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雖然我一直嘴硬地否認,拿自然而然這四個字當做說辭,但我心知肚明,是我主動追求我男朋友的。彼時我剛加入攝影協會,協會的成立依托着廣告專業,所以着實有許多厲害角色,有一些成員在校外擁有資深攝影人的稱謂,還未畢業,就已經為時尚雜志拍攝內頁,或在文化街的各大小展館裏舉辦個展。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這些學生個人的名氣給影協帶來了活力,而觸手難以伸出校園的影協,能夠為他們做的反而很有限。

我男朋友和我同屆,但比我早一年加入影協,我第一次見到他時,他正在與一個即将畢業的學長談舉辦影展的事。那個學長在校內很是有些名氣,憑着手中的相機,在讀書期間已換了兩次車。作為影協的管理者,我男朋友時常與這樣的人同進同出。認識他的人并不多,他仿佛只是校園名人們身邊的一個附加點,但也正因着他的籍籍無名,反而為這個人物增添了一絲神秘的色彩。

我就是這樣被我男朋友吸引的。加之那時他看起來嚴肅,冷傲,話很少,說什麽做什麽都是淡淡的,周身五米內散發着生人勿近的氣場,對什麽人都公事公辦的模樣,我便更催生出想要征服他的欲望,想撕破他的面具,看他驚慌失措,或欣喜若狂的模樣。

我們在一起的最後一年裏,我時常會想起初次相識時的他。跳過中間的過程,我難以想象清冷孤高和委曲求全這兩種姿态會出現在同一個人的生命軌跡裏。當初是我主動接近他,抓住他,要了他,又改變他,折磨他,最終放棄了他。即便我始終認為,我才是這段感情裏的被動者,可最後先從這段感情裏獲得解脫,是我。那時我的事業已打開局面,人脈甚廣,經常有合作方主動找上門來,而我的男朋友,卻在感情的糾葛中一落千丈,生活中除了我再也沒有別的重心,較之當年,他已變得面目全非。

我說過,在分手前我和我男朋友進行過很多次長談,可我們的分手卻不是以長談告終。那天我去外地,參加一個攝影講座,曾經只在網絡上彼此聞名的幾個影友終得相見,在路邊攤喝酒撸串,互相吹捧到忘了時間。開車回城,已近午夜。我家的信箱裏塞着一個信封,一角露在外面,所以很容易就被注意到。我的父母不訂閱報刊雜志,我也沒有任何的筆友,在看到信封的第一時間,我就想到了我的男友。

我們已經五天沒有聯系,即便在五天之前,我也只是每晚給他發一條簡單的“我睡了”,半個小時後,他簡單地回複“晚安”。我知道他在等我,睜開眼第一件事就是檢查手機裏是否有我發來的未讀消息,晚上,收到我的報備後,煎熬的一天才算過去。他像一只受了委屈卻又不肯放下自尊的貓,負氣在角落裏等待主人的愛撫,但我知道,負氣只是表象,那時已沒有任何事能讓我們對彼此生氣,我們之間剩下的只有沉默與不可說。我甚至懷念曾經那個孤傲的他,我寧願他對我破口大罵,揍我一頓,也好過如此這般忍氣吞聲,讓我除了逃避,別無他法。

所以,我看到信封,本能的反應是害怕。也許這五天的空白把他所有情緒都熬成了絕望。信封微微鼓起,裏面是我們一周年紀念日時,我為他求的那串盤珠,這麽多年來,他一直戴在手腕上。我們的結局,終于還是來了。

究竟是什麽使我們走到今天這一步。若當初知道有朝一日我們将以無言收場,我是否還會選擇進入他的世界,奪走他的生活,将他變得索然無味,讓我變得冷酷無情。每一次擁抱,每一個吻,每一個在一起的夜晚,都像利刃,溫柔地剖開我們的心髒,既讓我們血脈交融,也讓我們看到彼此最不堪,最肮髒的一面。那一串盤珠至今收在我的相機櫃裏,我時常看着它,想起我的男友。若佛祖能予我般若智慧,我是否就能與時間抗衡,使愛情永遠保持它怦然降臨時的模樣。

有一張照片,是兩個年輕人在下棋。

那天拉薩的太陽很毒,我男朋友走累了,帶我遛進一家小茶館。那茶館很是低矮,地上鋪着五彩的粗布墊子,窗子也小,一切便都顯得陳舊昏暗。我們擇了個角落席地而坐,他點了一壺酥油茶,讓我和他一起喝。

店裏的酥油茶都是沏好的,老板娘轉身便送來一壺。我男朋友給我倒了一杯,又給他自己滿了一杯。他的手骨節勻稱,手指細長,指甲修剪得很整齊,加上皮膚又白,拿茶壺的手勢便很是優雅大方。相較之下我就不修邊幅很多,一度他總愛給我修剪手上的倒刺,那時我們剛在一起不久,這弄得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他給我講鬼故事,說有個女孩撕手上的倒刺,越撕越長,連到了手背和胳膊上。我知他誠心吓我,便撓他的癢,直到鬧得他被壓在身下,乖乖地再也動彈不得。

此時他就坐在我身邊,依舊是乖乖的樣子,小口小口地啜着杯沿,但我卻再也不敢那樣熱切地看他。我裝作檢查相機裏的照片,室外所有照片都曝光過度,一張都出不了。我男朋友突然小聲叫我,讓我看窗邊。

窗邊是茶館裏唯一還有些亮的地方,陽光經過窗紙的過濾,變得柔白。柔白的光裏坐着一對年輕男女,男孩戴着黑邊框眼鏡,女孩紮着一條馬尾,都是學生模樣。他們的氣質有些相像,安靜溫和,若非穿着灰□□侶衫,就說是兄妹也不為過。那兩雙沉靜的眼睛正盯着棋盤沉思,自打我和我男朋友進來,他們就沒有說過話。

“以前我想過,要是我們早幾年認識就好了。”

我男朋友對校園愛情很向往。他說的是高中的校園,在相對封閉的環境裏朝夕相處,承受師長和課業壓力的那種戀愛,壓抑又溫暖。他沒有早戀過,也沒有被請過家長,不翹課,不頂撞老師,作業按時交,幫助落後的同學,他始終是個乖孩子。我則目無師長,遇到擺譜的老師就不上課,跑出去打球,我高中談過四個,有男有女,都是他們追的我,最長的也不超過兩個月。在我的戀愛史裏,唯一超過兩個月的,就只有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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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段戀情,超支太多,太多了。

我男朋友暢想起有我的高中生活。他怕打擾了對弈的情侶,聲音有意放低,聽起來就軟軟的,像是親昵的耳鬓厮磨。見我沒有反應,他伸出食指,小心翼翼戳了一下我的胳膊,又像惹了什麽禍般趕忙收回。他抱着胳膊,上半身的重量都壓在手臂上,看我的眼神像一個犯了錯乞求原諒的小動物。

我忍住揉他頭發的沖動。如果在我高中時遇到他這樣可愛柔軟的小男孩,很難保證能不把自己弄進少管所。

“我高一時就一米八二了,從來是坐最後一排。”

我男朋友說:“那你大學又長了四厘米?”

“我現在還長身體呢。”說着,我放下相機,挺直腰杆伸了個懶腰,“你看,又長一厘米。”

我男朋友笑起來,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你不能再長了,再長我就夠不着了。”

這句話的結尾戛然而止。他也意識到自己所指的是什麽事,趕忙轉開眼睛,裝作低頭喝茶的模樣想敷衍過去。他知道這樣的事再也不可能在我們之間發生。

他怕我,因為他卑微,盡管分手的最終之舉是他所為,可當初是我先不要他,他是求着我的,直到今日他都是求着我的,所以他戰戰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我看着他消瘦的半張側臉,說:“沒關系,我可以蹲低一點,遷就你。”

我男朋友盯着杯裏酥油茶倒映出來的人影,感激地牽動了一下唇角。我不知他是感激我的遷就,還是感激我為他的失言打了圓場。

我不知道為什麽他那麽向往高中校園的早戀故事,但當他和我談起這些時,我才隐隐察覺,或許我們的過錯就是相識得太早。如果我們晚幾年相見。

如果我們現在相見。

出了茶館,我男朋友又走在我前面。他走得很慢,右手空蕩蕩地在身邊晃。街面很窄,許許多多的人和他擦肩而過,也有許許多多的人繞過他,匆匆趕到他前面。他慢慢地停下腳步,轉過身,擡高下巴,一雙眼睛在人群中茫然無助地逡巡。我舉起相機晃晃,他看到了,緊繃的表情頓時變得柔和動人,他含着笑意朝我招招手,好像一場暌違多年的久別重逢。

他這麽鮮活,這麽健康,他怎麽可能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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