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父母去世後,胡雲笙對蜘蛛的恐懼翻倍升級,夏夜寸步不踏出山洞半步。也是如此,狼王受傷後的這兩天就顯得非常特殊。

在今天之前,胡雲笙都沒有想過,在炎熱的夏天,他居然會在外面過夜,還是主動要求的。

也不能算主動,算半被迫。等半殘廢秦牧挖完坑埋葬了那三個士兵後,時間已經很晚了。從赤雲崖回狼群聚集地只能從樹林裏走,一想到樹林裏會有什麽,胡雲笙就感到糟心,整個人都不好了。

而且……聽秦牧說了那麽多悲傷的過往,胡雲笙有一點點的感同身受,願意陪秦牧待在崖頂,說說話,看看銀河,慢慢收斂那些悲傷。或許這樣,這個人心裏就會好受一些,不會那麽難受了。

不知什麽時候起,遙遠天邊的盡頭泛起一陣紅光,慢慢的,紅光面積越來越大,越來越刺眼,一頂碩大的圓漸漸升空。

是胡雲笙喜歡的太陽。

今年的夏天格外漫長,胡雲笙已經許久沒有機會看過日出了。

阿娘說過,如果人類可以化妖的話,她願意擁有一雙炎火般顏色的翅膀,在日出時展翅,那個時候,整個天空都是蝴蝶的翅膀,像是傳說中的鲲。可惜阿爹的翅膀透明色的,不能滿足阿娘的幻想。

胡雲笙:“每一次日出都是一次新生,沒有人會在看到日出的時候難過。”

因為莫須有的罪名,不論是昨晚還是以後,在罪名沒有得到洗刷之前,秦牧只要被人認出來,就避免不了争鬥。這個道理秦牧自然是明白的,秦牧真正傷心的不是這個,只是昨晚的事,勾起了十多年前的記憶,想起了秦家軍的點滴,想起了父母兄弟。

傷懷是太想念那些人了,在完全接受重生這件事後。秦牧發現他并沒有市井怪談小說裏寫的那樣,能夠逆天改命,有些事已經發生,有些事依舊會發生。

有一點無力感,不過日出确實會讓人心情變好。

圍睡成一圈的狼紛紛蘇醒,小雀打了個巨大的哈欠,被胡雲笙推搡去找吃的。群狼離開後,晨風吹拂過山頭,只穿着裏衣的胡雲笙猝不及防地打了個巨大的噴嚏。

秦牧忍不住笑了笑。

立刻被胡雲笙發現了。

被嘲笑的主人公狠狠瞪了秦牧一眼,伸出手,“衣服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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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慢吞吞往上爬,山崖上越來越熱。胡雲笙拿着狼群帶回來的果子,在秦牧衣服上擦幹淨,就着崖頂風光啃下一大口果肉,感覺哪裏不太對。

明明還是一樣的果子,怎麽就味道不對了呢。

胡雲笙拿着果子各種打量,哦,這個果子沒去皮,皮不好吃。

“你削……算了。”

秦牧身上只有搶來的刀和匕首,都在昨晚沾過血。夏果是山裏難得的甜食,粘上血腥就不好吃了。

可是果子皮實在是欠點味道,以前還不覺得,這會兒怎麽吃都不太對。

“走吧,回去吧,爹爹該擔心了。”沒辦法削皮,又吃不對勁兒,胡雲笙只好兜起所有果子,當起果子的臨時容器。

先回家,家裏有秦牧昨天削水果的匕首,幹淨的。

肚子早早就餓了,吃不痛快,胡雲笙心情不太好。

本來也只是不太好,在橫穿樹林路過老家時候,心情就徹底不好了。

有明顯人造痕跡的山洞,洞前有一大片空地,地上有磨斷的繩子,是昨天那兩個士兵弄斷繩子跑掉了。這麽一大片空地在樹林裏顯得格格不入,這裏是胡雲笙小時候的家。

這個山洞是胡雲笙父母花了三年時間,在原天然山洞的基礎上建造的。

父母去世後,胡雲笙跟着狼爹爹住進了狼群居住的山洞,再沒回來住過。只是偶爾路過會進去看看,一般情況下都是走前門,最近卻總是和後門有不解之約,又路過這裏了。

這裏是胡雲笙的老家,即使空置着不住,那也是胡雲笙的地盤。

十幾年裏,任何想要闖進山洞,試圖霸占山洞的家夥都被揍得很慘。

胡雲笙可記得,秦牧和戈沙不僅住進去了,還待了兩天,還引來了蜘蛛,放縱該死的蜘蛛在洞口織網。

第一步只是織網,下一步是不是還要生小蜘蛛啊?

胡雲笙一向比較記仇,更何況翅膀上的傷沒好,骨頭還被拿跑了。就好氣啊,一想就更氣了!

“你,留在這兒,不許回狼群。”雙手抱着衣服兜成的果籃,胡雲笙用手肘往前努了努,眉頭一皺,“等我回去,會把戈沙和打掃工具一起送過來。你倆闖了我的地盤,就必須把它打掃幹淨。”

“好,”秦牧非常爽快地答應了,“一定會打掃幹淨,不放過任何角落,絕不叫天蠶珠再闖進來。”

“是所有讨厭玩意兒!”胡雲笙再次強調。不過秦牧的話讓他感覺心情舒服了些。

……

胡雲笙不想走路,趁小雀不注意,撲到小雀背上,“走,回家把戈沙帶過來。”

想想前兩天被蜘蛛吓得瑟瑟發抖的半妖,小雀搖搖頭,任由他騎着了。一路跑回山洞,胡雲笙跳下地,還沒進去,就看見戈沙歡呼着大步走了出來。

或許是和小狼崽子們玩兒的太開心了,大家沒注意分寸,戈沙的衣服被咬的破破爛爛,全是洞,就像是為了過山騙土匪僞裝成乞丐的人類,臉上還挂着幾根狼毛,笑起來像哭,“你們回來啦。”

一只小崽子緊緊扒着戈沙的腿,挂在戈沙腿上被帶了出來。見到胡雲笙嫩乎乎地叫了一聲,松開戈沙跑過來抱胡雲笙的大.腿。

胡雲笙順勢把小狼抱起來,看着戈沙笑眯了眼睛,“洞口左側那塊大石頭後面有些工具,你拿一下。”

戈沙被折磨了一天,滿心滿眼盼着少将軍快點回來解救他。如今胡少爺回來了,少将軍呢?

“哦,好的。”還沒來得及問,就聽見胡少爺要他幫忙拿東西,戈沙立刻去拿。轉到石頭後面,沒細看,直接把所有工具都拿出來,有點多,都抱在懷裏,“胡少爺,我拿出來了,放到哪兒?”

“抱着,走吧。”秦牧和戈沙的态度都很好,稍微彌補了一點胡雲笙想起翅膀受傷的難受心情。

胡雲笙繼續壓榨坐騎小雀,抱着小狼崽坐了上去。又叫來另外一只大狼,戈沙沾了他懷裏那堆工具的光,受寵若驚地爬上了大狼的背。

在狼群裏待了一天,前前後後見過三十多只大狼,戈沙才發現原來那天那只也就是小雀,并不是最大的。狼群裏真正能稱之為巨狼的是狼王。戈沙的身高是七尺六,而狼王站起來居然比戈沙還要高一些。

“雲笙,去哪兒?”真正能稱之為巨狼的狼從山洞裏慢慢走出,正是胡雲笙的義父也是整個狼群真正的首領——狼王。

狼王步伐穩健,不見傷态。

胡雲笙激動地跳下小雀背,蹭蹭蹭跑到狼王身旁,“爹爹,你好了!”

“嗯,徹底好了。”狼王聲音柔和,微微伏地,“散散步?”

“好啊。”在戈沙目瞪口呆的注視下,胡雲笙一手抱着小狼崽,一手扒住狼王的背,像個不會蹦跳的小孩子,不算太笨拙地爬了上去。

“爹爹陪我去,小雀你就不用去了,留下看家吧。”

“嗷~~”要走可以,奶媽留下。小雀的豎瞳緊緊盯着狼背上的戈沙。

戈沙不懂狼語,不知道小雀說了什麽。他只知道這只大狼狠狠瞪着他,一副志在必得的樣子。少将軍救命啊!

“不行~”胡雲笙搖搖頭,揉揉小狼崽肉乎乎的肚子,裝着奶聲奶氣的嗓音,“雀奶媽還不快點過來接小寶寶嗷?”

戈沙偷偷看了看胡少爺,剛才是胡少爺再說話吧,不是小狼在說話吧?

把小狼崽扔給小雀,胡雲笙趴在狼王背上,假裝睡着了,不說話。

父母剛去世的時候,胡雲笙總是做噩夢,睡不好覺。狼爹爹就讓胡雲笙趴在他背上睡覺,這麽多年過去,長大了,能再賴在狼爹爹背上的機會太少了。胡雲笙特別珍惜當下這個賴着的機會,閉上眼睛假寐。

馱着戈沙的狼知道胡雲笙要去哪兒,走在前面引路。

小半個時辰後,到了山洞洞口。大狼歪了歪身體,就地卧下。戈沙抱着工具差點摔下來。

落地後,戈沙就像是跟着娘親出門結果走丢的小孩兒,眼睛四處張望,嘴裏不住對好心帶他過來的狼說着謝謝。

好不容易找到“媽媽”後,激動地吼了一嗓子,換來兩聲“閉嘴!”

因為翅膀的緣故,胡雲笙從小都習慣趴着睡。懶洋洋地曬着太陽趴在狼爹爹背上睡覺是一件非常非常享受的事情,但如果旁邊有人聒噪,那就不是很享受了。

所以胡雲笙從毛堆裏擡起頭,非常不耐地以更大的嗓音吼了回去。

與他同時響起的還有另外一道聲音,是秦牧。

秦牧在山洞深處找到一只木桶。在胡雲笙過來之前,他已經去到山洞的另外一個洞口處轉了一圈,那邊有一條窄窄的小溪,就着溪水洗刷幹淨木桶。

胡雲笙來的時候,秦牧剛打水回來。

在一片安靜祥和只能聽見蟬鳴鳥叫的山洞口,突然冒出來一聲吼叫,其功力不下平地驚雷。打定主意賴在阿笙身邊,想要開始新生活的秦牧,猝不及防被吓到了。

戈沙離開軍營才多久,這麽快就把軍紀忘得一幹二淨,又不是追兵趕來了,亂吼什麽。秦牧氣急,怒叫屬下閉嘴。

狼王躍上山洞頂,在洞口上方尋了個舒服的姿勢卧下。胡雲笙也在洞頂尋了塊石頭坐下,懶洋洋地看着下面的主仆二人。

“我不允許我的地盤上出現任何一只蜘蛛,你們倆把山洞打掃幹淨,我就不計較你們闖我地盤的罪了。”

戈沙看看懷裏的工具,這才發現他拿着的是掃把、拖布還有一筐抹布。闖什麽地盤,難道這個山洞是胡少爺的私産?

戈沙有些呆愣,下意識看向少将軍,什麽都不知道的時候就聽老大的。

秦牧挽起衣袖,說道:“我胳膊有傷,拖地拖不幹淨。一會兒我掃地和邊角灰塵,你拖地,記住,不要放過任何死角。”

“……是,少将軍。”

胡雲笙兩手托着下巴,心道,這個少将軍不錯啊,認錯态度好,道歉也很誠懇,性格也不錯。

不錯不錯,原諒你了。

作者有話要說:  七尺六大約一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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