”

話到一半停了,黎秋等了半天,忍不住詢問下文:“但是什麽?”

黑襯衫伸出修長的手指,指尖正正停在黎秋茫然的眉心,“但是截止到現在,你所流露出的關切的眼神,不是作假。”

黎秋微微松口氣,嘴角不自覺的勾起,他原本就長得好看,這樣似有似無的釋然輕笑,竟生出幾分難描難述的驚豔感。

笑過之後,黎秋卻滿口苦澀:“阿九你……果然失憶了。”

黎秋深深凝望着對面埋頭吃喝的男人,低頭掃過盤子上的logo标志:阿九西餐廳。

阿九。

失憶的你日複一日出現在這裏,冥冥中,是不是一場注定。

+++

阿九并不知道他叫阿九。

至少一個月前第一次自病床上睜開眼的時候,他并不知道自己叫什麽阿九。

醒來後,護士與醫生接連出現,從他們斷斷續續的解釋中,阿九漸漸明白發生了什麽事情:原來自己在一場意外爆炸中受了重傷,被人救到醫院,昏迷了足足兩個月。而醒來後,他就失去了許多記憶:受傷的經過,這些年的經歷與過往,還有最重要的,自己是誰。

醫院聯系了警方,但是警方查遍這幾年的失蹤人口,也沒找到有關他的一絲絲線索。

搞不好,還是個黑戶。

阿九很知趣的拒絕了警方發布的尋人啓事,出院後,就開始在市裏的各大流浪收容所蹲住。不過很快,他就發現自己是一個不喜歡被約束的人,性子散漫,不求上進,哪怕沒有了從前的記憶,也一樣能得過且過下去。

那就這樣吧。

沒有來歷,沒有過往,從那以後,這座城市就多出了一位流浪者,無名無姓。

“阿九,這就是我原來的名字?”

“是的。”

“嘿,這世上哪有人姓阿叫九的呢,有夠随便的,真有點兒像我的風格。”

黎秋勉強笑了笑,一時沒有回答,阿九試圖用目光撬開對方的情緒,但沒能成功。

“說了這麽多,你現在可以自我介紹了吧,你是誰,跟我又是什麽關系。”

“我叫黎秋,黎明的黎,秋天的秋,我認識你,因為我跟你……”黎秋咬咬嘴唇,似乎這個簡單的問題對他而言難以回答。

“仇人?債主?跟我有過節?”

黎秋搖搖頭,然後從懷裏掏出一只手機,摁亮了屏幕,遞到阿九面前。手機的屏保上,兩個男人摟着肩膀湊在一起,在陽光下開懷大笑,看起來親密無間。兩個男人,一個是黎秋,另一個則是阿九。

進門時,黎秋說什麽來着?他是來與他相親的。

“原來如此,”阿九摸着下巴笑道:“原來以前的我……喜歡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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