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事不宜遲,胡雲笙立刻召集二十只狼離開山洞,尋找那個名字叫秦牧的人類。
“他有一個同行的同伴,兩個人身上都有傷,這種短弓箭武器屬于遠程武器,大家都小心些。”胡雲笙收起短箭,把狼群分成三隊,“西邊已經搜過了,我們分別去其它三個方向,記住,遇上其他人類不要起沖突,目的是拿解藥,抓秦牧!”
……
夜色沉沉,森林裏漆黑一片。秦牧在一片雜草叢中醒來,什麽也看不清晰,只有模糊的影子。
是地獄?還是亂葬崗?阿笙現在在哪裏?
還沒等秦牧想清楚,忽然感覺前方有動靜,下意識屏住呼吸。
就在幾尺外,六只狼排隊經過。
是狼,狼群!
秦牧倍感親切,這些狼都是阿笙的兄弟姐妹,是阿笙的親人。他們是趕來支援的嗎?
不,不要過來,快走,有埋伏。秦牧想要大聲提醒那些匆匆走過的狼兄弟們。怎料,一張嘴就吐出一大口血。
是了,秦牧的記憶慢慢歸位。他和胡雲笙錯信了林辰銳,落進了陷阱。
林辰銳的長.槍穿透他的心髒,似乎是……有些疼的。
秦牧躺在幾尺高的草叢裏,擡手摸向胸口,這裏應該有一個口子。
沒有!橫在胸口的不是槍傷,是刀傷。
并且,到此時此刻,秦牧才發現自己身上不僅有刀傷,還有劍傷、擦傷、摔傷以及草草包紮過的箭傷。腹部的劍傷傷及內髒,所以他才會吐血。
大傷好幾處,小傷數不清。秦牧反應過來後,才感覺到全身上下每一處都在作痛。右腿的傷口裂了,或許這才是他暈倒在這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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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口沒有長.槍造成的橫貫傷,反而其它各種傷痕無數。秦牧躺在夜色裏,感受周圍環境中各種微小的聲音,他不是在地獄,也不在亂葬崗,應該是在野地裏或者樹林裏。
上一次受這麽重的傷還是在和阿笙相遇的山林裏。秦牧想到,也不知道阿笙現在在哪裏?怎麽樣了?
等等!
月亮爬上山頭,給暗黑的森林帶來稀薄的光亮。秦牧撐住地面掙紮着爬起來,借着月光看清楚了周圍的環境,這裏是森林。
極有可能就是阿笙他們住着的山林。
這一身傷……突然,秦牧踩到了什麽東西。低頭去看,是箭筒,裏面還有一支短箭,尾端刻着“秦”字,這是秦家軍的東西。
自從秦家軍“叛國起義”被滅,已經很多年沒見過這種短箭了。
秦牧摩挲着箭尾的刻字,一個大膽的猜測冒了出來。
林辰銳刺過來的長.槍是真的,他死在、死在阿笙身邊也是真的。可是,現在他活着,身邊是有序走遠的狼群、久違的短箭和森林。
他回來了。
重新活在這片土地上,活在相遇的這一刻,一切都沒有發生,一切都還來得及。他絕對不會讓悲劇再次上演,秦家軍的“叛國”仇、阿笙父母的仇,一筆一筆慢慢算!
如果一切都沒有變,那麽戈沙應該還在山洞裏等他。那就先回山洞找戈沙,等傷好一點再去找阿笙。
阿笙……
秦牧臉上不禁露出笑容,狼群居住的山洞,他閉着眼睛都能找到,不急。
一切都重新開始,這一次,秦牧希望兩個人的開始能不那麽血腥和對立,能夠溫柔一點。他不會傷害他,也不會傷害狼王,只需要在阿笙每日看夕陽必經路上“偶遇”。阿笙心地善良,看到這身傷,一定會把我撿回去救治。
——“嗷嗚~”
遠處傳來一聲狼嚎,聲音短促且急。若是重生之前,秦牧只會以為是在普通不過的狼嚎,但是現在不一樣,有過一輩子和狼群為伍的經驗,很容易就可以判斷,這是阿笙在召集狼群。
是發生了什麽事情?
秦牧重新背上箭筒,取出腰間長劍當拐,支撐着身體,勉強往前走去。
阿笙必然就在聲音傳來的方向。
搖搖晃晃地走出幾步,秦牧又踩到一樣東西,低頭去看,是一只兔子。
兔子身上還插着秦家軍的短箭,沒有意外,這只兔子是他的獵物。
只是,記憶裏,獵到兔子的這一天,他把未來岳父大人給射傷了。
也就是說,昨天他已經傷了阿笙的翅膀,今天又傷了狼王……
縱使饑腸辘辘,可是手裏的獵物它突然就不香了。
秦牧一瘸一拐地走回記憶裏躲藏過的山洞。山洞內,戈沙還在昏迷中,沒有醒過來。
秦牧拾了些幹樹枝,在山洞深處點火,烤兔肉,心裏計算着時間。
兔肉烤熟的時候,就是阿笙帶着狼群找上門的時候,正好可以請阿笙吃兔肉。秦牧沒有想到,時間過去了那麽久,再回憶起相遇,竟然點滴的細節都還記着十分清楚。
上一次,秦牧狩獵回山洞的路上,發覺了狼群的蹤跡。順着蹤跡摸到近處,發現帶頭的居然是一個半妖少年,後背左側受傷的翅膀無法收攏,模樣看上去又滑稽又好笑。
他和戈沙都身負重傷,若是和狼群正面對上,恐沒有半分勝算。不能正面杠,那就只能想辦法攻敵人的軟肋。擒賊先擒王,唯有找出半妖的弱點,才能夠一招制敵。
你怕什麽呢?
秦牧藏身在樹後,待狼群徹底走遠,走另一條路回山洞。眼前不斷閃現半妖的背影,略加思索,在途中抓了兩只天蠶珠帶回山洞。半妖也是妖,畏懼天敵是刻在骨子裏的,即使吓不退,也有了能談判的籌碼。
後來發生的事基本上都在秦牧的預料之中,半妖帶着狼群找到他們躲藏的山洞,逼他交出解藥。狼群怕火、半妖怕蜘蛛,短暫的對峙替秦牧争取到了談判的時間。
他射傷的應該是狼群的首領,半妖和狼群必然關系匪淺,否則也指揮不動狼群。
“我可以給你解藥,但是你必須答應我一個條件。”搜捕他們的士兵必然已經進山,以他們現在的身體狀況,多不了幾日必然會被發現,若是能尋求到一個庇護,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洞口,蜘蛛網已經基本成型,兩只天蠶珠勤勤懇懇的織補。
胡雲笙不動聲色的後撤了一步,“什麽條件?”
兩支箭、兩只天蠶珠,就解決了秦牧一直擔憂的追捕問題,可以暫時安頓下來。
就是這樣,兩個人相識,相殺,又相知。
秦牧把兔子轉了轉,添上枯樹枝。想到阿笙,眼中一片柔情,這一次他沒有捉天蠶珠,等阿笙一會兒找過來,就把解藥給阿笙。只要解釋清楚這是一場誤會,他不是有意的,以阿笙善良的心性必然會幫他們,追兵不會是問題。
火堆旁側,昏迷了兩天的戈沙悠悠轉醒。
“這麽快就醒了?”上一次阿笙到了戈沙才醒,現在他醒了,阿笙是不是快到了?可兔子還沒熟……
戈沙失血過多,十分虛弱,恍惚記得昏過去時候就是傍晚。少将軍這麽說,難道他只打了個盹就醒過來了?
如此一想,戈沙順嘴問道:“少将軍,我昏了多久啊?”
秦牧:“兩天吧。”
戈沙:“…………”
“對了,箭毒的解藥在你那兒吧?”秦牧看了眼洞外,狼群還沒有過來,“給我。”
戈沙掏出藥瓶遞給秦牧,眼尾掃到只剩一支箭的箭筒,“少将軍有什麽計劃?”
他昏迷的時間太長了,不知道這兩天都發生了什麽。箭毒是秦家軍特制的毒藥,也只有秦家軍軍人才有解藥。少将軍要走了解藥,那就證明了一件事——在他昏迷期間,少将軍極有可能重傷了追捕“叛軍”的首領,拿到了談判的籌碼。
“沒計劃,我誤傷了聚居在這裏的狼群的兩位首領,一會兒他們會來找解藥。”秦牧說着又往外看了眼,兔子快熟了,為什麽阿笙還沒來?
“狼群?!”
若不是身體不允許,戈沙能立馬蹦起來。戈沙忍着傷痛爬起來,從火堆裏抽出一根粗木頭。
對方可是一群狼啊,少将軍怎麽一臉的無所謂,是近日忙于逃命,累壞了?
秦牧:“……放下,他們是友非敵。”
戈沙八歲從軍,一直跟在少将軍身邊,對于秦牧的話一向是深信不疑的,只是……也許是他自己傷得太重,腦子進水了吧。不然怎麽聽不懂少将軍在說什麽呢。
戈沙将信将疑地把木頭放回火堆,“是友,那狼群會幫我們嗎?”
“嗯,會。”秦牧理所當然地點點頭。阿笙心地善良,誤會解開後,肯定不會見死不救的。
況且……秦牧看着面前的火堆陷入回憶,一直以來都覺得和阿笙的相遇充滿了火.藥味,既然能夠重來一次,那麽,我想要不留遺憾的新開始。
山林裏,分成三隊的狼群彙集,大部分狼都嗅到了濃重的烤肉味,似乎是兔子?
胡雲笙讓小雀走前面,在他的左右分別有兩只狼,他被圍在中間。順着味道往前找的路上,胡雲笙一直低着頭,不四處亂看,滿心滿眼地想着狼爹爹。
只有這樣,他才不會恐懼夏日蜘蛛密布的森林夜晚。
在夜色徹底來臨的時候,狼群終于找到了人類“秦牧”暫住的山洞。
胡雲笙站在洞外,下令讓狼群将山洞包圍。
秦牧,你死定了!
作者有話要說: 友情提醒:文裏角色所在的環境和現實不同。拒絕食用野味,就是保護自己,遠離野生動物,它好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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