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

◎為你瘋魔又如何◎

天大的事, 病一場就好了,至少祝之繁是這麽想的。

從霧城回來後,原本差不多痊愈的肺炎, 沉疴重新泛起,斷斷續續住院出院、出院住院,也因這場如黃梅天一樣纏綿惹人厭的肺炎, 祝之繁沒有參加大一新生入學軍訓。

進入大學後,生活似乎也沒有太大的變化,畢竟從小到大幾乎一直在學校寄宿,只有每周五放學回家過個周末。而因為沒有出市上大學,甚至班上幾個同學還是自己高中時候的老面孔,祝之繁更加覺得大學生活沒什麽有趣可言。

大學離家只有半小時地鐵距離,這樣的滬大跟自家的後花園又有何區別?

錯過了軍訓, 班級和寝室的同學之間已經互相熟識, 祝之繁到校報道那天頗有落單的感覺,大家都是有說有笑的,見到她之後似乎面帶訝異,又或者背地裏給她打上了什麽逃避軍訓的“特權階級”标簽,總之那些眼神在祝之繁看來算不上歡迎友好。可是天地良心,她真的是因為這場淋漓不盡該死的病,瘦得骨頭都輕飄飄了, 絕不是矯情嬌氣吃不了苦。

相比于病秧子一樣住院挂點滴猶如困獸, 軍訓可謂令她心神向往。

軍訓風波剛過去, 因為皮囊憨美嬌俏,祝之繁被輔導員兼班主任委派為學院迎新會上的主持人, 另有一首驚豔衆人的獨唱曲目, 當晚可謂一時出盡風頭、名聲大噪。

自那以後, 誰都知道法律系的大一新生裏有一個叫祝之繁的小美女,性格開朗明媚如太陽,且主持控場能力一流,天生的段子手和舞臺氛圍家,頻頻逗得底下觀衆和學院領導、老師們哈哈捧腹大笑。

但要想毀掉一個女孩的清白,僅僅用各種流言蜚語和想象揣測就可以了。軍訓和迎新會,一下就令祝之繁在人群中太過紮眼,而後關于她的背景如何雄硬如鋼板的流言也随之四起。

同學之間每每提及祝之繁,多是那種不屑這種資源咖的嗤之以鼻,仿佛這女孩只是個中看不中用的花瓶,一切光芒閃耀皆是因為她那傳說中手眼通天的“爹”,然而她從不缺堂每一節課、每天在圖書館學習到晚上十點閉館才回寝室,就連體育必修的太極課,那些看似滑稽又蠢笨的動作她都一遍遍苦加練習,這些堅持與自律卻似乎從不被旁人看見。

祝之繁偶爾聽聞這些可笑的傳言,多半一笑了之,但有時候實在惱了,往家裏打報平安電話,便當衆戲稱祝平凡為“祝廳”、“祝部”、“祝國“”,順便咬牙切齒笑問道:“爸爸,什麽時候您有本事給我買下半個黃浦江呀?不買下半個黃浦江,恐怕都對不住您在我們系的人設。”

有所謂內心豐盈者,獨行也衆,或許是祝之繁身上那股堅韌自信又樂觀的力量漸漸打動了周圍的人,率先與她和解交心的是寝室幾個女生。

日久見人心,外人眼中驕縱矜貴的大小姐,實際接觸起來像一位行走江湖俠肝義膽的女俠,生活瑣事上願意吃虧,原則問題上卻淩厲有度絕不任人平白欺淩,這樣心存善意卻韌如軟刀的女孩很難不獲得別人的尊重。

衆人看她一面有如嬌憨的傻白甜算的滿手糊塗賬,虧了自己不要緊,實際是借着糊塗給了他人體面和臺階下;一面不怒自威在班上和社團的活動裏指揮有度,費心費力盡量做到讓大家都滿意,屢屢這樣聰明體恤不得罪人,一學期下來,衆人不是有眼無珠,院系裏有關祝之繁的風評一百八十度掉了個頭。

也不知道這種改變是從什麽時候起的,等某個周末祝之繁不在學校快遞無人簽收,随口在班級群裏問了句誰在學院收發室,能否幫忙當面簽收一下快遞,沒想到居然炸出來好多争搶代簽的同學。

Advertisement

群裏的回複多半是這樣的:我去吧,上回你幫我xx了,一會我去學院收發室幫你簽收。

人和人之間很難相處,但似乎也沒那麽難相處。你承承我的情,我領領你的意,互相關照的多了,相處也便如魚得水起來。

一個善良且讨喜的姑娘,在生活中是無往而不勝的,畢竟這世界大多數人還是樂意與陽光和燦爛同行。

或許是上天賦予人類無敵的自愈和遺忘能力,人們對于過往,似乎大多只記得當初那些美好,很難将那些不美好的醜陋刻入心髓。以至于大學畢業後多年的同學再聚首,大家回憶起對祝之繁的最初印象,無不微笑着說:不會吧,祝之繁還有那麽讨人厭的時候?不可能!誰會不喜歡這姑娘呢?八面玲珑,心有陽光,誰要是不喜歡這姑娘,八成是腦子有病見不得光。

祝之繁只是安靜地坐在一旁笑笑,只有她記得當初那個不算美麗的開端了,大家都遺忘了她沉默且辛苦努力的過往,仿佛她與生俱來就活成了那種大家都喜歡的樣子。

有一天晚上,女生宿舍敞開心扉讨論有關愛情的話題,熄燈後大家圍着一盞充電臺燈盤腿坐在地板墊子上,說起愛情時,舍友們不是一臉向往就是眉飛色舞又幸福地談論着現任男友,只有祝之繁一反往日嘈鬧喧嚣的性子,沉默地低眉垂眼不說話。

“繁總,你怎麽啞巴了?計軟學院那個應盛到底是不是你的男朋友?”

“應公子還沒抱得美人歸嗎?不應該啊……排隊追他的女生不是很多?我們繁繁居然如此清奇脫俗,還沒被應公子拿下嗎?”

“聽說應盛家裏很有錢,上一個女朋友分手還是高中的時候,人家媽媽怕對方姑娘跟應盛戀愛影響他的學習,直接把女孩弄到國外去了,應盛因為愧疚,據說還給人家送了一輛車。”

祝之繁越聽越無語,好笑地問道:“你們好奇怪,車我可以自己買,為什麽一定要等男人給我送?還有,應盛是我高中同學,你們說的那個女孩我知道,巧了,她是我初中同學,人家只是全家移民去愛爾蘭了,并不是傳聞中被應盛媽媽送去國外的。這世道想毀掉一個女孩實在太輕而易舉了,捕風捉影弄出幾句似是而非的話,就可以給一個女孩制造出許多困擾。我們女孩真的不要再內耗了,男人主宰社會已經很無奈,但女人不可以也撐起一片天嗎?畢竟這世界都是在女性的裙子底下誕生的。”

舍友們面面厮觑,最後了悟非常地得出結論:“難怪應公子到現在都還沒被繁繁收編啊……這回真是踢上了一塊油鹽不進的鐵板!”

第二天早上,應盛一如既往騎着車到宿舍樓下接祝之繁去上課,不知道哪裏惹到了這位姑奶奶,一大早臭着一張臉,這哪是接祖宗來了,接火藥桶吧?

祝之繁生氣地踹了他的自行車輪胎一腳,喊他別再繼續拿自己做障眼法了,暗搓搓談了個家境微寒的女朋友,貪生又怕死,怕應伯伯他們不同意,便拿自己掩人耳目去哄他們開心。

應盛死皮賴臉地追上她美麗生氣的背影,笑得目光熠熠地說:“彼此彼此,你不也拿我氣死江與舟?”

祝之繁恨恨瞪他一眼,跳上他的車,順便探出手來,從背後狠狠擰了他的腰一把,應盛登時在車座上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連聲讨饒。

其實應盛的女朋友是祝之繁班上的張鷗,而因為班上的高中老同學實在太多,其中又有應盛家世交的孩子,應盛怕這段尚是初萌芽階段的戀愛因走漏風聲而被扼殺在搖籃裏,于是将主意打到了看似人畜無害、交友男女不忌,成天傻樂呵小孩心性的祝之繁身上。

人畜無害這些善良、小白的标簽真是應盛對祝之繁的誤解,而且這誤解真是誤會大發了,貌似溫良無害的祝之繁,腦瓜精明得很,基本不做有本無利的交易,于是陰森森地露出尖銳爪牙,狼子野心昭昭其顯,一拍即合與應盛同流合污。

之所以說是同流合污,是因為應盛應大公子正是計軟學院第一才子江與舟的室友,還是床位都連在一起的那種室友。

計軟學院和法律系隔了大半個滬大,君在學校頭,我在學校尾,而因為應盛這個人肉幌子和情報探子,祝之繁得以冠冕堂皇地進出男生宿舍,順便随時随地收獲江與舟的最新動态。

誰說分手了不能繼續視奸前任?祝之繁手眼通天,甚至還在江與舟這無情的混蛋身邊安插了個狗腿耳目呢!

清晨的上學路,女孩的鬧,男孩的笑,落在旁人眼裏,恐怕又是小情侶之間一個蜜裏調油的恩愛片段。

江與舟路過宿舍樓下的十字路口,臉色僵硬得有些蒼白,遠遠聽見那一串如鈴的清脆笑聲,不禁狠狠捏緊了拳頭。

心中滋味萬般,最終無力地松開手,低頭看去,空無一物的手掌提醒着他,那樣的笑與鬧他也曾擁有。

祝之繁是心頭的一剜血,是今生無法痊愈的傷口。

美麗帶毒的糖果,一邊越是遠離,一邊越是忍不住上瘾靠近。

江與舟此生從未怕過什麽東西,但望着那個坐在自行車後座天真無邪漸漸遠去的背影,他怕了,他怕再這樣煎熬下去,有一天會逼瘋自己。

他怕成為那個為你瘋、為你癫,寧負全世界卻不忍負一人的恐怖瘋子,他怕有一天,他甘願為了她失去殘存的理智與人倫,遭受全世界的唾棄與謾罵。

他大概是瘋了,又或者真的已經瘋了,他居然內心瘋魔到覺得即使做一個瘋子又何妨,做一個和她在一起的瘋子是何其快樂與富有!

作者有話說:

立個flag,下星期正文完或者徹底完結!(雄心壯志叉腰,做不到當我沒說→ →)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