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戀人的謊言
喜歡男人,這并不是個多光榮的喜好,更不值得高調宣揚,所以黎秋的猶豫,阿九多少理解一點。一盤牛排下肚,阿九終于吃飽的擦擦嘴,雙臂攬上沙發肩,惬意的翹起腿。
“你在說謊。”
“你說什麽?”黎秋心裏緊緊一跳,面上卻不露半點破綻,疑惑的望向對方。
阿九伸出手指,算算術似的比劃給他看:“我在三個月前受傷入院,昏迷了整整兩個月,醒來後我離開醫院,又在大街上游蕩了一個月。如果你跟我真是那種親密的關系,為什麽整整三個月,你都沒有來找過我?”
黎秋垂下眼,不自在的咬住嘴唇。
“我瞧你現在過的挺好,衣食什麽都不缺。”阿九把黎秋從頭看到尾,又從尾瞅到頭,依舊笑着:“是不是以前的我游手好閑,天天像蝗蟲一樣賴着你敲詐你,所以你才這麽拼命的躲避我,直到我失蹤三個月後,才肯出來找我。”
“不……不是,最近我的身邊發生了一點麻煩的事情,所以才耽擱了找你的時間。對不起阿九,我應該早點來接你的。”
阿九用手抵着下巴,雖然還在笑,但笑容裏的意味卻淡了好多。“你要我怎麽相信你呢?總得拿出點證據才行吧,空口白話的話,誰都會說。”
一聽這話,黎秋立即擡起頭,“你想要什麽證據?只要我有的,都可以提供給你。”
“這樣啊……”阿九掃了一眼桌上的手機,忽而笑出幾分痞意:“那你親我一下吧。”
“什麽?”
“臉上,親一下,這樣我就能知道真假了。”
這裏是餐廳,雖然客人已經不多了,但畢竟是個有監控的公共場所。在這樣的場合公開接吻,男女之間尚且要顧忌,那麽同性就更……可是黎秋沒多猶豫,很快就下定決心的仰起頭。
就在這時,一道快風閃過黎秋的劉海,等黎秋反應過來,對面的阿九竟然不知何時近到咫尺,緊緊貼在他的臉前!
黎秋的瞳孔下意識收縮,可是身子卻動彈不得——阿九半個身子傾探過來,牢牢鉗住了他的手腕,兩人就這樣面對面緊緊挨着,肌膚貼着肌膚,而阿九那雙幽黑深邃的眸子正正對着他的雙眼。
光影剎那間錯落,黑色的眼瞳仿佛一只無底的漩渦,将他連着靈魂一起吸附。
黎秋的眼皮顫了顫,幾乎沒有任何掙紮的合上了眼。
下一秒,阿九單手扶住黎秋軟倒的身子,讓失去意識的人躺倒在自己懷中,然後又伸出另一只手,有些生硬的把人輕輕摟住,放松了閉上眼。
黎秋的身上有股幽幽的茶香,清淡悠遠,要不是貼到這麽近的距離,根本嗅不到。
幾個呼吸的剎那,阿九很快搖着頭把人放開了。
沒有心跳,沒有悸動,甚至沒有一丁點熟稔的感覺。他摟着他,就像摟着一具陌生又溫暖的軀體,産生不了任何可以稱之為情感的萌動。
嘴巴可以編織謊言,大腦可以丢失回憶,但唯獨存留在身體上的記憶永不改變。
“很遺憾,你果然在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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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先生?你醒一醒。”
清脆的女聲,遙遠的仿佛從另一個世界傳來。
黎秋迷蒙的睜開眼,發現自己不知何時睡了過去,面前的桌子上堆滿了空盤空碗,服務員小蔡正一臉擔憂的望着他,而餐桌面對的那個男人卻不見了。
黎秋“呼”的站起身,飛快的掃視四周,偌大的餐廳裏哪兒還有阿九的影子。小蔡看出他在找什麽,好心出聲:“您的那位……朋友,他半個鐘頭前就已經走了,他沒有給您打招呼嗎?”
“他去哪了?!”
“這、這我不知道,就是出了門人就不見了。”小蔡被黎秋的語氣吓了一跳,怎麽那個無業游民的黑襯衫,居然是這位帥哥很重要的人?
已經走了半個鐘頭,那麽顯然追不上了,黎秋氣自己的大意,明知道那人防備與警戒心高,還有一雙特殊的“眼”,自己怎麽就能掉以輕心,輕易着了他的道。
小蔡還巴巴的等着他結賬,黎秋抱歉的笑笑,走到門口,伸手去掏口袋裏的錢包,誰想卻摸了個空。
黎秋臉色一晃,頓時有些哭笑不得——那個家夥,那個家夥居然臨走之際還摸走了他的錢包,這下別說找人了,就連自己要如何回市區都成了問題。
真是一如既往的壞性子,警惕又刻薄,和當年初遇時一模一樣。
小蔡捕捉到黎秋臉上的窘境,忍不住道:“先生,您……?”
“抱歉,我……我忘記帶錢包了。”黎秋誠懇的實話實說,想了想,褪下腰帶上一枚挂飾——一只碧色的古佛玉。“這個佛玉現在市價有兩萬,能放在這裏做抵押嗎?明天我會再過來一趟,到時候把餐錢全數補上。”
小蔡張張嘴,求助似的望向老板娘,可偏偏老板娘此時人不在。忽然想起什麽,小蔡忙對他道:“先生,你的錢包是什麽樣子?是不是一個白色楓葉紋的皮夾?”
“是,你怎麽知道?”
“因為我親眼看到了,那個家夥他出門的時候,手裏就拿着你的錢包!”小蔡義憤填膺,忍不住為黎秋打抱不平,“對了,我們店門口有監控可以作證!先生,我帶你去派出所報警,他這是公然盜竊,我也能為你作證!”
“不用了,”黎秋拉住好心的女孩,搖搖頭,“真的不用了,我想我的朋友只是對我開一個玩笑,不要緊的,飯錢我一定會如數補上,很抱歉給你們造成這麽大困擾,真的對不起。”
反複勸說,女孩總算悻悻作罷,同意不再追究。黎秋推開店門,一股窒人的熱浪迎面而來,這樣炎熱高溫的午後,那家夥沒有記憶,一個人會跑去哪兒呢?
許久,黎秋失落的背影才從店裏走出,消失在遠處的街道。
就在阿九西餐廳挂着招牌的房頂上,失蹤的阿九此時正托腮坐在那裏,單手一下一下的抛着白色的楓葉錢包,望着黎秋遠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房頂距離地面有數米高,周圍也沒有扶手和梯子,沒有人察覺他是何時上去的,如何上去的。
“黎秋。”
反複在口中咀嚼了幾遍,阿九微微眯起眼睛——不行,無論重複多少遍,對自己而言這都是一個完全陌生的名字,根本激不起半點的記憶。
自他從醫院裏醒來,幾個月的時間,黎秋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主動尋找他的人。今天作為兩人的第一次見面,黎秋向他釋出了最大的善意,溫和,禮貌,而且放低了姿态。
阿九撩上耳朵,露出碎發掩蓋下,耳垂上一對黑曜石打造的純黑耳釘,這是他醒來後唯一留在身上的東西,也是喪失記憶以來唯一一個觸發過過往印象的物品。
拜這東西所賜,剛才黎秋和小蔡在店門口的對話,一句不拉的全部傳入他的耳中。
哪怕明知道是自己偷走了錢包,黎秋也沒有一絲怨言,甚至還在外人面前盡力保全“阿九”的形象。
阿九将錢包再一次抛起,微微勾起嘴角:這個黎秋,該說善良的愚蠢,還是真像他所講的那樣,“阿九”是一位對他而言非常非常重要的人,讓他可以不計任何過失的包容和原諒。
真相到底是什麽,那就……好好聽聽吧。
同一時間,與耳釘相連的微型竊聽器,正螞蟻一樣緊緊黏在黎秋的腰帶內側,而黎秋安靜的雙眼,也正一眨不眨的盯着這微小的東西。
不僅僅對自己施以催眠,偷走錢包,不告而別,離開時還在自己身上放了竊聽器嗎?
黎秋搖搖頭,不知道此時該哭還是該笑,要不是自己對過去的阿九了如指掌,只怕這第一次見面,再怎麽小心都防備不住。不過幸好,他很了解阿九,了解阿九行事的習慣與手段,了解他對外界的防備與警惕。所以理所應當的,他也知道該用什麽樣的方法才能應對阿九。
“叮”的一聲,手機上收到一條短信。
發信人:大哥
發信內容:相親如何?
黎秋笑了笑,手指飛快的摁出回複:我看到了他的眼睛。
——哦,那就是失敗了。
——我有留下聯系的方式,相信我們很快就會第二次見面。
——抓緊時間,現在相親的競争很激烈,你要有壓力。
——知道了,大哥。
——大哥對你有信心,畢竟他從以前就很喜歡你。
黎秋的手微微一震,視線凝固在最後一行字上,無數的畫面自眼前飛速流轉——墓穴地道裏交錯的槍支,爆炸的火團,還有最後一刻阿九不顧一切撲向自己的畫面。
黎秋閉了閉眼,努力把這些紛亂的記憶驅逐出腦海,不要再想了,不要再想了。
那個人現在,就只是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