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紙糊哈雷◎
七點半,車子準時到酒店樓下。
祝之繁本來想跟酒店再訂幾人份的自助早餐,和江與舟他們一塊兒在酒店把早飯吃了。
她訂了鬧鐘,昨晚睡得不好,磨磨蹭蹭到七點二十才從床上蹦起來穿衣洗漱,早飯肯定是來不及吃了,客房冰箱裏倒是還有幾塊老奶油蛋糕,可昨天喝大了,胃不舒服,一大早不敢再吃寒涼之物。
江與舟料準了她起不來似的,祝之繁拎着兩大袋體積驚人的金銀紙紮,剛跳上車,他就扔給她一杯豆漿和一袋薄皮死面小籠包。
祝之繁毫不客氣,削蔥玉指撚起小籠包就往嘴裏塞,一口一個,吃得有滋有味,櫻唇油潤。另有一道佐餐美味——江與舟臉上難得顯露出來萎靡倦容,顯然昨晚他睡得比她更加不好,祝之繁心頭暢快,更加恣意大快朵頤了。
昨晚他開車回老洋房那兒睡的,房子一直是于靜梅在住,平時他不怎麽去那兒,怕去了于靜梅不自在,逢年過節的時候才上門問候。到的時候已經差不多淩晨一點半了,輕手輕腳的,上樓鎖上房門便倒下了。
于靜梅早上起來,撞見他從祝之繁原來的房間出來,見鬼一般吓了一大跳,倒是江與舟面上一派明月清風坦然自若,仿佛進出的是他自己那間房。
場面令于靜梅一度思緒迷亂,心驚肉跳、前思後想,覺得對,又覺得不對。
房子如今是江與舟的,兩年前實實在在花八位數全款買下,這家裏無論哪間房都已歸他所屬,是她一直在這裏鸠占鵲巢。江與舟愛睡哪兒睡哪兒,她有什麽好大驚吓怪的。
可細思之下,又不對味,那是女兒的房間,江與舟自買下這幢洋房後從不願踏進一步,仿佛那房間裏有什麽魔咒,只要進去,立刻圈地為牢、畫地為獄,他被困住就再也走不出去了。
于靜梅望着江與舟伶仃下樓的孤絕背影,喟嘆一聲才道:“與舟,你是個好孩子,不該再執迷不悟,和我們這樣的人家繼續攪和在一起了。從前我和她爸爸不同意你和繁繁在一起,是因為你要帶着我們唯一的女兒遠走他鄉。你也知道,那幾年繁繁她哥不靠譜已經漸有端倪了,我和她爸爸也很後悔之前輕待繁繁,她是個嘴硬心軟的倔性子,看着沒心沒肺不着調,其實心底裏很是孝順我們的,和祝之宇那個滿嘴空話的混賬逆子不一樣。我們怕老無所依,所以當初才那麽反對你們大學畢業後在一起……”
江與舟頓住下樓的步伐,背脊僵挺,沒有回過頭來,只是安靜地聽着于靜梅說話。
“可她回來了,你也看到了,鐵了心要結婚的,和當初不惜跟家裏斷絕關系也要和你去紐約一模一樣。我攔不住她,我現在拿什麽資格去讓她不要結婚呢?她要是尋常心性的孩子,聽父母話、主意不強,倒聽得進去我幾句勸。”于靜梅默默流淚掩面,“這些年,你在等她,也有人在等你。回頭看看吧,窈年這孩子就很好,這麽多年,當初和你從霧城一起出來,你跟之繁分分合合,她對你似乎從沒變過。一個小鎮出身的女孩子,無依無靠,憑自己本事在男人堆裏單打獨鬥,如今做到這樣高的職位,卻還是孤家寡人一個,外頭人看着風光,但其實很多時候是有幾分凄楚在的。”
江與舟臉色微微一變,轉身戾怒難抑地問道:“她來過這裏?”
于靜梅不知他為何發脾氣,緩滞點點頭:“你孝敬我,她比你還花心思,有時候熱情得我尴尬,只不過她一直不讓我和你說我們私下有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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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與舟搭上樓梯扶手,指節有力不馴,“媽,你少跟她來往,繁繁當初的‘死’和她少不了幹系,我永不原諒。”
于靜梅不相信地道:“怎麽會?窈年這孩子性情再溫順不過,比繁繁這孩子不知道懂事多少倍,繁繁淘氣,總也惹我和她爸爸生氣,有時候我都覺得窈年要是我的女兒,應是我上輩子修了幾世的福氣。”
江與舟神色複雜地深望于靜梅一眼,腦中浮現出曾窈年那張姣好的面容,目光中不禁淌出幾分厭憎。
江與舟冷淡地說:“她早就不是我的妹妹了,媽你也遠着她吧。時間不早了,老韓已經在門口等着,收拾好了就下來吧。”
***
墓地是園區裏價位中下等的,祝平凡走的時候,家裏實在沒錢了,二十萬都掏不出來。那時候祝之繁死不見屍,祝平凡本就腦癌晚期油盡燈枯之勢,得知女兒的噩耗後,更是癱瘓不起,沒兩個月人就沒了。
于靜梅去陵園看墓的時候,挑了兩塊相鄰的碑,祝之繁的衣冠冢就在祝平凡墓碑的邊上。
祝之繁倒不避諱提早看見自己的墓碑,反正人都是要死的,只是祝之宇的名字和她出現在同一塊碑上,她看了之後,心口沉悶酸楚極了。
祝之宇不該在這兒躺着的,她再怎麽恨祝之宇,都還是希望他好好活着。
他怎麽能在幹出那些混蛋事之後,拍拍屁股地在破爛小旅館裏燒炭自殺呢?
據說倒了血黴的小旅館老板那段時間,天天從早罵到晚,罵祝之宇這個晦氣的酒鬼偏偏盯上了他這間小破店。死哪兒不好?聽說欠了一屁賭債,這種人要是有骨氣點,就該去馬路中間一頭碰死,好歹賠點錢留給身後的親屬或者債主,自私鬼、窩囊廢!也就悄摸無聲自殺這點出息,跳樓砸下來摔個粉碎他都不敢!
比起父親的病故,祝之繁更為心痛兄長這糊塗又放浪的一生。
以前父母忙事業不管她的時候,祝之宇帶着她大街小巷鬥雞走狗,她是祝之宇屁股後面的小尾巴,祝之宇去哪兒,她就去哪兒。他那些個女朋友,爸媽一個都沒見過,但她全都見過,清湯寡水的、豐乳肥臀的、小家碧玉的、濃妝妖嬈的……
祝之宇新買的哈雷摩托車不是先給女朋友坐,而是讓親妹子第一個沾光。十幾歲的祝之繁,覺得哥哥是世界上最疼自己的人,長兄如父,期中期末考考砸了,學校裏開家長會,祝之繁畏畏縮縮不敢告訴父母,是祝之宇梳起背頭,偷穿父親的正裝,西裝革履地為祝之繁去開家長。可他一走出校門就漏了餡兒,吊兒郎當地戴上頭盔,長腿不羁跨上拉風的摩托,搖身一變,恢複成了痞味十足的街頭小混混,就連祝之繁班上年輕的副科老師都為之傾心。
就是這麽一個人,好的時候,待祝之繁真是掏心掏肺的好,身邊莺莺燕燕沒有一個比得上自家親妹子的分量。
有女朋友和祝之宇相處時日尚淺,不知道他的脾氣,陰刀陣陣地嫌祝之繁小屁孩成天夾在她和祝之宇之間當電燈泡,祝之宇則霸氣地把啤酒瓶往燒烤攤的桌子上一摔,挑高了眉,橫得很:你說什麽?老子只有一個妹妹,你他媽算老幾?
也是這麽一個人,後來沾上了賭,變得面目全非,對身邊親友工于心計騙錢,诓了一個又一個,大家都被他騙怕了,以至于最後,他神神叨叨說自己想死的時候,再也沒有任何人相信他。
大家以為他那次消失是和以前一樣,又一次重蹈覆轍逃出去賭了,紛紛無奈嘆息,沒想到,他是以那樣窩囊而決絕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一生。親友之間互相嘆了一聲又一聲,何其悲涼,誰也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麽,只能相顧無言罷了。
祝之繁怎麽不心痛呢?最疼她的哥哥,偷了家裏戶口本和房産證,支持她追随此生所愛奔赴紐約。在她身後空無一人的時候,被父母咒罵“生了個下賤胚子,上趕着去給人家投懷送抱,還不如當初悶頭捂死”的時候,是哥哥萬萬千千次将她托舉。
她好想回到過去,她可以不要一切,只求回到十幾歲的時候,她要她的哥哥無憂無慮,放浪不羁也好,不争氣地在街頭巷尾厮混也好,那是她哥哥這一生最快樂的時光,僅此而已。他不必愛她,不必愛任何一個人,盡情愛他自己就好。
她沒跟媽媽說,她給祝之宇也買了點紙紮,一輛紙糊的小摩托。
紙紮店老板的審美品位不好,紙摩托的顏色選的花裏胡哨的,祝之繁加了點錢,在手機上找了張哈雷的配色圖,讓老板把紙摩托改成有質感的炭黑色。
老板改完色了,祝之繁盯着在風扇前呼呼晾幹的紙摩托,覺得不夠,又加錢讓老板捏了一個同色系的小頭盔。
紙紮店的老板,在厚厚的老花鏡片後面笑話她:“哪裏那麽多講究啊小囡囡,下面的事,誰又能說得清楚呢?”
言下之意:多此一舉。
祝之繁好似陷入某種回憶,茫茫喃喃說:“他右邊眉毛上有一道五公分的疤,蜈蚣一樣,疤不醜,甚至長在他臉上有點小帥,就是那道疤讓他整個人顯得又野又痞,好像天生就是做流氓頭子的料。那是他買了新車,第一次載我騎摩托時候摔的,在繞山公路上轉彎,我們被摩托甩了出去,他第一時間把我緊緊抱在懷裏,下巴狠命抵在我的頭頂,把自己的臉暴露在外面,那次我的膝蓋只蹭破了點皮,而他整個人就這麽破了相。”
她垂下頭顱,半阖雙眸,艱澀哽咽道:“從那以後,但凡他出門騎摩托,我就盯着他一定要戴好頭盔。”
老板停下手頭活計,擡頭望了她一眼,“男朋友哦?走了多久啦?你還這麽惦記呢,一定很帥吧?”
祝之繁別過頭去,抹掉眼淚:“不,是我的哥哥。”
爸媽幾次摔臉談離婚的時候,沒有人要我,他要我。
年少時,天地之間灰色混沌,我們曾經相依為命過,她在心裏說。
作者有話說: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YUAN 20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